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12辑公报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 法宝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含裁判文书)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各类案件的典型裁判范例,具有示范、释法、指导、警示等作用和意义。本期北大法宝推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12辑公报案例裁判规则汇编”,涵盖2019年总第267期-278期所包含的38则案例,从案例名称、案件字号、关键词、裁判摘要、相关法条、来源以及法宝引证码进行了汇编整理,以供参阅。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12辑公报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总第267期-总第27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


  1.吴小秦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申请案
  【案件字号】(2016)最高法民再98号
  【关键词】数字电视服务;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竞争
  【裁判摘要】
  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属于两项单独的服务。提供数字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一起收取,客观上影响消费者选择其他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数字付费节目,同时也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此电视服务市场,对市场竞争具有不利的效果,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第21-31页

  【法宝引证码】CLI.C.8486484


  2.刘天珍诉孙仁芳、李霞健康权纠纷案
  【关键词】审查义务;过错责任;场地提供者
  【裁判摘要】
  经营日常生活用品的个体店主允许他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产品宣传服务时,其作为场地提供者,应对所宣传的产品及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若未尽此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第32-34页

  【法宝引证码】CLI.C.67961291


  3.颜荷莲、程玉环诉周宜霞、吉林天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虚假宣传;举证责任;欺诈行为;惩罚性赔偿金
  【裁判摘要】
  一、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应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保健功能为准,不得更改和扩大,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销售企业或经销商推销保健食品时提供的大量宣传资料,如其内容与该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载明的功效不一,且不同程度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抗菌、消炎、抗病毒、抗肿瘤、消除疾病等药理作用,则销售企业或经销商宣传保健食品功效的上述违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依法应承担虚假宣传责任。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销售企业或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与消费者延误治疗是否具有关联,以及与消费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如何确定,应由死者近亲属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依法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第35-43页

  【法宝引证码】CLI.C.67961292


  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权;设计特征;创造性劳动
  【裁判摘要】
  关于外观设计近似的判断,应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既应考察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似性,也考察其差异性;应分别从被诉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同设计特征和区别设计特征出发,就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分别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未付出创造性劳动,通过在授权外观设计的基础上,改变或添加不具有实质性区别的设计元素以及图案和色彩,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6796129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2期(总第268期)
  1.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委赔提3号
  【关键词】国家赔偿;错误执行;清偿能力
  【裁判摘要】
  对于人民法院确有错误执行行为,确已造成损害,被执行人毫无清偿能力、也不可能再有清偿能力的案件,即使执行程序尚未终结,也可以进行国家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十条第一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2期(总第268期)第36-40页

  【法宝引证码】CLI.C.68725867


  2.濉溪县杜庙木材大市场有限公司诉从家根排除妨害纠纷案
  【关键词】执行;审判监督程序
  【裁判摘要】
  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判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如果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且确有错误,也不应当通过另诉程序解决,而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2期(总第268期)第41-44页

  【法宝引证码】CLI.C.68730437


  3.上海佳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佳华教育进修学院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关键词】营利性民办学校;知情权
  【裁判摘要】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主张行使知情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类推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2期(总第268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68738616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3期(总第269期)


  1.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等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7)最高法民终181号
  【关键词】财产权益;权利救济;补充赔偿责任
  【裁判摘要】
  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债权属于债权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债权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缺乏公示性。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应通过合同救济主张权利。认定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应从严把握。当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已经穷尽,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如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违反以保护该债权为目的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3期(总第269期)第29-40页

  【法宝引证码】CLI.C.10804432


  2.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蒋国屏与常熟市林芝电热器件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民再111号
  【关键词】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贡献度
  【裁判摘要】
  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选择以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对于多部件或者多专利的被诉侵权产品,原则上不宜简单采用侵权产品销售总金额乘以侵权产品利润率的方式计算侵权获利,而需要考虑涉案专利对于侵权产品利润的贡献度,以“侵权产品销售总金额×利润率×专利技术对产品价值的贡献度”的方法进行计算。对于专利技术对产品价值的贡献度,可以结合涉案专利对产品的重要性等因素酌定。在侵权行为可分的情况下,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时,如果既存在可以较为精确计算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益的部分,又存在难以计算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益的部分,可以对前者适用以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益计算赔偿,对后者适用法定赔偿,以两者之和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六十五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3期(总第269期)第14-28页

  【法宝引证码CLI.C.71588806


  3.尹瑞军诉颜礼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关键词】残疾赔偿金;物质损失;犯罪行为
  【裁判摘要】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身体伤害,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关于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物质损失范畴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残疾的,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必然受到影响,导致劳动能力下降,造成生活成本增加,进而变相的减少物质收入,故残疾赔偿金应属于物质损失的范畴,应予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九十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3期(总第269期)第41-43页

  【法宝引证码】CLI.C.71588807


  4.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案
  【关键词】商标正当使用;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裁判摘要】
  经营者为说明品牌代理销售商的变化,在善意、合理的限度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属于商标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在如实、详细告知消费者商品销售代理商及品牌变化的情况下,新代理商在宣传中使用原代理商注册商标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不构成虚假宣传。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3期(总第269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71588808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4期(总第270期)


  1.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民再177号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适格被告;污染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地
  【裁判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社会组织将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法人分支机构以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一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应当确认该法人系适格被告。在数个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时,应当遵循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律,将案件交由污染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便准确查明事实,依法确定责任,保障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4期(总第270期)第30-34页

  【法宝引证码】CLI.C.77866623


  2.厦门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悦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民再51号
  【关键词】法定抵销权;诉讼时效;主动债权;被动债权;形成权
  【裁判摘要】
  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属于法定抵销权形成的积极条件之一。该条件不仅意味着双方债务均已届至履行期,同时还要求双方债务各自从履行期届至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段,应当存在重合的部分。在上述时间段的重合部分,双方债权均处于没有时效等抗辩的可履行状态,“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之条件即为成就,即使此后抵销权行使之时主动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亦不影响该条件的成立。
  因被动债权诉讼时效的抗辩可由当事人自主放弃,故在审查抵销权形成的积极条件时,当重点考察主动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主动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前,被动债权进入履行期的,当认为满足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之条件;反之则不得认定该条件已经成就。
  抵销权的行使不同于抵销权的形成。作为形成权,抵销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我国法律并未对法定抵销权的行使设置除斥期间。在法定抵销权已经有效成立的情况下,如抵销权的行使不存在不合理迟延之情形,综合实体公平及抵销权的担保功能等因素,人民法院应认可抵销的效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4期(总第270期)第35-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61211969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5期(总第271期)


  1.赵淑华与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中一万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民再206号
  【关键词】损害赔偿;消防安全;重大过失;安全防范义务
  【裁判摘要】
  消防安全事关人身、财产安全,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一般不具有检测所购房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能力,难以适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产品质量的规定。
  案涉责任人在不同时期的数个行为密切结合致使火灾发生,侵权行为、致害原因前后接继而非叠加,责任人对火灾的发生均有重大过失,但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并非主动积极的行为致受害人权益受损,不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或依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负有安全防范义务,应协助做好安全事故、隐患等的防范、制止或救助工作。第三人原因致损,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专业管理人的谨慎注意义务的,应在其能够预见和防范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第九条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二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5期(总第271期)第30-42页

  【法宝引证码】CLI.C.68385503


  2.张宇、张霞诉上海亚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免责条款;隐瞒重大风险;免责合意
  【裁判摘要】
  责任限制型格式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风险转移约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在签约时,经营者除了需要对条款内容进行重点提示,还应当对免责范围内已经显露的重大风险进行如实告知,以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经营者故意隐瞒重大风险,造成相对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达成免责合意,应当认定相对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中不包括承担被隐瞒的重大风险,免责合意的范围仅限于签约后发生的不确定风险。在后续履约中,因恶意隐瞒重大风险最终导致违约情形发生,经营者主张适用免责条款排除自身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5期(总第271期)第43-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77866474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6期(总第272期)


  1.魏淑英、齐帅与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并行政赔偿案
  【案件字号】(2015)行监字第1921号
  【关键词】虚假证明材料;行政处罚
  【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对于评估机构在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评估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6期(总第272期)第35-39页

  【法宝引证码】CLI.C.81787818


  2.南京市高淳县飞达教育技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诉南京市高淳区隆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共同侵权;滥用诉讼权利;律师费用
  【裁判摘要】
  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知债务已清偿,债权人积极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消极应诉且承认债权,系滥用诉讼权利损害担保人合法权益的共同侵权行为,担保人依法提出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应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6期(总第272期)第40-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81787828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7期(总第273期)


  1.许明宏诉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林树哲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7)最高法民终18号
  【关键词】公司决议;适格原告;董事会决议
  【裁判摘要】
  一、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以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提起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当事人是否为适格原告。对于在起诉时已经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和董事、监事职务的当事人提起的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其是否符合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等起诉条件。
  二、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根据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和表决程序,就审议事项经表决形成的反映董事会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的决议文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对于合营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委派和撤换董事之事项所作的记录性文件,不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亦不能成为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对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一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7期(总第273期)第37-44页

  【法宝引证码】CLI.C.10772004


  2.骏荣内衣有限公司诉宏鹰国际货运(深圳)有限公司等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运输单证;承托;意思表示;货运代理合同;过错推定
  【裁判摘要】
  承运人可以签发除提单以外的运输单证,这些单证必须包含合同当事人的承托意思表示才可以构成运输合同的证明,不具有承托意思表示的货代货物收据不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货运代理企业的权利义务依货运代理合同的约定确定,其承担违约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货运代理企业证明其履行代理事项无过错的,无需对委托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十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7期(总第273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82888935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8期(总第274期)


  1.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
  【关键词】功能性特征;发明技术方案;行为保全申请
  【裁判摘要】
  一、功能性特征是指不直接限定发明技术方案的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而是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对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如果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发明技术方案的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即使该技术特征还同时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原则上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
  二、对当事人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的,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后,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情况紧急或者可能给申请人造成其他损害,且第二审法院无法在行为保全申请处理期限内作出终审判决的,应当依法及时对行为保全申请作出处理。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8期(总第274期)第30-43页

  【法宝引证码】CLI.C.84182796


  2.陈帮容、陈国荣、陈曦诉陈静、吴建平、李跃国、周富勇生命权纠纷案
  【关键词】自助行为;合理限度;隐匿逃债
  【裁判摘要】
  债权人采取合理限度的自助行为以防止债务人再次隐匿逃债,并与债务人商定一同前往人民法院解决债务纠纷,在此期间,债务人在自身安全未受到现实威胁的情况下,为继续逃避法定债务,自行翻窗逃跑致死的,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8期(总第274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84184885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9期(总第275期)


  1.丰宁长阁矿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物权保护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7)最高法民终724号
  【关键词】压覆矿产;损失补偿;公共利益
  【裁判摘要】
  一、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达成压覆矿产补偿意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压覆审批手续,则其压覆矿产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亦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矿业权人因矿产被压覆所受损失可以依法得到补偿。
  二、建设项目因公共利益压覆矿产的,建设单位应补偿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压覆时市场条件下所应缴价款,以及所压覆的矿区分担的勘察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9期(总第275期)第29-40页

  【法宝引证码】CLI.C.61111820


  2.张玉梅诉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侵权责任;安保义务;损害后果
  【裁判摘要】
  燃气经营企业仅以发放用户手册等方式进行安全风险的书面告知,而未能在发现安全隐患后作出具体、明确的警示,以保证消费者清楚认知到危险的存在从而避免危险后果发生的,应就未积极履行安保义务所导致的消费者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9期(总第275期)第41-43页

  【法宝引证码】CLI.C.86968290


  3.宝马股份公司诉上海创佳服饰有限公司、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周乐琴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关键词】相近标识;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裁判摘要】
  被控侵权标识包含多个相近标识,且在权利商标驰名前后分别注册的,判断在后注册的被控侵权标识是否应被禁止使用时,应考虑如下因素:被控侵权人的主观意态;该被控侵权标识与之前注册的被控侵权标识是否存在商誉上的传承关系;该被控侵权标识是否构成对驰名商标复制、摹仿,是否会误导公众并可能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9期(总第275期)第44-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8696829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0期(总第276期)


  1.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衡水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8)最高法民申6278号
  【关键词】申请再审期限;再审事由;生效判决
  【裁判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本条是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避免经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可能被提起再审的不安定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避免影响对方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稳定性的信赖利益。据此,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以外的其他事由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而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申请再审的同时,一并提起其他再审事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0期(总第276期)第32-33页

  【法宝引证码】CLI.C.71589711


  2.VMI荷兰公司、固铂(昆山)轮胎有限公司与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号
  【关键词】专利侵权;保护范围;侵权警告
  【裁判摘要】
  专利权人仅针对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请求,导致被诉侵权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且其不能参与行政处理程序以维护其权益。尽快确定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符合涉案各方利益,有利于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应认定此类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属于专利权人发出的侵犯专利权警告,未能参与行政处理程序的相关方有权提起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六十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0期(总第276期)第34-39页

  【法宝引证码】CLI.C.86974909


  3.欧丽珍诉高燕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因果关系;故意;重大过失
  【裁判摘要】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饲养动物虽未直接接触受害人,但因其追赶、逼近等危险动作导致受害人摔倒责任纠纷受伤的,应认定其与损害与受害人发生结果身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0期(总第276期)第40-44页
  【法宝引证码】CLI.C.86975470

  4.杨本波、侯章素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受害人过错;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裁判摘要】
  在车站设有上下车安全通道,且铁路运输企业已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情况下,受害人未经许可、违反众所周知的安全规则,进入正有列车驶入的车站内轨道、横穿线路,导致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因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形,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0期(总第276期)第45-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86975841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1期(总第277期)


  1.胡炳光、胡绍料、周笃员、蒋美愈、周建光与德清金恒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平平、沈金龙及陈莲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7)最高法民终319号
  【关键词】第三人撤销之诉;独立请求权;普通债权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严格限定在该条前两款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类第三人,不能将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扩大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两类第三人之外的享有普通债权的案外人。原案确有错误的,可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十六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1期(总第277期)第15-27页

  【法宝引证码】CLI.C.73859600


  2.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合并审理;共同侵权;替代修复;合理费用
  【裁判摘要】
  一、在环境公益诉讼审理期间,省级人民政府针对同一污染事实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两案案件事实相同、诉讼目的一致、被告相同、诉讼请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将两案合并审理。
  二、环境污染行为已经经过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审理的,被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但由于证明标准和责任标准存在差异,故最终认定的案件事实在不存在矛盾的前提条件下,可以不同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认定的事实。
  三、鉴于委托排污型环境侵权中委托人侵权故意的隐蔽性,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侵权主观故意的认定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依据排污主体的法定责任、行为的违法性、主观上的默契及客观上的相互配合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四、受污染水体处于流动状态,难以直接计算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可以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后果进行量化,即以单位实际治理成本作为单位虚拟治理成本,结合违法排污数量,计算出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并以替代修复的方式让侵权人承担责任。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中,对于律师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应当予以支持,在原告请求的律师费、鉴定费只有合同而无票据作为证据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指导价可以作为界定合理费用的参照标准。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1期(总第277期)第28-38页

  【法宝引证码】CLI.C.90056995


  3.邓金龙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决定案
  【关键词】停工留薪期;单次最长期限;工伤治疗
  【裁判摘要】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应是指工伤职工治疗时单次享受的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而非指累计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1期(总第277期)第39-44页

  【法宝引证码】CLI.C.90057000


  4.上海保翔冷藏有限公司诉上海长翔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关键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会决议;职工身份
  【裁判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应当具有该公司职工的身份,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方式应符合《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程序,并符合该条规定的代表比例。公司股东会作出任命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如果该被任命监事并非本公司职工,或该被任命监事的产生程序、代表比例违反《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该部分决议内容应属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1期(总第277期)第45-48页

  【法宝引证码】CLI.C.9005700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


  1.李利华与德盛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纠纷案
  【案件字号】(2019)最高法民再228号
  【关键词】过错责任;违规操作
  【裁判摘要】
  一、交易指令发出的IP地址为期货公司的,应认定该指令的发生为期货公司员工操作,除非期货公司能够举示相反证据。
  二、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账户造成损失的,应认定期货公司疏于管理,期货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调整)》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17-23页

  【法宝引证码】CLI.C.90921380


  2.马生忠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行政批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
  【案件字号】(2019)最高法行终1号
  【关键词】同一行政行为;关联事实
  【裁判摘要】
  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除非存在关联事实等特殊情况及出于诉讼经济的便宜考虑,一般不得在同一个行政案件中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行为列为被诉行政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二十七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24-27页

  【法宝引证码】CLI.C.84142134


  3.周杰帅诉余姚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违约金;实际损失;诚实信用
  【裁判摘要】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约定、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考量,作出认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28-35页

  【法宝引证码】CLI.C.93799761


  4.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案
  【关键词】业主共有;专有使用权;条款无效
  【裁判摘要】
  小区内的通信管道在小区交付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通信运营公司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小区内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由通信运营公司享有专有使用权的条款,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侵犯了业主选择电信服务的自由选择权,应属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35-37页

  【法宝引证码】CLI.C. 93799762


  5.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关键词】责任竞合;抗辩;诚实信用
  【裁判摘要】
  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托运人财产遭受损失,在承运人存在侵权与合同责任竞合的情形下,允许托运人或其保险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选择侵权诉讼或合同诉讼。但是,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承运人仍然可以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抗辩。法院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效力、合同目的等因素确定赔偿范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38-41页

  【法宝引证码】CLI.C.93799764


  6.江苏澳吉尔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曾广峰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关键词】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未正常履行
  【裁判摘要】
  劳动者按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提供劳动,受用人单位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存在人事关系,但在非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该人事关系未正常履行且劳动者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报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存在人事关系为由,否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第42-44页

  【法宝引证码】CLI.C.93799765


作者: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编辑组(常小乐 李等霞)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责任编辑:李泽鹏

审核人员:张文硕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裁判规则汇编(下) (2019年第29期,总第32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裁判规则汇编(上) (2019年第28期,总第31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2019年第27期,总第30期)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2019年第26期,总第29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2019年第25期,总第28期)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下)(2019年第24期,总第27期)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上)(2019年第23期,总第26期)
《人民司法·案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例裁判规则汇编(2019年第22期,总第25期)
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2019年第21期,总第24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编(2019年第20期,总第23期)

客服 | 法小宝

微信 | pkulaw-kefu

微博 | @北大法宝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