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灵修系列(37)——蒙福是一种选择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37)
蒙福是一种选择
“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以东就是红的意思)。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创25:29-34)
经文默想:
就雅各和以扫的生平经历,以及他们后来的境遇,我们很容易会想到以扫不蒙神赐福,而雅各却蒙福,心里总是有一些抱不平的态度。我们认为,以扫是一个勤劳、忠实的人,却屡次被弟弟雅各所骗,神还是弃绝他,实在觉得不公平。感觉他们的命运就在他们的未出生之前,就已经被神定好,无法改变了,无论以扫怎么努力,始终不能逃脱“大的要服侍小的”。 然而,从摩西所写关于雅各和以扫的交易中,我们发现摩西似乎要将我们视线从雅各的诡诈转移到以扫身上。经文从许多方面告诉我们雅各是很无辜的,因为雅各用红豆汤买了以扫长子的名分,不是出于雅各的诡诈,而是一次公平的交易。其实,在整个故事中,主动权掌握在以扫身上,首先以扫提出要喝红豆汤;其次以扫认为自己要死,长子的名分对自己没有作用;再次以扫自己起誓要将长子名分卖给雅各;最后以扫只顾身体的需要“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而且,经文最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就是作者的结语,他认定事件的责任方不在雅各而在以扫,他说:“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摩西将故事写得如此清楚,目的是让读者不要被先入为主的思想所左右,认定雅各就是事件的始作俑者,认定以扫就是值得同情的被害者。他要告诉我们,他们两个人走向截然不同的人生方向,不能将责任归给神,或说是神命定的,也不能说是雅各的问题,更是指出是以扫自己的选择,而这选择的集中表现就是他“轻看了……长子的名分”。从后面的经文可见,雅各确实也有自己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定以扫没问题。其实,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若按雅各的本性来说,他也经历许多因罪而来的后果,以扫的不蒙福其根本在于他自己的选择。但雅各的蒙福,则完全出于是神的恩典,出于神的拣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发现人生是否蒙福,家庭是否蒙福,婚姻是否蒙福,不能将责任推给神不赐福,也不能责怪别人的问题,其主要的问题始终在乎我们自己的选择。即便是同蒙神救赎的百姓,我们的人生是否蒙福、家庭是否蒙恩、婚姻是否合神心意,在乎我们是否愿意选择成为一位真正跟随主、遵行祂的命令的人。
今日祷词: 天父,感谢你!按着你的公义和圣洁,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在你面前站立,我们都因着自己的罪而面对人生的困境,面临公义的审判,但因着你的恩典我们得蒙救赎,回归到你的面前。在我们人生的追求中,你给我们选择的恩典,也让我们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我们太多人选择在自我里面活着,不愿意“舍己”,导致许多的混乱。你也给我们机会,让我们选择活在你的面前,去学习遵行你的吩咐,寻求合你心意的人生,以致我们的个人、家庭、婚姻均能蒙你的赐福。我们为此而感谢你,也求主保守我们常在你的恩中。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注:封面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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