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十月·长篇小说》(选读②)︱付秀莹: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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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秀莹
付秀莹:小说家,《长篇小说选刊》主编。著有长篇小说《陌上》《他乡》,小说集《爱情到处流传》《朱颜记》《花好月圆》《锦绣》《无衣令》《夜妆》《有时候岁月徒有虚名》《六月半》等多部。曾获首届小说选刊奖、第九届十月文学奖、第三届蒲松龄短篇小说奖、首届茅盾文学新人奖、第五届汉语文学女评委奖、第五届汪曾祺文学奖、第三届施耐庵文学奖、第四届华语青年作家奖等多种奖项。作品被收入多种选刊、选本、年鉴及排行榜,部分作品译介到海外。
……
自始至终很难说,是幼通在追我。其实,更公正地说,在我和幼通的关系中,更多的是两个人之间彼此的吸引。那时候,刚入学不久,也就是那次劳动课之后。冬天来临了。我从宿舍里出来,披着湿漉漉的一头长发,从校园的甬道上走过。两旁的冬青依然碧绿,十分的精神。空气冷得清澈,吸进肺里,好像肺被淘洗了一遍,整个人都变得新鲜轻盈起来。远远地,有男生对我吹口哨。轻佻的,挑逗的,带着一种招惹人的意思。我故意不理。有人嘎嘎嘎嘎笑起来,惊得那棵塔松上的积雪都纷纷落下来。
我好像是忘了说了,这所学校,原先一直是中专,职业技术学校,我们是这里的第一届大专生。其实,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清楚,中专和职业技校的区别,或者说关系。反正是,那时候,经过男生宿舍楼,是一件叫人担惊受怕的事情。男生们聚集在窗口,怪腔怪调地唱歌,吹口哨,喊某个男生的名字,或者就有什么东西飞下来,把楼下经过的女生吓得尖叫,或者大骂,男生们倒越发疯了。现在想来,那一帮男孩子,正值青春期,好像是躁动不安的小公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他们枯燥漫长的青春时代里,女孩子,这样一种神秘而甜美的物种,该有着怎样的吸引力呢?
有一回,在宿舍里,好像是周末吧,走廊里传来敲门声。是一个男生,挨个敲门,打听一个女孩子,长发,有点自来卷,穿一件长款牛仔衣。我正歪在床头看书,只听旁边的如芬惊叫一声,不是说你的吧,小梨?
当时有一个男孩子,叫作王骏,从这所早先的技校毕业之后,在附近一家工厂上班。王骏人生得清秀,戴金丝眼镜,完全没有粗粝的工人气质,倒有一种文弱清雅的书卷气。有一天,他把我堵在学校门口。
我们能谈谈吗?
同行的几个女生做了个鬼脸,嘻嘻哈哈跑远了。他骑跨在自行车上,一只脚点地,傍晚的斜阳照过来,正好落在自行车的车把上。我避开他的眼睛,他把头一甩,示意我上车。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试图回忆当时的情景。是什么力量,让我如此大胆,上了一个陌生男孩子的自行车,听任他把我带走呢?鬼使神差地,我竟然二话不说,那么顺从地坐在他的车后。夕阳的余晖金沙一般,铺满了那条小路。自行车轮慢慢碾过去,发出金色的碎裂的声响。两旁的草木萧索,在夕阳里微微战栗。小路越来越僻静了。终于,我们停下来。一条铁轨横在眼前,一直延伸到远方,在黛青色的天边慢慢模糊了。周围是沉睡中的田野,初冬的风带着凛冽的寒意,慢慢吹彻了大地。我静静地打了一个寒噤。
有人托我带给你一张纸条,他说,是情书。
他微笑了,口气中略带嘲讽,却并不把那张纸条给我。夕阳慢慢坠落下去了,晚霞把西天染得斑斓极了,淡淡的雾气升腾起来。风掠过树梢,带着低沉的悠长的哨音。他慢慢讲述着他的身世,童年、少年、读书时代、工厂生活。他的声音在越来越浓的暮霭中时隐时现。我手脚冰凉,却心口发热。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停下来。那张纸条在他手中被攥得皱巴巴的。忽然,他把那纸条塞进嘴里。
我喜欢你,他说。
他咀嚼着,缓慢地,凶狠地,艰难地,终于咽了下去。他的喉结粗大,仿佛一只鸽子蛋,在瘦削的脖子上激烈滚动。我惊呆了。
后来,王骏经常到学校门口等我。直到有一天,他又一次试图让我上车,我拒绝了。我想起他咀嚼纸条时候的样子。清瘦的两腮一下一下鼓动着,咬肌紧绷,好像是一只野兽,正在试图吞噬一个幼小的生命。我心里一凛。幼通远远走过来,一身运动衣,浑身热气腾腾,好像是刚刚踢完球。王骏深深看了我一眼,掉头走了。
或许是因为这一幕恰巧被幼通看见了,也或许,是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信赖,后来,当我一次次被当时称为四大天王的几个男孩子困扰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幼通。
上世纪九十年代,港台歌星正在大陆走红。那时候,谁不知道四大天王呢?我很记得,高中的时候,宿舍里有一个女生,疯狂地热爱着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床铺的墙上贴着郭富城的大幅特写,开口闭口都是郭富城。郭富城的年龄、属相、血型、嗜好、恋爱、穿衣打扮,郭富城的电影、郭富城的歌、郭富城的演唱会。她什么都一清二楚。我们倒都淡淡的。课业繁重,压得人不得喘息,谁还有这份闲情,去关心远在港台的不相干的歌星呢?那女生是当地人,一口正定话,开朗大方,口才很好。直到如今,想起高中时代,我总是想起她用正定话说出郭富城这个名字的语调,激动的,爱慕的,景仰的,有一种惊人的狂热和痴迷。她住上铺。她床铺上方那幅画上,郭富城穿一件黑色皮夹克,留着著名的郭富城头,三七分,有一绺很随意地散落在额前。郭富城略带忧郁的目光,俯视着逼仄拥挤的女生宿舍。其时,宿舍里那八个女孩子,正当青春年华,在为她们各自的前程苦读。她们在校园里晨昏忙碌,还看不清未来的模样。
当时所谓的四大天王,是四个王姓的男孩子,包括王骏在内,是这个小城的著名人物,擅长打架滋事,争强斗勇,地方上都为之侧目。当时,我跟幼通诉说的时候,是在教学楼后面的小树林。幼通很愤怒。我不知道,是我的诉说让他愤怒,还是我的眼泪。记忆中,我好像是流泪了。
我很记得,幼通转过身,独自向云老师家走去的背影。暮色苍茫。他瘦而高的背影在黄昏的街道上渐渐远去。两旁的街灯迟迟亮起来,给这寒冷的冬夜带来薄薄的暖意。
云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三十八九岁,有着南方女子的清雅和温润,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很会穿衣裳。直到很久之后,我才从云老师那里得知,幼通把这件事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班主任和校方。
他好像很关心你啊,云老师玩笑道。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在云老师眼里,幼通,跟他所指控的那四大天王相比,靠谱不到哪里去。在那所大学,我的成绩遥遥领先,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也因此,在入学之初,就格外引人注目。也是在后来,从幼通父亲那里,我才知道,我当时在校方眼里,简直就是一个珍稀物种。有一回,幼通父亲来学校看他,谈及当时学校的招生情况,大约是说这种末流大学招生的无奈和感慨,云老师说,我们也有好学生啊。她拿出我作为范例,以证明学校生源情况中的例外。云老师不无骄傲的语气,还可能是,因为她的气质容貌,给幼通父亲留下了深刻印象。多年以后,幼通父亲还有意无意地提起此事。但彼时,早已经物是人非了。
对于我和幼通的事情,云老师曾经委婉地劝过我。
你们——不合适。
当时,幼通和我的恋爱,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云老师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听力教室。下课了,同学们都出去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不说话。低头看着腕上那块手表。小巧的金色的表盘,细细的金色的链子,正好扣在我的脉搏上,我能清晰感受到那一下一下的跳动,莽撞地撞击着纤细的链子,有青春热血的金属质感,又细腻,又奔涌。那是幼通送我的新年礼物。云老师叹口气,没再说话。细细的金链子,跟着我的心跳,一下一下起伏。早春的阳光洒满了窗台,时间好像是金子做的,闪闪发亮。
这座小城,因为冶金工业而小有名气。后来,大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吧,国务院机构改革,冶金部被撤销了。那些个曾经著名的机构,地质矿产部、煤炭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部,作为历史的遗留物,只保留在书本里,活在一代亲历者的记忆深处了。
说起来,其实也不过是最普通的一座北方小城,有着强烈的小城气质,安稳的,保守的,传统的,闭塞的,一点点大胆,一点点开放,欲迎还拒,带着一种上世纪九十年代特有的时代气息。主要的街道,其实也就是那一条,从郊外的田野,一直到城乡接合部的火车站。无数次,我和幼通在那条大街上走过。我们熟悉街道旁的每一家店铺,就像熟悉我们手掌心中的纹路。在那条街上,留下了我们多少足迹啊。轻狂的,幼稚的,快乐的,如同一对雏鸟,躲在青春岁月的屋檐下,还没有经历尘世的风霜。多年以后,我们还常常回忆起来,当年那一家包子铺的老板,那个沉默寡言的老头,那猪肉包子的香气。他们家有一种饮料,叫作枣花佳的,清醇甜美,叫人难忘。还有那一家卖凉皮的,没有门脸,只在路边摆了个摊子。摊主是母女两个,长得极像。那一种凉皮,几乎呈金黄色,切得有半指宽,拿绿豆芽和黄瓜丝现场炒了,加上特制的辣椒油,口感醇厚香辣,叫人十分有满足感。后来,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凉皮了。周末,常常是下午的时候,我们逛累了,就跑去那家卖香肠的店里。那家的香肠都是自己现做,汤汁滴沥,鲜美异常。跟香肠相配的,还有旁边那家摊上的千层饼。我们坐在公园的石桌旁,吃得满嘴流油。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起那座小城,我惊讶地发现,我更多想到的,竟然是那么多的美味的食物。我的大学时代,我的人生第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竟然跟美食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以至于多年以后,在北京匆促辗转的日子里,我还偶尔会怀念起当年,学校门口,早点摊上的胡辣汤,街角那家馅饼摊子的猪肉酸菜馅饼。十字路口那家点心铺,有个奇怪的名字,叫作三零二的,卖蜜三刀,店门口,白花花的鸡蛋壳堆积得小山一般,在阳光下十分耀眼,叫人对这家的点心生出无比的信赖和热爱。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是因为那段日子的滋味甘美,我才爱屋及乌,对那些食物有了一种甜蜜的想象,或者幻觉。总之,现在想来,大学那两年,是我最为甜美滋润的时光。我和幼通,生平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大学校园,是多么适合爱情生长的土壤啊。现实的风霜被遮蔽在外面,生活的真面目还没有来得及显露。我们躲在象牙塔里,相亲相爱。那或许是我们这一生中最好的光阴。童年不算。童年时代,是另外一回事。
那时候,学校里谈恋爱的风气很盛。即便是看上去最老实的男生,都知道追女孩子了。校方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态度大约是,不鼓励,也不禁止,采取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在那些恋人中,我们自然是最令人瞩目的一对儿,私下里被叫作小A小B。我也是多年之后,才知道了这绰号的由来。也才因此,对当年我们的那一场恋爱有了一些反思,或者叫作重新审视。
先是云老师找我谈话了。是在她的家里。云老师丈夫在外地,平时基本上都是云老师母子在家。云老师的儿子,乳名虎子,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云老师烧得一手好菜。那道莲藕排骨汤的味道,至今仿佛还在舌尖萦绕。好像是中秋节前夕,月光清清地流淌了一屋子。云老师说,恋爱不是不可以谈,别耽误功课啊。云老师说这话的时候口气平淡,好像是不经意间提了一句。我把这个理解为云老师的关切。我一向是她最宠爱的学生,有一点恃宠生娇的意思。云老师送我衣服,亲手为我剪头发,叫我到家里吃饭。我敢说,除了我,其他同学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重要的是,我也喜欢云老师。对于云老师的青眼,我有一点小得意。我猜想,幼通也是。幼通经常跟我一起,去云老师家里小坐,或者吃饭。而且,幼通好像是变了。变得,怎么说,用功起来了。
据说,在学业上,幼通几乎没有用功过。他读的是市里的重点中学,不是因为他的功课,而是因为,他母亲是学校老师。作为学校职工的子弟,幼通在那所重点中学读了初中、高中,整整六年。不出意外地,他高考失败。不得不离开省城,来到这所小城读大学。
幼通渐渐喜欢上了我们的专业。他的成绩几乎直线上升,毕业的时候,他竟然拿到了奖学金。我暗自欣慰,也暗自得意。觉得,这简直是爱情的力量,也是一个奇迹。我们的恋爱,不仅没有影响功课,还收获了意想不到的奇迹。这真是完美。
然而,校长找幼通谈话了。据说是,谈得不好。校长字斟句酌,让我们注意影响。幼通说,注意影响?什么影响?校长大怒。后来,校方给我们双方家长都写了信,措辞激烈。鉴于章幼通同学和翟小梨同学,在校期间谈恋爱,有伤风化,影响恶劣,特致函贵家长,望给予批评教育为盼云云。这些都是幼通很多年之后,才慢慢告诉我的。我怔忡良久。我不知道,当时,在芳村,我的父母接到这样的信件,会是怎样的反应。
我怀疑是小蒲。在我和幼通恋爱的那段时间,大约是真的忘形了。我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那时候,小蒲跟幼通同宿舍的阿酋,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他们自称是兄妹,常常约会,形影相随。我想,这大约是小蒲的策略吧。因为,在这所学校里,谁都知道,幼通跟阿酋是最好的朋友,又是同屋。小蒲接近阿酋,不过是曲线救国罢了。阿酋倒是乐颠颠地接受,有小蒲这样一个女孩子做小妹,有什么不好呢。说不定,还能往前走一步,成了女朋友。那一段,小蒲和阿酋,我和幼通,四个人常常“偶遇”。也有时候是小蒲提议,约着一起出去。小蒲活泼极了,也热情如火。笑,闹,莫名其妙就恼了,一嗔一怒,都带着一种夸张的表演的性质。我冷眼从旁边看着,心里恼火得不行。那一阵子,我经常跟幼通闹别扭。幼通笑我小心眼儿。阿酋他小妹,这是幼通对小蒲的称呼,常常挂在嘴上。阿酋他小妹感冒了;阿酋他小妹钢琴弹得不错;阿酋他小妹喜欢紫色;阿酋他小妹说,十一长假,要到山里看星星。我心里冷笑,这个阿酋他小妹,果然厉害啊。
小蒲跟我也亲密起来。常常来我宿舍玩。送这送那,嫡亲的姊妹一般。当着众人也赞不绝口,说她要是个男的肯定爱死我了。她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不是欣赏,也不是玩味,狎昵也不是,歆羡也不是,总之是,令人不自在。我满脸通红,她却一甩头发,爽朗地大笑,好像真是个男的似的。
有一回,我们在宿舍里听歌。那时候,还是那种卡式磁带录音机。都是一些当时的流行歌曲。《谢谢你的爱》啦,《忘情水》啦,《最爱你的人是我》啦,我们听得如醉如痴。觉得那些歌词,贴心贴肺,一句一句的,简直就是从我们的心里热腾腾掏出来一样。我们听着,唱着,心头酸酸热热一片,我们是把自己当成歌里面的女主角了。
我去了一趟卫生间。
我们这栋宿舍楼,其实只有三层。类似那种筒子楼,两边是房间,卫生间和洗漱间是公共的,一里一外。我在洗手池边站定。阳光从窗子里照过来,落在那面巨大的镜子上。镜面上点点滴滴的水渍,里面映出我的脸,被切割得零零落落,有一种不真实的虚妄感。水从龙头里流出来,飞溅到我的手上,胳膊上。我对着镜子把头发胡噜两下,脸颊上湿漉漉的,新鲜,干净,有一种说不出的朝气。有人在洗衣服,叽叽喳喳说着闲话,混合着哗哗哗的水声,还有女孩子特有的清脆的笑声。阳光流泻成一个歪斜的光柱,有无数细小的飞尘在里面疯狂舞蹈,像极了一种巫术。
慢吞吞回到宿舍,一推门,屋子里却静悄悄的,没有人,录音机已经关掉了。床铺上皱巴巴的,旧杂志上还堆着乱七八糟的瓜子壳。我打开录音机,幼通的声音传出来。低沉的,浑厚的,带着一种吸引人的磁性。我啪的一声关掉,心里冷笑一声。幼通的那些专门说给我听的话,那些柔情的耳语,那些深情的告白,那些平时难以启齿的,只适于热恋中人,梦呓一般,发着爱情的高烧的时候的胡言乱语,阿酋他小妹,恐怕是听了个大半吧。
自那之后,小蒲跟阿酋,渐渐走远了。阿酋也真正谈起了恋爱,是一个圆脸姑娘。对阿酋很是崇拜。小蒲跟我,也渐渐疏远了。学校里,轻易见不到她的身影。我怀疑,是小蒲,到校长那里去告了我们的状。那位校长,姓计,胖胖的,秃顶,眼睛一眨一眨,好像是看不到底的样子。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幼通,幼通不信,让我不要乱猜。但很明显,对小蒲,幼通渐渐淡了下来。阿酋忙着谈恋爱,跟幼通也不大在一起了。
那时候,好像是还没有流行银行卡。我跟幼通的生活费合在一起,放在一张存折上。幼通的父母,每个月给他固定的生活费,大约是两百块吧。我也是两百块。我们出去吃饭,看电影,逛公园,去礼堂看演出。我们奢侈地挥霍着每一寸光阴,那金子般的光阴啊。我是很多年以后,真正尝到生活的滋味的时候,才恍然醒悟,当年的那两百块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对于一个芳村的农户人家,意味着什么。我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而幼通的父母,也并不是如我当年想象的那般,家境优裕。不过是工薪阶层,如同大多数普通市民一样,拿着一份普通的薪水,有一份普通日月罢了。
有时候,幼通会让我陪着,去学校门口的小卖部,给家里打电话。那时候,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手机刚刚在中国出现。我是在几年之后,才亲眼见识了那种叫作手机的新事物,又大又厚,砖头一般,俗称大哥大,一部要两三万块,只有少数大老板才用得起,拿在手里,牛哄哄的,是某种身份的象征。那时候,我们在学校里,甚至还没有见过寻呼机。我们是要等到毕业以后,才有了一部寻呼机,黑色的,汉显,可以留言。那时候,在手机的强大攻势下,传呼市场急剧萎缩,寻呼机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我们这些学生,都是打公用电话。学校门口那家小卖部的公用电话因此十分繁忙。来这里打电话的,大都是农家子弟。各种各样的方言,晦涩的,奇特的,声音很低,在旁人的注视下,有一种仓促的卑微和羞怯。轮到幼通的时候,小卖部里渐渐安静下来。幼通的普通话字正腔圆,实在是好听极了。他跟家里人聊着,那盆蟹爪兰开花了没有,养的小乌龟淘气不淘气,生日蛋糕的奶油是植物的还是天然的,新买的音响和VCD的品牌……神情闲散,风度洒脱,那些话题高尚,陌生,新鲜而富有魅力,它们属于城市,在我熟悉的芳村的日常之上,熠熠生辉。
我从旁看着,听着,只觉得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羡慕,嫉妒,仇恨,还有一些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我低着头,红着脸,都一一领受了。心里又是得意,又是慌乱。幼通一只手拿着话筒,另一只手拉着我的手。幼通的手白皙、修长,温暖有力。我仿佛感到,我正在被这只手牵引着,慢慢靠近我向往已久的生活。
大一暑假,幼通跟我回了一趟芳村。
那时候,母亲还在世。母亲的意思,是要亲眼看一看,这个来自城市的公子哥,是不是能配得上她的三闺女。话说得硬气,其实是满心的疼爱,还有诚惶诚恐。她吩咐父亲,把睡了多年的土炕拆掉了,换成了床。把院子里的地面拿青砖铺了,怕泥巴弄脏了客人的鞋子。把多年的木栅栏门也拆了,换成了铁门。屋里屋外,收拾得一尘不染。饶是这样,还一直埋怨父亲,没有把墙粉刷一遍,没有把窗子的冷布换成新的,小厨房也来不及好好修整。院子里那个丝瓜架搭得倒好看,只可惜丝瓜稀稀落落,不比往年肯结果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虫子们闹的。总之,这个家,在母亲眼里,忽然变得一无是处了。父亲呢,也是一身的不是。衣裳邋遢呀,不会说话呀,烟锅子太紧弄得一身烟味难闻呀。母亲唠唠叨叨的,左右不如意。我怎么会不知道,母亲这是担心。担心那城里的女婿,嫌弃她这乡下的闺女。在我们那地方,还没有过门,就开始叫女婿了。不叫对象,也不叫男朋友,一开始就叫女婿。一家人似的,亲厚得很。
那是幼通第一次到乡下。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兴致勃勃,问这问那。街坊邻居们都来看小梨她女婿。婶子大娘们,姐姐嫂子们,站在院子里,也不进屋,左一眼右一眼,上一眼下一眼,看幼通。母亲穿着月白色布衫,烟色裤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两只黑卡子别在耳后。好像是,从我记事开始,她就梳这样的发式,一直到她离世,母亲终生保持了这种发式。
夏日的阳光照着我家的院子。母亲满脸喜色,一点都看不出病容。她笑着把人们往屋里让,给人家抓瓜子抓糖果。幼通站在那棵槐树下,被我教着,叫婶子,叫嫂子,叫大娘。一口地道的普通话,说不出的流利好听。幼通穿白色休闲裤,白T恤上印着黑字母,白色皮凉鞋,站在那里,真的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我的心被一种甜蜜的东西涨得满满的,整个人好像要飘起来了。谁不知道呢,老翟家的三闺女,找了一个城里女婿。人们都说,那闺女,从小就不一般。鼻梁高,有饭吃。一看就不是吃家里饭的。幼通这次来芳村,比我考上大学的时候,要风光多了。母亲欢喜得不行。派父亲去地里去掰嫩玉米,刨红薯,还有新花生,煮了一锅又一锅。母亲坐在八仙桌旁边的老槐木椅子上,跟人们说着闲话,眼睛却是追着幼通的。一个本家婶子说,看这大高个子,多排场!芳村人夸人相貌好,女的叫俊,男的叫作排场。母亲微微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尽是喜悦,尽是满足,还有得意。这个老三,念书念到这么大了。芳村像这么大的闺女,早都找下婆家了。为了这个,她一直担着一份心事。这一下,她悬着多年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这种大专是两年学制,转眼就要毕业了。大家都忙着联系工作,忙着谈恋爱,忙着告白,或者,忙着分手。校园里弥漫着一种末日的狂欢的气息。幼通自然是要回S市的,家里正在为他找工作。同学大多是农村出身,这样的学校和学历,注定是要各回各地的。直到那时候,我才好像是忽然醒悟一般,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自己的未来。除了回芳村,或者回到芳村所在的大谷县,我没有别的选择。就像我的很多同学那样,回到家乡某个村镇,教书。要是能留到县里的学校,就是天大的幸运了。苦读多年,在外面转了一大圈,终于还是挣不脱回乡的命运。
我愁苦,焦虑,不安,也不甘。我不想回去。难不成,这么多年的书,就这样白读了吗?我不想像我的姐姐们一样,一辈子窝在一个小地方,嫁一个当地的男人,生几个孩子,在艰难和挣扎中熬完一生。永世的忧愁和哀伤,不多的欢愉,转瞬即逝的年华和青春。我不愿意拥有这样的人生。很小的时候,我总是做着一个又一个相似的梦。我拎着皮箱,坐着飞机,或者火车汽车,从“外面”回到芳村。“外面”,是芳村之外的地方。我的高跟鞋踩在芳村的泥土里,踏实,熨帖,温暖,安全。我是我故乡的主人。我也是我故乡的客人。有多少次,当我从梦里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芳村的炕头上。炊烟缠绕着雾霭,在村庄清晨的天空弥漫,叫人又甜蜜,又忧伤,又痛楚,又迷惘。我热爱我的芳村,可是我深知,我是只有在“外面”的时候,才会更加由衷地热爱。热爱,思念,眷恋,深情,所有这些,是要用离别之苦,去孕育去滋养,用离别之后的荣归,来诉说来抒发的。
我是不是太矫情太虚伪了?
幼通说,别怕。我们在一起。
在一起的意思是,我跟他回S市。幼通的眼睛在夜色中显得亮极了,仿佛是两簇小火焰在燃烧。我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像一个寒冷的孩子,拼命攫取着一丝珍贵的温暖和光亮。
毕业典礼那一天,很多人都喝醉了。有人哭,有人笑,好像是一群疯子。那个夏天,那个寂静偏远的北方小城里,一群男孩子女孩子,在夜色的掩护和酒精的麻醉下,仿佛生平第一次,看清了自己人生的底牌。所有的恩怨,还有是非,还有情意,都过去了。好像是一个梦,一个仓促的乱梦,还没有来得及沉醉,就倏忽间醒了。
小蒲托人送了一封信给幼通,幼通没有拆开那封信,他退还给了她。
那一晚,幼通真的喝醉了。在校园的迷离夜色中,在那个排球场旁边的小树林里,幼通吻我,深深地吻我。夏日的凉风悠悠吹过。蝉不知在哪一棵树上鸣叫。月色真好,银子一般,亮晶晶流泻了满地。幼通的嘴唇滚烫,身体也滚烫。植物汁液的青涩的气息,混合着幼通年轻的灼人的呼吸,叫人意乱情迷。天空是那种湿漉漉的深蓝。只偶尔有三两颗星星,闪烁着羞涩的眼睛。恍惚间,一块云彩飞过来,把月亮遮住了。
◇ 悦 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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