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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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 杨峻岭,杨东丽丨论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发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杨东丽
4月15日 上午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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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马 援丨 论文化批判理论的范式转换 ——以文化马克思主义为中心

★★论文化批判理论的范式转换——以文化马克思主义为中心马
2月6日 上午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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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王树荫丨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研究方法

★★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研究方法王树荫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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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王学俭,徐 曼丨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兰州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徐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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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左玉河丨大历史视域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大历史视域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左玉河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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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研究》新刊速递丨2023年第1期目录摘要

世纪的人类解放道路提供原则启示。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国共产党政党能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项敬尧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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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董石桃:公民参与、技术赋权和廉政治理的社会基础

2022年第8期公民参与、技术赋权和廉政治理的社会基础董石桃,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党内法规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百人计划”学术带头人摘要廉政治理的方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国家中心主义,一种是社会中心主义。国家中心主义的廉政治理主要指国家通过强化自身体制内的建制化的力量来加强廉政治理,但存在自体监督、监督权贫困、制度依赖问题。公民参与是夯实廉政治理社会基础的内在需要,是超越廉政治理国家中心主义的重要路径,其基本特征是强调公民与政权体系互动。公民参与是廉政治理的内在价值需要,也是加强异体监督和社会建设的需要。网络时代,技术成为影响公民参与廉政治理动能的重要变量,主要包含空间、时间、权利和影响力四个维度。以公民参与为基础,推动廉政治理过程中的国家和社会互动合作,是网络时代夯实廉政治理社会基础的基本趋向,其路径包括激活公民参与廉政治理的基础资源,推动公民参与廉政治理的制度创新,优化公民参与廉政治理的技术执行。一、引言:在网络时代找回廉政治理社会“参与”力量整体来看,廉政治理的基本方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国家中心主义,一种是社会中心主义,前者主要依靠国家的力量推动廉政治理;后者强调廉政治理中积极的社会参与。相对于国家中心主义的廉政治理模式,倡导廉政治理中公民积极参与,是在重视国家制度化建设和专业化行动的前提下,强调廉政治理中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合作:一方面,国家需要对社会的诉求予以及时有效回应;另一方面,强调在廉政治理中公民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机会。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公民参与的权利意识开始高涨,公民参与廉政治的意识和能力空前增强,国家也开始有意识推动公民参与廉政治理。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就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2019年4月22日,国务院开通了“互联网+督查”平台,实现“开门搞督查”,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国家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机制、畅通渠道,逐步探索并形成了一条实现社会制约权力的重要道路。这条道路有效克服了国家体制内廉政治理单打一的不足,实现了公民参与和国家治理有机统一。网络时代我们应当深入思考: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推动公民与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互动与合作的基础逻辑是什么?这种逻辑对夯实网络时代廉政治理的社会基础有何影响?我们试图从社会中心主义视角出发,探讨网络时代廉政治理中公民、技术和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内在逻辑,以期为网络时代社会制约权力中国道路的探索和发展提供一点启示。二、廉政治理的国家中心主义:内涵及其不足国家中心主义的廉政治理模式,主要指国家通过强化自身体制内的建制化力量来加强廉政治理。这些国家体制内的建制化力量主要包括强有力的领导、专业化的机构建设和完善的正式制度等。在现实中,往往体现出一种“强国家”的权力反腐模式,其具体方式包括思想教育、运动式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化反腐等。廉政治理“国家中心主义”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还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克服,主要体现在:(一)自体监督问题自体监督的困难体现在:其一,公共权力行使者作为社会利益的代理人,难以从根本上超越代理人立场和视野的局限,权力的扩张性,导致权力不断集中或不断扩大影响边界,造成权力挣脱监督的网络。其二,权力逐利性导致其存在回避、弱化监督的潜在动力。对于被行使权力的监督者,监督权是一种否定性的、怀疑性和抗议性的社会存在,监督权对被监督者没有直接利益而言。因而,自体监督存在巨大的失灵风险。其三,领导者政治意志和决心可以有力反腐,但是问题是,领导者的政治意志和决心又从哪里来呢?没有强大的社会基础,其意志和决心又如何持续?(二)监督权贫困问题第一,从国家的内部权力结构来看,作为廉政治理重要保障的机构监督权力至关重要,但是相对于决策权和执行权来说,监督权具有非生产性、派生性、分散性、事后性、信息不对性等特点。监督权是救济补偿性的权力,对于决策和执行具有纠偏和保障作用,监督权广泛分布,主体多元,有利于建构庞大的监督网,但是往往导致监督职责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第二,通过提高监督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强化监督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尽管可以一定缓解监督权贫困问题,但是监督权的扩大又可能导致“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第三,在中央和地方不同的政府层级间,监督权功能的实现同样面临着“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的悖论。在基层权力运行的巨大灵活性空间下,国家体制内的监督机构,如何监督基层政府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无疑成为重大难题。(三)制度失灵问题廉政治理的制度失灵问题主要包括:(1)制度依赖问题。在廉政治理实践中,甚至出现过度的制度主义倾向,碰到腐败,就产生“制度自疑”而非“制度自信”:一遇到贪腐问题,就寻找制度原因,怀疑中国体制或制度不行,只要出现问题,就开始学人家的制度,开始写制度和编制度,结果制度一大堆,但是廉政治理不见明显成效,形成制度依依赖症。(2)制度执行问题。国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无疑对推动廉政治理至关重要。单靠国家和各级党和政府制定制度,本身并不能完全实现廉政善治。(3)制度陷阱问题。面对灵活多变的个体机会主义选择,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具有相对滞后性,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总是难以根除。从历史来看,制度治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钱穆所说的“制度陷阱”的风险,即制度一天天地繁密化,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制它,于是有些却变成了病上加病。(4)制度腐败问题。正式制度约束对于小腐败而言也许具有效果,但是对于大腐败而言可能无可奈何。政治制度的不民主(权力的集中)是腐败的根源,如果制度本身就是腐败的(如政治腐败),那依靠腐败的制度治理腐败又何以可能?三、公民参与:夯实廉政治理社会基础的内在需要(一)廉政治理的内在价值需要从廉政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治理的根本目标在于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人民为中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根本价值所在。国家权力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监督权力的合法性和普遍性,广大人民群众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力量源泉。惩治腐败虽然不能搞群众运动,但必须坚决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根本价值所在。人民是腐败直接或间接受害者,腐败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来说,公民参与反腐的动力是最充分最直接的。公民参与有助于推进全面反腐,有助于国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众反腐的具体需求和对反腐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廉政治理始终围绕凸显“增强民众获得感”这一核心价值目标。(二)廉政治理的异体监督需要公民参与作为异体监督,其优势体现在:(1)提供廉政治理动能。公民参与为廉政治理提供不竭的动力。这是因为:人们所奋斗的一切最终和利益相关,腐败直接或间接侵害了公民的利益,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实现社会公正,公民必将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政治,这既是公民权利的实现,也是公民权力运用的重要方式。(2)提升廉政治理效能。权力不规范行使,公民是首要的和当然的知情人,公民参与既可以减少反腐成本,又可以有效发挥知情人的作用,提升廉政治理效能。如果冷漠的大众无视他们的权利,面对行政官员的滥权却保持沉默,这正是孕育自满和腐败的理想温床。(三)廉政治理的社会建设需要参与性的社会文化和氛围是腐败胜利的前提和基础。廉政治理从根本上来说,需要扩大公民参与和加强社会建设:(1)优化社会生态。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优化社会生态目的就是形成健康的社会关系,这将改变人们对腐败的认识和行动。公民参与网络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独交易中进行欺骗的潜在成本,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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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韩庆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

2022年第5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韩庆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央党校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摘要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贡献,最为根本的就是要理解其中的哲学基础及其蕴含的哲学范式,即“系统为基战略辩证法”。这一哲学范式,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具有本源性的原创性贡献。这种原创性贡献体现为六个层面:(1)习近平治国理政从根本上面对的是“哲学问题”,具有作出原创性哲学贡献的前提;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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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杨东,徐信予:资本无序扩张的深层逻辑与规制路径

2022年第5期资本无序扩张的深层逻辑与规制路径杨东,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元宇宙研究中心研究员徐信予,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摘要资本、数据、流量三者深度结合,演化出“叠加垄断”这一全新的垄断模式。其中塑造结构性竞争优势、构建封闭生态、抬升市场壁垒三种行为与一般竞争行为不同,具备显著的流量竞争特色,是数字平台生态“中心-外围”体系的行为映射:资本不断对信息基础领域进行投入,加速构筑数字必需设施,集聚数据流量形成中心平台,并通过对角兼并对其竞争者形成了钳形攻势;对内自我优待、对外屏蔽封杀,平台向管道“退化”,塑造流量垄断体系;资本以不符合数据流动的商业模式与法律规制固化该体系,导致后发竞争者难以突破超级平台通过先发优势与数据规则塑造的数据垄断,高度依赖数据的创新成为少数超级平台的寡头游戏。本文以“平台-数据-算法”PDA范式为基础,提出三条规制路径:引入斯特兰奇的“联系-结构”视角界定结构性平台,在《反垄断法》中导入开放平台原则;针对流通组织所控制价格机制无法完全反映市场供需的问题,应从中心、次中心、外围三者之间的流量传导机制入手,针对两类平台全面改造假定垄断者测试的SSNIP与SSNDQ方法;需要以两个创新判断数据抓取行为的正当性,打破资本堵塞的算法演化通道。一、数字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的深层逻辑工业时代的垄断中生产组织以要素组合为抓手实行价格竞争,数字时代的垄断则是流通组织以信息对称为抓手实行注意力竞争。资本、数据、流量三者深度结合,以流量垄断为表现形式,资本通过掌握流量入口干预市场正常发展,形成“叠加垄断”,而现有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各项制度与监管明显不相适,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VIE架构使得平台能够逃避经营者集中审查,在我国互联网行业的海外上市和境外融资中,境外投资方往往不以直接持有股权的方式,而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协议安排来实现对中国境内的互联网企业在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各方面的实际控制,绕开互联网部分领域存在的外商投资限制,使得互联网行业承受着“存在重大垄断问题的交易”未经审查的风险;二是跨界竞争凸显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局限性,依托数字平台的流量竞争具有跨界性,而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仅能界定单一市场,难以适应动态、双向的数字平台,使得作为反垄断执法起点的相关市场无法界定,扭曲了传统工业经济的反垄断框架;三是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囿于制度缺漏为资本所控制,流量入口的集中、数据的割裂、资本的偏好使得当前出现了流量、数据、资本叠加垄断,面对生产要素型数据所致的竞争损害,调整反垄断法的分析范式,是执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解构资本、数据、流量叠加垄断这一新兴垄断模式则需要全新的分析框架。笔者提出针对数字经济反垄断的PDA范式(Platforms-Data-Algorithms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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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精粹丨包大为,杨晓彤: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公共性价值理念与实践指向

[德]哈贝马斯:《公共空间与政治公共领域——我的两个思想主题的生活历史根源》,《哲学动态》2009年第6期。[6]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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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研究》新刊速递丨2021年第1期

《教学与研究》是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953年创刊,办刊宗旨是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研究服务,同时兼顾相关领域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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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研究》2020年第11期目录

《教学与研究》是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953年创刊,办刊宗旨是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研究服务,同时兼顾相关领域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