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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南京司法行政在线”关注我们!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要求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南京市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一、领证人员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含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本次颁发证书的申领人,是指2022年7月在南京市办理申请且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包含:上述2022年应届毕业生、上个批次(2022年1月-2月)延迟申请人员和本批次因证书遗失或损毁而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的人员。二、领证时间、地点和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请申领人遵从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按公告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人前往领证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领证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9月2日的工作日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二)领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4窗口(市司法局)。(三)领证方式申领人请在规定领证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前往领证地点现场取号,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领取。现场领证流程:申领人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遵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至引导台取号或自助取号-大厅区域就座等候-至A254窗口核验身份信息-核对证书信息并签字确认-离开服务大厅。(四)延迟领取申领人因疫情管控、执行公务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在上述领证时间内无法本人前来现场领取的(以下简称延迟领取人员),我们将代为保管其证书,可延迟领取证书,延迟领取方式如下:延迟领取时间:2022年9月3日之后的其他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延迟领取方式:电话预约、现场领取,即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通过领证工作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后,本人于上述延迟领取时间内前往领证地点,现场取号办理领证事项。延迟领取人员现场领取证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和执行公务、生病住院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领证的证明(或书面承诺)。三、领证要求1.根据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此次颁证不举行集体颁发和宣誓仪式等,申领人办理证书领取事宜时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证书领取的疫情防控工作。2.领证人员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应遵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接受查验,主动扫场所码、遵守扫码通行要求,保持间隔距离等。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健康码和行程卡(行程卡显示7日内有南京市以外行程人员,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异常的人员方可有序进入领证地点依次领取。3.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为有效核实证书信息和确保证书的安全,证书不得代领,不提供邮寄服务。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登记。4.办理领证手续需携带并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等,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5.申领人因就业、招考等原因确需要证书,但因疫情管控、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的,工作人员可代为转发本人证书电子照片文件,详细要求和操作请查阅本公告附件。6.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