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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未救助栽倒街头的行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7月14日晚间,一段两分多钟的视频在社交平台流传,视频显示:疑似在湖北随州街头,一名中年女子一头栽倒在路上,旁边人来人往,但不少人只是扭头看看就走了,也有人拿出手机,边拍照边走了过去,并无一人上前救助。一辆车号为“鄂08541警”的警车,也直接从女子身边开过而并未停留。在这两分多钟的视频中,只有一名疑似保安的中年男子,站在倒地的女子旁边,一会儿打电话一会儿挠头,看似想救助但又无从下手的样子,显得手足无措。这名保安显得手足无措在各个社交平台的评论中,不少人纷纷对路人的冷漠感到悲哀:“病人倒地无人敢扶,这个社会病得不轻。”“横躺马路而无人管顾,此可谓千古奇观,丢人!”更多网友则对警车路过而不停车救助感到不可思议:“说好的人民警察为人民呢?”“警车过分了”……也有网友表示,这段视频不完整,没有拍到警车联系120、掉头救助的情节,但有网友反驳说,即便这辆警车上的人后来参与救助了,但他第一次不停车救人就不对。警车从倒地女子身边开过,没有停留那么,路人和警察对倒在街头的行人视而不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告诉法闻社,视频中女子趴在道路中间,可以明显看出需要他人帮助,而且其所处位置行人、车辆来往不断,该女子随时可能遭受进一步的伤害,路过的民众应该在道德层面施以援手、积极帮助,但如果没有进行帮助,在法律层面上无需承担责任。“但警察与普通民众不同,其负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的职责,《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从视频来看,这辆路过的警车正常情况下应该可以明显发现倒地女子的危险状况,但却对处于危难状态的女子视而不见、未帮助其解除危险,系玩忽职守行为,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警察,应当给予行政处分。”邓千秋说。而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看来,随州这辆警车上的警察,没有停下来对倒地、处于危难之中的人实施救助,除违反《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外,还违反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属于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也应该被处以行政处分。范辰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视频中警车上的警察完全符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受到相应的处分。”——延伸阅读:湖北9年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法闻社了解到,这次事件并非是湖北警车第一次“见死不救”,早在2013年,湖北就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据荆楚网报道,2013年4月18日,网友“关注家乡发展”在荆楚网东湖社区发布了《“鄂E3037警”警车在荆门见死不救和霸道违停两次被网友曝光》的帖子,帖文称:4月17日下午荆门虎牙关大桥下,一人倒地不起,周围群众报警后,向路过的“鄂E3037警”警车招手示意,警车停下看了一眼后开走;4月18日,“鄂E3037警”又在荆门城区工商街的公交站内违停,导致公交车无法进站上下乘客。4月25日,警车所属单位——湖北枝江市公安局回应称,当事民警正在执行任务,并非见死不救,也没有违章停车。但荆楚网记者调查发现,警车确实存在在其他地方违停的情况。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张新年谈出售熟肉被判十倍赔偿:法条之外还有法律原则和天理●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合肥书记讲话走红背后:凸显民众对依法抗疫的期盼●“高知”和老年人为何频频成“猎物”?骗子自曝“必杀技”●“大车杀人”屡禁不止,网友建议提高量刑标准,你怎么看●河南核酸小屋引发公众质疑,专家:公众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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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核酸小屋引发公众质疑,专家:公众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

6月1日是“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上岗的第一天,但6.1还没过去,该小屋便上了热搜,网友除吐槽该小屋“中看不中用”外,更多网友则对该小屋的招投标过程提出质疑,因为该小屋被一家刚成立10天的公司独家中标,像是为其量身定制一般。而且这款小屋价格奇高:网上最贵的核酸采样小屋才1万多元,而河南采购的这款却高达4.68万元/个。专家表示,公众提出质疑、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防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核酸采样屋被指“中看不中用”6月1日是这种小屋在郑州“上岗”的第一天,但一天没过,小屋就被“骂”上热搜。网友的吐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计不合理。检测人员需要架着胳膊、通过两个“圆筒”为群众做核酸,这导致他们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有的检测人员直接蹲在了凳子上。而且两只手在“圆筒”外面消毒也十分不便,同时,检测人员还看不见下方的垃圾桶,极其别扭。而在小屋外面,受检的群众同样不好受:由于高度受限,不少孩子只能被家长抱起来做核酸。还有一个视频显示:一个坐轮椅的老人来检测,几个人只好把他抬起来,以便他的嘴能凑近检测人员……而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那种半蹲式窗口的场景,在各个检测小屋内外,更是频频出现。由于因为种种不便,在有的检测点,检测人员干脆走出小屋、到外面来检测,这样双方皆大欢喜,“小屋”也彻底成了摆设。还有被网友质疑的不便之处,则是检测时间:上班族下班,检测人员也下班,导致不少上班族无法方便地做核酸。高价采购被诟病法闻社注意到,在吐槽核酸检测小屋种种不便的同时,不少网友则对这种检测小屋的招标价格提出了严重质疑,甚至呼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网友质疑的焦点是,第一批中标此次“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的企业——“海乐苗(郑州)智能物联有限公司”,从公司成立到成功中标,中间只有10天时间。这批核酸小屋,就像是专门为其量身定制的。而且,这种款式的小屋,在淘宝上最贵的才1.3万多元/个,而这次政府采购的这批小屋,价格竟高达4.68万元/个!而这样的核酸采样屋,河南全省要采购1.4万个,共计要花费6.552亿元!“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饺子”“这家企业太强悍了”“纳税人的钱就是这样花的吗?”“要说其中没有猫腻,鬼都不信”“我也只能‘呵呵’了”……对这家神秘的中标企业,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猫腻,网友纷纷进行吐槽。公开信息显示,这批核酸检测屋由河南省工信厅采购,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6月2日上午,法闻社登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现河南省双人便民核酸采样屋采购项目(一批)和(二批)的“成交结果公告”,均已被悄然删除。专家:公众行使监督权意义重大全国律协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告诉法闻社,2014年以来,政府采购活动都受到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约束,从程序上看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结果上仍然会存在一些猫腻引起公众关注的质疑。“在近些年来引起公众关注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优质并且价格低的并不一定能中标,而往往是价格高、质量差的反而可能中标,这里就不是程序本身的问题,而多半是有人利用拟定中标条件和评标两个环节照顾了关系户。例如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一案,就是在公路建设当中看上去也是公开招投标,但实际上里面套路多多,卢万里也最终因受贿而断送了性命。”王才亮说,河南这个政府采购的核酸检测小屋是采用了公开招标办法的,却因结果引起了质疑,里面有没有猫腻需要证据来证明,“但是我认为公众对这种情况提出质疑是行使他们的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防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知名评论员、舆情专家曹保印表示,河南核酸小屋价格贵不是问题,单一中标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个价格究竟是经过怎样的程序被招投标出来的?因为政府的采购项目审核环节非常严格,从招标公司的资质,到产品的价格以及同类市场价格的比较、同类产品质量的比较,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都需要综合考虑,并且参与投标的公司还需要回答专家的问题,如果这些环节每一个环节能把控住,就不至于出现今天被公众质疑这种情况。其次就是这个小屋的实用性问题。从目前媒体报道出来的小屋的功能来看,这个小屋显然是不合格的。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出现了类似的小屋,设计非常简洁,确保了检测人员的舒适。但郑州所购买的这些小屋舒适性显然不够,舒适性不够的另外一面,也意味着其产品质量的合格性可能也不够。“再次,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紧急物资采购是可以单一指定的,但也仅限于紧急物资,也就是说市场上存量不够,或者是不能够及时运到位的才算紧急物资,但从目前来看,河南采购的这些简易小屋,市场上并不缺货,而且同类的产品价格相差很大,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中的特殊条款。”曹保印说。律师: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介入中央财经大学预防证券金融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也表示,招标投标法虽然规定有不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情形,但河南此次采购的这些检测屋科技含量并不高,不属于招投标法中“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也不属于“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等情况。因此,河南省工信厅对第一批小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对第二批小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均违反法律规定。范辰还表示,中标单位海乐苗(郑州)智能物联有限公司成立10天就中标,没有业绩积累,没有信用积累,如此中标,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中标的小屋每个价格46800元,比网络上最高价13000元多出好几倍,更让人浮想联翩。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腐败,当地招标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立案调查,在每个环节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公开,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曹保印也表示,虽然这些小屋的招标信息还算透明,但整个招标过程并不透明,而随着公众的质疑,官网迅速撤掉相关信息,更是给人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我建议在这个事情上,河南省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迅速出击,首先从整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的透明度进行核查,其次,对所有参与招标投标的相关的机构、专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做深入的调查。至于这个公司注册时间很短,却能够中这么大的标,也有必要由市场监管部门做出回应:在前一段郑州停摆的过程中,是什么样的特事特办,让这个公司顺利注册、并能顺利地拿到投标的资格?”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张新年谈出售熟肉被判十倍赔偿:法条之外还有法律原则和天理●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合肥书记讲话走红背后:凸显民众对依法抗疫的期盼●“高知”和老年人为何频频成“猎物”?骗子自曝“必杀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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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杀人”屡禁不止,网友建议提高量刑标准,你怎么看?

“5月21日,“大车杀人”惨剧再现:郑州市惠济区一辆渣土车侧翻后将一辆家用越野车压扁,被压扁后的越野车车体仅剩四五十厘米高,车上4人全部遇难,现场惨不忍睹。”越野车被渣土车压成“铁饼”,车上四人遇难有网友称,造成群死群伤惨剧的“大车杀人”事件一再上演,归根结底还是肇事司机的违法成本太低:相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各种大型车辆,如大货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大车的肇事“杀人”,大多是保险公司赔钱了事,肇事司机只是象征性地被关几天,或者判处缓刑或短期实刑,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所以不少大车司机才会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视人命如草芥,视法律为儿戏,因此,加大对“大车杀人”者的量刑标准,甚至判处死刑,已是当务之急,否则,类似的惨剧还会不断上演。还有网友表示,大车肇事“杀人”之后,司机或旁人常常以“大车存在盲区”“大车经常超载导致制动不良或失灵”为由,反而“告诫”其他车辆和行人“远离大车”,小车司机和行人也甘愿牺牲路权、“主动”躲避大车,导致大车司机愈加疯狂。这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因为大车屡屡肇事“杀人”,并不是“盲区说”“制动不良说”可以开脱的,试想:司机既然知道车辆存在盲区和制动不良,为何还开那么快?可见,违法成本太低,才是不少大车司机漠视生命的根源。假设,对撞死人的司机最高可判处死刑,大车司机们还会那么肆无忌惮吗?他们肯定会小心驾驶。对于网友提出的“提高大车杀人量刑标准直至死刑”的建议,法学专家又是怎么看的呢?法学教授:应提高量刑幅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法闻社,大车肇事、“杀人”事件确实屡见不鲜,但是处理过程中往往以交通肇事罪去定罪量刑。即便按照酒驾、醉驾去处理,也不可能有无期徒刑,死刑就更少了,所以网友们说得也对,不是说“存在盲区”“制动不良”就能为大车司机减责、免责的。5月21日,郑州一越野车被渣土车压成“铁饼”“有人说大卡车司机挺辛苦、不容易,一天开好几百公里,但这话有失偏颇:你大车司机不容易,别人的命就不值钱?还有人说,大车司机没钱,让他赔钱也赔不起。但我们既要讨论治标,也得考虑治本。要治本,就一定要提高交通肇事特别是这种恶性事件的违法成本,降低其违法收益,确保其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刘俊海强调。刘俊海表示,刑法不仅具有打击犯罪、保护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功能,还有震慑、阻吓、预防犯罪的功能,如果犯罪的刑事责任非常轻的话,谁会把交通规则当一回事呢?谁还会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当回事?谁还把生命当回事?所以,要体现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一定要修改刑法,提高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幅度。“此外,在个案当中,是否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是否存在故意杀人罪?我觉得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所有的大卡车司机出了人命都按交通肇事去处理。但也不是说撞死人就一定要判死刑,这个还要看具体情况。”“但不管怎么说,提高‘大车杀人’的量刑标准有一定道理,但一定要通过修改刑法的方式,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去完善。”刘俊海说。刘俊海还谈到,很多情况下,是雇主在让司机“多拉快跑”的,甚至有雇主告诉司机“出事我担着”,那等于在怂恿犯罪,出事后属于共同犯罪。所以,除了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司机的用人单位或雇主也要对受害人及家属承担全部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有恶意、重大过失的,建议进行“惩罚性赔偿”,例如,大车司机肇事出了人命,赔个一千万、两千万,此类恶性事故肯定会大幅下降,只有这样,才能让司机开车更谨慎,也能让经营者、老板们不再急功近利,为了钱而漠视生命。“金钱挂帅是错误的,一定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刘俊海最后强调。律师:交通肇事已有死刑,关键是如何定罪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冯延强则告诉法闻社:是否提高量刑,要以具体的罪名为基础。在“大车杀人”事件中,司机该定什么罪名?不应局限于交通肇事罪,还可以考虑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司法实务中,综合考虑行为人实际的主观恶性、具体的客观行为等因素,认定行为人构成后一个罪名的话,量刑问题或许就不是问题了,因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王飞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开车故意撞人,意图剥夺他人生命,就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治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果故意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我觉得现行法律已经有明确规范,没有必要就‘大车杀人’单独进行规范,提高量刑标准。”上海浦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雷律师也认为,提高“大车杀人”量刑标准的建议没有必要。他说,“大车杀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汽车作为作案工具,剥夺别人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现有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一种是如果司机主观上并没有追求或者放任剥夺别人或者不定多少人的生命,只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死亡的后果,属于过失犯罪,按现有法律规定,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这是因为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轻。研究员:治理“大车杀人”刻不容缓曾长期在地市级检察院任职的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研究院研究员薛永奎表示,大型货车、渣土车等重型车辆肇事、肇祸多发、高发,动辄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轿车肇事要大得多,加强治理刻不容缓。薛永奎认为,“大车杀人”恶性事件频频发生,背后既有经济利益问题,也有执法、司法等社会问题,由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和故意犯罪还是有所区别的,《刑法》根据交通肇事不同情节,规定了三档不同的量刑档次,基本能够实现罚当其罪,大幅提升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档次并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因此,应综合采取行政、刑事多种治理措施,方能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往往是引起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交通执法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消除隐患。二是净化执法环境。大型货车、渣土车长期横行,和执法不严有重要关系。相关部门应对渣土、货运等重点行业背后的涉黑涉恶、非法利益输送、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等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坚决打击,净化执法环境。三是从严打击交通肇事犯罪。对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应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对被告人依法从严判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加强安全教育。不仅在办案中对被告人进行安全法治教育,还要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督促企业强化对车辆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的监督管理。下面是一个小调查,欢迎您投票参与。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张新年谈出售熟肉被判十倍赔偿:法条之外还有法律原则和天理●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合肥书记讲话走红背后:凸显民众对依法抗疫的期盼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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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知”和老年人为何频频成“猎物”?骗子自曝“必杀技”

你是否收到过诈骗短信?你身边的亲友是否曾经被电信诈骗?想必很多人都会给出肯定的回答。近年来,中国老百姓已对电信诈骗见怪不怪,不仅每天都有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被骗,连被认为高智商的高校师生也频频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清华等名校教授被骗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2016年,因被骗走9900元东拼西凑的大学学费,山东高考生徐玉玉被气死的消息也曾引发巨大震动。伴随着电信诈骗,国家相关部门虽然采取了很多防范措施,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也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电诈头目亲述:我们基本是这个套路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大力推广反诈App的下载,多地电信运营商也开始对用户默认关闭境外短信接收业务,不少高校也开始要求学生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这些措施效果如何尚待验证,然而,最近曝出的骗子的刷单诈骗套路,还是令人吃惊:你图的是他的佣金,他图的是你的本金。(图片来源:“汉中反诈”公众号)近日,浙江嘉兴警方抓获一名嫌疑人何某,他的身份是柬埔寨、缅甸等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在国内的接洽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这名参与骗取无数群众血汗钱、妄图逃避抓捕的犯罪分子被嘉兴南湖公安擒获后,经过多轮讯问,终于交代了通过多名下属帮助境外犯罪集团洗钱的犯罪过程,及一个重要的刷单诈骗套路:“一道进、二道出、三道进、四道出、五道进、六道杀……在我们行业,基本上都按照这个方法去骗。”“一道进”,就是受害者相信并进行第1次刷单;“二道出”,对应的则是第1次付佣金给受害者,进一步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三道进”,再次提高佣金,诱使受害者进行第2次刷单;“四道出”,就是第2次付佣金给受害者,此时受害者趋于更加信任屏幕另一端的犯罪分子;“五道进”,是利用各种理由,任务、套餐、组合……通过更大收益,诱使受害者进行第3次刷单。通常来说,这将是诈骗分子最后一次诱使受害者进行刷单;“六道杀”,当受害者信心满满将大量钱财投入进去,正准备获取大额佣金时,犯罪分子已经拿着钱卷款潜逃……千万不要“以身试骗”犯罪嫌疑人一定会按照这个套路诈骗吗?有网友称:我是不是可以先试着刷两单,给诈骗分子来一波“反杀”?千万不要太天真哦。(图片来源:“上海普陀”公众号)何某交代,这种诈骗,套路就是先骗取受害者的信任,所以前期看起来都很正常,甚至有的刷了三单还没有实施诈骗的也有。总结起来一句话:养肥再杀。“你想要我的佣金?而我们其实只是想要你的本金。”什么时候被“杀”,团伙都是有综合判断的。也就是说,狡猾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每次都在第3次刷单时卷款潜逃,也有捞一票就跑、第二次刷单就“杀”的情况。所以要记住: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去“以身试骗”、把自己挣的血汗钱花在骗子身上。某高校整理出防骗“秘籍”面对形形色色、愈来愈猖獗的电信诈骗,普通人该如何预防?近日,中部某省一知名高校就向该校学生总结出了16条防骗“秘籍”,这些提醒不仅对大学生有用,其他人也可以作为防骗参考:(图片来源:搜狐焦点)1.不随意泄露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个人信息,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银行柜台直接办理。2.慎接陌生人的电话。当接到陌生人电话,特别是冒充亲属、朋友的电话,凡涉及借款、汇款、存款、转款等事项时,要多方核实后再做决定。3.理性消费,不在银行以外的不明金融机构贷款,不进行网络贷款(套路贷)。4.对自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陌生电话,凡涉及财物的,一律立即挂掉,不予理睬。5.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刷单、刷信誉行为,不点击任何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不帮助任何人进行网络砍价,不拆看任何来历不明的红包。6.不在非正规网站(钓鱼网站)购物。7.不理会网络购物客服所谓的“质量问题退货、快递丢失理赔”等话术。8.不进行无担保的网上交易,如游戏装备买卖等。9.不轻信任何中奖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10.不理会任何出售考试答案、办证的信息。那样不仅有被骗风险,还涉嫌违法犯罪。11.废弃不用的手机卡、银行卡绝不出借、转卖。12.不参与网络赌博,不登录色情网站。13.凡是170/171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14.向身边的家人及亲朋好友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防范意识。15.保证下载、安装防电信诈骗“金钟罩”以及国家反诈中心App,并保证不随意卸载。16.有96110来电(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一定要接。法闻社了解到,自2021年1月至12月27日以来,这所百年名校仅被公安机关立案的电信诈骗案件就高达101起,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不仅给被骗学子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校园秩序。该校痛定思痛,总结出了上述16条注意事项,并要求研究生、本科生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以抵制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张新年谈出售熟肉被判十倍赔偿:法条之外还有法律原则和天理●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合肥书记讲话走红背后:凸显民众对依法抗疫的期盼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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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书记讲话走红背后:凸显民众对依法抗疫的期盼

5月12日下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第50次市疫防工作视频会议时,说出的一番话令人感动:“不管是‘来的客人’,还是‘返的家人’,合肥都诚挚欢迎,绝不拒之门外。为此,希望来自中高风险和其他疫情发生地人员,无论是否提前报备,都可随时光明正大地来。”“层层加码看似履职尽责,实则是懒政怠政……坚决防止地方‘土政策’毁了全市‘一盘棋’,引发次生问题。”虞爱华的这番话很快走红网络,受到各方点赞,舆论认为,这凸显了民众对依法防疫的期盼。胡锡进称合肥新规“振聋发聩”,人民日报点赞法闻社注意到,虞爱华这番话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并上了微博热门。《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也转发虞爱华的讲话截图,并称“合肥的新规振聋发聩”。上海浦东工商联副主席洪榕也发文称:“又是合肥,合肥俨然是一个看得见未来的城市。”在相关文章下面,网友则是一边倒的赞扬之声:“格局决定未来,看看人家”“有良心,有担当,有策略,赞合肥”“希望各省向合肥学学,有担当,有人性”“这才是敢于担当的领导!为合肥点赞”“安徽省和合肥市领导有水平,贯彻中央精神准确到位”……法闻社发现,就在虞爱华5月12日下午讲话之后,5月13日的《人民日报》在整版报道安徽省物流运输保通保畅做法时,大篇幅点赞合肥在实施精准管控上持续发力,让服务区“好进快出”、收费站“好收快走”。报道称,合肥市对车辆精准分类管理,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车辆,贴上绿色标识,如司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过了收费站立即放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车,则贴上红色标识,通过专用车道导流至货车驿站进一步查验。“今年3月以来,进入合肥境内的9条高速公路、36条国省干线公路收费口、服务区从未关闭停摆,全部正常开放。”而在网络上,各地的货车司机更是对合肥赞不绝口,有司机称:“我跑了大半个中国,合肥是最好的一个。核酸免费做,态度还都特别热情,结果出得特别快,给大合肥点赞。”每一位来肥的司机都可以领到免费面包、免费泡面、免费饮用水、免费医疗品,让他们倍感温暖。专家:依法防疫不能松懈法闻社梳理发现,早在2020年1月25日,中央就要求“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再次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然而,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依法防疫,但各地层层加码、阳奉阴违的做法却屡见不鲜。有强制打疫苗的、有擅自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等等,百姓苦不堪言。法学专家指出,防疫一定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针对强制接种疫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贵松撰文指出,依据《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而只是二类疫苗,故而,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也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针对近期全国多地因居民“违反紧急状态情况下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和决定”被处罚的消息,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5月3日表示,紧急状态的决定和宣布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至今也没宣布过全国或者某一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何来“违反紧急状态情况下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和决定”?法律不是儿戏,不能人云亦云!有网友称,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的一番讲话之所以能走红网络,是因为大家见惯了各地层层加码、不依法防疫的乱象,虞的讲话无疑让人感到了一股清新之气,回应了大家对“依法防疫”的期盼,被大V和网友点赞也在情理之中。——延伸阅读:虞爱华在宣城留下好口碑公开资料显示,虞爱华1965年9月生于安徽天长县,1989年7月从安徽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先后在合肥市委办公室、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工作,2008年从省政协办公厅主任位置上升任宣城市委副书记,后历任宣城市长,安庆市长、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20年6月任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法闻社梳理发现,早在任宣城市长时,虞爱华就享有良好的口碑。网友“欢乐豆”在百度贴吧发文称:“他在位期间,帮宣城办了很多实事,好事。可以说,他凭一己之力在短时间就改变了宣城官场过去暮气沉沉的作风,整个政府焕然一新,行政效率也有很大的提高,‘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不保证休息’是他当时对公务员系统的要求和对老百姓的一种承诺”“他一手抓招商一手抓城建,现在宣城美如桃园的宛陵湖和对宣城发展至关重要的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都是他的手笔。至今,我们很多宣城市民都认为他是我们宣城这几年来最好的市长。”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丁玉蚌去年初在个人公众号撰文称:“因为工作原因,虞市长(当然,现在应称虞常委、虞书记)在宣期间,我有幸在他麾下游走。常常近距离领略他的风采、感受他的泼辣、激赏他的妙语。我曾由衷感慨:在宣城地区、宣城市历史上,市级领导层,虞爱华是思路最宽、作风最辣、行事最实、语言最鲜、炼字最准的领导——没有之一。”“在我的微博里,只推崇过两个人:杭州市长苏东坡、宣城市长虞爱华。遗憾的是,虞市长在宣城主政只有四年。记得虞市长离开时,《宣城论坛》上挽留声、惋惜声、点赞声,声声不绝……”丁玉蚌回忆道。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张新年谈出售熟肉被判十倍赔偿:法条之外还有法律原则和天理●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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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齐礼阎大妈”一骂成名,律师:应对其依法拘留

这两天,郑州“齐礼阎大妈”火了,原因是作为物业人员的她,在业主群内用不堪入耳的语言辱骂他人长达数分钟,而上了微博热门,网上还因此诞生了各种段子和“成语”,目前,郑州市相关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这名骂人者应该被依法拘留。物业大妈“骂名远扬”网传的视频和截图显示,在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6号院2号楼2单元的业主群中,一名女性物业人员嫌群内的聊天信息太多,要求业内另建群聊天,以免聊天内容遮挡疫情通知。一名业主回道“你算老几”,却没想到一下子捅了马蜂窝。这名女性物业人员就此发飙,开始连珠炮地辱骂这名回复者,并威胁要找上门去:“你要是女的,就把你的×毛拔光;你要是男的,就把你的×子挤出来……”其用语之污秽、气焰之嚣张,令人瞠目结舌,一时间,群内无人吭声,只剩她一人继续喋喋不休地继续叫骂。在骂声中,被骂者已悄悄退群,但大妈在群里的辱骂,却被其他人录了屏。此事衍生出的“成语”这段视频被传上网络后,很快“蹿红”并上了微博热门,“齐礼阎大妈”也成了网络热词,并被P成展厅的书法被网友“膜拜”,网上还就此衍生出不少相关的段子和“成语”,有网友称,大妈一开始劝导别人少聊天、以免漏掉防疫信息并没有错,但被回怼后,竟公然在群里对他人破口大骂,言语粗鄙不堪、不堪入耳,实在有损郑州的形象。还有网友戏称“宁绕南三环,不走齐礼阎。愿进阎罗殿,不过六号院!”“世界著名三大帮派:意大利黑手党、俄罗斯光头党和齐礼阎拔毛党”……“齐礼阎大妈”“荣登”微博热门法闻社了解到,此事已引起郑州相关部门的注意,有网传的疑似郑州相关部门领导的指示截图显示:“要通知属地公安介入调查,太嚣张、太丢人现眼、丢郑州的人了!”“我们疫情期间千方百计为郑州营造的正能量好形象不容易,不能被一个人……建议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回应关切。”律师:应依法拘留针对此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告诉法闻社,这名大妈作为物业人员,其工资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提取,也就是说,是业主在养着她,她的职责是服务于业主,但她却在业主群里对业主进行长达数分钟的辱骂,语言之低劣,令人不堪入耳。其言行伤风败俗,给被辱骂人以心灵创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极大地损害了郑州市的形象。“齐礼阎大妈”被网友“膜拜”范辰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范辰强调,当地警方在对“齐礼阎大妈”批评教育的同时,还应对其依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物业公司也可以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将其清退。【编后】2021年11月8日,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此次曝出的郑州“齐礼阎大妈”事件,进一步凸显了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希望郑州市以此次恶性事件为契机,在建设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的步伐,让更多市民成为懂法、守法的“法律明白人”,别再让个别“无法无天”的害群之马损害城市形象。往期回顾●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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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自制扣肉因无标签被判十倍赔偿,徐昕:判决有失偏颇

据九派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报道,重庆忠县的王女士最近有点愁:自己和爱人加工售卖的土特产,被职业打假人邵某起诉是“三无产品”,法院判决其退还货款并给予顾客十倍赔偿,王女士认为自己做的产品是安全,感到很冤枉。买家邵某称,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偏偏却没有做,法院判决没有冤枉她。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向法闻社表示,法院判决有失偏颇。自制食品成“三无产品”判决书显示,2021年7月,邵某在王女士开设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包含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150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共计实付4499.16元。货到后,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当事人王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时,王女士懵了,她说,邵某下单后再未和她有过联系,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些农村土特产会惹上了官司。本着问心无愧的态度,王女士积极应诉。一审法院认定,王女士售卖的土特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因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支持邵某以上诉求。一审后,王女士觉得邵某此番明显有备而来,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怀疑其背后有利益驱使,便提起上诉。近期,重庆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王女士说,家人知道败诉后很心疼难过。从始至终,她都认为自己做的食品是没有问题的。目前打算继续申诉,不论输赢,也要表现自己的态度。网友为卖家鸣不平4月21日下午,买家邵某称,他确实是“职业打假人”,“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了。”他还说,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偏偏却没有做,法院判决没有冤枉她。”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说,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今日头条上的部分网友评论法闻社注意到,此事被报道后引发强烈反响,21日晚上了微博热搜,不少网友纷纷为卖家王女士鸣不平:“这是专坑这些不懂法律的老人?”“那路边小摊贩都别出摊了,毕竟煎饼油条豆腐脑也是三无产品。”这两天,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网店生意也好了不少,不少网友以购买各种食品来表达支持,还有网友要捐款帮他们支付赔偿款。21日晚,王女士的婆婆毛老太含泪录下了一条致谢视频:“请不要捐款,有你们这话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们一家人都感到高兴。”法学教授:法院判决有失偏颇针对此事,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也向法闻社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徐昕表示,首先,法院对于三无产品的认定是有失偏颇的。所谓三无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而王女士的产品属于民间小摊贩的土特产,并没有这样的法律义务。因此很难将其认定为三无产品,认定三无产品应当综合对人体的危害、企业规模等多方因素。涉案产品在市场中畅销,是市场和消费者的选择,如果不存在危害健康的情况,则不应该对其同等认定为三无产品。王女士自制的粉蒸肉、扣肉、风豆豉五花肉徐昕说,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也应当从基本的人文关怀出发,像王女士这样的土特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直播时代的到来,将会越来越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对这类商品进行定性,不能以食品生产企业的认定标准来认定这种商品为三无产品。其次,本案中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有恶意碰瓷之嫌。明知自制的商品,一般不会有生产者信息、生产日期等信息,他们抓住这样的漏洞,大量购买,要求十倍的赔偿,本质上不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王女士如果继续坚持维权,可以主张其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当然,一些其他同类案件中,职业打假人对监督市场上的商品起到了一些正向作用,正因为打假的存在,才能在很多职能部门懒政的情况下,职业打假人监督大企业的商品,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大企业纷纷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实现了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竞争。“最后,对于王女士这类微店经营者来说,在制作土特产的时候,应当更规范一些。当然,标准不可能完全和食品生产企业一致,只要做到经营条件、卫生条件、不能有毒有害,就可以正常在市场上销售了。市场参与的主体都应当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在市场上实现良性、有序的竞争。”徐昕最后表示。——延伸阅读:媒体对话当事人九派新闻:介绍一下你的创业经历?王女士:2017年,想着‬回村照顾‬年迈的父‬亲‬与响应政府返乡创业的号召,我和老公回到忠县农‬村老家创业。所谓创业,其实就是学爸爸‬妈妈的农村手艺,做一些农村土‬特产,有咸菜渣,泡‬菜辣椒,风豆豉‬,香肠腊肉‬等,通过正规‬渠道销售。近两年由于疫情,在江浙‬打工的亲戚能不‬回家,她告‬诉我们说,好想吃老家做的烧白、回锅肉,我们就做了一点给她寄过去,然后我就把做的过程及成品发了微信朋友圈,结果朋友圈很多朋友看到后都想买。然后我们就开始把烧白(扣肉),粉蒸肉,喜沙肉,回锅肉在朋友圈展示。九派新闻:为什么觉得邵某有备而来?王女士:对方是职业打假人,同时他也知道我们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懂食品标签,就故意以单位团购的名义下单,买了我们的烧白(扣肉),粉蒸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共5000元,还说要得非常急也要求要有包装。为了方便运输,我们在每一个扣碗上加了一个真空包装袋,再加泡沫箱,还加了冰袋,给他发货过去了。两个月后,邵某在合川区法院把我们告了,合川区法院给我发来了传票。九派新闻:你怎么看待这场官司?王女士:凭良心说,我们自己做的所有东西,都是按照爸爸妈妈教的农村传统手艺做的,做出来都是我们自己先吃,我们做这些土特产,无愧于我们的客人。我虽然不懂法,但我懂基本的生活常理及做人的道理,买的东西不好,可以退,可以换,如果检验不合格或者吃了有问题那就该罚该赔。而邵某买去不吃,也没有说产品质量问题,却说散装食品无标签,且东西不退给我们,倒让我们赔十倍,我不服,就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结果还是维持原判。我卖这些本来利润就比较薄,败诉后家人知道了很心疼难过。九派新闻:有什么感想?王女士:这个事情对我自己来说也是一次教训。我自身工作上可能还是有一定的失误,对法律这一块儿意识还是比较淡薄,对标签这一块儿不够重视。经过这个事情,我已经将这些东西完善了,希望千千万万做食品的朋友,一定要重视这个标签问题,免得被职业打假人盯上,再吃哑巴亏。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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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副会长失利后,政法大学刘教授发声明与汪教授绝交

4月1日傍晚,社交平台突然爆出“大瓜”:中国培养政法人才的顶级学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刘玫发布的《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惊现网络,一时间让众多吃瓜群众惊掉下巴,原因是刘玫发声明绝交的汪海燕(男),同是该校的教授、博导。而刘玫发声明与其绝交的原因,竟是因为自己与汪海燕在争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的过程中落选,所以才痛斥汪海燕“忘恩负义”,并发声明与其绝交。目前,网上尚未见到汪海燕的回应,但网友们已经不淡定了,称“吃相真难看”“颠覆三观”……刘玫: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刘玫在这则“绝交声明”,先是历数了她对汪海燕的“恩典”。刘玫资料图(图源:微博头像)“汪海燕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时想留校,我是时任所长,是我把他招进刑诉研究所的,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从博士毕业留校至今,他每一次晋职、晋级都离不开我的支持和帮助……他评四级教授那年我几乎是凭一己之力把他推了上去,使他得以从强劲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得到全校诉讼法唯一的一个名额……前年(2020年冬天),他申报二级教授,我还是评委,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使他顺利晋级。“他留校后、申报硕士生导师时,当时我作为导师组负责人提携了他。他申报博士生导师时,我作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力排众议把他排在了第一位……“在刑事司法学院,我大力举荐并支持他担任了副院长、院长,长期以学术委员会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的的身份支持、配合他的工作。时至今日,他取得的耀眼成就,固然有他的天资、努力,但不客气地说,与我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对他有过大恩,却深深受到伤害”随后,刘玫在“声明”中话锋一转,又历数汪海燕的“忘恩负义”之举。汪海燕资料图(图源:通辽市检察院官网)“当我得知中国政法大学有两个副会长名额,而汪海燕意图占据其中一个名额时,作为有着43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龄、39年刑事诉讼法学教龄、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达12年、年龄大汪海燕13岁、对他有过大恩的人,我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2021年12月21日,我通过某个渠道发出了我对汪海燕有意见,并有意参选副会长的信息……但他无意退出、志在必得,这个副会长他是不打算让贤的。“2021年12月30日下午5点5分,我发信给他要求他按照正规程序,书面向中国法学会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提出让贤……今年1月14日下午4点52分,汪海燕语音我,说我当副会长的事儿不成了……为了当上这个副会长,他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挑拨离间,嫁祸于人,竟至欺君!真是不敢相信啊,毁三观了……我彻底认清了汪海燕的人品。”汪教授尚未回应,网友不淡定了“声明”继续写道:“3月2日我接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说我还是常务理事,而汪海燕是副会长,并通知我填写常务理事申请表。我当即向研究会明确表示,辞去常务理事一职,不再填表。”“如果汪海燕确有诚意、如他亲口对我所说的真想退出这个副会长让贤于我,我活了大半辈子,至今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要退出还能退不出、想辞职还有辞不掉的!笑话!我就辞给他看看。”“在此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海燕绝交。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此事不接受任何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何方利益的解释、调停、斡旋。”刘玫在“声明”中说。目前,尚无汪海燕对这份“绝交声明”回应的消息,但吃瓜群众却不淡定了。网友的评论很热烈在微信朋友圈,不少法律界人士纷纷表达看法,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写道:“原来副会长是分配的,原来是这样‘争’副会长的!为一个副会长要死要活要绝交,简直是羞死人了,作为学者颜面扫地!”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就此事诙谐地调侃道:“很多人就这样知道了两个政法大学教授。建议国家多成立各种协会,多设会长、副会长职位,确保教授们人人有份,别为争夺职位伤了和气。”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在朋友圈表态:“这样争名夺利,居然拿得上桌面,颠覆三观!”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阳就此评论称:记得某位老师看完笑傲江湖说,学者的江湖与小说中的江湖的区别,仅在于人物不会飞檐走壁,使枪弄棒。在微博上,网友也纷纷发表看法:“哈哈哈哈哈,太逗了”“都是些什么人啊”“吃相真难看,丢死人了”“哎,学术界这般难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生叹息……”(《声明》来源:“金陵刑辩人”公众号)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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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被带走“做核酸”后失踪,律师:影响恶劣

羊倌陈天赏老汉放羊时遭到防疫巡逻队员的盘查,对方在要求其回家的同时,还带走一只羊“做核酸”,结果陈老汉不仅没有等来“检测结果”,连羊也没了下落。老人的遭遇在网上引发强烈关注,村支书出面给老人2600元,算是赔偿了损失,但7名巡逻队员如何处置那只羊,以及自己如何被处理,却成了一个谜。网友在为那只羊的命运担忧的同时,也纷纷质疑“抓羊做核酸”事件的合法与合理性。律师认为,目前的疫情防控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应该给羊倌陈天赏和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不能让“抓羊做核酸”这件事,成了一笔糊涂账。//巡逻队员“抓羊做核酸”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爆料“卧佛堂镇派出所巡逻人员带走一只羊”,引发网友热议。视频内容叙述,2022年3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村民陈天赏在河北河间市卧佛堂镇河西村西洼放羊时,一群身穿制服、开着巡逻车的工作人员让他赶紧回家。同时,工作人员竟然以给羊做核酸为由,带走了老人正在放养的一只羊,而且未出具任何凭证。陈天赏在第二天不但没有等来自家羊的核酸检测结果,甚至连羊的面也见不上了。预感事态不妙的他,开始对自家羊的命运表示强烈的担忧。他放羊的遭遇以及求助找羊的短视频,也迅速成为网友关注的热点。面对网络舆论铺天盖地的指责,当地政府启动了调查程序。官方的上述调查结果,让网友普遍情绪爆棚,纷纷吐槽表示质疑:“人找到了,羊也做完核酸了,把羊送还给羊倌陈老汉,这事就两清了。为什么不还羊偏要赔钱呢?”“那只羊的核酸结果是阴性还是阳性?羊到底被怎么处理了?这些都该给羊的主人陈天赏和公众一个准信。”“别人薅羊毛,你却薅全羊。打着防疫的幌子,下手太狠了。”“羊说:来时好好的,回不去了!做核酸不是拿棉签儿捅嗓子眼儿吗?你们怎么拿刀子抹我的脖子呀?”“从目前官方透露的情况来看,怎么都不像是抓羊去做核酸,事态演变成7个巡逻队员平均每人掏了近400元钱,众筹吃了那只羊。”“利用老人的善良与老实,肆意带走他赖以生存的山羊,这不就是明目张胆地巧取豪夺吗?”“吃羊肉尿酸高啊!坑了老人一只羊,不怕痛风疼死吗?”“更有意思的是,一个放羊的老人怎么分得清巡逻队员还是警察?何况还是开着巡逻车的。骗走老人的羊,还让羊主人道歉,想想也真是醉了。”“如果不是巡逻队员,而是你强抢老人的羊,你会不会被抓?你赔钱就能免于处罚吗?”律师:别打着防疫的旗号扰民乱政不少人表示,通过村支书出面赔偿羊倌陈天赏2600元钱款可以看出,那只被抓去做核酸的羊显然凶多吉少,已不在人世了。真要感谢网络舆论的正义力量,“抓羊做核酸”这件事如果没有网友的质疑和呼吁,真能这么快得到解决吗?如今群众隐瞒行程都要被拘留,巡逻队员以防疫为名连骗带抢拿走陈天赏正常放羊的羊,这种情节岂不更为恶劣?有受访者认为,基层管理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真是让人既好笑又感到悲哀”。白居易笔下的《卖炭翁》当年遭遇官兵强行拿走一车炭,还落个“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现在的巡逻队员牵走群众的羊,给出的理由竟是“给羊做核酸”。为什么事后赔了2600元就没有了下文,还不是因为有官方的背景和身份?“这件事让我想起了80年代的某些联防队员,他们在公园里巡逻执勤时,手电筒就是执法武器,照到那里就管到那里,管到那里,也就能祸害到那里。甚至发生过联防队员随时驱逐谈恋爱的男人,把女人留下,并借此猎艳的违法事件。”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谈及“抓羊做核酸”事件时表示,巡逻队队员不亮明身份,其执法主体不明确、不适格;带走羊做核酸,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也是错误的,而且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其行为明显违法。7名村巡逻队队员的整个工作过程显得草率无章法,而且留下公权私用、借巡逻之机鱼肉群众的嫌疑,再则就是滥用核酸检测权力,结果造成抹黑抗疫大局的不良工作影响。法闻社注意到,三个月前的2021年12月6日,一条“江苏南通市容管理人员当街抢夺卖甘蔗老人的甘蔗”视频受到网友普遍关注。多名身穿带“静通市容”制服的工作人员,围住一名推着单车的男子,强行拿走车上的甘蔗。引发男子哭喊并向周围人求助。事后,据政府在通报中解释,这些市容管理人员先拿走甘蔗,等小贩走了以后,还是会还给他的。如此辩解,引来舆论哗然。网友反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为什么有些基层管理人员拿“鸡毛当令箭”扰民害民,对弱势群体没有起码的同情之心和人文关怀,没有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基本的合法权益,竟然能行如此虎狼之举?杜兆勇认为,防疫不是扰民乱政的借口。此事由村支书依据《人民调解法》调解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巡逻队员是否涉嫌抢劫或抢夺、诈骗罪,鉴于村民陈天赏已经表示谅解,此事可以从轻处理。调查通报中并未提及对于7名涉事巡逻队员的处理结果,这样很难让公众信服满意,而且影响恶劣。公正公开处理“抓羊做核酸”这件事,对下一步的疫情防控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意义非凡,希望给羊倌陈天赏和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别让“给羊做核酸”这件事,成了一笔糊涂账。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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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夙生就丰县“锁链女”事件发声:应提级或异地调查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锁链女”事件引发举国关注,曾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也频频在社交平台发声,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2月16日,就“锁链女”事件的最终走向等话题,法闻社与她进行了一番对话。迟夙生资料图(图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法闻社:是什么在支撑您持续关注丰县“锁链女”事件?迟夙生:作为一名已经执业43年的老律师,关注涉及法律层面的事件已经成为习惯,尤其是此事发生在春节期间,这个时间段法院一般也不开庭了,对我来说,也属于一年之中少有的空闲时间,我原本是准备了几本书,还有新公布的几部法律,准备作为我假期的消遣,可是丰县的这个事情不断地在网上发酵,尤其是官方发布的几次调查结果,前后矛盾极大,实在是挑战了律师认知的底线,所以我自然而然就关注了。法闻社:您认为“锁链女”事件下步走向如何?迟夙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会再出现雷洋那种“法医鉴定一造假就一锤定音、尸体一火化就万事平息”的情况,因为围绕这个事件,活着的人很多,DNA鉴定又很容易,包括“锁链女”的那些孩子在内,未来都有可能随时引爆网络,因此,我认为大概率会出现像郑州那种瞒报死亡人数、最后参与造假者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法闻社:政府层面下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平息舆论?迟夙生:应提高调查的级别,进行异地管辖调查,并严惩涉嫌参与造假的调查人员,否则舆论很难平息。迟夙生通过社交平台关注丰县事件法闻社:目前主流媒体尚未介入此事,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迟夙生:主流媒体不参与也好。法闻社:在通过社交平台发声的同时,作为连续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您有没有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此事的打算?迟夙生:我是此前的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已经不是了,我如果还是人大代表,我会去丰县调查,如同当年我去北海独立调查当时著名的北海市公安局抓四位律师的案件那样,最后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身份给全国人大代常委会写一份附证据的调查报告。当年的北海案件,就因我的调查而获得了公正的判决。法闻社:您认为丰县“铁链女”事件最终将如何收尾?迟夙生:这起事件若能公正处理,会提高全社会民众的素养,增加政府公信力,反之则民怨沸腾。法闻社: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应以强奸罪论处。但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删去了这一条,您怎么看?迟夙生:我认为需要修改回来,因为精神病人没有性防卫能力,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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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獬豸独行——法闻社发刊词

昨天是西方的情人节,今天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元宵节。情人节也叫圣瓦伦丁节,是纪念西方一位为爱牺牲的圣徒瓦伦丁。而元宵节既是中国人合家团圆的日子,也是情人相见欢聚的时刻——“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