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猥亵妇女被推倒致死,法院认定正当防卫,家属索赔87万[@裸嘢李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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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图文源自网络
广西来宾,47岁的妇女潘某在深夜回家的路上,多次遭到醉酒男子王某的强行搂抱、亲吻,潘某拼命反抗将其推开致其倒地昏迷,13天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儿子报案后,潘某自首,检察院认定潘某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此后,王某儿子又以潘某拒不道歉为由起诉潘某赔偿87万,法院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来源豫视频)
1、这个案件的处理确实是让人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再一次告诉所有人并不是死了人就一定有道理,死了人就一定能让对方赔偿,凡事都是依据法律,在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的情况下,即便是失手导致对方死亡,不该是犯罪就不是犯罪,不该赔偿就不用赔偿,法律是正义的!
2、潘女士为何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其实根本就还没有进入刑事审判的环节,因为仅仅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被认定潘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行为人的人身财产面临正在发生的现实紧迫的危险,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即便是产生了刑事犯罪的后果,也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潘女士一个妇女,深夜在路上多次遭到醉酒男子的骚扰,她自身安全本来就遭到现实的威胁,她本能将醉酒的王某推开,这种行为是任何面对危险的人的正常自我保护行为。严格来说我都不算是正当防卫内容,因为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对他人的法益在客观上造成了危险,潘女士推的行为并不会造成王某的危险。
因此,潘女士的行为完全是一种自我保护行为,都够不上对王某的反击。王某的倒地昏迷不醒死亡本质上还是由于自己醉酒引发,所以潘女士完全不构成犯罪!
3、王某家属为何还能起诉潘女士赔偿87万?
首选需要说明,诉讼是任何人解决纠纷的权利,王某家属在刑事上不能对潘女士定罪,自然想要从民事上获取相应的赔偿。故他们对潘女士提起侵害王某生命权的诉讼也是在情理之中!
但是民法中的侵害生命权需要满足侵权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本案中除了产生王某死亡的客观结果,其余三个要件潘女士是一点不相符。她不具有主观故意、更没有过错,王某的死亡是因为醉酒,不是因为她的推一把。因此民事赔偿也是不可能支持。
当然,法院说的就跟简单直接,既然刑事上认定潘女士属于正当防卫,那她的行为就不存在侵害王某权益,刑事犯罪都不是,民事上更不构成侵权了!
王某家属也许会不服,但这种案件即便是上诉到最高院,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改变太大,因为最朴素的法律就是人们心中的良心,良心是不会被动摇的!
作者王法仪
#性事旦旦,#贼爱国,#涩狼起居注,#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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