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我在日本,博士毕业,我的邻居家着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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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发生后,留学生安全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截止至疫情前,在日中国留学生已超过12万人。即使在被称为世界上最安全、服务最好的国家日本,作为外国人也会碰到意外。
在异乡如何维权,可能很多人都有过不了了之的遭遇。在日本再度开放留学入境之际,本报记者记录下身边一个留学生的真实维权故事,由此提醒每位在日的同胞关注自身安全,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
死里逃生
5月13日,星期五,雨。在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工作日上午10点,中国留学生丽丽经历了一场死里逃生。
洗澡时,她闻到一点焦味,以为房间电表出了什么问题。很快,焦味浓了起来,她打开浴室门,看到一阵阵浓烟从近在咫尺的房门门缝中漏了进来。“完了”,她想,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套上衣裤。在拉开房门的瞬间,滚滚黑烟扑面而来。她意识到楼内某户起了大火,但找不到逃生设备。万般绝望中,她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个人翻出窗台,抓着外墙的水管从三楼爬到一楼。而另一名住户在出逃中从3楼摔落,此后被救护车送走。
那一天,丽丽第一次意识到,平时在新闻上看到的短短的一句话,在现实中可能意味着一条人命。丽丽出生于内陆的农村家庭,来到日本后,她一直租住着当地最便宜的房子,在这一个个狭窄的出租屋里靠着奖学金度过了本科的交换留学和硕博阶段,又在今年申请到同校的研究员职位,并在另一所私立大学兼职实习老师。
如今,她居住的是一栋建于1980年代的3层小楼,共17间房,仅限女性入住。这栋楼地处偏僻,外观尚可但败絮其中,除了便宜,唯一的优势是离学校近,是许多经济不宽裕的留学生最容易选择的那种房子。丽丽住在3楼,失火房间是201。火灾后,201全部烧毁,2楼走廊焦黑;3楼也受到相当程度的烟损,各房屋内灰尘弥漫,气味呛人,但没有财物被烧毁。1楼除去101在灭火过程中房屋浸水,其余部分没有明显损毁。
当天,在研究所前辈的闲置的书房中住下后,丽丽首先意识到一个奇怪的问题:她自始至终没有听到火灾警报,在出逃时,楼内也没有应急指示灯等任何火警设备。在她的记忆中,日本住宅在房内和楼内安装火灾报警器是常识,这些报警器(往往是感烟器)对中国人的生活习惯而言反而过于灵敏,以至于炒个菜都会全楼响个不停。如果这栋楼安装了报警器,她至少不会在火势已经蔓延到这个地步的时候,以这种惊险的方式捡回一条命。况且,还有一个邻居正因为此,现在正在医院命悬一线。
丽丽决定首先问责楼内的火警设备问题。事实上,在日本这样的“服务天堂”,售货员平均每天鞠躬2000次,而整楼住户遭遇这种经历,不仅没有得到刻板印象中前呼后拥的应对, 还要自己去问责,已经令她感到不可思议,但接下来的发展更加超出了她的想象。
“我开始意识到事情会不了了之”
次日星期六,她一人前往房屋中介公司讨要说法。这是日本最大的房屋中介之一,曾给无数留学生办理过租房。一名年轻员工接待了她,在漫长的电话和情况确认后,对方反问“你的房间又没被烧掉,你来干什么”。惊愕之余,丽丽提出如下质问:“为什么这栋楼没有任何火警设备?为什么发生了这样的大火后,你们不重新评估这栋楼的安全性,包括屋内空气质量和楼体稳定性?”对方淡淡地回答:“总之其他住户都已经回去住了。”
丽丽不信其他住户真的回到那样的楼里去了。她与这些留学生住户并不相熟,但知道哪些人日语水平一般,哪些人只能说英文,她怀疑中介与这些住户的沟通。她决定明天回住处一探究竟,在这之前,她首先去了当地警察局,汇报了火灾过程,并反映有一名住户在逃难中受了重伤。警察表示知晓此事,已经备案,但具体消防事宜,还得请你去消防局确认。
丽丽立刻联系了消防局。消防局在调查房屋规模后,告诉她按照日本消防法规定,总面积到达500㎡的出租建筑才有法律义务安装火灾报警器,而她所居住的建筑只有400㎡,没有火警设施也不违法。丽丽问:“据说安装火灾报警器后,因火灾导致的伤亡是没有安装报警器的61%,即便这样,也没有安装义务吗?”温柔的女消防员似乎感到为难。她回答:本市有关于安装火灾报警的条例,但不安装,并没有法律责任。至于条例和法律到底有什么区别,对一般人而言就是天问了。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丽丽在咨询消防局以前就查到的背景:在日本,除非失火住户被认定为有“重大过失”,否则被殃及的住户无法向其索要赔偿。目前可知,失火住户多半不属于“重大过失”;加之对方没有赔付能力,且自始至终极为诚恳地悔过,丽丽并未对她过多苛责。现如今,反倒是整个社会的支援体系的运作让她感到失望。
当晚,丽丽在折叠床上辗转反侧。这是她连续第二晚无法入睡,任何自然界的声响都让她吓到发抖;她一点也不想哭,但不受控制地泪如泉涌。她知道自己精神出了问题。她躺在泪泊中,用手机反复查阅火灾受害资料,翻看租房合同。她发现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提及万一发生人祸时的应对方式;也没有违约条例,用来说明自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租或得到补偿。
结合在警察局和消防局获得的信息,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件事可能会不了了之。她的房屋没有被烧毁,肉体没有受损,因而无论是当时的死里逃生,还是现在的流离失所,还是几日后在精神卫生科确诊的急性应激障碍(ASD),这些遭遇都将因为难以量化而无法在程序中得到公正的评估。
他们可以说谎,我们也可以团结起来
火灾第三天星期日,本报记者与丽丽共同去往她的住处,确认房中是否有住户。两日过去,楼内仍有浓烈的塑料烧焦的味道。一圈门敲下来,无人响应。意识到贸然敲门可能使对方受到惊吓,丽丽决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塞到各户的信箱中,询问她们现在的情况。
正在丽丽蹲在路边一字一字地写完所有纸条时,住在一楼的中国女生外出归来。这名叫小秋的留学生告诉我们,火灾当时她正在学校,回家后吓坏了,联系中介后,中介告知她将回电做出解释,但至今也没有等到电话。“我想搬走,”小秋说,“但我日语很差,如果可以,我想和你们一起去和中介交涉。”
午后,记者与丽丽和小秋二人带上拟好的谈判书共同前往中介。谈判书中,二人指出目前房屋已不适宜居住的理由,并提出最低要求,希望中介、房东或任何责任方支付搬家费用,并在合理范围内负担过渡期的住宿费。
或许是看出丽丽一方有备而来,前一天的年轻员工迅速叫来了地区负责人。负责人首先老练地陈述了自身的受害者身份,将过失方锁定为失火的住户,并表示各户受灾情况需等保险公司的专业评估,此后才能与房东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赔偿问题。至于已经肉眼可见无法居住的2楼,负责人称公司已用多语言系统与2楼住户沟通,并未收到需要搬家的回馈。
整个过程中,记者没有显露自身的记者身份。中介方虚以委蛇近三小时,发言中能称之为信息的部分只有以上几点。
但这些信息也很快暴露出疑点。火灾第四天星期一,丽丽的手机陆续收到楼内用户的英文短信。这些住户在过去的三天中或住在朋友家,或自费住在旅馆里。她们已将火灾情况通知学院,向校方申请宿舍;在回原住处取物品时,注意到了丽丽的纸条。她们表示中介已致电道歉,但没有人询问她们是否需要搬家,更没有人提及补偿问题。
这些住户大多是东南亚国家的研究人员,有人才刚入住20天,就遭遇了火灾。她们英语流畅,但不会日语,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与中介和房东沟通,只把希望寄托于学校的留学生中心。在她们的陈述中,留学生中心关注此事,但不愿过多介入,在责任判断上也有所保留。在与丽丽交流后,她们意识到自己未能很好地让学校理解自己的诉求。住户们开始商议如何说服校方,作为一个集体共同向中介和房东施压。
“至少把事情说出来,不能白白经历了”
目前,学校、住户一方与中介、房东、保险公司和失火住户一方的沟通正在进行,但情况并没有因校方介入而变得明朗。校方敦促中介方尽早应对住户过渡时期的住宿费,但一个多月过去,中介“仍在讨论”。校方也向中介方提出质疑,认为他们并未在签约时让日语不够好的学生充分理解契约条款,包括房屋设备和灾害逃生路线——对此,中介始终含糊其辞。
丽丽承认自己虽然没有任何日语阅读障碍,但也没有在租房时细读条款,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出事后才发现,所有常识中的责任方似乎都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以至于即便是最低限度的补偿,也要自己一样一样费尽心力去争取。
然而她总觉得哪里有一些古怪。真的有人能在租房时读完那厚厚一刀绕来绕去,且可能是刻意在绕来绕去的文件吗?攻读社科类专业的她十分明白,弄清法律条款谈何容易,本国一般老百姓都难以做到,何况是外国人。留学生在租房时,无论是对相关领域的了解还是语言能力,都处于绝对的弱势。然而,房东和中介不仅没有进行更多援助,反而可能利用了留学生的这种弱势,利用了他们对签证的顾虑和拮据的经济状况,认定他们即便受到歧视甚至法律层面的不公正对待,也很难下决心打官司,从而更加为所欲为。
丽丽告诉记者,不管结果如何,她都会把交涉进行下去,至少要搞明白这套体系是怎么运转的,其中还能有多少漏洞甚至陷阱。在维权方面,如果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尚且如此,其余更弱势的外国人群体更不知会有怎样的遭遇。
她也希望通过本报告诉已经在日本或即将来到日本的留学生,租房可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即便像她们一样由于经济原因只能租住最廉价的房屋,也要在缔结条约时厘清重要款项,事先确认一旦出现类似火灾和地震等情况应当如何避难,防患于未然。比如租房时都会签的“火灾保险”,里面到底包含了什么内容?是否会像她所签署的那份保险一样,在发生问题时,其实并没有任何保障?在这个基础上,万一还是发生了问题,也应当勇于追责,“切勿因为是弱者,就越发自我规训”。
丽丽明白自己的追责可能不会有任何结果,甚至连那些刚刚搬进这栋楼就遭遇火灾的住户,也不会得到任何租房初期费用的返还。但她不想白白经历。“即便这篇报道的读者中,有一个人能有所收获,我的发声就有了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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