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灵修系列(34)—— 媒妁之言好或是自由恋爱好?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34)
媒妁之言好或是自由恋爱好?
“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问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是谁。仆人说,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脸。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创24:64-67)
经文默想:
在一些婚前的讲座、营会里,不少适龄青年总会问及:“到底是媒妁之言好,或是自由恋爱好?”对于年轻一代,很想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想像没有经历自由恋爱,会不会是枉费青春了。回到家里,总是被父母催着去相亲,不好推辞。若是不去相亲,会敌不住每天的唠叨,甚至挂上不孝的“骂名”。
在以撒娶妻的故事最后,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作者用短短一节的经文,讲述以撒看见利百加之后的行动,也讲述以撒的生命因为利百加的进入,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经文说:“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24:67)
这节经文可以说是整章经文的高潮,因为前面的内容都是为此服务的。亚伯拉罕对仆人的托付,要使以撒娶到合适的妻子;仆人的跋山涉水,就是要为少主人找到一位如意的新娘;神的带领就是要将这位旨意中的新娘带到以撒面前;利百加的匆匆离开,就是要见到自己的如意郎君。而最终以撒的行动和果效,也正将这一系列的行为的目的推向高潮。
以撒听了仆人叙述完整件事的经过之后,他连续作了三个动作,即:“领”、“娶”、“爱”。这是以撒对于利百加接纳的表现,而且这种接纳乃是层层递进。可以说,以撒的“领”,是他们两人认识和了解的过程;以撒的“娶”,是他们顺从神的旨意的表现、也是以撒的接纳行动;以撒的“爱”,是他们在身心灵上相互结合的表现。值得一提的是,此处讲到“爱”时,是在他们的婚姻成立之后。所以,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模式,很像传统的婚姻模式——媒妁之言。在结婚之前,他们互相之间的了解并不多,成家之后开始学习“相爱”。这里的“爱”,不是出于感觉,而是出于意志,是一种责任、一份承诺。在建立婚姻的基础上,无论是婚前或婚后,情感的增加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是“先结婚、后相爱”或是“先相爱、后结婚”,“相爱”在婚姻中不变的原则。
以撒结婚跟我们讨论的不是自由恋爱和媒妁之言的问题,但使我们想到这个很多人纠结的问题。其实,对于有些人来说,在讨论自由恋爱好或是媒勺之言好,大概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都不需要去负什么责任。当然,对于许多真正面临谈婚论嫁的人,他们很在意,视这些为原则问题,甚至整天纠结在其中。更有甚者,还听过有人居然为自己年轻的时候没谈过恋爱,而长期耿耿于怀,埋怨父母。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预备恋爱、准备结婚的青年人,其实不需要纠结于自由恋爱或是媒妁之言。结婚不是赶时髦,不需要人家怎样,我也一定要怎样。整天纠结,很有可能错过很好的机会,倒不如给自己空间,去迎接人生中美好的邂逅。其实,对于结婚来说,哪一个观点好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用实用的态度,持“不管是白猫、黑猫,只要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心里会更轻松一些。
不过,不管是持什么观点,我们都需要清楚,以撒娶妻更重要的是讨论在婚姻这一神圣的大事中,神的介入的重要性。不管你的婚姻是自由恋爱的,或是媒妁之言的,都需要去寻求神的带领。我们需要清楚:婚姻的开始需要向神负责;婚姻的寻求需要神的带领;婚姻的成就需要神的赐福。作为基督徒,我们实在不需要、也不应该盲目地寻求婚姻的浪漫与激情,但我们一定不能忽略神的带领。至于具体的神的带领是怎样的?今天无法具体详述,但我认为首要就是祷告。而同时需要澄清的,不能将神视为“月老”,也不能要求包办,而是在遵守神的命令、合神心意的前提下,寻求神的带领。
今日祷词:
天父!在结婚的事情上,我们很多人都依然将自我的需要、个人的意愿放在首位,忽略了你在婚姻中的许多美意,也无视你给予婚姻订下的原则,导致我们在婚姻中走了歪路,引来许多本来可以避开的麻烦。我们中间有人期待用自己有限的观点,希望给自己的婚姻开个好头,却不能抓住核心来寻求你的美意。我们相信,你很乐意在我们的婚姻中带领我们,你也很乐意用你的命令来保护我们,但你却没有为我们包办一切,而是让我们在过程中有所学习与成长。求主赐恩给我们,使我们懂得凡事去寻求你的心意,而不纠结于自己的观点。改变我们,使我们学习遵行你的旨意,相信在你的旨意里,我们的婚姻会得到保护。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注:封面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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