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漪 , 黄剑波 | 非正规金融与缅甸边境地方社会——以“金三角之城”大其力的换钱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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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4期目录摘要重启科技与人文的对话文明新曙光下的科技人文与大学之道——钱旭红院士访谈理论前沿齐卫平 , 柴奕 |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国家治理优势文化哲学刘京希 | 中西文化互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以政治生态学为视角高力克 | 中国人的家:梁漱溟论中国文化之特质文学研究陈大康 | 《西游记》主题说的百年变迁——兼论“主题”概念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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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边境地区是缅甸诸多地方民族武装力量、缅军与缅政府的权力“角逐场”,同时边境贸易在缅甸的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以货币兑换与汇款为主业的换钱点是缅甸边境地区常见的非正规金融形式。如何推进换钱点的正规化,成为缅政府加强边境管理和国家建设的一个难点。在“金三角之城”大其力换钱点的个案研究中,非正规金融业务是嵌入在大其力地方社会中的一个节点,串联起了国家、多种地方势力与普通民众,共建了边境地区合法贸易与非法贸易混杂的社会。在缅甸边境的情境中理解“合法”与“非法”,可以揭示其难以改变的深层社会原因,加深对缅甸边境复杂形势的认识。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缅甸边境;地方社会;换钱点
作者简介:杨漪, 华东师范大学民族与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黄剑波,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人类学研究所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四期
目录
一 缅甸的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简要历程
二 缅甸“金三角之城”及“换钱点”
三 嵌入边境地方社会的非正规金融
四 结语
缅甸民盟政府自2015年大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于2016年3月正式执政以来,缅甸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变化受人关注。在其经济改革的道路中,“反洗钱”被视作新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2016年6月24—26日的会议中,将缅甸移除“洗钱国家黑名单”。缅甸曾在这份黑名单中停留了5年。仅在除名后一个月,新政府就提出了“十二条经济政策”。该政策强调了在所有部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体系并建立支持民族和解的经济框架的重要性,提出了包括稳定货币财政、改善就业和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经济的措施。然而,《缅甸时报》(Myanmar Times)在2019年4、5月,相继报道了缅甸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警告,认为缅甸经济“似乎正在失去动力”。二是有官员和专家认为,由于缅甸迄今未能实施和执行足够的保障措施,该国很有可能重新回到国际反洗钱观察名单上的“高风险”国家行列。
非正规金融业务为缅甸边境贸易搭建了桥梁,但也增加了人们对缅甸金融风险的担忧。缅甸银行家认为大量的非正规或不合法贸易发生在边境,这些外汇交易通常都不会出现在正式的贸易交易申报中,缅币兑换外币早已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汇率“黑市”。新政府上台后,为了规范缅甸金融,缅甸央行开始实施汇率改革,采用浮动汇率,减小官方汇率与“黑市”汇率的差距。2017年8月以来,逐步批准边境地区的外汇柜台可以兑换泰铢、人民币、印度卢比等,并督促进出口贸易公司将收入存入正规银行,希望以此遏制非法汇款和非正规外汇流入。然而,试图将不合法的非正规金融合法化的举措在边境地区效果并不明显。
本文以缅甸“金三角之城”大其力的换钱点为个案,从地方社会的视角来看缘何缅甸的金融正规化制度在其边境地区难以推行。不同于一般将边境视作国家权力难以触及的边缘地带的这种“国家与社会”和“中心与边缘”的二元对立视角,本文强调“国家”也是制造非正规金融及边境地方社会的行动者(actor)。文章从广义层面借用卡尔·波兰尼的“嵌入(embedded)”一词,认为非正规金融业务是嵌入在像大其力这样的缅甸边境地方社会中的一个节点,它串联起了国家、多种地方势力与普通民众,共建了边境地区合法贸易与非法贸易混杂的社会。下文将依次分析非正规金融在缅甸主流社会的运用与在大其力的特点,在边境地方社会的具体情境中理解其具有的“非法”与“合法”性质,以加深对缅甸边境复杂形势的理解。
一、缅甸的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简要历程
在经历了漫长的英国殖民和短暂的日据时代,缅甸在1948年1月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然而,正面临着复杂的民族问题与各种党派争端的吴努政府尚未有机会重新建立起一条带领缅甸走向繁荣的道路,1962年奈温将军即发动政变。他成立了军事政权“革命委员会政府(Revolutionary Council Government)”,并将缅甸转为社会主义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然而,这些政策并未奏效,反而使缅甸经济陷入了多重困境。1986年12月,联合国将缅甸列入“最不发达国家”之列。
在1988年的学生运动与全国大规模的抗议后,新军人政府上台,“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SLORC:State Law and Order Restoration Council)接管政权。新军人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推行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允许外国投资,鼓励国内私营企业的发展,允许开设合法私人银行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缅甸经济状况。但美国指责其暴力镇压学生运动以及拒绝承认1990年缅甸全国大选中反对派缅甸全国民主联盟(NLD: 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以下简称“民盟”)压倒性胜利的结果。随之,美国及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对缅甸进行经济制裁。二十年间,由于指责缅甸人权、民主、毒品等问题,美国对缅的制裁包括取消对缅援助、阻止一些国际组织对缅援助和贷款等;以及限制对缅出口商和投资者,使其不能得到美国进出口银行或海外私人投资协会的金融支持或服务等。这些制裁直到2009年奥巴马政府上台重新调整对缅政策后,才逐步得到改善。
自二十世纪下半叶到二十一世纪初,缅甸正规的银行系统在普通民众的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都很微弱。由于缅甸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在外汇严厉限制的背景下,形成了“黑市”的并行外汇交易。缅甸官方汇率与黑市汇率差距巨大,这一状况延续到2012年政府开始实施浮动汇率制度后才得到改变。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此前银行仅有存款取款功能,且服务差、效率低。尽管上世纪90年代开始,缅甸开始出现私有银行,然而私有银行倒闭的事件时常发生,加重了民众对于正规金融系统的不信任感。
一种叫做“宏迪(Hundi)”的非正规金融手段在缅甸的经济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宏迪”是缅甸常见的开展非正规货币兑换、汇款与借贷业务的金融体系。其中借贷业务主要居于熟人网络开展,在乡村较为常见。在以陌生人社会为主的市镇,“宏迪”主要经营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本文标题中的非正规金融就是指这种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为了解释这种非正规金融在缅甸社会中的作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宏迪”的运作方式与在缅甸的历史。
以缅甸大其力经营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的“宏迪”为例,其运作方式为:假如一个人在缅甸大其力想汇款到中国,他可以在大其力找到“宏迪”代理人A,把手里的泰铢交给A。A会联系在中国的“宏迪”代理人C,让C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方式将人民币交给收款人。“宏迪”代理人通过收取汇款手续费或者压低货币兑换汇率来获利,A与C之间定期会进行结算。结算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果“宏迪”代理人所在地的金融系统方便,他们可能通过银行或者其它正规金融机构结算,当下也可能通过手机转账进行结算。“宏迪”的代理人常常也是商人,他们之间也会通过诸如珠宝、毒品、黄金、日用商品等货物来结算。
“宏迪”在缅甸已经具有180多年的历史。第一次英缅战争将缅甸的一部分置于大英帝国的统治之下。除了英国军队之外,印度的“切蒂亚人”(Chettiars)也来到了这里。切蒂亚人是一个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少数民族群体。在之后的一个世纪里,切蒂亚人的业务在缅甸不断扩展,引入了许多借贷和记账创新,并采用了“宏迪”系统。到1930年,全国共有1650个办事处,“宏迪”成为英国统治下缅甸的主要金融机构,比二战前任何官方金融机构都重要。二战后,缅甸的金融系统发展依旧缓慢,尤其是军政府时期。1963年,奈温将军宣布银行收归国有,限制人民的存款数量及取款金额,如每周取款不得超过两次,并且不能一次提取超过10%的账户等。直至1992年缅政府才正式开始给私人银行颁发执照,而在此前,正规的银行汇款及外汇业务几乎停止。在此期间,军政府三次废除货币,其中两次都是直接将大面值钞票宣布直接废除或者回收,不提供任何补偿,这加剧了人们恐慌于储存缅币的记忆。银行的不便利及不受信任使非正规的“宏迪”系统在缅甸社会发挥着巨大作用。
现代背景下的“宏迪”代理人已经脱离了“切蒂亚人”这个身份,如在大其力的“宏迪”代理人, 主要开展货币兑换、汇款业务,经营者有缅族、掸人、华人、廓尔喀人、切蒂亚人等各种民族或族群。华人所做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在缅甸的中文新闻报道中也会称为“侨汇”。缅甸华人将“宏迪”称为“地下钱庄”。“宏迪”业务在缅甸一直是不合法的,但“宏迪”在缅甸不像华人所称的“地下”那么具有隐秘感。在一些银行周围、街头都可能有“宏迪”代理人过来询问要不要换钱或者汇款。2011年后,缅政府开始经济改革,允许私人银行经营外汇柜台。在实施汇率改革后,缅甸官方汇率与黑市汇率相差已经不大。
近几年,很多经营这种业务的摊点、柜台都挂着写有英语或者缅语的“换钱”的牌子。根据访谈,尽管“换钱(money exchange)”这一概念在2010年后才在缅甸流行起来,但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的业务的人员很快借用了这一称呼,将自己的店铺、摊点称为“换钱点”。因而,下文中也会使用“换钱点”来代指这些经营非正规金融业务的地点、场所。虽然缅甸的正规金融系统正在逐步发展,但是在边境地区,换钱点依然随处可见。非正规金融曾在缅甸历史上起到了特殊作用,推进金融正规化是整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但是,非正规金融在缅甸边境的地方社会有其特殊性,推动边境地区的金融正规化成为缅甸金融改革的一个重点难题。下文将以缅甸“金三角之城”大其力的个案,来呈现缅甸边境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特点。
二、缅甸“金三角之城”及“换钱点”
(一) “金三角之城”——大其力
与缅甸经济发展的宏观历史不同,作为边境的大其力在缅甸长期经济封锁、几近停滞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成为缅、中、泰、老之间商品往来的重要通道。大其力镇是缅甸掸邦景栋市大其力县的县城,它位于缅甸、老挝与泰国的三国交界处,是金三角地区毒品贸易跨境的一个重要联络点及中转地,因此,也被称为缅甸“金三角之城”。
由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缅甸军政府推行不成熟的计划经济,缅甸国内物资短缺,国民生活难以保障。许多商人在那一时期逐渐来到大其力做小商品买卖,大其力也从一个边境的小村庄逐渐发展起来。五六十年间,大其力吸引了大量的人群移居至此, 成为缅甸一个较大的边境城市。据缅甸人口与住房普查数据显示,大其力至2014年有近15万常住人口,由于流动人口多、一些人无缅甸身份证等问题,这个数据未必准确,实际居住人口应该更多。
大其力在成为官方认可的通商口岸之前,就已经是泰缅边贸的一条重要通道。1989年1月,缅政府决定将大其力开放为泰缅边贸的临时口岸。1994年12月,缅政府将大其力及妙瓦底和高桑定为泰缅通商的永久口岸。由于泰缅双方对缅甸境内的反政府武装、毒品问题及边境勘定等问题发生过一些分歧,缅甸曾于1995年和2002年短时间关闭过口岸。
如今,虽然大其力为缅政府的控制区域,但周边地区被各种少数民族民兵(主要为拉祜民兵、阿卡民兵、掸族民兵)及地方武装组织(佤联合军、南掸邦军)所控制。这些民兵及武装组织都与泰缅边境贸易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大其力作为重要的贸易中转点,不同势力在此经商。
学者们对于缅甸边境贸易的研究,往往围绕商品的走私贩卖来考察。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集中在鸦片贸易问题上,在此之后有学者开始关注到其他一些商品的非法跨境走私贸易,如木材、野生动物、珠宝玉石、艺术品、摩托车等。但是贸易中所必须使用的货币常常被学者们所忽略。货币在商品流通环节起到重要作用,货币的流动也串联着人们的生活。
(二) 多元货币与大其力的“换钱点”
尽管大其力隶属缅甸掸邦,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使用缅币,而是使用泰铢进行流通。在此经商40余年的华人李先生说明了在大其力使用泰铢的历史原因:“这里历来都是使用泰铢的,泰铢在边境做生意比较方便,而且币值稳定。缅币的价格时高时低的,有时候特别便宜,做生意就会亏本。”除泰铢以外,缅币、人民币、美金等也是大其力的常见币种。这些货币中,人民币、泰铢、缅币等都是非通用货币。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缅甸银行只与美金、欧元、新加坡元等进行结算,人民币、泰铢作为边境通商的重要币种未进入正规的银行货币结算系统。
非正规金融体系在大其力的边境贸易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大其力街头随处可见非正规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的换钱点。通常在银行周围、金店或者一般日用百货店门口都可以找到,尤其是口岸的桥头位置。许多店家仅仅在商店门前摆放一张带有抽屉的桌子,或者找一个一米多宽的活动板房,挂上“换钱”的牌子,就可以悠闲地等待顾客。他们像普通商贩或者零售商那样,特别之处在于这种商铺售卖与流转的商品是货币。
这些“换钱点”受经营者的本钱大小、关系网络的强弱等影响,业务略微有些差异。首先,最简单的换钱点主要经营缅币与泰铢的兑换。例如缅族妇女玛金,她的顾客通常是往来于大其力——美赛口岸的民众和劳工,主要在泰铢与缅币之间相互兑换,以便办理过境手续时向移民局缴纳费用。或者从缅甸中部初到泰国打工的缅甸劳工,会用缅币兑换少量泰铢,以满足初至泰国的基本生活需求。当然,经营多种货币兑换业务的换钱点也很普遍。常见为经营缅币、泰铢、人民币、美金等货币的兑换与汇款业务。一些换钱点更是直接将柜台摆放到银行门口,依照银行的上下班时间工作,以便顾客来办理业务。此外,一些换钱点也开始使用手机支付来进行国际汇款业务。在大其力常见使用手机支付进行对泰国和中国账户汇款与转账的业务。如果有顾客要从大其力汇款至泰国,只需将钱交给换钱点的代理人,他会扣下一定手续费,再联系泰国的朋友将钱打到对方的泰国账户。或者有中国商人需要在大其力使用泰铢,可以直接将人民币转入他的微信账户,他再以稍高的汇率低价格兑换成泰铢交给对方,赚取汇率差价。尽管这些换钱与汇款业务在缅甸一直是非法的,但笔者访谈的大多数人表示,在大其力开这样的换钱点不难,“只要给那些警察、官员一点钱就可以”。
缅甸军政府长期对边境地区的这种非正规金融形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至民盟政府上台后,缅甸官方才正式将在边境地区开放泰铢、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上议程,试图推进边境地区的金融正规化发展。2017年8月,缅甸批准在外汇柜台将泰铢兑换成缅币。2019年1月底,缅甸央行将人民币正式纳入官方结算货币。一些正规银行开展的金融业务有限,需要这些换钱点开展的灵活的货币兑换服务对其业务进行补充,政府便向类似的换钱点直接颁发了经营许可,使这类换钱点摇身一变成为“正规”外汇柜台。这也意味着其他“换钱点”从“灰色地带”转为真正意义上的“非法”经营。
然而,边境的非正规金融业务并未真正地迈向正规化。大其力的换钱点,仅在政府严查时,表面上看起来数量有所降低,一旦风头过去,换钱点又重新活跃起来。那些所谓的正规换钱点,按理只能进行货币兑换,不能经营国际汇款业务。实际上,获得正规许可的货币兑换点往往也可能经营着汇款业务,而没有正规许可的商人可能仅从事简单的货币兑换的业务。以如此现状,无论这些换钱点是否获得正规经营许可,政府都无法确切掌握其外汇交易数额。名义上的“合法”或者“非法”,都没有改变这些换钱点“非正规”的本质。
(三) 既“非法”又“合理”的换钱点
国家边界的形成使边境贸易得以产生,然而边境地带通常也是国家控制较弱的区域,商品走私往往与国界线成为伴生关系。“当国界另一面的服务或者产品更有吸引力时,地方居民就会跨过边界;商人们也在价格差和税收差中迅速获益。”“民族国家的产生及(边境地带)多重的规则直接影响了各种类型和形式的交易,使它们表现为非法的。”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有领土边界的实体,使得边界地带成为某种制度与经贸都较为混杂的特殊空间。“跨境贸易”这种听起来具有某种超越边界的经济形式在具体的空间中却是人们的日常生活。非正规的货币兑换与转账的业务使各种形式的边境贸易成为可能。换钱点既有逃脱国家管控的“非法”的面向,然而它存在于边境地方社会又有一定合理性。
一方面,对于到大其力务工的普通缅甸公民而言,换钱点的业务更加灵活方便。笔者以从曼德勒省到大其力做“摩的司机”的缅族小伙敏昂的生活为例。敏昂向笔者解释了他在曼德勒与大其力两地的基本生活收支对比(见表 1)与汇款经历。他在曼德勒的华人餐厅打工时,每个月收入约合2880泰铢,花费约2582泰铢,每月只能剩余208泰铢,这样的收入基本只够养活他一个人。而在大其力做摩的司机,仅是骑着摩托车城内跑一两公里路拉一趟活,就可以挣20—30泰铢。他平均一天能挣240泰铢,一个月就是7200泰铢。虽然在大其力租房的费用是曼德勒的三倍,但如果在缅式茶馆吃饭,价格与缅甸其他地方区别不大,基本花费大概是3300泰铢,每个月能剩余3900泰铢,几乎是在曼德勒打工盈余的16倍。这些盈余足以养活他在山区农村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一大家子人。
敏昂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通过“换钱点”汇到老家。虽然近几年缅甸的银行业不断发展,但是由于他的老家地处偏僻,尚未设有银行。据2015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缅甸成年人拥有银行账户的比例仅为23%。即使设有银行,如果他要通过银行汇款,还是需要先到换钱点将泰铢兑换为缅币,才能到银行进行汇款。尽管这两年手机支付业务也在缅甸兴起,但如果要通过手机转账给家人,同样需要先兑换货币并把钱存入银行,才可以使用手机银行业务。对于他来说,比较之下,采用传统的换钱点进行汇款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体系在大其力这样的边境社会有其特殊性。首先,大其力是一个边境移民城市,在缅甸经济发展缓慢的时期,不同的人从缅甸各地到边境地区谋生。位于缅甸边境的大其力的流通货币是泰铢,人员的流动又增加了货币兑换与汇款的需求。由于缅甸历史与政策的原因,一些在缅甸的华人、印度裔、孟加拉裔、尼泊尔裔等非缅甸“原住民”族群没有获得合法居住身份,甚至没有身份证,以至于很多人没有办法在银行开户,也会出现几个家庭成员只能共用一个有身份证的人的银行户头之类的情况。国家对于这群人的管控方式反而迫使他们只能使用非官方的金融渠道,增加了政府监管他们的难度。其次,大其力地处的缅甸掸邦,是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Scott)意义上的“佐米亚(Zomia)”区域,山地族群众多,传统上这些山地族群与国家的联系较弱。近几十年来,诸如拉祜、阿卡、崩龙等山地民族也从山地搬至城市生活。然而,一些人不曾受缅文学校教育、也不曾办理缅政府颁发的身份证等,银行这种代表“缅人”“国家”性质的机构与他们的日常生活较远。此外,尽管大其力是缅政府控制的区域,但是缅甸边境有不少非政府控制的民族地方武装组织(以下简称“民地武”)。如大其力有不少从缅甸第二特区“佤邦”经商、务工的人。这些人并不完全拥有缅甸公民的身份证。而“佤邦”地方政府有其特殊的银行体系,与缅甸主流社会不同。正规的国家金融无法满足类似群体的需要。
银行工作者和主流经济学研究者往往对非正规金融业务持怀疑态度,认为它存在帮助非法资产持有者洗钱的风险。战争、毒品、赌博、人口贩卖、走私枪支以及自然资源的滥觞等都为缅北边境蒙上了一层阴影。近几年,中、缅、泰各国也常有警察查出非正规金融从业者为毒贩洗钱的报道。当然,主流社会对于换钱点参与到非法经济的担忧不无道理。一些中国学者将边境地区的这种“换钱点”称为“地摊银行”,或者“地下金融”,认为这种非正规的金融形式是“对国家先有金融或贸易等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形成了有益的补充”,但“游离于国家管理之外,容易成为非法资金跨境流动的渠道,对税收监管和外汇统计都存在负面影响”。
然而,这种观点都是基于希望金融业良性发展的目标来看,以“国家与社会”“中心与边缘”的假设为前提,将边境金融业的“不正规”归因为它在国家控制的边缘。它假设了国家与边境社会的二元对立关系,简单将国家视作正确的,而边境社会是需要被“驯服”的。似乎国家从中心推行到边境的正规化管理,只是一个时间维度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学者通常将缅甸视作“弱国家(weak state)”,普遍认为政府管控能力弱,权力难以触及边境地区,以至于人们将缅甸边境误解为“法外之地(lawless land)”。这种误解过于简化了缅甸边境地方社会的复杂性。人类学近年来的“边界研究”,反对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以及对边界的静态分析,主张基于多主体参与、边界化过程和边界制度形成的考察;强调在理解边境、边疆的经济现象时,应该重视当地人的观点,从他们的立场、角度阐释和理解问题。以边境地方社会的视角来看,非正规金融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而是嵌入在社会之中。国家、地方权威与民众都是边境地方社会的参与者、行动者。要理解这种非正规金融为何在缅甸边境地方社会尤其难以改变,应该将其放置在社会的整体之中,从社会总体呈现的特点分析。
三、嵌入边境地方社会的非正规金融
缅北边境地区是诸多民族武装力量与缅政府的“角逐场”。人类学家珍妮特·罗伊特曼(Janet Roitman)在对同样是多国交界之边境地区的乍得盆地进行研究时,提出当地经济的本质是既“非法”又“合法”(illegal and licit)的正反并存(ambivalence)状态。位于缅、老、泰交界的“金三角”区域的经济体系也与乍得盆地相似,处于一种“非法”与“合法”一体两面的含混状态中。长期从事缅甸掸邦毒品贸易研究的学者帕特里克·梅汉(Patrick Meehan)在他的文章中强调,缅甸毒品贸易的纵容不能被简单解释为政府官员的贪腐或者缅甸政府的软弱,更重要的是缅甸在民地武让渡特权的同时,国家逐步得以建立,边境逐渐纳入国家管理之中。
(一) 国家边境管控与地方社会构建的悖论
缅甸军政府经历了1988年的震荡,力量极弱,尤其是在被各民族地方武装势力所管控的边境地区。军政府采取“分而治之”的方式,利用给予反政府的民地武一些特权(包括对毒品贸易的默许)的权宜之计来促进与各民地武签订和平协议,并利用已签订和平协议的前民地武组织来对抗缅政府的反对者。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控是国家建设的重要议题,在缅政府与各民地武反复博弈的过程中,国家政权逐步形成,国家对边境地区的管控范围逐渐增大。这种国家建设的悖论在于:当缅甸国家权力的触角逐步深入到缅甸边境地区时,边境地区民地武的特权也显得突出,边境地区的毒品及其他非法贸易也不断泛滥,边境贸易愈加难以管理。国家事实上参与了边境社会这种既“合法”又“非法”的混杂社会的构建过程。
本文开篇提到,民盟政府上台后就开始推行经济改革,并着重强调了“建立支持民族和解的经济框架”的重要性。自民盟政府上台至今,也一直在为进一步促成政府与反政府的各民地武组织和谈而努力。然而,缅军至今管控着重要的内政部、国防部与边境事务部门。缅甸边境地区更是政府、缅军与少数民族武装力量“三方博弈”的空间。边境地区的民地武所享有的特权依然是缅甸边境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例如在笔者的田野调查中发现,驻扎在距离大其力几十公里外的拉祜民兵,在金矿开采的生意中就为商人运送提取金子的剧毒化学物品“氰化钠”提供了便利。从大其力城将“氰化钠”运输到金矿矿山之间有一个政府设立的检查点,普通车辆需要被检查,但民兵车辆获得了政府的特许可以直接通过。又如具有佤联军背景的某集团在大其力设立了办事处,曾承包了大其力到掸邦主要城市景栋的公路修建工程,负责大其力半个城市的电力供给,在大其力开设了几家赌博和电子游戏场所等。概言之,新政府试图增强边贸管理的措施依然陷在缅甸民族国家构建的悖论之中,举步维艰。
(二) 作为缅甸边境地方社会网络节点的非正规金融
上文从宏观视角讨论了政府、缅军、地方民族武装力量事实上参与了缅甸边境含混的地方社会的构建。下文将以居住在大其力的华人阿兰一家的经济生活为例,以他们所挣的钱不断发生“黑”与“白”的转换为线索,说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是如何在与国家和不同地方权威的互动中构建起来的,也说明换钱点是这种混杂社会构建起来的一个节点。
出生在缅甸的华人阿兰一家搬到大其力居住已经有十几年。她与丈夫经营一个电子游戏厅,游戏厅就在大其力城中,是一个赌博的场所。很显然,开游戏厅在大其力不合法律规定。阿兰说,她们家刚来大其力开游戏厅时,怕这门生意的收入不合法,还注册了一个空壳的建筑公司,试图用空壳公司来合理化游戏厅的收入。然而,她们很快深谙了在大其力的生存逻辑。通过注册公司的方式,以国家法律的框架试图在名义上使不合法的游戏厅收入转为“合法”的公司收入在大其力行不通。作为国家代理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警察对于游戏厅的庇护才能维持游戏厅的运营。每个月阿兰都会准备好数额不等的泰铢放在不同信封里,再送到具有不同职位的警察手中,她们把这笔钱称作“外交费”。有了这笔“外交费”,如果政府高官或上级领导要到大其力检查巡视时,警察会通知阿兰暂时关闭游戏厅,待风头过了再营业。尽管游戏厅并不合法,但阿兰一家靠游戏厅在大其力得以安全、稳定地存活。阿兰告诉笔者,前几年毒品生意好做的时候,来赌钱的老板很多,这些“老板”很多都跟缅军、地方武装势力或者民兵组织有些关系。那时候,一晚上赌客可能输赢几十万上百万泰铢。
根据阿兰的游戏厅个案,各种非法或合法贸易获得的钱从赌博者流入游戏厅。游戏厅的一部分收入用来贿赂警察后,在警察收受贿赂(“灰色收入”)的同时,游戏厅在大其力社会中具有了某种合法性。这些收入可能被用于在泰国购置房产,也可能通过“换钱点”的兑换再存到银行,又或者被用于日常消费,货币又流通到其他人手里。钱在流通中,不断发生“黑”“白”转换,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大其力的经济得以运行,社会网络形成。缅甸边境社会运行本身就既有“合法”也有“非法”的含混状态,国家与民众是共建这种含混状态的参与者。而“换钱点”只是嵌入在这种钱不断发生“黑白转换”的流动过程中的一个节点。以这个视角来看,无论“换钱点”本身是否得到政府的正规许可,都无法判定它的“白”或者“黑”,它的本质还是含混的。非正规金融在缅甸边境社会所具有的“合法”又“非法”的性质,正是因为它是嵌入在这种含混社会的边境贸易中的一个环节,而这种“合法”又“非法”的含混状态也正是缅甸边境社会本质的体现。
四、结语
正如布鲁诺·拉图认为的:“经济中的一切都不是理性的,经济中的一切都是‘超乎经济的’。”现代货币自身具有超经济的层面。它与民族国家独立紧紧相连,虽然美金、欧元等货币可以作为“国际货币”使用,但是对于大部分国家的货币而言,发行货币是成为独立民族国家的象征。可以说,货币作为一种符号,本身也具有边界。边境地区不仅仅是人员、制度法规、商品等的交汇的空间,也是多种货币的交叠之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打破了这些边界,使高效的跨境贸易得以可能。
事实上,“宏迪”至今在全缅甸被广泛使用,如何将其并入正规金融体系是缅甸的一个全国性问题。那么,何以缅甸政府与银行家们认为尤其是边境地区的“换钱点”更具有“洗钱”风险?大其力的特别之处在于:此地虽然位于缅甸,但长期使用泰铢作为流通货币,而非正规金融长期并存。这使得大其力成为缅甸边境的一个特殊场域,既处在缅甸的领土之内,又容易跳出缅甸财政与金融系统的管控。非正规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长期以来都处于一种非法但又具有某种存在合理性的含混状态。更为重要的是:管控像大其力这样的边境地区,是国家强化其政权的关键。将边境地区的“换钱点”视作缅甸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问题,正是反映了边境地区对于国家建设的重要性。然而政府在通过给予边境地区各“民地武”势力特权以深入控制边境从而建设国家时,边境社会的混杂的状态也在逐步加剧,也使得边境愈发难以管控,这就形成了缅甸国家建设的一个悖论。国家、多种地方势力与普通民众共建了这种含混状态的边境社会。“换钱点”不透明、不易受国家管控的特点在这种含混的社会中显得愈发突出。非正规的货币兑换与汇款体系既是这种含混状态的边境社会中的一个环节,也是大其力社会“含混本质”的体现。本文强调缅甸边境地方社会的多主体参与,主张以一种整体观的视角来理解缅甸边境地区的非正规金融,以此厘清缅甸边境地方社会的本质及非正规金融的嵌入性。
政府那些试图将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转变为正规金融的措施,没有改变非正规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的经营方式。可见,在没有改变边境社会含混状态的前提下,仅通过颁发经营许可来定义合法与非法必然是低效的。如何突破缅甸国家建设的悖论,改变边境社会的含混状态,使缅甸边境地区的社会、经济实质性步入“正轨”,是缅政府必须要面对的棘手问题。打破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和“中心与边缘”此类二元对立的视角,以多主体的视角来考察边境地方社会的构建过程,以“嵌入性”视角理解边贸经济,也许可以解释这些经济形成的深层社会原因,对理解边境地区的复杂形势有新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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