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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之夜话探亲假 | 法行天下刘秋苏

2016-08-09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作者 | 刘秋苏

单位 |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今夕何夕


今日“七夕节”,恰逢2016里约奥运会,是中国的情人节。浪漫之夜,约吗?



“七夕节”源于“牛郎织女”的传说,这是中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相传,在每年的这个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之时。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凡间的妇女便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也少不了向她求赐美满姻缘,所以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或“女儿节”。七夕坐看牵牛织女星,是民间的习俗。在晴朗的夏秋之夜,草木飘香怡人,天上繁星闪耀,一道白茫茫的银河横贯南北,争河的东西两岸,各有一颗闪亮的星星,隔河相望,遥遥相对,那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


走进探亲假

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让我们走进一下探亲假。   

[关于各类假期,欢迎您打开我以前整理的文章2016超强版:病、事、婚、产假等19类假期规定及待遇》,涵盖了01休息日、02休假节日、03事假、04病假、05婚假、06产假、07产前假、08护理假、09孕期产前检查假、10哺乳假、11痛经假、12丧假、13带薪年休假、14工伤假、15探亲假、16路程假、17社会活动假、18公司经营性放假、19甲类传染病假等19类假日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


单身狗们,如果单位有探亲假并且离家很远的,回家探一探父母。有女(男)友并且在遥远异地的,顺便约一下——可以顺便探一下父母和女(男)友,一举两得。没有探亲假的,而有女(男)友的,可以约在一个两地之间的城市看天上繁星。没有探亲假的,又没有女(男)友的,那就……



探亲假是怎么回事?

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公布并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探亲待遇适用范围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它包括两种假期:探望配偶假期和探望父母假期。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一是探望配偶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是探望父母假期。又分为未婚职工和已婚职工。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还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什么样子的单位有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了探亲假的适用范围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并没有包含民企、私企、外企、混合企或股份企等企业的员工。关于民企、私企、外企、混合企或股份企等企业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假,国家并无明确规定。此类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行探亲假。但从人文角度考虑,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单位可以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适当给予员工一定的探亲假。当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在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探亲假规定,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如何规定灵活的探亲假待遇?

伴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便利(飞机、高铁)和高速公路的发展,绝大多数员工都可以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符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这个条件。

其一,1980年还是单休日,即每周日休息一天。周六是上班的时间,而不是现在的双休日。

其二,1980年有多少人有私家车?极少。那时候飞机极少,也没有高铁,火车也少,并且基本上是慢悠悠的绿皮车。我清晰的记得我在1990年坐车从徐州到南京(约350公里),足足坐了9个多小时,还只是到浦口火车站,也是朱自清写《背影》的火车站。接着还要做半小时轮渡到对岸才算是到了南京郊区。现在呢?想一下坐飞机9个小时,能到哪里?高铁呢?

其三,探亲假是在30多年前推出来的。当时国家实行的是毕业生统一分配政策,一些人可能被分配到比较偏远的地方工作,因此有必要出台政策,为这部分人探亲提供方便。而如今,就业已变成个人和单位的双向选择,政策的适用性已经发生变化。

实际操作中,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探望配偶或父母居住在较远地区、偏僻并且交通不便的地方,甚至是国外的,应当给予探亲假期。

譬如,有的企业是这样规定的(我从网上搜索的,2013年的文件):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或与父亲、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而且配偶或者父亲、母亲的居住地与本单位路程超过400千米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探亲假。对于路程400千米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确实难以利用休息日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经核实属实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探亲假。

所以,那些依然能够享受到探亲假的职工,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啊。



法行天下刘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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