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专稿|张翎:《胭脂》创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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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翎,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后就职于煤炭部某机关任英文翻译。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在加拿大的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的辛辛那提大学获得英国文学硕士和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现定居于多伦多市,曾为美国和加拿大注册听力康复师。
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海外写作发表,代表作有《劳燕》《余震》《金山》等。小说曾多次获得包括华语传媒年度小说家奖,华侨华人文学奖评委会大奖,台湾时报开卷好书奖,香港《红楼梦》全球华文长篇小说专家推荐奖等两岸三地重大文学奖项,入选各式转载本和年度精选本,并七次进入中国小说学会年度排行榜。根据其小说《余震》改编的灾难巨片《唐山大地震》(冯小刚执导),获得了包括亚太电影节最佳影片和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根据其小说《空巢》改编的电影《一个温州的女人》,获得了金鸡百花电影节新片表彰奖和英国万像国际电影节最佳中小成本影片奖。小说被译成多国语言在国际发表。
《胭脂》创作谈
张翎
我平日并不是话痨,但遇上三两知己,话题一开,就会颧飞桃红,两眼放出贼光,聊到把肠子都翻到桌上为止。而人一多,尤其是遇上有爱打官腔说套话、在两种话语系统里游刃有余的人,我就变得全然无话,像一只合得很紧的蚌。我不谙熟中庸之道,不太会在话痨和蚌中间那个得体的范围里活动。这种恶习难免会反射在写作上:遇到让人心跳加剧的题材,我就会成为字痨,一写就是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明知在这个超过两千字就是自杀的微信阅读时代,长篇大论就是滞销或者自杀的代名词。可是长篇让我觉得舒服,就像在旷野跳舞,怎么疯都不会越过边界。而我几乎不会写短篇小说 -- 那是一门放出去就得马上收回来,字字玑珠的绝活。出道到现在二三十年里,我写过的短篇少之又少。这六七年来,我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了长篇上,连中篇也极少沾手。
《胭脂》是我最近七年来仅有的二部中篇之一,写第一行字的时候就提醒自己不是长篇不是长篇绝对不是,要收要收啊要紧收,结果一不小心又写了七万字 -- 这是我最长的中篇小说。
《胭脂》的灵感是一个纷乱的线团,线头来自不同的地方,其中最清晰明显的一条,来自2015年初的台湾之行。那年我应东华大学和洪建全基金会邀请,作为铜钟经典系列讲座作家,来到台湾访问。在台期间,我在大剧院观看了一场名为《婚礼/春之祭》的现代舞表演。那是一场集激光技术古典音乐和现代舞艺术为一体的视觉盛宴,令人耳目一新。后来我与舞剧的艺术总监、一位从纽约归来的现代舞艺术家成为朋友,慢慢了解到《婚礼/春之祭》激光背景画面,取自一位台湾著名画家的油画,这出舞剧,是对这位老画家一生成就的致敬。从朋友那里,也从这位画家的纪念册里,我得知了这位老先生艰难坎坷的一生。家境贫寒的他,凭实力考上了上海美专,在刘海粟的新潮艺术思想熏陶下努力学艺。就学期间不幸身染伤寒,身无分文,命悬一线。这时他遇上了他的福星,一位到医院探访朋友的国立音专女学生。这位素昧平生的红衣女子,不仅替他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并一心一意地照看他,直到痊愈。他们有过一段琴瑟和谐的美好时光,却终因战乱不幸分离,从此天各一方。老人家在台湾有患难与共的妻子和家庭,但他对那位救助他于危难之中的女子难以忘怀,他的多幅油画里,都出现过一个红衣女子的朦胧形像。
《胭脂》里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但老画家的人生和画作给了我巨大的灵感。几乎就在看见那些画的时候,小说的题目已经呼之欲出。我知道《胭脂》是个被用得很烂了的标题,极容易引起风马牛不相及的低俗联想,但我只是觉得没有一个名字能更好地表达我当时的感动。这个胭脂,不是戏子交际花脸颊上的那层红粉,而是行走在死亡隧道中的人猝然发现的一丝逃生光亮,是哀鸿遍野的乱世中的一丁点温润和体恤。是颜色,是温度,也是品质。
但是穷画家和阔小姐的故事,并不是《胭脂》的全部故事,《胭脂》中还有一些别的感动和想法,它们化成了小说的中篇和下篇。《胭脂》的三个篇章可以看成是一个故事在三个年代的延展,也可以看成是由一条共同线索串联起来的三个单独故事。
中篇的灵感来自我的童年记忆。我读小学时遇上了一个疯狂的年代,我目睹了一次规模盛大的抄家,从墙壁拆到地板,我至今清晰地记得从撬开的地板底下发现了一枚不知何年掉下去的硬币。那次抄的是我家。那天我唯一想做的,就是藏在一个捆成卷的棉胎里,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这么多年过去,时代早已回归平常,我也早已被出国大潮裹挟着去了异国他乡。一直到前几年,我每每听见值勤的警车从我身边驰过,与我毫无相干的警笛声会让我缩成一团,甚至产生心绞痛。家人朋友笑话我:你到底干下了什么坏事,能怕成这样?我不想解释,说了也没人能懂,我想说的话后来就写进了《余震》那部小说里。《胭脂》里那个小女孩扣扣,和我一样见证了灾祸,她一直没有真正治愈恐惧,她只能用谎言来抵挡恐惧。即使撒谎已不再是刚需,她也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撒谎已经成为习惯,如同吃饭穿衣。
《胭脂》的下篇牵涉到了古董,那是我这几年在欧洲所见所闻的一个缩影。在欧洲有一大群做梦都想“捡漏”的华人,无论多么遥远偏僻的旧货市场,你总可以见到神情诡异双眼发亮的淘金者。有一次我在巴黎一家华人餐馆吃饭,发现那上下两层的店面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收藏品”。老板走过来和我热络地聊天,滔滔不绝唾沫横飞地介绍着每一样藏品:每一块石雕都是圆明园旧物,每一张旧画都是郎世宁或八大山人遗作,每一件瓷器都是大明官窑。临走时,他神情凝重地嘱咐我们一定要保密,省得有人盯上他。诸如此类的发财梦,让我不由地想起多年前我的小说《金山》里那些怀着同样梦想出洋的淘金客。日历换了很多本,但历史只是类似事件的间隔重复而已。
《胭脂》的三个篇章是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写成的,因为中间插进了《劳燕》的宣传期。一个作家从前只要码字就可以了,现在还需要站在街头吆喝。吆喝的事比码字费心神多了,所以《胭脂》被搁置了多次。现在的成品是三个篇章,三种风格。从上篇的凝重写实,到中篇的半真半幻,到下篇的荒唐荒诞,权当是三个地点的日有所见,化成了三个时段里的夜有所梦吧。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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