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0年7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过去一月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声明】本文由北大法宝编写,转载请注明来源。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最高法发布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二、首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系统性司法文件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四、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五、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七、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八、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九、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十、最高检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十一、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十二、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十三、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四、国务院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十五、《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印发十六、央行发布《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十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十八、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十九、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二十、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二十一、教育部发文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二十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二十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二十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二十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发布二、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发布三、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四、上海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五、天津市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六、重庆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七、重庆市出台水污染防治条例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九、《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十、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十一、安徽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十二、山东省出台社会信用条例十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起实施十四、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四、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事)例六、杭州杀妻案待解疑点七、人社部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八、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九、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7起“护苗”典型案件十、公安部公布打击“套路贷”犯罪6起典型案例十一、国家医保局通报5起骗取医保基金案十二、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十三、湛江海关破家族式走私燕窝案十四、杀害禁毒民警马金涛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最高法发布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于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意见》共计十四条,对类案检索的适用范围、检索主体及平台、检索范围和方法、类案识别和比对、检索报告或说明、结果运用、法官回应、法律分歧解决、审判案例数据库建设等予以明确。《意见》充分考虑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现状,将类案检索定位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成文法体系下的具体制度,强调法官对指导性案例的参照和对其他类案的参考,旨在实现法律的统一适用。

二、首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系统性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同意,研究制定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正式发布。《会议纪要》全文共计34条,分别就债券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的特别规定、发行人的民事责任、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等七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五、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下半年要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工作,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七、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7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八、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王爱文介绍,通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一是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二是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建立健全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方面,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的要求。严禁强制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九、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最高检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举措,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出细化要求。

十一、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

十二、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

十三、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和联动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作出规定。《通知》要求各部门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协同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为促进旅游业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十四、国务院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规范,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又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建立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法规制度。

十五、《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印发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量,整体提升我国绿色出行水平。

十六、央行发布《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纪念币发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本规定所称普制币,指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具有特定主题,采用通用工艺生产的非贵金属材质的纪念币,包括纪念硬币和纪念钞。普制币与同面额流通人民币等值流通。普制币采取逐步市场化方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十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4部门7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降低制度性成本等方面部署了23项具体任务,旨在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冲击、渡过难关。《通知》提出,通过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注重发挥定向工具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工具、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等举措,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十八、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证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和财政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备案规定》共23条,主要规定了备案机构、备案业务范围、备案时点和备案程序等内容,并另附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表格。为方便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证监会开发了有关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待系统上线后,证券服务机构可通过该系统报送电子备案材料。

十九、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统筹财险监管资源,完善财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方案》共五部分,确立了改革目标,明确了基本原则,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厘清了银保监会和属地监管局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监管横向、纵向联动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十、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

中国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企业和个人。

二十一、教育部发文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

教育部首次针对高校法治工作专门发文,强调把法治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高校法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包括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等。

二十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7月17日,由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对贷款合作管理制定了多项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助贷”业务指明了方向。根据《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合作机构,是指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二十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7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该《通知》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知》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二十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托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可按境外总行计算,并明确境外总行应承担的责任,强化配套风险管控安排。

二十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公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发布


7月29日,《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正式公开发布。其中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另有规定外,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


二、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发布


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据介绍,新版政策主要对6个导向指标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三、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


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准入立项、用地管理、规划许可、开工手续、竣工验收和服务效能等六个方面,推出23项改革措施。新政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上海将按照“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尽早落地、尽早开工、尽早见效。


四、上海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相关负责人齐聚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共同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合力发挥各自司法职能作用,在增强打击预防走私犯罪力度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五、天津市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7月29日上午,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六、重庆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提出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多种方式。该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上述规定宗旨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七、重庆市出台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了我市多年来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具有五大特点:1.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区域联防”建设。2.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约谈限批”制度。3.防治工业污染,落实“产业投资”限制。4.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5.加大保护力度,完善“分级保护”制度。


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7月29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评价指出,《办法》整体来看两个特点最鲜明:一是突出了公权力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二是强调了防治家庭暴力必须坚持受害人本位,把对受害人的救助放在首位。


九、《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6月13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厘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中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乘客的安全乘车义务,建立各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十、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


7月24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促进福建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家庭尽责、学校指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等方面对全省家庭教育事业进行了规范。


十一、安徽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完善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提供了法律保障。


十二、山东省出台社会信用条例


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刚刚通过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内容。《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历经三次审议,今天获得通过,《条例》将于今年10月1号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61条。


十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起实施


深圳是全国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通过的《条例》结合深圳实际,在分类标准、投放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优化。


十四、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通过


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版《条例》将于2021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条例》共8章109条,较旧版《条例》增加了45条,章节结构为: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7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 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1.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检例第73号)
2.李华波贪污案(检例第74号)
3.金某某受贿案(检例第75号)

4.张某受贿,郭某行贿、职务侵占、诈骗案(检例第76号)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精准服务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1.深圳市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诉股东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抗诉案(检例第77号)
2.某牧业公司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监督案(检例第78号)
3.南漳县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执行监督案(检例第79号)

4.福建甲光电公司、福建乙科技公司与福建丁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解案(检例第80号)


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撷选了一批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
1.海口博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海口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古田翠屏湖爱乐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爱乐投资有限公司诉古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及赔偿案
3.李三德诉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
4.武汉市武昌南方铁路配件厂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5.汕尾市真诚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汕尾市人民政府排除、限制竞争案
6.新泰市海纳盐业有限公司诉原新泰市盐务局行政处罚案
7.广州市淦灿贸易有限公司诉原韶关市新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
8.诸暨市勍田置业有限公司诉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9.夏高凤诉原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注销集体土地使用权案


四、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14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首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
1.湖南省永州市唐某元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并逃逸案
2.重庆市江津区刘某、古某等团伙违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品案
3.四川省宜宾市唐某等团伙违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案
4.云南省昭通市杨某祥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
5.安徽省马鞍山市李某保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三无”船舶违法捕捞案
6.湖南省岳阳市余某辉等4人驾驶“三无”船舶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
7.江苏省泰州市梁某习等4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
8.江西省赣州市钟某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
9.上海市长江口水域陈某违法捕捞鳗苗案

10湖北省武汉市王某银等4人禁渔期违法捕捞案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事)例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防疫、办案两不误”的工作要求,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事)例,现从中优选5个典型案(事)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1.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做到“三个当日”和“一步到位”助力涉疫案件高效办理
2.黑龙江、内蒙古检察机关“两级四院”案管部门接力推进,确保律师跨省异地阅卷落地落实
3.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打造“一体化、全天候”律师自助阅卷平台
4.安徽省铜陵市两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上下联动保障疫情期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适用

5.海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重点开展对涉疫案件法律文书监管,加强案件流程监控


六、杭州杀妻案待解疑点


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备受关注的“杭州女子失踪案”的案情。案件被定性为“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据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妻子来某利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趁来某利熟睡时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七、人社部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人社部7月24日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1.北京市查处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山西省查处吕梁市佳兴煤焦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3.安徽省查处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4.江西省查处抚州市亿佰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5.山东省查处青岛筑一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6.湖北省查处湖北渝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7.湖南省查处茶陵县建发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8.广东省查处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9.四川省查处成都乐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0.青海省查处河南宝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八、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据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相关规定,通报部分违规典型案例:
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九、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7起“护苗”典型案件


此次公布多起典型案件简要案情,以警示震慑不法分子,教育从业者经营者。
1.浙江金华兰溪周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四川广安“4·24”传播淫秽物品案 
3.山东滨州“4·20”非法销售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4.天津“3·25”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5.贵州毕节“4·17”贺某某销售非法教辅图书案
6.安徽滁州沈某某销售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7.江苏盐城“6·12”销售侵权盗版小学教辅图书案


十、公安部公布打击“套路贷”犯罪6起典型案例


7月10日,公安部公布打击“套路贷”犯罪6起典型案例,包括开发数百款网贷软件实施犯罪、在境外搭建技术团队非法放贷,以及通过电话轰炸、恐吓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国家医保局通报5起骗取医保基金案


据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消息,国家医保局曝光台10日曝光首期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件。
1.山西省运城仁爱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2.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惠七满族镇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3.浙江省衢州市衢州久安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骗取医保基金案
4.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澎湃纪念医院城东分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5.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和谐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十二、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经18家单位38位专家的三轮评估,最终评出10件典型案例、10件优秀案例。

1.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2.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水利局怠于履行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
3.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水利局怠于履行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
4.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庆云县水利局案
5.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诉钟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怠于履行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法定职责案
6.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中华蜜蜂资源保护”依法履职案
7.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对十家企业违规申请环保退税依法履职案
8.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完全履行客家围屋保护监管职责案
9.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诉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三、湛江海关破家族式走私燕窝案


记者7月28日从湛江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在广东分署组织指挥和深圳、广州、汕头海关协助下,2020年7月26日凌晨,该关联合福州、厦门、江门等海关和广东湛江市公安局开展查缉行动,成功打掉8个走私燕窝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证涉嫌走私燕窝约101吨,货值逾10亿元。


十四、杀害禁毒民警马金涛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8年12月中旬以来,罪犯钱作为容留罪犯卢起兴、 杜如松在其住房内共同吸食毒品。被害人马金涛系被锐器刺入心脏、肺脏致大失血死亡。2019年4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进行宣判卢起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卢起兴等人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19年11月,贵州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的杀害禁毒民警马金涛的罪犯卢起兴执行死刑。


-END-


责任编辑 | 吴珊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2020年6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2020年5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20年4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20年3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20年2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20年1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

点击「在看」,就是鼓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