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十月》·全球首发|勒克莱齐奥:护身符(董强 译)
全球首发——开栏的话
我们,《十月》和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诗歌研究中心,筹划半年多的“全球首发”栏目终于与大家见面了。
所谓“全球首发”,即指我们在这个栏目中陆续刊出的外国作家作品均系它们在全球范围内的首次发表。我们约请国内六个语种的著名翻译家,董强、刘文飞、黄燎宇、傅光明、秦岚、杨玲,他们各自从所研究的语种文学选取一位代表性作家,一共六位,约请他们专为《十月》杂志新写一篇小说。翻译家们成功地约请到多位世界范围内最知名的当代作家,如法国的勒克莱齐奥、南非的库切、日本的平野启一郎、俄国的沃多拉兹金等,这几位作家也在很短时间里拿出他们的新作,并对与《十月》杂志的合作表现出极高兴致。
对于中国的外国文学译介事业而言,“全球首发”栏目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在此之前,被译成汉语的外国文学作品绝大多数都是已在境外发表过的作品,这就意味着:首先,译作是“二手”作品;其次,原作和译作间有或短或长的“时间差”;最后,原作者与发表其作品的中文期刊或出版社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全球首发”栏目则首度实现了中国文学期刊与外国当代作家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同步互动。当然,之前的汉译外国文学作品大都是多次选择的结果,是中国译者在外国文学佳作中精挑细选的结果,我们这个栏目则只能“被动”接受几位外国作家的现烧热卖,不过,我们也可能因此获得关于同时代外国作家当下写作实况的更真切感受。
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文学也赢得了越来越广泛的国际传播,但是,由于世界文学中欧美中心主义的长期影响,由于东西方在语言体系、审美习惯和文学传统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中国文学真正走向世界、步入国外普通读者阅读圈的路还很漫长。与中国文学作品相比,中国文学期刊的国际化程度似乎还要低一些。中国文学要走向世界,中国的文学期刊也要走向世界。多年前,《十月》杂志社曾在北京举办“世界文学期刊高峰论坛”,在世界文学期刊界发出过自己的声音;如今,“全球首发”栏目的设立也可视作争夺国际文学话语权的一个小小举动,旨在让包括《十月》在内的中国文学期刊能更广泛地联系起世界各国的作家,成为一个国际化的文学平台,并藉此进一步提升汉语作为世界一流文学语言的国际地位。
本期作品:勒克莱齐奥·《护身符》
译者:董强
让-马里·古斯塔夫·勒克莱齐奥(Jean-Marie Gustave Le Clézio),法国著名作家,1940年生于法国尼斯。法国文坛继存在主义、新小说作家之后最重要的代表之一。1994年,在法国读者的一项调查中,勒克莱齐奥被选为“在世最受读者欢迎的法语作家”。200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勒克莱齐奥代表作品有《诉讼笔录》《战争》《流浪的星星》《沙漠》《乌拉尼亚》等。
董强,著名学者、翻译家。北京大学燕京学堂院长,法语系博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傅雷翻译出版奖组委会主席,法兰西学院终身通讯院士。旅法学习、生活十二年,曾师从米兰·昆德拉。译作有《小说的艺术》《感觉的逻辑》《娜嘉》等。
勒克莱齐奥与董强近三十年来结下深厚友谊。2020年,两人在法国共同创作《诗歌的长河将奔腾不息》,2021年以《唐诗之路》为题译成中文出版,传为佳话。
(左一:勒克莱齐奥;右一:董强)
译者序
董 强
关于勒克莱齐奥,中国读者其实不乏信息源。有意“追踪”他的细心读者,可以看到诸多与他相关的消息。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真的喜爱中国,热爱到了专门写了一部关于中国唐诗的著作,法语题目很长,叫《诗歌的长河将奔腾不息》。笔者有幸与他合作,合写此书,并将它译成了中文,以《唐诗之路》的题目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同时,他的身影经常在中国出现。在疫情之前,甚至每年都来中国,在一所大学里讲授三个月的世界文学高级课程。
然而,整体而言,人们对他的了解还是不多。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自己心目中的“法国现代文学”,津津乐道萨特、加缪、杜拉斯、“新小说”的人们,在接触到勒克莱齐奥的作品的时候,会有些措手不及,甚至,会“扑一个空”。
此话怎讲?
因为勒克莱齐奥是一个极其“不法国”的法国作家。这位1938年出生于法国南部尼斯的作家,一生都在寻找作为现代消费社会的代表的法国之外的其他文明。他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法国人,从小被在非洲行医的父亲的故事所萦绕。毛里求斯这个岛国,为他带来了无尽的海洋想象。对于墨西哥、中国等文明古国的兴趣和研究,让他成为西方文明中的“边缘人”“异乡人”,以其纯真的眼光和沉醉的心灵探索,为法国现当代文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维度。无论是他的成名作《诉讼笔录》,还是令其声望达到顶点的《沙漠》(一译《沙漠之女》),都给我们展示了一位处于西方现代文明的边缘,与其格格不入,向往原始、淳朴的人类“乌托邦”的作家形象。
“不法国”的特点,在这篇题为《护身符》的短篇小说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故事的发生地,还是人物、氛围,所涉及的文化,都远离法国。作为一个具有双重国籍、精通英语的作家,即便是法语,在这个短篇中,也似乎仅仅起到了“承载”的作用。大量的孩童式的象声词,英语的歌词,就像浮在海上的岛屿,成为招眼的元素。而通篇对于毛里求斯的岛屿、黑人歌曲、天主教堂氛围、热带森林的描写,将人们带到了一个远离读者耳熟能详的法国厨艺、奢侈品牌和左岸风光的国度。
但在寻找法国元素而“扑空”的同时,我们看到了世界,看到了海洋与岛屿;在没有听到法语的地方,我们听到了风的呼啸声、蜜蜂的嗡嗡声,以及从黑人歌女的胸腔中发出的灵魂之声。一些黑人歌唱家,尤其是马哈丽雅·杰克逊、欧蒂塔·霍姆斯等,成为女主人公的遥远原型。黑人的福音音乐、灵魂音乐,以及后面暗含的黑奴历史,构成了这个具有童话色彩的故事的主线索,让我们感到,年逾八十的勒克莱齐奥的真正家园,不是西方文明下的英国或法国,而是一直令他魂牵梦绕的非洲大陆和毛里求斯这座海洋中的岛国。
有首著名的法国香颂这样开首:“我有两个爱,我的祖国和巴黎。”勒克莱齐奥绝不会唱这样一首歌。他会说:我有两个爱,世界和法语。因为,毕竟这位“在世最伟大的法语作家”(法国读者的评选)的所有文学作品都建立在法语之上,即便是这篇“承载”了其他语言和种族的《护身符》,因为法语无疑是弥漫全篇的海水。
(左一:勒克莱齐奥;右一:董强)
——关于弃女的短篇
【法】勒克莱齐奥董强 译
毛丽丝·参孙
她一直在听大海拍击的声音。在马拉加海湾,海浪可以拍得很近,浪头蔓延在黑色的鹅卵石上。鹅卵石一粒粒密集地挤在一起,一个浪拍过来,只发出悠长、柔和的声音,没有闭合,就像是马达的声音。就像她父亲的独木舟的马达声。她记起来了,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在独木舟的前部,托米·参孙用大大的红色字母写上他女儿的名字毛琳。最后一个字母N斜坠了下来,变成像个Z。于是,他决定给他女儿改用这个名字,因为他觉得很漂亮:毛琳变成了毛丽丝。从此毛琳就一直被叫成了毛丽丝。毛丽丝,孩子们一听这名字就乐。啥,你原来是个女版的莫里斯?这可没有什么可羞耻的。相反,她记得自己每次都会挺起胸膛,盯着他们看。爸爸什么地方都去过,跑遍了我们国家。我就是叫毛里求斯,怎么了?
有一天,爸爸出去捕鱼,再也没有回来。
她在岸边、在风中等他,日复一日,甚至夜里。直到劳拉对她说:“够啦!回来吧,你不会天天待外面吧!”她不肯,但总得听话。她蜷缩在床上,面对着墙,尽力不去听劳拉的呼噜声,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切正常,一切照旧。后来,就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劳拉越来越凶,稍不顺心就会打毛丽丝。她跟了另一个男人,扎克。那是一个混子,整天喝酒,窝在露台的长沙发上,朝着大海发呆。毛丽丝没见过妈妈。她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托米·参孙没有续弦,但他选择了这个女人,劳拉·帕滕。自从毛丽丝知道“恨”这个词的意思之后,就开始恨这个女人,因为劳拉对她说话时很凶,会拧她的胳膊,强迫她洗全家的衣服,即便在她上学之后。所以,自从托米出门捕鱼再没有回来,家里就完全没法待了。劳拉常常不在,要到港口的一家酒店打工。她不在家的时候,扎克喝着啤酒,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毛丽丝。她很快就感到了危险。有一天,他抓住她的胳膊,往他身上拉。嘴里说着恶心的话,一些她不懂的话。“过来,我们来跳个芭蕾,眼睛对着眼睛的芭蕾!”一个男人能对小女孩说这样的话?什么是芭蕾?毛丽丝挣脱出来,跑出家门,躲到岩石间。晚上,劳拉回来的时候,毛丽丝没有提起此事,因为她知道扎克会说坏话,反说是她在诱惑他,是她在他身上蹭啊蹭的,还把他往床边拉。她没吃晚饭就到床上蜷缩着,脑袋顶着墙,一会儿就听到了劳拉的呼噜声。
从此之后,事情就变复杂了。每次劳拉早上出去上班,毛丽丝就也跑出家门,书包里放着书和作业本,像是去学校,但她中途就变道,开始旷课。从这个时期起,毛丽丝开始发胖。也许她想着这样扎克就不会想来碰她。她不得不把牛仔裤的裤腿剪开,把T恤衫领子开口扯大,即便这样,还是太短太小。女同学们偶遇她的时候,会嘲笑她,朝她喊“肥妹”或者“胖妞”。虽然她充满了愤怒,却并不回应。她对自己说,学校彻底不能去了。她没跟任何人说,是她自己做的决定。她很早起床,在锌桶里洗好衣服。她用一块布,包上一点米饭和菠菜,放到书包里,就像是要去镇上的小学。但等劳拉一消失,她就转身,穿过荆棘,跑到山上,远离城市。
毛丽丝最熟悉的就是石头。她熟悉马拉加海湾的每一块岩石,每一颗鹅卵石,每一种颜色,每一类材质。黑色、浅白色,每一道红色的线条,每一块斑点,蓝灰色、暗绿色,岩石的各种形状,像球一样滚动的圆石头,尖石头,有着一粒粒铁锈色小坑的石头。跟着托米,从她很小开始,她就在海湾的沙滩上走路,专找一些好石头玩。
每次她捡起石头,就会看到小动物四处逃散。透明的螃蟹、蜈蚣,还有黑色的小昆虫,沉到一个个小水洼里。为父亲,她专门选了一块美丽的石头,沉甸甸的,光滑,很圆,可以作为渔网的压石。毛丽丝喜欢大海的味道,那是一种强烈的、酸性的味道,会让人打喷嚏,但那是一种亲切的味道,令人安宁。远处呼呼的风声吹到堤坝上,一直震颤到沙滩上。有时候,雨点会突然落下,不知从哪里来。那是阴冷的雨点,刺疼脸颊和大腿,但她用不着躲起来。她待在父亲身边,看着雨点从父亲脸上流下,沿着他如同沟壑的皱纹,有的雨滴还沾在了他的头发上。因为雨滴,毛丽丝第一次注意到父亲有了白头发。在他浓密的头发里有着闪亮的银丝。托米并不老,但他已经有了银丝。她告诉他。他哈哈大笑。她记得很清楚,他说:“从我的头发里,走出了一些白人!”毛丽丝的头发跟爸爸一样,浓密、带卷,在她头上乱蓬蓬的,怎么梳理也无济于事,没办法压下去。老师在学校里说,这样不好看,你得梳辫子。但她爸爸不同意,他有他的规矩,参孙家有家规:我们不是白人,我们是莫桑比克人,没必要把头发藏起来,没必要梳辫子!
莫桑比克。毛丽丝并不懂,但她很喜欢。她去沙滩,或者去山里,风卷着她的头发,鞭子一样打到她的脸上,雨水一直流到她的眼睛里。她为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她不需要任何人。因为这一点,劳拉更加恨他。劳拉嫉妒她。从她小时候起,托米每天都会带她上独木舟。那是晚上,在捕鱼归来之后,或是星期天的早上。在那条白色独木舟的前部,他用红漆写上了女儿的名字。两人一起去潟湖的尽头,到那些小岛上去。
那是一些美好的时刻。之后毛丽丝会记起每一次的出行,那是温柔、强烈的时光,就像闪亮的光。马达的声音悠长而缓慢,靠近礁石时海浪发出呼啸声。然后,托米会升起斜斜的桅杆,开始进入海的深处。风声拍击着船帆,船在航线上光滑地前行。鸟的叫声。
在疯人岛上,鸟太多了。就像成千上万颗铁球的滚动声,成千上万个深渊的轰鸣声,黑色的岩洞里新生的鸟儿的扑腾声,以及偷吃小鸟的白头翁的长长的泣叫声。毛丽丝轻盈地滑到船尾,坐到系在船边的扁担上。风吹得她的眼里流出了泪,咸水弄湿了她的头发和衣服,太阳暴晒着她的手和脚背。水是那么的深,一种几近于黑的黛色,天空在接近黄昏时变得灰白。闭上眼睛,她会觉得独木舟真的就此远行,将他们两人一直带到海的那一边。远离一切,远离家,远离劳拉的诉苦。独木舟会把他们带到一座美妙的岛上,他们两人会永远在那里生活。一座充满了香精与色彩的岛屿,在那里只有幸福、睡眠和美梦。
就在那个时期,毛丽丝自创了她的朋友贝拉。就是为了有个人说话。因为她父亲走了,没人对她感兴趣。学校里的孩子们远远见到她时,会朝她扔核桃。朝她喊坏话。她跑到靠农场一边的山上,在马拉加海湾的上头,寻找一个可以躲风避雨的角落。她会蜷缩在一块岩石的背后,脑袋靠着她的书包,等着贝拉的到来。起初,毛丽丝看不清楚她。她只是某种存在,就像一道充满自己腹部和肺部的热浪。毛丽丝闭上眼睛,在她视网膜红色的底部,她会看到一个发亮的人影,白色的,放射着金色的斑点。那形状在动,就像水中的一个倒影,天上的一片云。等她习惯之后,她发现,这个人形没有脸,只有眼睛,大大的、张着的眼睛。在眼睛的深处,闪烁着金色的点。那是一道非常温柔、非常强烈的目光,毛丽丝会感到一阵皮肤的战栗,就像一道气息随着这目光触及到了她。让她胳膊上、肩膀上、腿上的细小汗毛都竖立起来。她渐渐地习惯这道目光,这个人影。毛丽丝给她取了一个名字,贝拉。因为那是一个美丽无比的生灵,只有毛丽丝自己一个人可以看见。这个生灵来自别处,来自地球的另一边,来帮助她。毛丽丝开始跟她说话,总是低声地,有时甚至没有声音。就像跟一个闺密说话,讲自己的生活,跟她回忆起父亲,回忆起独木舟,回忆起一切都那么简单的时光。贝拉并不回答,但毛丽丝能听见她的回应。毛丽丝能听见自己希望听到的话,一些给她勇气的话,一些充满爱意的话,一些只对她一个人说的话。就像是一首歌,一首用嗓子的后面部分唱出来的歌,一首不断回旋、重复开始的歌。远方大海的一声呢喃,荆棘丛中、澳洲松的树枝间的风声,打在她身上、脸上的雨滴声。她回身出发,坐上托米的独木舟,在潟湖透明的水上滑行,冲过运河的浪,一直前往深色的大海深处。贝拉领着她,在海洋的花园中穿行。她跟父亲沿着礁石游泳的时候,见过这些花园、白色沙滩,黄色和红色的珊瑚形成的森林,还有从一座岛游向另一座岛的成千上万条鱼。“等等我,贝拉,你游得太快了,我跟不上你!”为了跟贝拉说话,毛丽丝甚至发明了一种语言,跟法语和克里奥尔语都不一样,一种说起来非常快的语言,有很多“乌”和“啊”的音。很多勒、兹、沃,但没有克、呸、介,因为那些音会吓着贝拉。因为她就好比是鸟类,或者猫。声音必须是柔滑的,有回声,像唱歌,能让人安静。想说“别说话”,她就说“呀哇噜噜哩”,想说“来看我吧”,她就说“西拉瓦卢阿瓦”。说“再见,明天见”,是“马瓦乌玛瓦”。有时候,当她在马拉加海湾的海边,她会躲到大岩石的后面,就用这种语言跟她爸爸说话。她朝着风吐出这些声音,声音可以穿过海平线,在他居住的地方找到他。在他遥远的岛上。甚至是在非洲,在他的莫桑比克。
但毛丽丝·参孙的梦还是被打碎了。有一天她从山中回来,劳拉·帕滕在家门前等着她。她上来就给毛丽丝一记耳光。她嘶喊着,声音都撕裂了,与其说吓人,不如说可笑。她重复着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你去哪里!”她操起一根棍子,眼中露出凶光。很明显,她是真要用棍子打。毛丽丝躲到院子的矮墙下,不回应劳拉,但她用充满仇恨的眼光盯着劳拉,仿佛这就能让劳拉停下来,不靠近她。在房子的一角,站着扎克。他好像也想冲着毛丽丝喊,但他应该从她的目光中看出,她不会允许他这样,她会把他企图做的事情抖搂出来,讲他如何搂紧她,用手伸进她的T恤衫,还想亲嘴。毛丽丝感觉到心在剧烈地跳动,她的眼睛感到一阵眩晕,因为一切也该明朗了,她应该再也不能回来了,尽管这是她父母的家。不是劳拉·帕滕和她的扎克的家。她生在这里,跟着托米长大,而且她再也见不到托米了。这阵晕眩让她做出了决定。她转身离开,走上通往城里的小路。劳拉的喊叫声渐渐变弱,直到消失。在山坡上,她回头望去,既看不到房子,也看不到人了。只有一条狗,在某处的洋葱和土豆地里,发出吠叫声。她嘟囔着说:“瓦拉罗瓦”,意思就是:“走吧,再也别回来!”
接下来的几天,毛丽丝跟一个野孩子一样,生活在山里。她在临海山坡的一个岩洞里安身,用海藻泥搭了一张床。她用枯枝遮住了岩洞的入口,不让人看见,也可抵御风和海浪。开始的时候,她还有点害怕,因为夜晚的各种声音,石头变冷时发出的清脆声音,风在灌木丛中的呼呼声,被老鼠惊起的海鸟的叫声。但她开始跟贝拉说话,她不再害怕,她甚至听到她自创出来的生灵在用她的语言回应着她。那是一个温柔如歌声的声音,是天使的声音。为了彻底不害怕,她开始唱起歌来,伴着贝拉的声音。那是一连串断续的声音,用手在胸口拍击着的有节奏的歌声。那是她自己的语言,有许多元音和嗓子后面的低吟声:哼,哼,哄,哄,呼引,呼引……她感到饿的时候,毛丽丝潜入农场那一边的居民居住区。在田野里,她找到土豆、洋葱,在房子边上,她找到杧果和菠萝蜜。她等到夜晚降临才来找水果与蔬菜。狗在她靠近的时候会叫起来,但她知道怎么驯服它们,让它们昏昏欲睡。她轻轻地发出一些“切、切”“特、特”的声音,狗就耳朵向后下垂,坐下身来,发出轻轻的呻吟声。她一边跟它们说话,一边拿东西,走的时候,总是留一点东西,表示感谢它们。她走得越来越远,一直到城市边,去找面包或者蛋糕。她在灌木丛里躲上半天,当她看到厨房里没有人,她丝毫不急地走着,就好像认识房主。她掀起挡住门的帘子,把几块面包和蛋糕放进T恤衫里。好几次,在出来的时候,她险些被人抓住。她会快速跑进灌木丛里,跑到岩石间,那里没人能抓住她。那是一种奇特的生活,她都没有时间来想,但时不时,她会感到那阵晕眩,就像她决定从那被诅咒的房子逃走,远离劳拉和扎克的那一天。有时候,当她一个人在岩洞里,躲在用枯枝搭起的帷幕后面,她会毫无来由地大笑起来。那是令她浑身震颤的一阵笑,让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但大笑一阵子,对她很管用。
是玛穆迪发现了她。在防波堤上,他每天早上监视着卸船工作。这一天,他看到在防风棚的阴影中,有一堆他以为是旧衣服和渔网的东西。靠近一看,他发现了一个黝黑脸庞的小女孩,用大大的惊恐的眼睛看着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轻柔地问道。玛穆迪是一个面色和蔼的老人,头上有些谢顶。但是,一辈子都在船上工作的他,身体和手都有些僵硬。见到毛丽丝不回答,他又说,这回是用克里奥尔语:“你在这里做什么?”
海风很凉,玛穆迪注意到小女孩的衣服是湿的,她在哆嗦。他觉得她应该是整夜都在防波堤上,蜷缩着靠在支撑杆上,一半躲藏在旧帆布和绳子底下。他不记得见过她。他接着说: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毛丽丝。”
——“毛丽丝,姓什么?”
——“参孙。”
这个姓他很熟悉。
——“参孙,那你就是托米家的。那个出海捕鱼没回来的人?”
毛丽丝没有马上回答。
——“你是他的女儿,对不?”
玛穆迪没有见过这位渔夫,但在报纸上读到过他失踪的事情。玛穆迪记得人们谈论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孩子。甚至大家还凑过份子钱,帮他家渡过难关。后来大家就都忘记了。渔夫在海上失踪,这是常事。只要后面的发动机坏掉,风就会把他们带到海洋深处,再也回不来了。
毛丽丝轻声说道:“托米·参孙是我的父亲。”她的声音有点嘶哑。玛穆迪意识到,她不光冷、饿,还很害怕。在他靠近的时候,小女孩直往后躲,手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身子,脸完全被头发盖住。
她几乎叫喊着说出“瓦拉罗瓦”,就像老人可以听懂一样。他看着她,不敢靠近,手臂有点前伸。他人很瘦。海风吹得他的裤管在腿上飘动。在黑魆魆的防风棚阴影里,他的眼睛在黝黑的脸上放着光。她明白,那是温柔的光。
“你说的是什么语言,小女孩?”玛穆迪问道。
她一动不动。
“我跟你爸爸一样,是渔夫,”玛穆迪说道,“你要是愿意,可以住我那里,我就在码头的那边。”
人们开始靠近。都是些闲人,无事可做,来看看这里发生了什么。
“你没有地方可去?”玛穆迪问道。
小女孩摇摇头。蓬乱的浓密头发落到了她眼睛上,她用手一把掠起头发。她不想错过老人的身影,要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玛穆迪转身起步。毛丽丝站起来,小步跟着他。又饿又冷的她,再加上疲倦,走不快。
玛穆迪的家就在防波堤的旁边,是一座木板房子,铁皮的房顶。里面很暗,到处是鱼的味道,有霉味、烟味。玛穆迪把一碗米饭递给毛丽丝的时候,她开始狼吞虎咽,连勺子也不用,直接用手。看得出来,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东西了。玛穆迪站在阴影里,看着毛丽丝狼吞虎咽。等她吃完,玛穆迪给她拉来一个床垫,放到离门最远的一个角落。
“这是我女儿的床,那时候她还住在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床了。”
玛穆迪睡到床垫子上。她马上就睡着了。就像一个连续几天几夜干重活的人。玛穆迪踮着脚尖走出房子,回到防波堤,把活儿干完。如果有人问起,他想他就说是自己的侄女儿,从老远的地方来看他。但没有人问他。人来人往,事情发生、过去,就像一个渔民在海上失踪一样。谁也没有办法。就是这样。
巴拉迪卢
“圣母马利亚之心”贫民院是一座白色的漂亮房子,坐落在悬崖上,被一个花园环绕着,可以避开从东边吹来的海风。它的边上是一座现代教堂,两扇高高的窗户引入白日的天光。夏初,雨季之后,毛丽丝来到了这里。玛穆迪不情愿让她离开,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宁静的小女孩的存在。她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话不多,胃口却大得惊人。
可是,有一天回家的时候,玛穆迪看到家门前有一对他不认识的男女。女子穿着红色仿皮大衣,男子四十多岁,满脸阴沉,有点藏在女的身后。女子大声叫着,喊着,找她的女儿,好像说是玛穆迪把她掠走了,藏在他家的厨房里做人质。
她动静很大。行人开始驻足。这时发生了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连玛穆迪也没想到。从幽暗的厨房里,毛丽丝走了出来,穿着她裤脚剪开的牛仔裤和前胸开口的T恤衫。她朝那女子走去,紧握着双拳,头发蓬松,眼里冒着火。她用低哑的声音只说了一句:“劳拉·帕滕,滚!”女子往后退去,身体半转,准备逃跑。但见她一溜烟地带着那男人走了,嘴里还嘟囔着威胁的话。毛丽丝再没说一句话。她就像一个降魔的天使,玛穆迪之后想起来。上天正义的所有力量,都在她的声音里。这件事情发生过之后,玛穆迪决定把毛丽丝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离虐待她的人越远越好。
就这样,毛丽丝·参孙来到了巴拉迪卢。
毛丽丝走进教堂的大厅,看到修女们排成一排,一个挨着一个。就像是在迎接一个尊贵的客人,跟在毛丽丝后面的玛穆迪想道。小女孩不这么想。她很害怕,什么都没有想。她傻待在那里,穿着她的破旧衣服,头发几乎没有打理,手臂在肥胖的身体两边有些晃动,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玛穆迪说了她的名字,只说了一遍,然后就后退着离开了大厅。
修女们围了上来,有的微笑着,有的好奇地看着毛丽丝。她们听说了她的故事。她们听到的是一些可怕的说法:暴力,后娘如何凶狠,后娘的男伴如何酗酒。她们知道,这是个问题孩子。她们只是说:“她可以来我们这里。我们会好好照顾她的。”并不需要欢迎之类的话。最年长的修女靠近她,拉起毛丽丝的手。“我叫圣约翰之光”,然后她介绍了每一位修女:“西蒙娜,让-保罗,罗朗,佩托尼耶。”她说:“你跟我们说话的时候,不需要叫我们夫人。叫我们嬷嬷,就可以了。知道吗?”修女们都穿着天蓝色长袍,头上裹着白色的纱巾。她们都很美丽,即便是那个鼻子很大的西蒙娜嬷嬷。“圣约翰之光”嬷嬷拉着毛丽丝的手,把她带到另一间屋子。那是一间比刚才更大的屋子,窗户很高,光线充足。可以看到外面的椰树叶子在风中摇曳。屋子的尽头,有一架老式的直角钢琴。屋里站着其他女子。她们跟毛丽丝年龄相仿。她们穿着整洁的衣服,长袍,或者长裤加上白色的T恤衫,脚上穿着修道院的便鞋。有的肤色很黑,有的几乎就是白人。有一位几乎是红皮肤,头发染成了金黄色。“圣约翰之光”嬷嬷没有一个个做介绍,只说“这是音乐课堂,你要跟我们一起唱。”她接着说:“如果你不知道歌词,可以跟着哼哼,然后你再学。”然后修女们就都出去了,只有佩托尼耶嬷嬷把毛丽丝带到了女孩子中间。她们往两边移了一下,腾出一个位子给她,音乐马上就响了起来。
毛丽丝没有马上参与。她没有像佩托尼耶嬷嬷要求的那样,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相反,她如同僵硬了一般,目光涣散,手臂围在腹部,等着歌声停息。修女问道:“你呢,毛丽丝,你会唱歌吗?”毛丽丝带着应战的眼光看着修女,开始没头没脑地唱了起来。满嘴的“瓦拉罗瓦”,以及她能从嗓子里发出的所有声音:西西特,咳咳咳,瓦哈,喂噜噜。整个课堂的人哄堂大笑。
这天晚上,晚饭之后,五点左右,就有女孩跟她扭打了起来。一个高个子的女子抓住毛丽丝的头发,把脑袋往下压:“说,你就是一个妓女!”她用力地重复着。其他女的来到她身后,围着要把毛丽丝摔倒。毛丽丝起初咬着牙,虽然疼痛让她流出了眼泪。但她想到了劳拉·帕滕和扎克,顿时怒火中烧。她开始用膝盖踢,双手掐住高个女子的喉咙,要让她窒息。修女们过来帮她。尤其是西蒙娜嬷嬷直接出手。西蒙娜嬷嬷高大、健壮,手上有老茧,像个男人。她给了几个响亮的耳光,一切就都恢复了平静。毛丽丝也受到了惩罚:她被关到一个暗室里,只给了她一床被子,一个用于方便的桶。
早晨,到了祈祷的时间,“圣约翰之光”嬷嬷试着推开暗室,但有东西挡住了门。她叫来西蒙娜嬷嬷,一起推开门,发现毛丽丝用了一把扫帚抵住了把手。在暗室的尽头,毛丽丝睡在墙边,蜷缩着,头上盖着被子。她并没有睡着。西蒙娜嬷嬷掀开被子一角时,发现毛丽丝的眼睛大睁着,眼里充满了恐惧和愤怒。西蒙娜嬷嬷想起了自己类似的目光。那时她还是个小孩,当地民兵的船开到了夏克斯,把居民带走,而她心爱的狗被留在了沙滩上。
接下来的日子里,修女们把毛丽丝带回了寝室,跟其他女孩睡在一起。这是一个长条形的大屋子,放着上下铺的床。她们为毛丽丝准备了最靠外面的一张床,以防万一,怕女孩们仍然攻击她。什么也没有发生。高个子女孩名叫隆达,她一定是记住了教训,一直跟毛丽丝保持距离。她偶尔还会骂上几句,发出几声含糊的威胁,但毛丽丝就当耳旁风。劳拉已经让她习惯了。然而,一到了晚上,毛丽丝就会从床上下来,拉着床垫走到屋子尽头,尽可能远离女孩们。头几天,她还试着用一把椅子挡住门,但后来就习惯了。
过了一阵子,玛穆迪来看她。那是一个清晨,女孩子们在厨房里备餐。她们削着土豆皮,煮着蔬菜。玛穆迪站在门边,“圣约翰之光”嬷嬷跟他说话。他似听未听,看着远处毛丽丝的身影。她已经融入了女孩们中间,低着头,头上戴着发夹,身上已经不再是他熟悉的裤腿剪开的牛仔裤、前胸裂开的T恤衫。她穿着灰色的袍子,光脚穿着便鞋,跟其他女孩一样,就像一个孤女。
日子一天天过去,毛丽丝习惯了修道院的日常。她所缺的,就是到外面去,到大自然去,到海边去。每周一天,修女们带女孩子们去教堂。大家沿着山路走,一直到圣加百列十字路口。毛丽丝沿路看着石头,长满露兜树的山丘,老处女们的头发,低矮的棕榈树。她在留意,哪些地方可以逃走,可以躲匿,可以回到原来的原始生活。她要讲贝拉的语言,要跟托米诉衷肠,要去那海平面后面的地方,到他遇难的无人荒岛去。
圣加百列教堂是一座结实的建筑,由熔岩石筑成。通体黝黑,很吓人。毛丽丝之前从来没来过。她以前听人说起过,但不是劳拉和扎克,他们从不去教堂。是学校里的女同学,还有女教师。她们会提到在圣加百列教堂的弥撒。还有坚信礼、领圣体,诸如此类的事情。但跟毛丽丝无关。她父亲从未跟她说起过宗教,他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他只有一样东西,是一件金饰物,一块非常漂亮的、闪亮的东西。每次他出海,都会放在口袋里,求得保佑。有一天,就在他永久消失之前,就像有所预感一样,他把它给了毛丽丝。他把故事告诉了她。他是在一个螃蟹窝里发现它的。这是人们很久以来在寻找的罗德里格珍宝的一件遗物。原来归海盗所有。海盗们被英国人抓获的时候,把珍宝都倾倒在海里,不愿它们落入英国人之手。有一只螃蟹带走了这块金饰物,带到巢里藏了起来。这回是他,托米·参孙,拥有了它。他交给毛丽丝,跟她说,这就是你的护身符,这块金子可以让你有好运气。但它好像并不管用,因为他本人消失在了大海里。从此之后,毛丽丝就把它带在身上。她不把它挂在脖子上,知道那样一定会被偷走。劳拉喜欢一切闪亮的东西。
“圣母马利亚之心”贫民院的女孩子们走进了教堂。她们集中在祭坛左边,排成一排。佩托尼耶嬷嬷站在她们面前。其他修女们坐在了第一排,“圣约翰之光”嬷嬷坐在最中间。大家等了很长时间,信徒们陆续走了进来。人很多,许多人不得不待在外面,在太阳底下,教堂门前。神父走了过来。他是一个脸色红润的胖子,穿着绿、白相间的长袍。佩托尼耶嬷嬷转身朝向女孩子们,举起手来,作为信号。女孩们开始唱了起来。她们先唱了一首赞歌,音乐有点缓慢,有点悲伤。接下来,突然音速变了。她们唱起了一首英语歌曲《在水里走》(Wade in the water)。毛丽丝记住了歌词,记住了调子,但她做不到跟其他女孩一起唱。她感到身上有某种东西在蠢蠢欲动,一直抵达了她的喉咙。她的声音要迸发出来。但一只有力的手在阻止它,在压抑着她的肺部,压得她眼中流出了眼泪。女孩子们的声音低了下来,以免盖住佩托尼耶的声音。她们开始拍起手来,舞动着腰肢。很快,在整个教堂里,人们都开始打起节奏,哪怕在外面的人也拍起了手,舞动身体,重复着歌词:“在水里走,孩子们,在水里行走。”毛丽丝听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有力,人群重复的歌词一直上升到天空,顺风而行,一直到消失在天际的海滩,到海洋的另一边,到托米在等着她的地方。
艾琳
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日子就像梦一般过去,毛丽丝习惯了跟女孩们一起生活。她学会了两人排成一行,在院子里齐步行走,学会了把被子叠成方块。在每晚祈祷的时候,会跪下身来。她学会了根据规则来唱歌,身体笔挺,用声带发声,每个音符都唱得圆润。她学会了节奏、静音、休止、切分。佩托尼耶嬷嬷很快就发现,“圣母马利亚之心”合唱团从此有了自己的名角。她到处跟周边的人讲。有一天,一名神父前来听毛丽丝唱歌,事先没有任何声张。他是坐船来的,他的教区在毛里求斯的北部。他先休息了几天,然后来到了音乐教室。为了迎接他,佩托尼耶嬷嬷把旧钢琴擦得铮亮,在花瓶里都放满了花。她让女孩子们准备了木薯蛋糕,甚至还从酒椰篮子里取出了她的中国大茶壶。毛丽丝唱完之后,神父来到她身边,跟她握手。“我是桑丘神父。”他说道。厚厚的眼镜片也遮不住,他显然很受感动。“我想邀请你。我有一个音乐团队。你愿不愿意到拉萨莱特搞个小演唱会?”他接着说:“拉萨莱特是我在毛里求斯北部的教区的名字。是搞音乐的好地方。”毛丽丝有点犹豫,她不知道什么叫演唱会。佩托尼耶嬷嬷接受了邀请,由她来准备所有细节。并不是什么付钱的音乐会,但要求所有曲目都必须是宗教歌曲。桑丘神父与她一起定下了节目单。准备好了风琴伴奏,以及合唱。佩托尼耶嬷嬷不明说,但她心里乐开了花,因为她的合唱团,她的姑娘们,还有她的女高音,能在巴拉迪卢之外被人听到。这可不是什么卖弄风雅的事情,她跟“圣约翰之光”嬷嬷说了,而是一种向上天的献祭。桑丘神父评论道:“为主增光”,尽管他并不确定,从马达加斯加或克摩尔招来的修女的拉丁语水平如何。日期也定下来了,是夏季来临之前,可以有时间好好准备。接下来,毛丽丝就没有再想此事,那不是她需要关心的。音乐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演唱会,甚至不是合唱团。也不是什么献祭:她能向谁献出什么呢?音乐是一种远离人群的方式,可以忘记生活中不好的时光,可以获得解放。
在巴拉迪卢的女孩子中,有一个成了她的朋友。算不上什么好朋友,却是一个可以分享自己的生活故事的人。她有一张亲切的脸,代表一种支持,代表相互的吸引。她名叫艾琳,比毛丽丝小了三四岁。她又瘦又小,非常严肃,皮肤苍白,头发是红铜的颜色。在整个脸上,人们只会注意到她大大的、黛绿色的眼睛。最初的时候,她会躲在一边,但自从发生了跟隆达的扭打之后,艾琳主动接近了毛丽丝。她坐到毛丽丝的身边,总是一句话都不说,就像是一个并不在场的人。毛丽丝让她有了倾诉的机会:她俩有着相似的故事。艾琳跟她的一个舅舅不和。她住在毛里求斯,她小时候,这个舅舅就利用她母亲不在,偷偷地抚摩她。他把她推到一个角落,双手在她的裙子底下乱摸,他把手指头伸到她的小腹,她感到非常羞耻,但什么也不敢说。她明白只要一说,人们就会说是她在诱惑那个舅舅。那男人跟她说了,说出来警察是不会相信的,会把她关进“美丽盆地”的监狱里,跟所有放荡的女子关在一起。艾琳一点点、零星陆续地,低声把故事告诉毛丽丝,告诉她自己的秘密。毛丽丝决定保护艾琳,甚至想教她唱歌,但艾琳胆太小了,她怎么唱,也就是发出一点呢喃声。
一天一天过去,两个女孩子成了好朋友。她们开始形影不离,或者更精确地说,毛丽丝能够感受到把她跟艾琳维系在一起的线,是一种互相从属的线,在一种赞赏、钦佩、害怕和羡慕之间。无论毛丽丝到哪里,艾琳都黏糊在她的身边,有时候甚至紧紧拉着她的衣袍,毛丽丝不得不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就像对待一个小男孩一样。
平时的时候,艾琳的位置是在寝室的尽头,而毛丽丝占据了那一块地方,把她的床垫直接放在地上,紧挨着窗户底下,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好几次毛丽丝站出来保护艾琳。因为年长一些的女孩子们欺负她,来抢她的点心,或者想揪她的头发。有一天,是隆达,又是她,挑起了争吵。她在教堂里拿了一只香蕉,逼着艾琳连着皮把香蕉吃下去。她把香蕉按在艾琳的嘴上,喊着:“吃,把香蕉吃了!”其他人看着这一场景,笑着,但是,毛丽丝冲上去就把隆达推倒在地上。她用自己的拳头威胁隆达,很快就风平浪静了。但明显事情不会就这样简单结束。事实上,就在这之后不久,有了金饰物的事情。毛丽丝把它拿给艾琳看了。她从自己袋子的底部藏它的地方取出来。艾琳看着它,不敢碰,但她苍白的眼睛里闪着欲望。她无论如何是不敢偷毛丽丝的,也许是因为她怕毛丽丝,但她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背叛了毛丽丝。也可能她是希望就此讨好她最可怕的敌人。艾琳把秘密告诉了一个女孩,让她转告隆达。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等毛丽丝明白的时候,她知道再也不能在这个贫民院待下去了。她的生活出现了新的转折。
黑森林
有一个下午,神父来到了城里,巴拉迪卢贫民院的好多人去听他布道了。跟佩托尼耶嬷嬷排练了合唱节目之后,女孩子们待在了宿舍里。外面下着雨,风很大。隆达在上一次因为艾琳和香蕉跟毛丽丝争执过一次之后,一直保持着距离。这一天,她又来劲了。她乘着毛丽丝不注意,开始乱翻她的东西。在艾琳的帮助下,她在一个小布袋里找到了那个海盗的金饰物。她拿着它给其他人看,说是毛丽丝偷来的。女孩子们都想摸一下金片,一下就乱了起来。毛丽丝发现了,想拿回来,金片却随着女孩们的尖叫声,在她们的手中传来传去。艾琳躲到了一张桌子后面,颤抖着,哭泣着,但无济于事。毛丽丝自从来到贫民院之后积累起来的所有怒火,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她没有叫喊,她没有喊要讨回自己的东西,而是一下子扑向了隆达。两人开始缠斗起来。隆达个子大,力气也大,人瘦,有肌肉,脸上狰狞,头上扎着的辫子就像是一个头盔。毛丽丝用全身之力扑向她之后,一下子把她扑倒在地,用拳头狠狠地揍她,哪里疼就打哪里。同时用膝盖把隆达稳稳地固定在地上。此时佩托尼耶嬷嬷赶过来了。但这次没有西蒙娜嬷嬷带着她的棍子加入。两人怎么也拆不开。就像面对两条缠斗的狗,佩托尼耶嬷嬷提来一桶水,直接浇到两人的头上。两人这才住手。毛丽丝要拿回自己的东西。但佩托尼耶嬷嬷说必须将引起事端的物品充公。隆达把护身符交给了佩托尼耶嬷嬷。嬷嬷仔细地端详,想看出上面有没有物主的名字。毛丽丝没有哭泣,没有哀求:“这是我的东西!”她紧咬着嘴,充满敌意地看着嬷嬷把金饰物装进了衣袍的口袋里。在宿舍里,开始出现一片安静。一边是寄宿的女孩子们,一边是佩托尼耶嬷嬷。毛丽丝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身上,从地上捡起了装着她的旧衣服的袋子,头发也没整理,从女孩子们前面走过,一眼也不看她们,直接走向门口。她出了门。她的脑海里回响着女孩子们的喊叫声,佩托尼耶嬷嬷的责备声,隆达的咒骂声,跟外面棕榈树叶间的风声、屋顶上的雨滴声混合在一起。雨水在院子里、在路上到处流淌着。毛丽丝拿掉了她的便鞋,走向泥浆的水中。她脱掉身上的修女袍子,扔到灌木树上,换上自己剪开了裤脚的牛仔裤和T恤衫,开始快步往山里走去。她一心想着离贫民院越远越好。就像那天她决定离开自己父亲的房子时,她用贝拉的语言,喊出了永别。“瓦拉罗瓦”:走,再也别回来!
风雨中,山路泥泞。毛丽丝走了一整天,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里面长着参天大树。她听父亲提起过黑森林,以前,逃亡的人曾经躲到这里的山中,否则强盗会把他们抓去贩卖,成为奴隶。这是一个被人诅咒的地方,里面充斥着精灵、幽灵,或者是无家可归的人。对于毛丽丝来说,正好是一个躲匿的地方。远离自己的后妈和她的男人,远离偷走了她的护身符的隆达和艾琳。一进入森林,毛丽丝就感到仿佛有一个仁爱的罩子落了下来,就像有一阵凉风,吹走了她的焦虑。她喊出了贝拉的名字,因为她知道,贝拉就在这里,她走进了她的保护人的地方。在溪水的尽头,在泉水边,一泓池水引她就地栖息。她拨开水面上歪歪扭扭的水草和蚊子,喝了清凉的水。接下来,她脱下衣服,在泉水里清洗自己。她把头没到水里,然后好好地晾干头发。在树叶间,雨水还在滴滴答答。毛丽丝找了一块有遮蔽的地方过夜。在树根之间的空地上找了一个凹下去的坑。她用手清理了一下,赶走里面的蜈蚣和蝎子。她从包里取出木薯面包。那是她决定出走之后就开始准备的。她蜷曲着躺进坑里,可是,寒冷和风声让她睡不着觉。为了给自己壮胆,她开始唱了起来。先是低声的,几乎在呢喃,后来声音越来越高,唱着女孩子们在圣加百列教堂唱的歌:《在水里走》。Wade in the water,children,wade,wade in the water。
渐渐地,她开始用一种新的语言唱。就像贝拉的语言一样温柔,就像在她身上潮来潮去的波浪,裹拥着她,把她荡来荡去。她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她觉得就是自己的语言,而且可以一直流到她父亲那里,让父亲听见。
清晨之前,她被一阵狗吠声吵醒。她几乎要跳起来,躲避要来找她的人。但狗吠声好像很遥远,在树林后,是弱弱的声音,好像低声哭泣一样。毛丽丝把袋子藏到树根中间,开始顺着狗吠声走去。走着走着,她就看见了农场。就这样,她走进了玛卡兰达。
当然,这时候,她还不知道玛卡兰达这个名字。她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她轻轻地靠近,拨开眼前的树枝,光着脚,避免发出声音,她看到山沟里,在急流上方一个类似露台的上面,有一座木房子,屋顶是生锈的铁皮。屋子周边有许多罐子里的植物、花卉。房子不大,很小巧,有点像是玩偶的家。就在房子的前面,有一条狗在叫。过了一会儿,一名女子走了出来,身上穿着男人的衣服。她口中喊着:“不许叫,利西安!”
看到毛丽丝呆立在凸起的岩石上,女人朝她示意,让她过去。“过来,别怕。利西安不是凶狗,它只叫,不咬人的。”女人的脸圆圆的,很和善,眼睛眯缝着,头发很短。毛丽丝觉得她像一个女工,但她的皮肤很白,头发是灰色和金黄色相间。她又示意。毛丽丝从上面跳下来,走到山沟的底部。她不知道是否该继续靠近,还是往后退,但那女人看上去一点也不危险。而且,她根本就不问毛丽丝的名字。她什么也不问,只是说:“我昨晚听到你唱歌了,你的声音太好听了。”她接着说:“山里面,声音传得远。尤其是风会吹过来。听你唱歌太好了。”
她拉起毛丽丝的手,把毛丽丝带进房子。毛丽丝很快就放下心来,因为女人比她的个子小。但她的胳膊很有肌肉,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力量。女人更仔细地看了一下毛丽丝,看到她其实冷得发颤,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她在毛丽丝的眼里看到了害怕、提防,可能还存留着一丝怒火。女人继续说着,安慰毛丽丝:“来吧,进我家来,你可以好好休息。这里没有别人。只有我跟利西安。”她说了自己的名字:“我叫阿黛尔·雷坦,我是养蜂人。这个房子,所有周边的黑森林,都是蜜蜂的世界。蜜蜂勤劳工作,我来收集蜂蜜。”在清晨的柔光里,毛丽丝看到架子上一排排的罐子,闪耀着幽暗的金光,就好像在房子里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她坐到房子前面的台阶上。阿黛尔过了一会儿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壶滚烫的茶水。“喝吧,好好暖暖身子。”毛丽丝小口喝着茶,很热,很甜。“甜的是蜂蜜。好喝吗?”毛丽丝点头示意很好喝。接着,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就像说出了一个秘密:“我叫毛丽丝·参孙。”她在考虑怎么讲自己的故事才好。阿黛尔坐到她身边,手里端着茶碗。“等你哪天想讲了,再告诉我你的故事。你如果没地方去,就住在这里。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帮我看护蜂房。这样你就不用回到你来的地方去了。”毛丽丝没有回答,但她点了一下头。一切就在不言中了。
玛卡兰达是阿黛尔·雷坦给自己居住的地方取的名字。这里的生活对于毛丽丝来说太理想了。她从未觉得自己如此自由。不用上学,不用听人训教,不用听宗教的布道。没有像在巴拉迪卢那里的母狼、母狗。而且离劳拉·帕滕那么远!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她陪着阿黛尔去看蜂房。蜜蜂几乎在森林的任何地方都有。房子附近有,远在山沟的那头也有。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蜂房。就是一些木盒子,上面是铁皮,挂在树枝上。有的已经构起了自己的巢,就像在树干上鼓出一些黑色的大果子。阿黛尔称它们为“太阳果”。阿黛尔带上一筐热炭,一个用露兜木做成的风箱。她不作任何防护,不怕蜜蜂蜇:“只要你保持镇定,你跟它们说话,它们就不会伤害你,它们会成为你的朋友。”
她示范给毛丽丝看怎么做:把烟冲着蜂房挥舞,然后用手把里面的格子取出来。要特别慢,嘴里唱着歌,哼着小曲儿。蜜蜂会停在她的手上,她的头发上,在她衣服上动。她为毛丽丝准备了特殊的衣服:一条在脚踝处系紧的旧裤子,一件长袖的男人衬衣。她这么解释:“你没有必要系头巾。你的头发很厚,蜜蜂会特别喜欢,以为是灌木。”
有时候,一只不听话的蜜蜂会蜇她一下。阿黛尔就摆摆手,笑着说:“这可是一个处方。可以治疗关节炎。”后来她解释说:“很多年前,我丈夫刚来这里的时候,他的膝盖很疼,被蜜蜂一蜇,反倒好了。”毛丽丝斗胆问她:“您的丈夫在哪里?”阿黛尔告诉她,就这么一次,免得以后再问起:“我丈夫走了。他回自己的国家了。在大海的那一头,在加拿大。有人跟我说,他已经死了。就这样。”
毛丽丝学得很快。几个星期之后,她已经会熟练地取出堆满蜂蜜的筛子,放到一个盖着布的桶里让它们往下滴,然后把蜂蜜倒入房子前面一排架子上的罐子里。她学会了爬树,爬上去摘被蜜蜂围绕的太阳果。她甚至习惯了蜜蜂蜇她。她会轻轻地把蜜蜂掸开,然后把刺取出来,上面抹一些蜂蜜来消毒。下午,阿黛尔休息的时候,毛丽丝就一个人到黑森林去走走,一直走到一片林中的空地,那里有一座古老的坟。阿黛尔又一次告诉她:“这是岛上最早的居民。”他们很久以前就乘船来到了这里,在这里建起了村庄。如今,只剩下了坟墓和幽灵。毛丽丝没有遇见幽灵,但她特别喜欢躺在被太阳晒热的长条的熔岩石上面,听着风声。在山上,透过树丛,她会看到大海在闪耀。沿着礁石,一道细长的泡沫,那些白色的小岛。她跟贝拉说话,也跟托米说话,用他们的语言,也许东风可以一直把她的话吹送到他们那里,海的那边,吹送到莫桑比克。每周两次,阿黛尔都要带上一整袋用露兜做的袋子,装满一罐罐蜂蜜,到城里的酒店去卖。她知道毛丽丝不愿意见人,害怕讲她过去的事情,也就不让她帮忙。阿黛尔只对毛丽丝说:“哪天我们一起去听唱歌。”看到毛丽丝用害怕的眼神看着她,阿黛尔解释道:“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们一起去。这是森林里的一个小教堂。离这里很近,你不会见到不愿意见的人的。”“那边都唱些什么歌啊?”毛丽丝问道。“我觉得你会喜欢的。有英语歌,奴隶唱的歌,比如你有时候在森林里唱的那首:‘在水上走。孩子们,在水上行走。’”阿黛尔没有对毛丽丝说,每次听到毛丽丝在山里唱歌的时候,都会尽量悄无声息地靠近她,听她唱。“现在,你吃了那么多的蜂蜜,你的声音就更加和润了。”阿黛尔开玩笑说。毛丽丝听了满心喜欢,因为这是真的,她会在树底下给蜜蜂唱歌。蜜蜂围着她转,跳着舞一般,在她唱的时候,会停在她手上、衣服上。
一个晚上,在睡觉前,毛丽丝把一切都告诉了阿黛尔。她的父亲出海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家里发生的一切。她的后妈随便打她,尤其是他,那个扎克,一个变态的男人,发誓要睡她。阿黛尔听着,一言不发,只是用胳膊搂着毛丽丝,紧紧地抱着她。后来,阿黛尔在她耳边轻声说:“你是我的女儿。永远都是。”
一个星期六,终于成行了。阿黛尔穿上了她美丽的深蓝色裙子,戴上一顶草帽,穿上新便鞋。她跟毛丽丝往山下走去,沿着溪水边的小路。那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太阳早早在无云的晴空里晒上了。她们一直走到森林边的一块空地,那里有一座白色的方块形屋子,屋顶是锈铁皮的。阿黛尔说道:“我们就在这里唱。”毛丽丝犹豫了一下,因为她看到人们聚集在房子前面,男男女女,都衣着光鲜,孩子们在红土的院子里玩耍。阿黛尔说,“来吧,别怕。”“没有任何人会问你什么问题。甚至不问你的名字。这里没有包打听,只有朋友。”
房子里全是人,但阿黛尔拉着毛丽丝的手,挤了进去。两人坐到了第一排。有几个女孩子跟毛丽丝的年龄相仿,但大多数人基本都是年岁大的。男人们穿着黑色的裤子,白色的衬衣,女人们穿着深色裙子,跟阿黛尔一样,头上戴着草帽或者裹着头巾。房子里安静了好长一阵子。毛丽丝搞不清什么时候才会开始。突然,声音就起来了。这是一首毛丽丝没有听过的曲子。起先非常柔和,就像是低声的配音。渐渐地,音乐就高起来。一名男子一半被人群遮着,弹着钢琴。人声伴随着钢琴声,大家拍起手来,打着节拍,身体也随着起舞。在前面,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比别人大,声音充满了自信,音有点低,房子里听的人都跟着她的歌词唱。毛丽丝听着歌词,脸朝向歌唱的女孩,她感到一个声音在身上渐渐被唤醒,一个一个词争着涌到嘴边。就像是从心间涌出的一道流,在脉络间流动。歌声不断,充盈了整个狭窄的房子,溢到外面,拍手的声音应当是整个森林都能听见,直到海边。声音和音乐升向天空,可以穿越海洋,抵达别处。过了一会儿,大家停止了歌唱。阿黛尔拉着毛丽丝,带她一直走到了祭坛前那些唱歌的人身边。她简短地说:“现在该你了。唱你的歌,你每天晚上在森林里唱的那首歌。”音乐响了起来。毛丽丝听出是《在水里走》的前奏。Wade in the water。那是不愿被抓去做奴隶的出逃者,在哈里耶特·特布曼的率领下,穿过沼泽地的时候唱的歌。第一排的男女歌手发出低低的吟唱,手开始打起慢慢的节拍。歌曲像摇篮曲一样,摇曳着:
Wade in the water,wade in the water,children.
wade in the water,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See that host all dressed in white,
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The leader looks like the Israelite,
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See that band all dressed in red,
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Looks like the band that Moses led,
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If you don’t believe I’ve been redeemed,
God’s a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
Just follow me down to Jordan’s stream,
God’s gonna trouble these waters.①
唱完之后,毛丽丝离开唱歌的人群,她有些摇晃。她感到自己彻底虚脱了,皮肤和脸上都是汗水。她把头靠在阿黛尔的肩膀上,在人生中头一次,她把自己全部地给了出去,由音乐承载着,被音乐带走了。人群中出现了一阵子的安静。钢琴伴奏的小个子男子走到她面前。他只说了自己的名字:迈克尔。然后一句话也不说,拥抱了她一下。他好像也非常感动,完全出神了。他握了每个信徒的手,握住阿黛尔的手,人群又围拢了她。毛丽丝挣脱出来,走向大门,既不去听任何人,也不看任何人。她的手一直握在陪着她的阿黛尔的手中。过了一会儿,阿黛尔断言:“有一个天使降临到我们教堂里来了。”为了不让毛丽丝觉得自己轻飘飘要生出翅膀来:“必须的,你可吃掉了那么多的蜂蜜!”
那天以后,对她来说,生活就改变了。阿黛尔的生活也可以说改变了。每个礼拜,阿黛尔都要陪着毛丽丝一直走到那座小方块的房子。在那里,跟钢琴家和其他演唱者一道,毛丽丝会学一些新的乐曲、新的歌词。最初的腼腆消失了。现在,她感到对自己越来越自信,知道自己要在生活中干什么。除了音乐、唱歌、赞美歌,她什么都不想做。她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呼吸,从腹部发出声音。她学会了识别音符,当她音太低,或者声音过于用力,钢琴家会不时纠正她,让她再来一遍,不断地再来一遍。他把手放到她的胸前:“在这个地方,有一个乐器,不仅仅是一个声音。这是你自己的乐器。”他试着教她识谱,比如女歌手欧蒂塔·霍姆斯唱的《我觉得自己是个没有妈妈的孩子》(I feel like a motherless child),或者马哈丽雅的《亲爱的马车,你慢慢摇》(Swing low,Sweet chariot),可毛丽丝做不到,她看着乐谱和歌词,唱出来的却是别的内容。她唱的是自己的歌词,她的声音高出合唱,独自悠扬。英语在她那里,就像是贝拉的语言,不需要翻译,就在那里自然流淌。钢琴家明白了,无论怎么努力也是无济于事。只需要让她听一遍录在手机里的歌曲,然后往钢琴边一坐,毛丽丝就会随着音乐开始唱。她有时会把内容改变,让歌曲更加动人。每到周六,教堂的信徒越来越多,他们有的来自很远的地方。从首都来,也有路过的人,来听天使的声音。毛丽丝的名字开始在岛上传开,甚至那些什么都不信的人也知道了她。那些不喜欢黑森林教堂的人,那些平时看不起跟他们不一样的人的人,提防山里人的宗教的人。随着人们来访越来越多,财源也跟着来了。迈克尔开始收到财物、礼物,他的妻子米歇尔把它们放到教堂边的一间小房子里,一扇铁门关着的小屋。毛丽丝收到了一件漂亮的白裙,布料轻透,但后背部分开了一个口子,才容得下她的身躯。但她一直拒绝跟其他教堂里的女人一样,戴上一顶草帽。因为实在盖不住她的头发。迈克尔对此不表态,但他的妻子米歇尔觉得不太好:“这孩子看上去就像是个野孩子,就像在森林里长大的。”阿黛尔毫不妥协:“她就是一个野孩子!她自己一个人长大的,她没有家。”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海上遇难的渔夫的传奇。有一家报纸甚至讲了这个故事,再加入许多想象的细节,说毛丽丝是在一次海难中被救出来的,当时正好有一艘英国的军舰从附近开过,救了她。在众多的假消息之中,有一家销售量很差的报纸说,毛丽丝的故事连英国王室都知道。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甚至给当地政府写过一封信,邀请这位不幸的女孩去伦敦读书。
毛丽丝对这些谣传置之不理。每当她排演结束,她就脱下美丽的裙子,穿上脚踝处收紧的裤子,她的长袖工作衬衣,然后一直跑到玛卡兰达的山沟,去照看蜜蜂。有时候,会有一个大概年龄与她相仿的男孩陪着她。男孩瘦小、腼腆,不跟她说话,除了几声你好、再见。他跟在毛丽丝的后面,就像一条小狗一样,他是毛丽丝唯一可以接受的伙伴。阿黛尔问她,男孩子叫什么。毛丽丝耸耸肩膀:“他就叫某人。”也就是啥也没说。他不构成任何威胁。
有一天下午,从白房子回来的时候,毛丽丝看到在玛卡兰达前面围着一些人。从白色长袍,可以看出她们是修女。她躲到树后,等她们走了才回家。但她的心怦怦跳,因为那是一段她希望能够忘掉的生活。
——“她们来干吗?”
阿黛尔迟疑了一下。
——“她们不干吗,就是来看看你。”
但很明显,她只说了一半。
毛丽丝坚持道:
——“她们是想把我叫回去吧?”
——“她们听说你来了这边的教堂。她们希望你能够回到巴拉迪卢去,跟女孩子们一起唱歌。但一切由你自己决定。”
毛丽丝没吭声,脸上绷紧。
——“哦,对了,她们还拿来了一样你的东西。”
阿黛尔展开手掌,毛丽丝看到了闪闪发光的海盗的金饰物。
毛丽丝拿过金片,小心放起来。但第二天,她决定去巴拉迪卢。她把白裙子叠好,放到一个露兜做成的袋子里,还放了一些蜂蜜。阿黛尔看着她离开,她没敢问:“你还回来吗?”现在毛丽丝已经自由了。没有任何人能够强迫她做什么,除了唱歌。她不再属于任何人。
拉萨莱特
在甲板上,毛丽丝看着自己的岛远离。她从未想过有一天离开家乡,到暗礁的那些小岛的那一边去,到大海里去。波浪很高,毛丽丝很快就有了晕船的感觉。她原想跟迈克尔一起,留在船舱里,但里面的空气令人窒息,弥漫着燃料油的气味,让人恶心。迈克尔本人坐在椅子上,就像虚脱了一样,手边放了一个袋子,随时准备呕吐。在甲板上,右舷的位置,风没有那么强,海浪的泡沫像飞快的云一样掠过,马达轰轰地震颤着,晃动着船身,但无论如何比关在里面好。夜降临了,天空布满了星星,在波浪的节奏下,星星也好像在晃动、在流动。毛丽丝待在甲板上,直到黎明,直到看见毛里求斯的海岸线,一条灰色的带子,上面是云彩。接着,从地平线上渐渐露出清晰的岛屿,太阳像在海岸上燃起了闪电之光,那是些铁皮的屋顶和住房的玻璃。迈克尔从船舱里出来,满脸憔悴,靠在扶手绳上。他看上去反倒比毛丽丝还要焦虑,虽然是他不停说:“没问题,一切顺利,我们会受到最好的接待。我嫂子会在岸边迎接我们的。”在酷热的傍晚,终于靠岸了。出租车把乐队一直带到了特里奥莱,迈克尔的嫂子居住的地方。音乐会定在了周日。
拉萨莱特是一座美丽的黑石头教堂。它的梁柱被漆成了浅灰色,伫立在甘蔗丛中。一大早,教堂的门就都打开了。信徒们争先恐后地进门。唱诗班由穿着深色袍子的克里奥尔姑娘组成,毛丽丝跟她们稍微隔开一点,她的裙子就像一道白色的光点,就像是海芋花,但她不戴帽子,黑色、浓密的头发在她头上舒展开来,毫不顾忌。毛丽丝注意到,在第一排,坐着一位老太太,穿着蓝色的裙子,微笑着看着她。她们两人简短地交换了一下目光。毛丽丝已经学会在人群面前怎么站立,眼神注视着人脸略微往上的地方,稍稍往左。这是迈克尔教她的。仪式开始的时候,风琴奏起了音乐。毛丽丝闭上眼睛,深深呼吸,肺部打开,以增强力量。女孩子们慢慢地启声歌唱,声音低沉,肩膀略微晃动,脚坚实地站在地上。观众也开始动起来,悠长地,慢慢地,伴随着唱诗班的歌声。毛丽丝张开了眼睛,看到迈克尔站在第一排信徒中间。他不需要举手示意,在最精准的时刻,当整个音乐的浪潮退去,毛丽丝的声音随之而起。起先很低,渐渐升高,直到在整个教堂的空间里完全展开。信徒们全部起身,手中打着节拍。她用英语唱了在黑森林的教堂里学到的所有颂歌,工人的歌曲,旅行者的歌曲,反叛者的歌曲,欧蒂塔·霍姆斯的情歌,逃亡者的歌曲《在水里走》,黑圣母的连祷歌,佩尔戈莱西创作的圣母赞歌,亨利·普切尔的《男人是女人生的》(Man is born of a woman),当然,还有舒伯特的《圣母颂》,但这首歌对于她来说,实在是过于柔和了。她接着唱了金亚中的歌,是在迈克尔的手机上听到的。“圣母马利亚!”这是她想唱的,是她自己的故事。一个被遗弃的女孩,过于肥胖的女孩,在呼喊着她名字的时候,可以彻底放飞自己。“圣母马利亚!”风琴的声音停息了,没有人听过这首歌,但很快,所有人都跟她绝望的呼喊一道喊了起来:马利亚!圣母马利亚!毛丽丝用韩语唱,她把歌词全部记住了,一个词也没有忘记。她对于语言有一种非凡的记忆力。迈克尔就是这样跟她说的。他答应让她唱这首歌,尽管不是真正的宗教歌曲,而且,《两百镑》唱的也是一个爱情故事。迈克尔说:“爱情,这可是上帝的礼物!”最后,毛丽丝唱了最后一首歌,蒂娜·姆瓦纳的《蓝调》,用法语和林加拉语唱,歌词的内容讲的也是她的生活,唱出她对在海上遇难的父亲的爱。
假如海上起风暴
假如狂风呼号
假如小船摇晃
不要害怕死亡
假如小船摇晃
不要害怕死亡
他没说你会沉没
他没说你会陷落
他说
启航到海的另一边
启航到海的另一边
他没说你会沉没
他没说你会陷落
他说
启航到海的另一边
启航到海的另一边
毛丽丝用非洲的语言继续唱,歌词一个字一个字地滑过,就像用的是贝拉的语言。听众们跟着她唱,歌声在教堂灰色的穹顶下回响:
乌姆乌尔旺德尔
卢达卢尔瓦
阿克迪卡哟阿塔莫克罗莫科蔡
尼里兹哟亚姆
布瓦卡米索那哟里克洛
恩加撒比
哎帕伊呀塔塔
科索泽耶纳,马通多,哦
阿库西亚耶纳,马通多,哦
阿科索泽耶纳,马通多,呀呀
马通多,哦,马通多,马通多,呀呀!
整个教堂内人们重复着歌词:“马通多,马通多,哦。”风琴重复着音乐的旋律,越来越强,越来越高,不断在教堂的四壁内滚动、回荡。毛丽丝感到眼泪溢出了眼眶。
歌声停息了,毛丽丝筋疲力尽。她摇晃着,一个叫阿历克丝的女孩子给她搬来一把椅子,迈克尔也过来了。信徒们慢慢走出教堂,就像是意犹未尽。桑丘神父穿着绿白相间的长袍,走近毛丽丝。他紧握住她的手,眼镜的镜片都潮湿了。迈克尔见此就走开了,他可不信什么基督教的教会合一之类的东西。
在教堂的花园里,毛丽丝进来时看到的坐在第一排的女人在等着她。在她旁边,记者们在拍照。毛丽丝想转身离开,女人过来拉住了毛丽丝的手。她的脸很和善,带着亲近的微笑。在她身边,一个头发花白的男子俯身向毛丽丝递了一张名片,上面有他手写的手机号码。桑丘神父解释道:“她是瑞典的克里斯蒂娜公主。”头发花白的男子用低沉的声音说,带着外国人的口音:“假如你想到瑞典来,到乌普萨拉的学校来,我们会尽力帮你成行。你可以在那里学音乐,教音乐。”他接着说道:“我是瑞典的领事,我可以帮你办各种手续。”毛丽丝感谢了他,她朝公主鞠躬致意,然后跑去跟迈克尔会合,乘出租车。她感到非常疲倦,也有点苦涩,她只想躺到床上,睡觉,睡觉。也许做个梦。
就在这天晚上,毛丽丝成了女人。她撩起白裙子,看到衣料上印上了红色的星点。巴拉迪卢的女孩子有人提到过这个。有的女孩早就有了经期。毛丽丝用冷水洗了裙子,用卫生纸垫满了裤衩,第二天,她跑到维尼连锁店,用一罐蜂蜜换了一盒棉签。女收银员要用手机跟她照相。消息传得很快,同一天,迈克尔的嫂子就拿来了《快报》的头版。一张大照片,副标题是《公主与歌后!》
......
(选读完,全文刊载于《十月》2023年第1期)
图片提供:董强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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