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考核制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
3) 两封推荐信,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纸质版推荐信由推荐人单独信封封好后随材料一起寄送。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查验。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 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9)个人简历
10) 面试的同学提前准备 PPT(10 分钟,介绍个人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等),并在复试前交给奚老师。
2. 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三或第四学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及绩点需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得到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申请材料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 硕士生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3) 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 其它获奖证明以及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7)个人简历。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注: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综合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100室,电话(021)62932522,收件人:奚老师,请注明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