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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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识·生态·影响——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研讨会”成功举办!

随着中国律师业的蓬勃发展,如何在新时期响应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成为律师业亟待解答的时代命题。2024年11月2日,由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智识·生态·影响——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研讨会”在周泰律所隆重举行。本次活动我们荣幸邀请到了行业领导、业界知名学者、资深律师、法律媒体以及法律科技创业者等多领域嘉宾参加,就法学教育学科建设与律师职业、法学智识与律师执业技能、律师与法学课堂教育等话题展开深入研讨。本次活动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缙律师担任主持。会议主持人张缙律师首先简要介绍了本次活动召开的背景与目的。她表示本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探讨如何高质效的提升法律服务的新质生产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向参与本次活动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同仁以及各行各业的企业代表与媒体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随后,她隆重介绍了研讨会主办方和出席参与本次研讨会的领导嘉宾。会议伊始,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赵培良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分别发表了开幕致辞。王兆峰主任在致辞中总结了律所成立四年以来的成就和挑战。他提到,律所一直秉承在“使命、卓越、人本、开放”的理念,克服了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困难,吸纳和培养了一批优秀律师。律所办理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赢得了好评,并举办了多项学术活动,提升了专业能力和影响力。王兆峰主任表示律所的成绩离不开各界的支持,未来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提升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
11月4日 下午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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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书声丨数字时代该如何面对刑事诉讼制度变革及挑战?(赠书福利)

第十期邀请了学界及实务界专家人士,共同品读这本《数字正当程序——网络时代的刑事诉讼》!周泰·书声第十期邀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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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书声丨数据经济时代,数据安全和数据正义该如何维护?(赠书福利)

《算法霸权》[美]凯西•奥尼尔著马青玲译未来20年,算法和大数据将席卷世界,接管我们的生活、社会和经济。我们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将落入自动化的数据分析之下。确保算法和大数据的公平性将是一项重大的任务,数据伦理的价值和意义将不断凸显出来。大学排名和身体质量指数(BMI)竟然是一场骗局?在数据经济时代,我们不仅是数据巨头的用户,也成为它们的商品?为什么说“一般人公式”会带来更多的间接损害与不公?数据安全和数据正义该如何维护?周泰·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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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判例刑法研究”第十周——“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授课完成

2022年4月25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十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陈鑫律师。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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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判例刑法研究”第九周——“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 ”授课完成

2022年4月18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九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何宝明。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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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判例刑法研究”第八周——“盗窃和诈骗的区分”授课完成

2022年4月11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八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盗窃和诈骗的区分”,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薛永奎。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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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周泰律所与北大法宝正式达成战略合作!

2022年4月15日上午,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北大法宝学堂总监王登峰、法律研究员李立静、视频运营经理韩雪莅临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院长、品牌运营部总监王梦蝶、运营经理李馨宁进行了接待,并对北大法宝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于正义厅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首先,王梦蝶总监带领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一行参观了周泰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并详细介绍了律所整体设计和各项活动。无论是一层智能化的多功能厅,还是氛围活泼的图书角,亦或是温馨宽敞的“泰享空间”,充满现代化与多元化的空间置景,让活动的应用场景有了更多想象空间,因此双方对于后续在此开展活动充满期待。随后,王兆峰博士带领周泰诸位与何远琼副总一行在会议室进行深入交流。会议伊始,王兆峰博士就周泰律所创办之所起、“周而不比、泰而不骄”的文化理念、律所架构设置等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王兆峰博士还表示,周泰律所不仅要做好法律服务,更要推动、优化法律服务大生态,为优化法治环境作出贡献。接下来,何远琼副总首先对周泰律所的设立和发展理念、思路和愿景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介绍了北大法宝的特点与优势。她表示,北大法宝在法律信息整合与挖掘、法律信息化平台开发和专业内容建设以及在法律教育培训行业拥有极强专业能力、强大的市场占有率、丰富的品牌打造和运营推广经验。北大法宝长期服务于企业法务信息化建设,法宝产品在满足企业法务工作流程化的基础上,着力突出法律科技产品与法律知识、信息结合的优势,助力企业法务工作的知识化与智能化。在随后的交流环节中,双方最后在企业法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服务传播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最后,北大法宝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于周泰律所一层正义厅举行。双方代表签字并交换了协议,众人合照留念。周泰律所始终以开放的姿态面向未来,尤其注重法律与科技的融合。自成立以来,周泰律所已与多家科技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周泰律所也愿与更多法律共同体探索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之路,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内与天下法律同仁共通共融,外与市场无缝对接,从管理水平、人才建设、资源引进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努力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欢迎关注周泰,欢迎点“赞”和“在看”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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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律所王兆峰博士受邀前往中国人民大学作专题讲座

2022年4月15日,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的邀请,王兆峰博士来到《模拟法庭训练》课堂,为21级法本法硕学生们带来了主题为《律师职业与律师素养》的实务专家讲座。为了让法科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法律职业特征,并给学生们的专业学习和职场规划提供有益的启发和帮助,王兆峰博士从法学教育与职业律师、职业技能与业务版图、知识图谱与管理输出、职业伦理与执业风险、法治生态与职业规划、国家愿景与个人使命等六个层面,以理论知识结合实务案例的形式,进行了内容丰富、内涵深刻、生动风趣的授课。知史懂史,方能鉴往知来。想要了解一个职业,最好的方式,就是了解这个行业的发展史。为了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律师职业,王兆峰博士首先带领同学们一起回顾了律师职业从古希腊诞生以来到今天的发展史,并阐释了自己对于法学教育目标的理解。接下来,王兆峰博士从“听说读写”四个视角,详细地说明了一名优秀的职业律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技能。他表示,律师职业本质上是一个说服的艺术。法庭辩论,不是说我们要想方设法赢了对方律师,而是说我们应该绞尽脑汁去想如何通过摆事实、运用法律“说服”法官采纳我们的观点,从而站在我们这一边。王兆峰博士进一步指出,其实,无论哪一种技能,我们首先要清楚的,就是我们所要传达信息的对象是谁,从而做到准确地倾听、捕捉信息、安抚说服、理清表达逻辑、合理布局文章架构等。随后,王兆峰博士从专业、行业、产业三个视角,向同学们分享了当前我国法律行业的规模现状、职业生态。律师,在大众看来,无疑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人士,但是,在王兆峰博士看来,随着法律服务领域逐渐细分、纵深的当下,律师职业的竞争不只是专业能力的竞争,更考验律师的“诗外功夫”,这也就是“专与博”的关系。最后,王兆峰博士分享了律师的职业伦理以及实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执业风险,并从国家愿景与个人成长的角度,针对同学们好奇的职业规划,给出了详细的建议。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画上了句号。欢迎关注周泰,欢迎点“赞”和“在看”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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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判例刑法研究”第七周——“新型支付与财产犯罪”授课完成

2022年4月2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七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新型支付与财产犯罪”,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何宝明。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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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驻华使馆联络大法官何法晟先生一行参访周泰律所

4月1日下午,法国驻华使馆联络大法官何法晟Jean-François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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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判例刑法研究”第六周——“非法取回他人合法占有之下的本人财产的定性”授课完成

2022年3月28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六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非法取回他人合法占有之下的本人财产的定性”,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缙律师。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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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律所合伙人张缙受邀为北大法学院讲授“判例刑法研究”第五课

2022年3月21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五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认识错误”,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缙律师。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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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周泰“判例刑法研究”完成第四周授课

2022年3月14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四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转化型抢劫的司法认定”,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曹莉。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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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周泰“判例刑法研究”完成第三周授课

2022年3月7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开设的2022年度春季学期《判例刑法研究》迎来第三周授课。本次课程的主题为“入户抢劫的司法认定”,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薛永奎顾问。江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薛永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顾问本次课程主要讨论了入户抢劫中“户”的认定标准与入户目的的非法性等问题。在主题报告环节,李鹏博同学主要介绍了“户”的空间认定问题。在介绍了司法解释及学界对“户”的规定与理解后,李鹏博同学认为容纳他人赌博的宿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场所特征与功能特征,应当认定为“户”;子女进入父母居室抢劫的,可以根据司法解释对近亲属的拟制规定不认定为抢劫罪;在个体家庭旅馆针对旅馆主人实施的抢劫的,一方面很难认定行为人抢劫前对“入户”存在认识,另一方面根据案发时的司法解释标准,该场所非与外界相对隔离;共同租住房屋的共有部分、卖淫女的出租房,以及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等均不具有功能特征,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冯英楠同学的报告主要探讨时间维度,即入户非法目的产生的时点问题。在承认入户目的的非法性是入户抢劫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入户抢劫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在于复合了对他人私人领域与隐私的侵犯。虽然司法解释不断扩张非法入户目的的范围,但仍应将之限于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中。对入户强奸临时起意劫取财物的,入户是强奸不可罚的事前行为;户内人员与户外人员共谋,抢劫户内其他人员财产的,从法益保护的实质角度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最后,冯英楠同学还特别探讨了转化型抢劫问题,行为人合法入户后临时起意盗窃,被发现后又当场使用暴力的,由于成立转化型抢劫不需要前罪既遂,仅需存在实行着手,该行为可以认定为抢劫罪。在上述报告的基础上,薛永奎顾问主要讲授了户的司法认定标准、入户目的非法性,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第一,户的司法认定标准。首先就司法解释确立的场所特征与功能特征而言,只要居住成员比较固定即可,不需要具有亲属关系。其次,司法解释对户的认定进行了具体正向规定与反向排除。在此基础上,店宅共用型场所看时间区分是否为户,前店后宅型场所则要具体分析时空标准认定是否为户。最后,对于指导性案例,长期在家中开设赌场的,家兼具赌场与生活的双重功能,入户抢劫认定关键在于抢劫时户的功能定位;卖淫女的出租屋同样要结合案发时住所功能判断是否为户;家庭旅馆中兼作值班和生活的场所,生活功能与经营功能不具有可区分性,不宜认定为户;合租房租户虽然可能不存在亲属关系,但不影响户的认定;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不具备生活属性,不宜认定为户。第二,入户目的非法性。2016年的司法解释对先前司法解释的立场进行扩张,以侵犯户内人员人身、财产为目的,即使仅具有一般违法目的,均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对于指导性案例,在强奸过程中临时起意劫取财物的,入户目的不是侵犯财产,不是入户抢劫;合法入户后临时起意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转化条件,只是一般的户内抢劫;入户盗窃数额较小的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应当成立入户抢劫。第三,其他相关问题。首先住户教唆户外人员入户抢劫的,司法实践会认定为入户抢劫的共犯;其次暴力或暴力威胁从户外延续到户内的,不影响入户抢劫的认定;最后子女进入父母居室内抢劫的,进入家庭成员居室不宜认定为非法入侵“他人之户”。薛永奎顾问在讲授最后总结了司法认定的逻辑。首先,入户抢劫加重处罚的根据在于侵犯了家的私密性与安全性,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抢劫,刑法匹配了超高法定量刑幅度,要抓住户的性质、目的条件、空间条件予以认定。其次,司法实践面临更多的问题是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难题。最后,司法实践中暴力侵财案件在不断减少,诈骗案件占据侵财案件的主体地位。要认识到这种犯罪发展趋势。江溯的讲授首先关注了关于抢劫罪的三个司法解释性文件,强调三者间是递进补充与完善而非相互排斥的关系。其次,江溯老师探讨了入户抢劫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规范。但入户抢劫并非非法侵入住宅与抢劫的简单结合,司法解释已经暗含了其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体现,即进一步实施更严重犯罪的目的。再次,相对隔离的物理空间仅是认定户的形式特征,还要注意更加实质的功能特征判断。复次,关于入户的非法性,司法解释将其范围不断扩张至“以侵害户内人身财产为目的”。能否将图财目的以外的犯罪纳入入户的非法性中,实践存在不同观点。回到入户抢劫的保护法益,不能将非法性过度扩展。对于进入父母住宅的案件,同样可以从入户的非法性角度出罪。最后是暴力的时空场所。暴力从户外延伸到户内,或行为人户内使用暴力,截取财物发生在户外的,均可认定为在户内使用暴力。在两个小时的精彩报告与授课后,本次课程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欢迎关注周泰,欢迎点“赞”和“在看”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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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布”可言——职场丽人手工制作冰墩墩布艺画暨女企业家联谊活动成功举办

DAY三月女神天,靓丽伊人节。为庆祝第112个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北京武汉企业商会的部分企业家们欢聚到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共享2022年度女神节,参加了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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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书声丨刑法如何直面安乐死、器官移植、整容手术等交叉性课题?(赠书福利)

6月2日周泰·书声丨刘品新教授《电子证据法》品读会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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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书声丨你畅想过未来司法的模样吗?(赠书)

年,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学习,中美联合培养博士;2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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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研究院成立仪式暨网络犯罪和电子数据研讨会成功举办

10月16日上午,周泰研究院成立仪式暨网络犯罪和电子数据研讨会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有周泰研究院的联合院长: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老师。发布会上特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老师、北京中海义信司法鉴定所常务副主任、司法鉴定人石鹏老师两位嘉宾进行主旨发言。发布会后举行了网络犯罪与电子数据研讨会,会上邀请了中科院杭州院副院长、大数据固化系统总工程师周跃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于冲老师,赛博威锋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夏启明老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安柯颖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华伟老师,北京网络行业协会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与处置中心主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人高显嵩老师,上海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赛博威锋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鉴定人张洪铭博士,周泰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作为研讨嘉宾,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赛博威锋司法鉴定中心顾问朱桐辉老师,周泰律所高级合伙人、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彭文昌律师作为点评嘉宾,周泰律所高级顾问曹莉作为主持人。周泰研究院成立仪式由周泰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主持。侯爱文律师强调,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之初,就将“使命、卓越、人本、开放”确定为核心价值理念。在过去的一年里,周泰律所与多所高校合作举办了多场论坛并开设了实务课程。为继续推进法律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合作交流,学术界专家和实务界同仁们决定携手共同创办周泰研究院,致力于打造一座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民间智库,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大局贡献绵薄力量。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王兆峰博士在成立仪式上发言并指出,设立周泰研究院是周泰律所创立之初便达成的共识,旨在开拓律师眼界,提升业务水平,打造与学界以及更多法律同仁交流的平台。他认为,周泰研究院承载了三大功能:首先是组织协调,围绕疑点难点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其次要实现法律实务与学术界的深度连接与深度融合;最后通过跨领域、交叉学科专家的赋能,利用智库平台真正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周泰研究院的成立仅是开始的第一步,今后将完善机构设置,制定发展规划,组织更多专家及实务人员参与课题的研讨与发布,推动周泰律所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为我国法治生态的进步作出贡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老师讲述了他与周泰律所的相识过程,他表示,身处百年未有之变局,法治建设在路上,过程中的问题仅仅靠实务界或者理论界是无法解决的。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聚集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人士,形成共同探讨重点问题的氛围。另外,希望能够通过周泰研究院处理好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在探讨国内法治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的同时,兼顾学习国际上有益的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当然,周泰研究院也要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关系。一方面,周泰研究院将为周泰律所的业务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周泰研究院希望为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发展贡献力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老师以《当网络犯罪牵手电子证据》为主题进行主旨演讲。他认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大量网络犯罪涌现,电子数据在认定网络犯罪的司法实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的运用还存在一定值得反思与改进的空间,例如有待实现“鉴(鉴定意见)、数(电子数据)、取(取证笔录)”相结合,由消极地审查走向主动地勘验。他指出,网络犯罪的司法过程应当与电子数据紧密结合,办案人员尤其是辩护律师要善于利用电子数据揭示真相。北京中海义信司法鉴定所常务副主任、司法鉴定人石鹏老师也围绕网络犯罪和电子数据发表了主旨演讲,他演讲的主题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新型互联网犯罪形势下的电子取证与司法鉴定》。他表示,随着近些年网络犯罪形势的严峻,电子数据逐渐成为了重要的证据来源,国内也相继出现了很多电子取证或司法鉴定公司。他指出,新型网络犯罪取证过程面临着现有标准赶不上取证技术、现实技术赶不上网络犯罪、取证专家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取证市场鱼龙混杂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应当运用最新科技争分夺秒,将电子数据多维呈现,推动侦查、审查、审计、鉴定的多方联动,建立律师事务所、取证公司、鉴定所多方合作共赢的平台。随后举行了网络犯罪和电子数据研讨会,由周泰律所高级顾问曹莉主持。在有关网络犯罪的讨论环节中,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安柯颖老师指出,随着我国信息数据相关法律体系不断深化,未来数据安全必将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亮点。这不仅需要国内法以及各部门法进行同步修正,更需要我国积极推动数据安全的国际法共识,使国内法和国际法链接到全球数据安全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中。这对于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而言,都将是全新的挑战。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技术、法律环境,要积极开展数据应用的国际合作,充分认识到面临的挑战和威胁,平衡数据权利的保护和流动,实现数据确权的利益分配,实现国际数据新秩序和竞争规则的构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华伟老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题,阐述了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来,近些年以此罪名定罪的案件数量激增的现象。随后,他解释了该罪的立法性质,认为该罪虽然是将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独立罪名,但在解释论上应对该罪的不同要件进行严格化解释,避免其过度扩张适用最终发展成为“口袋罪”。随后他从司法实务中的四个疑难之处具体展开,揭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过度扩张适用的趋势。未来理论研究及实务中应从本罪的规范保护目的出发,进行相对限缩解释,实现网络保护语境下该罪的应有之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于冲老师分享了网络有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他指出,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是我国乃至全世界面临的重大毒瘤,二者结合的社会危害性成倍增加。他通过总结现实中网络犯罪呈现纵向上组织套组织、组织结构分散化、罪量的网络分割化等特征,强调了网络有组织犯罪分割化的特点。他表示,实务中应当对犯罪组织概念的界定进行突破,对犯罪组织的独立化进行制裁,从以正犯为中心的处罚转化为对相对独立的共犯的处罚。同时,他也提出网络背景下应当注意有组织犯罪因分割而向有组织违法转化的问题。提到电子证据,他指出了如今电子证据从“一一印证”向“综合认定”转化的趋势。周泰律所高级合伙人、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彭文昌律师从自身实务经验出发,对以上三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回应。他首先表达了对安柯颖老师提出的数字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以及法律体系构建模式的认同。他表示,网络犯罪是基于如今信息化、数字化的大背景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并且将长期存在下去。随后,他表示支持王华伟老师的观点,司法实务中应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严格限缩解释,侦查、检察机关和法院应按照立法原意,在综合考虑打击效果的前提下制定统一的司法标准。针对于冲老师阐释的网络有组织犯罪的问题,他表示,今后针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还需要进一步回应犯罪形态的发展和司法需要。第二个环节是有关电子数据的相关讨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与处置中心主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人高显嵩老师通过网络黑灰产案例分享,表达了技术本身是无罪的,主要取决于运用方式的观点。他以网络赌博案件为实例进行具体展开,指出网络赌博服务器架设在境外、技术团队专业等原因带来了侦查阻碍,建议公安部门在侦查环节邀请专业鉴定人士介入。随后他通过列举两个具体案例,说明了互联网犯罪的司法鉴定过程对于网络技术水平的要求,任何一处知识盲区都有可能造成鉴定结果的差别。上海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赛博威锋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鉴定人张洪铭博士指出,实践当中“长臂管辖”的案件中,鉴定环节有更大可能出现疏漏,律师尤其要注意此类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司法实践中如果想从根本上动摇案件的认定,就要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他认为,鉴定意见不应该被“神话”,专家意见也有可能会出错,这种错误有可能来源于鉴定人或剪裁人。从微观角度,他从时间上的审查、鉴定意见的结论是否超出了鉴定委托的范围、鉴定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鉴定意见的结论是否具有客观性、剪裁的来源及扣押封存移送过程、物证与数据的同一性问题六个方面阐释了推翻鉴定意见的角度。周泰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分享了实务中关于电子数据质证的突破,一方面刑事律师应将电子数据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进行质证,在电子数据质证的过程中不能只限于纸质材料,要审查光盘材料。同时,她也坦言实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一方面是理论与实践中的差距,例如利用电子证据漏洞推翻鉴定结论后,侦查机关如果进行重新鉴定,可能会影响嫌疑人的羁押时效,最终造成羁押超过本罪刑期,或者重新定罪后远超原罪刑期的困境。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刑辩律师处理电子数据的能力提出了巨大考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赛博威锋司法鉴定中心顾问朱桐辉老师首先对石鹏老师与刘品新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司法实务中对于电子数据采纳存在的空白原因在于认为电子证据归类存在多重性而忽视了其独特性,以及证据排除规则仅重视真实性的问题。随后他对以上几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他对张洪铭博士提出的鉴定意见的结论是否超出了鉴定委托范围、物证与数据的同一性问题这两个质证方法进行了补充说明。随后表达了实务中电子数据的认定根本在于真实性的观点。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今天,尤其需要专门的研究机构进行法治环境的学术理论研究,为推进立法、司法进程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同时,周泰研究院的成立也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界与学术界、国内与国际、周泰律所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未来周泰研究院将以专家智库为依托,开展学术研讨,以理论引领实践问题的解决,以实践探索理论的合理性。设立研究课题,建立研究项目,培养新型法学人才,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水平智库。欢迎关注周泰,欢迎点“赞”和“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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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十二位法律人的私房书单

8月12日下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燕大元照*)及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泰享读书会”暨燕大元照赠书仪式在周泰律所一楼成功举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先生、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老师出席仪式,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侯爱文律师主持活动。北京大学出版社及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同仁参与观礼。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对燕大元照赠送百余本法律图书之举表示感谢。他指出,燕大元照致力于出版高质量法律图书,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正需多读法律领域的好书,这使周泰与燕大元照天生契合,因此促成了此次合作,期盼未来周泰与燕大元照有更多的合作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先生表示,法律图书出版行业文献、资料更新非常快,而律师这一职业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体系,阅读新出版的纸质书是必要的。他指出,此次赠书是燕大元照首次向律所赠书,旨在鼓励更多律所真正利用图书角,保持书籍与时俱进。*燕大元照,是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五图书事业部,成立十五年来专注于法律图书的出版。周泰荐书燕大元照赠书仪式后,举行了「泰享读书会」,十二位周泰同仁从燕大元照书库中挑选了十二本进行推荐与分享,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读书交流会,文末可收看本次读书会现场视频。本次「泰享读书会」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侯爱文律师主持,多名律师、顾问及英腾计划成员参与分享,北京大学出版社同仁及周泰同事现场观看。下文整理了此次「泰享读书会」上分享的书目及分享人的推荐语,以飨读者。书名:中国民法典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