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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15名城管冲突,致1死2伤,六年后仍未宣判

健康君 健康
2024-10-29
2023年11月28日,“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之一王爱武因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发病期,无受审能力,故缺席庭审。
庭审中,三名受害人家属要求判处王氏兄弟故意杀人罪,并赔偿200余万元,该案当庭未做宣判。
图:王军宏家
瓜农王军宏居住于白银市高湾镇一偏僻农村。
其家庭极为贫困,是低保户。王军宏的母亲体弱多病,需要长期服药。小儿子王爱武患有精神疾病、被害妄想症,需要定期住院治疗。大儿子王爱军已成家,育有2子,在外打散工。全家依靠种植西瓜等农作物和王爱军打零工为生。
为了卖瓜,2018年,王爱文举债购买了一辆微型货车。
当地的西瓜收购价非常低,每斤仅为3毛钱,但200公里外的兰州,每斤能卖1块多。
父子三人决定将家里的9000多斤西瓜,拉到兰州去卖,这是他们第一次离开当地卖瓜。

案发现场(视频截图)
回顾:瓜农儿子刺死城管
2018年7月18日,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在摆摊卖西瓜时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2018年7月19日,父子三人被刑事拘留;
2018年8月9日,父亲王军宏被释放。
王军宏回忆:
在事发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就与城管发生了矛盾。
那天晚上,王军宏父子三人在某小区门口路边卖瓜,当时有五六个卖瓜的。
“八点多,来了一车城管,二话不说就开始抢秤,秤上刚好有居民挑好的西瓜,我们求情说把这瓜让居民带走之后再不卖了立马走,可城管不听还是要抢秤,城管抱住秤跟我们夺来夺去,双方有了冲突。”
据封面新闻当时的报道,在夺秤的过程中,秤盘飞了出去,小儿子王爱武看到眼前一幕,受刺激疑似精神病发作,照着城管的脑门打了一拳。
城管报了警,出警的民警现场调解,调解完毕后就让他们走了。

(王军宏家卖瓜的车)
事情在第二天恶化。王军宏认为,是城管前来“报复”了。
7月18号上午,他们打算“不卖了回家”,把瓜便宜处理给另一瓜贩。
但是,城管到处打听他们的下落,最后在某小区院子里找到他们。
“有三辆城管车拉着十多名城管冲过来,有一名城管冲到瓜车跟前,直接动手就打小儿子,另外几个城管将我的大儿子围攻打倒在地,拳打脚踢。我给他跪地求饶,但他们根本不理踩,直接又把我打倒在地,最后我只好爬入车底下躲避。已经成这样了,城管还不放过,又从车底下把我拉出来继续暴打。”

当时的新闻媒体报道中,有的提到,“他们关闭执法记录仪,将父子三人团团围住”。

这时,听见一个城管喊着说:“我让你们父子三人从雁滩消失!”
“小儿子听见这句话像是受到了刺激,极其激愤,提起西瓜刀冲向城管,接连捅伤三人,其中伤重倒地者,被小儿子用秤盘继续砸了几下。”
兰州警方通报:
根据兰州警方2018年8月29日公布的案件情况通报,
7月18日上午11时许,该执法中队副队长李富文带领队员王翔军、丁建涛等15名队员前往北面滩村开展日常巡查。
再次发现王军宏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在清理整治中,当执法人员扣押地秤时,三人辱骂阻扰,王爱武手持榔头殴打执法人员。
在榔头被夺下后,王爱武又持刀将执法人员王翔军、丁建涛、李富文捅伤,致丁建涛肝脏、脾脏破裂、手臂肌腱断裂,李富文胃部、肝脏破裂。
在受害人王翔军被捅伤倒地后,王爱文手持木板对倒地的王翔军进行殴打。
随后王爱武又举起地秤连续打砸王翔军,导致王翔军死亡。
案发三年,已做三次精神状况鉴定
据王军宏说,王爱武以前当过兵,由于精神病被部队退了回来。后来一直吃药,期间住院数次,病情持续加重,受到刺激就有打人的现象。
被告人王爱武的残疾人证,是2015年由白银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是精神残疾证件,等级为二级。
王爱武的辩护律师张磊表示
2018年7月27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结果为王爱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8年11月30日,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鉴定所,鉴定结果依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9年7月1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结果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辩护律师张磊认为,
城管存在严重违法,王爱文、王爱武构成正当防卫,并提出不批准逮捕意见。
2019年8月29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王爱文、王爱武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同时认定王爱武案发时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就本案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张磊表示,被告人王爱武案发时的行为能力存在争议,可能将再次申请对其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
此外,王爱文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是争议焦点之一,
“王爱武刺杀时,王爱文已被数名城管武力制服倒地,他是否与王爱武构成共同犯罪有待商榷。若认定兄弟二人并非共犯,则王爱文当然无罪,而若认定共犯成立,王爱文可能被判处死刑。”

(案发现场照片,地上男子为王爱文,背对镜头白衣男子为瓜农)
为什么要拖五年以后再复审呢?
此案对社会影响很大,如何做到公正判决,不仅考验法官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秉承良知正义,也要考虑社会的呼声。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法律是一个民族对自己文明认知,社会文化约定成俗的延伸。
所以说,判决的公正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服众。
在整个评论区,我们看到,几乎是网民一边倒对瓜农的支持,很多人认为瓜农父子属于正当防卫,城管随便打人不对。对于受害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予理睬,或者说要城管部门负责。
关掉记录仪就不是执法行为了 纠集众人可看作涉黑。当他们关掉执法记录仪,这就不是执法行为了,是故意了!那么反抗应当属正当防卫。城管执法需要提供录像证明执法过程合法,关掉执法记录仪没有录像就是执法违法了,对违法行为的反抗自然是正当防卫,三个对十几个那就可以是无限制反击了。文明一点,悲悯一点,耐心一点,就不会出现类似事件。卖西瓜的是正常反应,吃编制饭的应该体恤农民的艰难,而不是把路堵死,把事做绝。任何执法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执法,否则就是不属于执法,而是寻衅滋事。叙事时候,把瓜农背景去掉,这样可以认为文章不带节奏较为客观公平可能效果更好,这届网民与10年不同了。

当然,网友这样说是出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至于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我们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城管在维护一个城市的正常运转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较于城管而言,瓜农属于弱势群体一方。

关键是城管执法是不是人性化执法,有没有进行换位思考,

是不是采取了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激化了社会矛盾,引发了局部社会冲突。

城市管理和农民生产方式、方便市民生活应该有机结合起来,

城管执法应该和方便群众生活、发展社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

这考验着每一个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定力、初心和良知。
可以想象,农民没有别的收入,也没别的社会保障,就靠地里种点农副产品。一家人风吹日晒,早出晚归,面朝黄土背朝天,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种了几亩西瓜。
所以,城管部门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尊重农民,尊重市民的需求,在合适的地段,应当允许群众摆摊设点谋求生活。


淄博就是最好的例子啊。

淄博烧烤的重点不在烧烤,

而在于一个城市管理者对党和人民的初心,

对社会的人性化管理,

一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城市管理模式。

在淄博,

城管部门帮着小摊小贩摆摊经营,

马路宽阔处可以免费停车,

交警不处罚而是提醒戴头盔,

甚至政府部门的停车场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帮助群众自谋生路,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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