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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荐|张文江:司马迁家族的来龙去脉

2016-07-13 张文江 黄灿然小站



Bach: Sonata for Solo Violin No.2 III ( Nathan Milstein )



《史记·太史公自序》讲记之一



《太史公自序》,追溯了民族的历史,家族的源流,政治的变迁,文化的辨析,融自己的遭遇和志向于一炉,是一篇大文章。司马迁整理了家世,检查自己从哪里而来,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几千年大时代中家族的变迁,其脉络完全清楚了。这样一点点铺垫下来,最后隆重推出了父亲司马谈。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閒,司馬氏去周適晉。晉中軍隨會奔秦,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名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陽。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無澤,無澤為漢市長。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自序》是《史记》的总结性文章。这篇文章原来有两个互相竞争的题目,《史记集解》的题目是《太史公自序》,《史记索隐》的题目是《太史公自序传》。这两个题目的不同,可能是考虑角度的不同:《太史公自序》表示这是全书一百三十篇的总结,《太史公自序传》表示这是七十列传的最后人物。两个题目竞争的结果,是《太史公自序》胜出,更强调它是全书的总结,而不是列传的结束。虽然《太史公自序》的题目已经确定,这篇文章还是包含了两个内容,一是总结《史记》这本书,一是总结自己这个人,两个内容合一成为本文。


这篇《太史公自序》,追溯了民族的历史、家族的源流、政治的变迁、文化的传承,融自己的遭遇和志向于一炉,是一篇大文章。根据我对中华学术的理解,我想尝试性地下一个断语,《史记》是总结先秦古学的集大成著作。以此来划出时代,《史记》以前都是古学,《史记》以后都是今学。《史记》是后代人理解先秦古学的阶梯,当然通过以后,这个阶梯也可以撤除。


《史记》作为一部贯通古今的大著作,必须对当时各种思想有总体认识。写书整理古今发生的事情,如何整理就必然脱离不了思想。这个总体认识是《史记》的思想核心,借用后来的佛教术语,也可以称为判教。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学者根据传承的经论,按照各自体悟的境界,把佛教内容分为若干时或若干类,在其中安立自宗的位置,并提供修行的进路,这就是所谓的判教。《太史公自序》分判了当时所有学问,是一篇思想性的文献。


“自序”的“序”,有的版本写成“叙”。古代“序”和“叙”相通,班固《汉书》模仿《史记》,最后一篇也称为《叙传》。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尔雅》云:‘序,绪也。’字亦作叙。言其善叙事理,次第有序,若丝之绪也。”在全书完成后,通常总要写一篇序,理顺各部分的关系,其标志就是排列好目次。


这篇《自序》,也是司马迁的自传。篇名中省略了“传”,突出了对本书的意义,减弱了对本人的意义。在思想性上,先秦能够和此篇比拟的是《庄子·天下篇》,当然《天下篇》还有更深刻的内容。《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全文抄录了这篇文章,加上一篇《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就是《报任安书》中的话。名言流传,激励后代人认真对待生命,做出自己的选择。


就文学而言,序的文体始于《序卦传》《诗大序》。自序的文体始于屈原《离骚》,启发过司马相如,以司马迁为最有成就,此后的变化又有扬雄、班固(刘知几《史通·序传》)。过去我讲第一百二十九篇《货殖列传》,中心是经济。这次讲第一百三十篇《自序》,中心是政治、思想和文化。《史记》是开创性的大著作,司马迁的志向不仅是写一部历史书,而是模仿经或者说拟经,实际达到的地位是子。因此《史记》的旨趣接近于诸子,而不仅仅是历史著作(高步瀛《史记太史公自序笺证》)。如果读《史记》,只注意其历史记述而忽视其思想内容,多多少少会形成一种遮蔽。


为什么是拟经?《汉书·艺文志》将《史记》列于春秋家,当时著录的书名是“《太史公》百三十篇”。司马迁本人用的书名是《太史公书》,他不知道自己的书后来被叫作《史记》。《史记》作为专书的名称出于后人,最早由《汉书·五行志》提及,以后为《后汉书·班彪传》采用。在《史记》中,“史记”一词出现十四次,全部指古代官史之书,而不是自己的著作。《汉书》《后汉书》以后,《史记》才作为专称逐渐流行开来,在《隋书·经籍志》中得到了肯定(李纪祥《〈太史公书〉由“子”之“史”考》)。我们现在用《史记》的书名,代表了二十四史之首。用《太史公书》的书名,可以理解它的思想史意义。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


开篇发生的是一件大事情。《史记》的古史观相应于《易经》,出自《系辞下》第二章:“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庖犧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庖犧氏、神农氏的事情发生在此文之前,还没有和《史记》相接。


庖犧氏也就是伏羲氏,伏羲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作为中国古史的开始。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天地间有个人站立起来,从生存的重压下透过气,抬眼看看天地和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人之为人,这才真正地显现出来。在伏羲氏之前,古代传说中还有燧人氏,燧人氏钻木取火,处于和自然抗争的谋生层面。而到了伏羲氏的仰观俯察,人才有精力和兴趣研究天地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古希腊这就是哲学的开端,所谓哲学的开端来源于惊奇(柏拉图《泰阿泰德》155d,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2b11—12)。在此以前,人和其他动物还混然难分,直到有了这样的惊奇,这才判然有别。从这样的角度看来,人的本质及其自我实现,就是成为哲学人或者知识人。人的追求幸福,最后必然到达精神层面,那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伏羲氏的时候还是畜牧社会,他用了一套特殊符号来沟通天地内外,以此了解自然,了解自己。这就是《易经》的起源。伏羲的符号是用来理解整体的,真正理解了,符号也可以不要。


伏羲氏以后是神农氏,主要发生了两件事情,一是农业社会的建立,二是市场的出现。这两件事情影响深远,其中存在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参见拙稿“《〈史记·货殖列传〉讲记)。


伏羲氏、神农氏以后是黄帝,成为《史记》的开端。《系辞下》又说:“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右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黄帝、尧、舜继承伏羲、神农,进一步推进其事业。“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阴变阳为变,阳变阴为化,不断改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老百姓精神振奋,安居乐业。“《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一个方法用到底了,一种体制的能量耗尽了,就应该变通以开出新局面。“垂衣裳而天下治”,就是制订礼仪,分出君臣尊卑上下的秩序,建立政治社会。中国传统的道家和儒家,其实很容易分辨,根源就在于此。在黄帝、尧、舜系列中,从黄帝这条线引申出来的就是道家,从尧、舜这条线引申出来的就是儒家。道家截取的是头上一段,儒家截取的是尾上一段,好的道家顾了头还要顾尾,好的儒家顾了尾还要顾头。当然还要溯源经济上的神农,以及思想上探索真相、追求幸福的伏羲。


这就是《史记》记载历史的开端,从这里一刀切下来,全书开始于《五帝本纪》。在此之前,神话和历史基本没有分别,《五帝本纪·赞》:“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黄帝的神话色彩还是很浓,关于他有种种传说,古代人都相信是真的。后来理性渐渐发展了,就当成神话看了。炎黄子孙祭祀黄帝,虽然对着空的石碑可以行礼如仪,但是古代人思想中的象,和现代人已经不同了。《五帝本纪》开始于黄帝,结束于尧、舜,中间还有《易经》没有提到的颛顼和帝喾,定位一点点清楚了。


颛顼是黄帝的孙子,于五帝中位居第二,在古代社会中非常有名。屈原自称他的后代,《离骚》第一句“帝高阳之苗裔兮”,高阳就是颛顼。根据《秦本纪》,秦也自称颛顼的后代。颛顼的年代对《史记》来说也非常遥远,“昔在颛顼”,就是向远古的追溯。《史记》对于我们好像是古代,其实颛顼和《史记》之间的社会状况,其差别不小于《史记》和现在之间的社会状况。神话中有着历史的因子,从黄帝发展到尧、舜,神话色彩越来越少,真实成分越来越强,尽管尧、舜还是有着神话色彩。以下的记载半神话半真实,发生的是一件大事情。


“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这就是司马迁所谓的“天人之际”,也就是政治社会成立的关键,后来历史上叫作“绝地天通”。在此以前,人和天地不分,人和神以及动物也不分,所以神话和历史也不分。“命”就是命令,也可以称为立法。英语中dictatorship这个词来自dictator,其动词dictate就是指令、口授或者听写。汉字“君”从尹口,尹为治事,口发号令,我说话你们记录,这就是权力的宣示。这里的话语权或解释权,如果替换成现代说法“制订规则”,或者“制订游戏规则”,虽然比较柔和好听,实质性内容并没有变。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这些词彼此分割,渐渐遮蔽,然而相互之间还是互通声气。颛顼命令重、黎两个人,一个管住了天,一个管住了地。为什么说“命”是立法?因为发布者垄断了普通人跟天地交流的权利,一定要通过他这个天子来代表,对老百姓来说是代表天地,对天地来说是代表老百姓,王的地位就显出来了(参见张光直《美术、神话和祭祀》,郭净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33页、138页)。原始社会有巫师,普通人也可以和天地交流,至此民间的权利全部丧失,只留下两个人是合法的。颛顼判定这两个人合法,那么就是同时判定其他人不合法,于是规则制订出来了。


重和黎是传说中人物,完成了绝地天通这件大事,是后来羲、和两氏的祖先。《尚书·吕刑》:“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绝地天通以后,因为上天梯断掉了,人的思想发生了大变化。《孔传》认为重就是羲,黎就是和,“尧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从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的演化中,这其实是对文明进程的肯定。人归人,神归神,两路分了开来。《国语·楚语下》:“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楚昭王看到《周书》(《吕刑》属于《周书》)的“绝地天通”,已经不理解了,于是去问大夫观射父。他看到的是字面意思,如果没有绝地天通,难道老百姓真能升到天上去吗。观射父回答说:“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古代社会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从事沟通神明,这些人就是巫觋。“精爽不携贰”,精神特别集中,思想不开小差,这是职业的要求。此后“九黎乱德,民神杂糅”,颛顼不得不作整顿,垄断了巫的职业,稳定了社会秩序,那就是所谓的“绝地天通”。巫史相通是史官的来源,巫就是天,史就是人。巫预测未来,史记录过去,巫史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古代神话包含了很多当时人的心理事实,由上古成为中古,由巫而史,神话过渡到了历史。


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唐就是唐尧,传说尧封于唐,在今河北唐县。虞就是虞舜,舜封于虞,在今陕西平陆县。“绍重黎之后”,绍就是继承。颛顼命重、黎掌管天地以后,曾经中断一段时间。唐虞继承颛顼,让重、黎的后代羲、和再来负责这件事。从尧、舜以后直到夏、商,每一代都没有缺少。“使复典之”,就是重新整顿,再操旧业。“世序”,世世代代研究整理。重、黎以后,因为一度中断,那么民间还有些生路。“世序”以后,管理不再缺 48 32813 48 15756 0 0 1709 0 0:00:19 0:00:09 0:00:10 3584,政治社会就完全成立了。


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


颛顼时的重、黎,尧、舜时的羲、和,都还是半神半人,以后神话色彩渐渐消退,一点点显出人的形象。程伯休甫是重、黎的后人。程是国名,在陕西省咸阳市。伯是爵位名,公、侯、伯、子、男分为五等。休甫是字,甫为男子的美称。根据《索隐》引《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的考证,休甫是黎氏之后,只是重、黎中的一支。然而重不出场就好像分量不足似的,所以加上重给自己增增光。这可能是古代的一种修辞手法(王叔岷《史记斠证》引梁玉绳《志疑》谓重黎是一人,录之以备一解)。这个家族的焦点逐渐清晰,关键人物是程伯休甫。这真是一个变来变去的大时代,容易引起人的身世之感。


一直到了周宣王时,家族中有人犯了错误,权位被取消,成为司马氏。周宣王的时代已很确切,完完全全靠得住。《周礼》以大司马为夏官之长,《诗·大雅·常武》记程伯休父(甫通父)带兵克平徐方。重、黎“世序天地”,掌握最高的精神层面,司马氏地位就降低了。用印度的种姓来比喻,就是从婆罗门变成了刹帝利。“司马氏世典周史”,古时候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汉书·艺文志》)。以后综合《尚书》和《春秋》之长,形成了《史记》。


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


周惠王(公元前676年公元前652年在位)、周襄王(公元前651年公元前619年在位)的时候,国家接连发生了好几场动乱。司马氏离开周到了晋,这个贵族世家一代代处于衰落之中。起先贵为大臣,然后官做得渐渐小了。后来连中央也待不住,就到地方上去了。


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晋文公的时候设立了上、中、下三军,随会后来成为中军的主将。当时主政的人是赵盾,晋襄公死了,他派人去秦国迎接当人质的公子雍继位。公子雍是晋襄公之弟。然而队伍出发后,赵盾又改变主意,拥立公子夷皋。公子夷皋是晋襄公之子。秦国用军队护送公子雍,赵盾发兵阻拦。随会本来是派去迎接的使者,在混乱中逃往秦国。发生了这场意外,随会后来又经过魏回到了晋,但是同去的司马氏却回不来了。


随会奔秦是不可预料的事件,这件事改变了司马氏家族的轨迹。主将投靠了敌国,他身边的司马氏也跟着受牵连。他们内心不一定想叛晋,但是回来难免还要经历审查之类,所以索性不回来了。司马氏进入少梁,少梁属秦国,在陕西韩城县。古代此处是梁国,秦灭后改名少梁,后来再改名为夏阳。这就是司马迁一族本支的流动,从几代人来看就是变来变去的。好像从来都不动的,后来就动了。三十年,五十年,三百年,如果时间放长,变化大得不得了。历史的因果真是难说得很。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


司马氏在晋的这一支,经过这场变乱,走的走了,留下的人有通外的嫌疑,日子大概也不会好过。于是也就分散开了,有些去了卫国,有些去了赵国,有些去了秦国。这就是大时代中一个家族的命运,一群人分分合合,各奔前程。在司马迁的大手笔之下,线索一点也不乱。


其在卫者,相中山。


在卫国的那一支中,有个人当了中山的相。中山在赵国的旁边,后来被赵国消灭了。每一条支系都有一个亮点,要给司马迁挑选出来,不容易。时代无穷的淘汰,除了极少数出类拔萃的人,没有谁能够留得下来。这个人在当时算大官了吧,如果不是因为《集解》引徐广指出他是司马喜(《考证》作司马熹),那就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来。这一系中应该还有其他人,但都不谈了,捡一个官做得最大的人提一下,也就是一笔带过。道家从时间上看问题,没有什么人特别了不起。空间上看来显赫一时的人,过不了几年就没有人再记得。这一系中多少值得骄傲的就是这个人,剩下的人全部抹去成为背景,所以梁启超说二十四史不过是帝王将相的家谱(《中国史界革命案》),其他人仿佛没有存在过似的。要成为像《史记》作者这样伟大的人,真是不容易。要多多少少留得下来,脱离不了三条途径,立德、立功、立言,此之谓三不朽(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要把自己DNA的印迹在历史上稍微留一点下来,非作出极其突出的成就不可。这个竞争非常残酷,时间是最公正的审判官,一点都不会冤枉人。


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后也。


相中山为文,在赵传剑为武。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或许跟赵地彪悍的民风有关。《庄子》中有一篇《说剑》,地点也在赵国。传授剑术需要三个条件,第一是剑,兵器首先要精良。春秋战国时代,冶金已相当发达,现在出土有青铜剑,所谓“吴王金戈越王剑”,决非虚言。第二是人,涉及使剑者的胆气,这其实无法勉强。荆轲刺秦王,已求得徐夫人之匕首,随从的副手是秦舞阳。秦舞阳十三岁就杀过人,但是走进秦始皇的宫殿,这样的人腿还是软。每个地方都有它的气场,荆轲根本不受大场面影响,秦舞阳的胆气却不足了。《东周列国志》讨论有几种不同的勇。一种是血勇,怒则面赤,这是最低一等;一种是脉勇,怒则面青,这是比较高的一等;一种是骨勇,怒则面白,这是更高一等。而荆轲是神勇,这是最高一等,喜怒不形,辞语从容,和颜悦色(第一百六回,参见第一百七回)。


荆轲还是没有刺死秦始皇,因为他缺少了第三条件,剑术不够高,没有跟以传剑论显的高人学过。《刺客列传》记载,鲁句践听到荆轲刺秦王失败,在私底下说:“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没有得到刺剑之术的教授,单凭胆气还远远不够。过去的读书人向往“书剑飘零”,研究剑术靠“论”靠“讲”,武学中最重要的却是文。


在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回《传剑》,在我看来是神来之笔,几乎句句都是对的。文学上这些大天才,完完全全忠实于自己的感觉,写起来出神入化,也不知道感通了什么。《传剑》中风清扬教令狐冲的这套剑术,完全是思想的境界。独孤九剑就是剑术中的《易经》,里边的内容就是判教,剑术的精要就是学术的精要,分析下来一个字都不错。《红楼梦》也是这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声口,你、我、他、你们、我们、他们、咱们这些词,都有着言外之意,变化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却一个字也不错。


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战国策·秦策》中,有一篇《司马错论伐蜀》,后来选入了《古文观止》。司马错跟张仪争论,伐蜀和伐韩的利弊。秦王说,那就由你带兵吧,于是他就领军平了蜀。说带兵打仗,就带兵打仗,可见司马错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决非徒逞口舌之辈。他是入少梁一支的后人,“将”就是为将,带领军队。陕西和四川之间有交通,这条路大概很难走,一九八五年我和同学一起进九寨沟,就是从陕西方向过去的,路途上非常辛苦,颠簸了一整天才到。


错孙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


司马错的孙子,又成为秦国大将白起的部下。这个司马靳地位不够高,只能放在名人旁边显一显。


靳与武安君阬赵长平军,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于华池。


长平之役,当时坑杀了四十万人。赵国方面主持军务的人是谁呢,就是纸上谈兵的赵括。廉颇老成持重,在他的防守下,秦军无机可乘,就使用离间计,说老头子如何保守,我们害怕的是年轻人。赵王昏聩,看见赵括说话头头是道,就把部队交给了他,导致了崩溃式大败。白起在取得军事胜利以后,因为怕造反,把投降的人都杀了。这在战争中可能作为震慑,用以摧垮反抗者的意志。然而中国历来有规矩,“杀降不祥”(《高祖本纪》:“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李将军列传》:“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滥杀无辜者,终究没有好下场。回去以后,秦王看到浑身冒着杀气的人,也会感到威胁,于是找借口把白起也杀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语出《越世家》,又《淮阴侯列传》),历来如此。战争的时候兵气越强越好,一旦克服了对外的敌人,锋芒要一点点收拾干净。


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始皇之时。


司马靳的孙子司马昌不再参与军事行动,可能是感到害怕了。从事政治、军事风险太大,还是从事经济赚钱来得实在。当时主要的经济命脉,一个是盐,一个是铁,所以后来有《盐铁论》。


程伯休甫以下家族的变化,焦点一点一点地清晰。其中有文有武,有政治,有军事,有经济。这些都是司马迁血脉里极其隐秘的信息,从中可以体验到真实的能量。它们都是成为良史的必要准备。这儿吸收一点营养,那儿吸收一点营养,这样自然而然生长出来的结构,其文字有相当的抗衡力。这样的知识吸收得多了,内在的底气会有所两样。


蒯聩玄孙卬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


蒯聩就是在赵国论剑的那个人,其后代又变化了。武信君是项羽的叔父项梁。在赵国的一支有人接上了这条线,所谓历史就是一条条线接起来,《论语》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尧曰》)。族有族谱,家有家法,完全是活生生的脉的传承,含有种种层次的信息。这个族谱我估计是真的,司马迁流露出来的骄傲,非常动人。“徇朝歌”,带了一群兵到那里巡视经略,然后就在那里当老大。朝歌原来是殷的首都,在今河南省淇县,当时已经败落。


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


天下大乱之时,反正也没有人管,有些实力的人一窝蜂地拥兵自重。这个殷王是项羽封的,跟以前作为周天子的王,不能同日而语。司马卬虽然管辖的地方不大,也可以封个王得意得意,“有枪就是草头王”。好像隋末农民大起义,“十八路反王,六十四处烟尘”(《说唐》)。


汉之伐楚,卬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


这个人相当识时务,没有不自量力的野心。楚汉相争时,他摇来摆去,看到刘邦的势力大,就归顺投靠,于是朝歌成了河内郡。他以后继续从军伐楚,死在战争中。


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市长。


那支笔流宕开去,再返回过来,司马迁的本支在秦国。昌生了无泽,也从另一条路归于汉,局面由战乱渐渐到统一。所谓市从交易而来,在交易中渐渐固定的场所就是市。“市长”是一个市的首长,监察商贾的货物买卖。长安有四个市,好比四个农贸集散地,此人在其中之一维持秩序。在汉代的官职中,主管大县的叫县令,主管小县的叫县长,主管大市的叫市令,主管小市的叫市长。当时县要比市大,所以这个市长职位,不能等同于现在的市长。在东汉末年,《参同契》作者之一淳于叔通就当过洛阳市长,后来看到朝廷的形势不对,有甲兵之象,就回乡归隐了。


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


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死了以后,这些人都葬在高门。高门在今陕西韩城县西南。狐死首丘,这一支本宗的人都葬于此地。


喜生谈,谈为太史公。


喜生司马谈,谈在汉为太史公,就是司马迁的父亲。太史公不是当时正式的官名,正式的官名应该是太史令。


一个是政治社会的建立,一个是家族变迁的历史,司马迁整理了本人的家世,检查我从哪里来,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几千年大时代中家族的变迁,其脉络完全清楚了。这样一点点铺垫下来,最后隆重推出了父亲司马谈。


原载于《上海文化》2014年第1期

选自《〈史记·太史公自序〉讲记(外一篇)》,张文江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文章在小站发表时经作者重新修订


预读/校对:zzj、陈涛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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