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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府合伙买房,能分多少钱?”——初心是好的,结果呢?

2017-08-24 王德培 福卡智库


经历十余年的“花式”房地产调控,“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等各路杀器使了个遍,甚至是“杨家将出征——齐上阵”,至于调控效果与结果嘛,大家有目共睹。


正在众神茫然纠结之时,突然天降神器,“租购同权”砸到了花城,“共有产权房”落到了帝都,“只租不售”撞到了魔都。此时,人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还有欢呼。


“租购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共有产权房”——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商品住房的产权,且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在房屋质量、贷款支持、抵押等方面与商品房购房人同质同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看上去很美。


苦逼的家长感动得都要哭了,“用千(万)元房租解决百万(千万)级学区房的问题,感谢……”


隔壁的老王嘿嘿一笑,“神助攻,学区房价格更要涨了,不卖了,坐收高额租金!”


吃瓜的群众在心里默默盘算,“和政府合伙买房,能分多少钱?”

……


讲真,大神们为了人间的广厦千万间操碎了心,只为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然鹅,走市场化道路,打开市场经济“魔瓶”的盖子之后,就已放出第一个“妖怪”——价格难题。


以前是从计划到市场的“价格双轨制”,后来是“价格闯关”,现在是要捆住房价的腿。


一个悖论是,如果很容易把房价降到买得起的水平,还用大力发展租房市场吗?


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是用来住的,潜台词里隐藏着达到目的的手段——买或租。


在买房市场长足发展之后,目前就把政策重心从买得起转化为住得上,这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一次格局性调整,租房的“赋权”、“平权”也彰显了一种进步。


初心是好的,方向是对的,而执行手段也要是正确的,缺一不可,才能方得始终。


中国住房市场究竟该如何发展?从国外经验来看,德国与新加坡是两个在住房市场上颇具借鉴意义的国家。


一、新加坡“保障房”:组屋

政府组屋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1960年成立)统一设计、建造并配售给新加坡中低收入居民的公共住房,覆盖新加坡80%的人口。


在受到组屋体制覆盖的这80%的人中,90%是自己购买的,10%属于租户。经过近60年的发展,新加坡形成以政府组屋为主(占比73%),以私人住宅为辅(占比26%)的房地产市场。


从制度上看,新加坡组屋以家庭优先、首次购房者优先。建屋发展局对购房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做了严格具体的规定:

组屋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企业、机构都不能购买,未满35岁的单身青年不可以申购;

申购组屋的家庭月收入必须低于1万新元(折合4.9万人民币),超过者只能从二手市场上购买组屋,或者购买公寓(私人住宅);

一旦发现虚报,将会被处以5000新元的罚款或者判处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二者兼罚;

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组屋,要买第二套的话,必须把现有的一套先卖掉,而且下一套不可以直接跟政府买新的,只能从转售市场买,也就是说,必须付出更高的价格;

结婚买的组屋,离婚的话政府要收回的,假结婚骗购组屋是非法的;

如果父母离世,继承财产的子女如果已经有一套组屋,那么父母的那套组屋一定要卖掉或者“还给”政府;

组屋出租有严格的限制。新买的组屋三年之内不能整套出租,只能出租一部分(一间或几间房间),同一组屋区内出租的总数不能超过8%,同一栋楼不能超过10%的单位;

新的组屋在购买5年之内不得转售,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如果实在需要5年内出售,必须到政府机构登记,不得自行在市场上出售。


最关键的是,购房者仅拥有99年使用权,所有权则归属新加坡政府。


二、德国租赁管理

在住房供应政策导向上,租赁供应是主体。在德国,不管开发新房或经营租赁,企业要获得土地、信贷,新落成的房子须在一定期限内让渡政府出租,或按接受补贴后的低租金出租。过了期限,才能按市场租金出租。

因此,德国租赁房源充足。“二战”以来,德国共建设1000多万套社会住房,可供3000万人居住,多数为租赁住房,而德国总人口才8100万。

德国租赁市场具有公共属性,机构租赁发挥“压舱石”作用。以中低收入者为主的租赁需求,公共产品属性明显。

2011年,德国1860万套租赁房中,政府公租房(450万套)占24%,私人机构房源(410万套)占22%。

德国对其他租赁权益的保障非常细致。

一是对“可居性”严格规定,建立了住房安全与健康标准的评估体系,包括面积、生活设施、生理心理需求等多个评定标准;

二是中介费、房屋修缮费等全部由房主承担;

三是德国租房和买房享有的公共权益是等同的,只要居民合法纳税,就可以享有本地公共服务。


一项国策(或政策),需要制度保障实施。虽然中国与德国、新加坡国情不一样,政策与制度设计也不能简单复制。



比较下来,中国无论是在保障房(经适房、两限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等)市场上,还是在租房市场上的制度都不完善、不严谨、不细致,信息也不透明,执行上更不严格,否则就不会出现“开着宝马出租经适房”的现象,更不会导向“你穷你有理”。

概言之,一项政策还需经受公正与公平的检验,才能长期执行下去,否则夹带私心的一哄而上只会让市场更紊乱。

进一步的深入剖析,敬请关注福卡智库特别报告《福卡分析》文章《“租售同权、共有产权”触碰社会最柔软、最敏感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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