其他
为方便果农、菜农进城销售,强化城区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市城管局按照“堵疏结合、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方便市民、服务农民”的原则,把规范果蔬临时销售摊点设置与严格市容管理统一起来,引导果农、菜农进场、进店、进社区、进背街小巷经营,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设置城区果蔬临时销售摊点。设置原则(一)严禁占用城市快慢车道、盲道;严禁在主干道两侧、重点场所周边设置。(二)次干道两侧要严格控制设置数量,不得影响市容和道路交通,不扰民;在与主次干道、重点场所交汇的背街小巷设置应离开交汇点50米以外。(三)充分考虑居住人口密度,根据需求确定设置数量。(四)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往年自发形成的销售点。(五)销售果蔬提倡进入社区、门店和农贸市场内经营。设置数量本着服务果农、菜农,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季节变化,2023年度由城管部门负责,在城区内共设置果蔬临时销售摊点55处,为进城果农、菜农销售农副产品提供经营场地和便利服务,其中:解放区15处,山阳区30处,中站区5处,马村区3处,示范区2处。便民措施为方便进城销售果蔬,各城区城管局要在主要进出市口设置果农、菜农进城服务站,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一)五城区共设置“果农、菜农进城城管服务站”5处。其中:解放区1处,普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山阳区1处,山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角小游园前;中站区1处,解放西路与瑞丰路西北角;马村区1处,文昌路与广垠路交叉口东北角;示范区1处,世纪路中华翰苑门口。设置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每天早上7:00至中午11:00。(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农民进城销售果蔬,方便市民生活,各城区城管局要在进城果农、菜农服务站提供销售果蔬注意事项彩页、纯净水、打气筒、车辆维修工具、防暑降温药品等服务,积极引导果农、菜农到果蔬临时销售摊点。(三)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果蔬销售点收取占道费和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四)公布咨询服务电话,为果农、菜农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城管执法人员在纠正果农、菜农违章销售行为时,原则上以规劝说服教育为主,一般不进行行政处罚。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置果蔬临时销售摊点,方便果农、菜农进城销售,是打造为民城管、服务城管的重要举措。各城区城管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科学设置、规范管理,以积极服务的态度、扎实有效的行动将这项工作办好、办实。2023年城区果蔬临时销售摊点2023年城区内共设置果蔬临时销售摊点55处,其中:解放区15处,山阳区30处,中站区5处,马村区3处,示范区2处。解放区1.电厂二号院(9路公交站牌周边)2.锦祥商业街与映湖路交叉口南段3.南通路与映湖路交叉口南段4.友谊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南角5.健康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以北6.建设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以南7.朝阳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北角8.工业西路平光医院对面小游园9.建设路平光小区北门东侧10.政二街站东社区南侧11.焦武路与建设路丁字口西南角12.牧野路与新园路交叉口东南角13.太行西路(普济桥以西---河阳路口)14.新华北街北环路以北15.大杨树街北侧内二街(东西路)山阳区1.公园南门西侧20米2.广场西巷广场花园门口北20米东侧3.塔南路与和平街十字路口南200米路西东方红小区门口西侧引桥上4.和平街与焦东路十字口西500米路南和平小区门口东侧台阶上5.焦东路与和平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塔东社区(原矿山西院)门口南侧空地6.焦东路与解放路十字路口北300米路东博大世纪华庭小区门口北侧空地7.工字路最南头路西矿山东院门口8.山阳路与和平街街延伸路口西南角9.山阳路凤凰小区入口处东南角台阶上10.解放东路冯河村口11.解放东路老马村路口12.解放东路古城路口13.工字路中段路东老菜场口14.山阳路与凤飞路交叉口东北角台阶上15.太行路与塔北路西南角台阶上空地16.工业路焦作大学西150米南侧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