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为什么要让KTV删除部分作品?
KTV经营者应合法使用曲库,删除未获授权作品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以下简称“音集协”)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删除非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作为音集协启动KTV 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这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音集协近日给出官方解答。
删除歌曲,依法依规,必须遵守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
众所周知,KTV场所使用海量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负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为解决在实践中KTV经营者难以一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实际问题,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依法成立。作为我国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同时也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委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定,通知KTV场所及KTV曲库上线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同时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即将提起侵权诉讼,KTV经营者如果不予以删除,将面临着诉讼赔偿的风险,会给自己的经营带来损失。因此,音集协本次通知删歌,既是依法行使集体管理职责,更是遵循司法判决,免除KTV经营者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同时,音集协也表示,在未来不断扩大获得授权管理作品范围的同时,也严格依法对未入会的权利人作品在其没有自行单独授权给使用者的前提下,全部予以尽数删除,并对KTV经营者使用作品的情况予以严格的监管,以避免使用者会不断地被诉侵权,安心经营自己的生意。
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
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以上,曲库的数量还随着会员数量上升、作品的增多不断的扩展。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目前,已经加入音集协的版权方包括国际三大唱片公司环球、索尼、华纳,海外主要唱片公司滚石、福茂、华研、相信、杰威尔等,内地本土主要唱片公司中唱、太合、摩登天空、华谊、鸟人、正大等三百余家中外音乐公司。因此,音集协不仅仅是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管理的作品数量也具有极大的代表性,覆盖了KTV市场绝大多数的份额。KTV经营者只有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依照音集协对曲库的管理使用合法作品,才有可能一揽子解决全部法律风险。否则,将面临着不断被各个不同的权利人频繁的提起侵权之诉,不仅屡遭诉讼之累,无法安心经营,也要不断向权利人进行高额赔偿,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音集协此次通知歌厅删除侵权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会不断的将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最快捷、最直接提供给KTV场所,让消费者享受最新最流行的正版带来的愉悦和享受。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从长久的目标来看,音集协采取这样的措施必将使KTV版权市场更加规范、更加繁荣。同时也能为版权人带来更多的版权收益,真正实现著作权法“鼓励创作、鼓励传播”的立法原意,使整个音乐产业越来越繁荣。
音集协将致力于规范版权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行业新秩序
在当下的KTV市场环境,少数没有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将其作品通过批量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或将版权通过交易层层转包,然后由这些律师事务所或者版权代理公司利用各地法院司法判赔额存在的巨大差异,选择高判赔额的地区不向任何使用者授权,拉网式的批量起诉KTV经营者,以期获得远远高于作品实际价值的商业利益。此举已给KTV行业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隐患,让众多的KTV从业者苦不堪言,使得KTV企业一出生就自带版权原罪,严重影响了行业的繁荣。音集协规范曲库后,将杜绝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情况,只要向集体管理组织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KTV场所将彻底摆脱被诉风险,当下KTV版权市场上的乱象将成为历史。下一步音集协将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依靠平台建立公开透明的授权收费及分配体系,合理精准的收费及分配,让创作出好作品的权利人获得跟作品的流行度相匹配的收益,刺激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进入音集协管理的曲库系统,拉动消费者在KTV的消费热情,通过市场价值规律实现版权价值,建立公平合理的行业新秩序,让KTV市场真正实现繁荣。
来源:音集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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