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各会员单位、专家库专家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数字化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天津市乃至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实施的先进技术与经验,依据《天津市大数据协会标准管理办法》,拟制定《数据清洗加工标准规范》团体标准。《数据清洗加工标准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已由协会秘书处审定立项,为了确保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广泛性和专业性,现征集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一、起草单位、专家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二)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三)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四)协调融合、有序优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五)公开、公平、公正;(六)工作组人员应当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在本专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和教学等工作,且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起草单位、专家人员权利和义务(一)列入起草企业名称;(二)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三)标准起草单位、专家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六)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编制标准参考;(八)参编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三、参与原则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四、申报要求团体标准的起草,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请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申请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jdsj@tjbda.com。秘书处会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参编单位,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人员。五、征集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5日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