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华 | 复杂真相与意义生成:论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真实及其实现
摘要 新闻真实既涉及变动不居的新闻实践,又牵涉知识论、本体论等形而上学的哲思,长久以来一直是新闻学研究中聚讼纷纭的学术理念。事实上,新闻真实比人们的一般理解复杂得多,厘清新闻真实的复杂样貌,对于新闻业实践和新闻学研究至关重要。本文首先从现实、真相、事实与真实各要素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尝试阐释新闻真实的一般构造,为进一步探讨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分析杂合体新闻业技术的“人性化”“智能化”和人的“技术化”“媒介化”等新特征对新闻真实的实现带来的挑战。进而在新闻真实一般构造的基础上,提出从意义生成的角度看待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是更契合新闻实践的路径。最后指出,杂合体新闻业新闻实践的“可能性”以及新闻真实的意义生成,并非随意而为——新闻真实的实现需要奠基于“至尊现实”,并以“公共性”为旨归。
关键词 复杂真相;新闻真实;杂合体新闻业;意义生成
一、问题的提出
“什么是真实?我们如何能知道?无论从哲学角度还是从人类思考的本性来看,这些都属于最古老问题。”对于新闻业而言,真实问题更是如影随形,自新闻业产生的那一刻起,真实就已嵌入新闻实践之中,甚至可以说,无真实便无新闻可谈。从新闻业安身立命之基的角度讲,真实乃是新闻的生命线,有资深新闻传媒人称之为“首要且最令人困惑的原则”。说它“首要”,是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新闻业的“生与死”;说它“令人困惑”,则是它常常令新闻从业者体验到“新闻真实”的实现绝非轻而易举之事。
新闻是对世界的表象,是人类表征世界、理解世界的一种机制。表征和理解世界的方式,不可能与世界同一,因为它不是世界,而只是理解世界的方式。于是,新闻业呈现的新闻世界便常常引发人们的质疑,在思想者的眼里,“理解始于不把表面上的世界当作世界来接受”,“我们的时代”轻视“真实事物并非出于任性,而是对真实的概念逐渐复杂化和弱化的各种方式作出的一部分反应”。新闻表征世界的实践与通过新闻理解世界的过程实际上都涉及人们对真相的认知。真相是真实的基础,新闻若不能揭示真相,新闻的真实性将无从谈起。对于身处生活世界中的人类而言,他们置身其间的现实世界是一个人与非人共存的超级复杂且变动不居的联结网络,“一个物体的所有变量都只相对于其他物体而存在”,“自然是在相互作用中描绘世界”,而“生命体是一个系统,会不断更新自己来维持自身,不断与外界相互作用”,“人的本性不是他的内在结构,而是他置身于其中的个人、家庭、社会相互作用的网络”。由此可见,人与物、物与物、人与人各自及相互之间都时刻处于“相互关系”和“关系网络”之中,这种人与非人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恰恰也是新闻业所置身于其中并面对的情境。现实复杂而深邃,真相并非一目了然。这就是当下新闻业的处境。
复杂现实不仅表现在新闻业所处外部情境方面,新闻业自身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情势。早在21世纪之初,有研究者就认为,全球新闻业已呈现出“文化混乱”(culture chaos)的特征,在这个不断更迭的传播环境中,政治、经济系统中无序化的现象日益增多,这既与新闻传媒有关,同时也加剧了传媒业无序化的步伐;特别是传播基础设施的迅速扩增所呈现出的混乱态势,既令新闻业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进而又促使新闻业自身处于混乱和无序之中。
无论是外部环境的复杂,还是自身所呈现出的“混乱”,都对新闻真实的实现带来巨大的挑战。近期很多研究者不约而同关注数字时代新闻真实的再认识与实践路径,再次表明新闻真实对新闻业当下乃至新闻业未来发展仍然是生死攸关的关键要素。有研究者重审新闻真实乃“主导数字新闻再专业化的价值罗盘”,不应将其看作高高在上、不证自明的“律令”,而应将其“落在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业演化创新历程中,使其成为一个可感知、可操作并有解释力的新闻学规范理念”,它的实现,需要“多元新闻行动者网络的‘平衡’和不同新闻行动者之间的‘协作’”。与之类似,还有研究者指出,应将新闻实践参与各方纳入研究中,“并将不同主体如何处理信息以及处理效果作为新闻真实考量的依据”,因此,需要将呈现为“经典新闻业的‘原则’‘口号’‘根基’”的新闻真实“转变为一种操作性概念”。两位研究者虽然将新闻真实主要看作新闻业的规范性理念,但也不约而同指出它具有操作性的一面。事实上,新闻真实固然是与新闻业相伴而生的“规范理念”,但落实到新闻实践中,它更是一系列协调新闻真相得以实现的机制。
本文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如下几个尚未被给予深入探讨的问题:第一,新闻真实的一般构造是什么?以往研究通常分析不同传播技术和社会环境中新闻真实面临的新问题及其实现机制,但对新闻真实是何种意义上的真实,则着墨不多。因此,本文将从现实、真相、事实与真实要素之间关系的层面,尝试阐释新闻真实的一般构造,只有从此层面厘清新闻真实究竟何所指,才能为新闻真实的实现奠定基础。第二,杂合体新闻业的新特征与新闻真实之间有何种关系,它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新闻真实的实现?随着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活动中的广泛运用,“数字技术星丛”不断扩充,新闻业已然演变为“杂合体新闻业”。在这种新闻业态中,技术的“人性化”“智能化”和人的“技术化”“媒介化”特征日益凸显,新闻业的运作不再以人类为核心,职业化的新闻活动弱化,组织化、非职业的信息传播平台在新闻格局中占据突出地位,人类实体与非人类实体正在共同重塑新闻业。在这种新业态中,新闻真实表现出何种与以往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又在何种程度上印证着新闻真实的构造结构和影响着新闻真实的实现?第三,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真实如何实现?既往研究对新闻真实的实现,多从“符合论”“融贯论”“实证主义”等视角给予分析,但基于新闻真实一般构造的分析,本文提出从意义生成的角度分析新闻真实的实现,是更契合新闻实践的理论路径。
二、“超越”现实:新闻真实的一般构造
新闻真实的构造,离不开对与之相关的几个重要学术概念——现实、真相与实在——的探讨和分析。在新闻学的研究中,很多时候,研究者和从业者常常将“真实”作为新闻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似乎它天然地存在于新闻从业者的观念之中。研究者很多时候将“事实”“真相”并用,理所当然地认为新闻就是为了揭示“事实真相”,而对此很少做细致分析和梳理。芭芭拉·泽利泽(Barbie Zelizer)曾指出,新闻业的“实践、惯例、违规和标准”都依赖于对“事实、真相与现实”的判定,后者不仅是“衡量新闻业发展和衰落的标准”,更是新闻业引以为荣的“至尊术语”(god-terms)。但她那项研究侧重探讨研究者对这些“至尊术语”的坚持如何阻碍了文化研究学者对新闻研究的兴趣,对于何为“事实”“真相”“现实”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的探讨并非其论析重点,因此也就未做分析。克里斯·安德森和迈克尔·舒德森(Chris W. Anderson and Michael Schudson)在他们那篇广为人知的研究综述中讨论了新闻业的客观性、专业主义与寻求真相之间的关系,虽然两位知名学者梳理了对客观性和专业主义进行探讨的大量既有研究,但对究竟“何谓真相”则语焉不详。舒德森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指出,“真新闻,而不是假新闻、宣传、谣言,总是把真相放在首位”,大概是限于篇幅,对于真相与真新闻之间的关系也未详加讨论。
事实上,若要明晰新闻真实的构造结构,需要先厘清事实、真相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现实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明确的(不是模糊的、近似的)、肯定的(而非否定的)”,它极具复杂性。在认知上是个无底洞;真相与事实,均源于现实,但二者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模糊的”“不精确的”;“真相并不与现实相符”,但它依赖于现实;“所有的真相在现实中都有自己的‘真相制造者’”,每一个真相都要以(且必须以)某一个具体的事实为基础,这个事实也必须是现实的一个方面。也即是说,现实是事物如其所是的状态,是与人的意识和认识相对的,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它都在那里存在着。真相则是现实确定的或者不确定的某个面向的呈现,它可以通过直观表象的方式被观察到。而所谓“直观表象”,就是“在表象中总会有一个对象显现出来,这个对象‘或者就是被表象的对象本身,或者是它的图像’”。无论这个显现出来的对象是其自身,抑或是其图像,它都不太可能是现实本身,而只有可能是某种面向抑或是某种现象的呈现。若呈现的这种面向或现象真确地契合了现实,则为真相;否则,则为假相。事实,是相对于“本质”而言的,“是使叙述为真或为伪的条件”,“是从直觉和记忆中得知的”,它“并不是独立于语言而在世界中存在的事物,毋宁说,‘事实’这个词如同‘陈述’和‘真’这些词本身一样具有构成它的某种词语世界相互关联的话语类型”。由此观之,事实离不开人的意识,是与人类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恰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如果没有人类,没有人类社会,没有人类语言,就不会有事实。”与现实和真相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不同,事实虽然也是独立存在的,但它必须有人类意识的“统摄”才能成为事实。概言之,作为现实面向与现象的真相,与现象同在,与人的意识与认知无关。但是它的呈现却与人有关,这也是前文雷舍尔(Nicholas Rescher)认为真相在现实中总是有“真相制造者”且必须以具体的事实为基础的原因所在。因此,毋宁说,事实是被意识到的现实,因为现实呈现的现象与实在有契合与否的情况,于是有了真相与假相之别,也就有真相事实与假相事实的存在。真相其实是现实与事实之间的联结因素,当它与现实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现实的面向与现象;当真相与事实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则在人类认识具体事实的过程中而得以揭示和呈现。但是因为现实的呈现,有真相、假相之分,且假相也并非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因此,在真相与事实的关系上,可以认为“真相都是事实,但事实并不都是真相”。
新闻活动是一种对象性的人类实践,它总是关于特定对象的新闻报道和传播活动。被新闻实践涵括的对象,则是现实、事实之中的对象。“对象是任何统一的实体,不管它是存在于世界中的实在,或是存在于思维中。”“世界中的实在”是“实在对象”;“思维中的对象”则是“感官对象”,当被“观察者的注意力指向时”,才能存在。从这个角度看,被人类的感官意识和认识到的“实在对象”,可以被看作自然事实,然而还有一种为人类感官对象所意识和思维的不同于“实在对象”的是社会事实——它是人类活动构造的不同于自然事实但又客观存在的社会层面的事实。无论自然事实,还是社会事实,本身都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现实与事实之中对象的“隐藏”或“隐没”的性质。这就使得“除了现象的在场之外”,对象“仍有存余”。所谓“存余”,即是说,对象对我们而言,总是存在“不可通达”的面向,自然事实如此,社会事实亦如此。新闻实践中,新闻从业者/参与者面对的报道对象,正是这种永远“仍有存余”的对象,这就为新闻实践的“复杂真相”做了奠基。二是现实与事实的“复杂性”。实在(现实)的“最突出的特征属性——实际上特别是任何真实事物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复杂性”,“任何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事物都呈现着某种无限的描述深度”。这种复杂性,当然和对象的隐没、存余性质有关,除此之外,现实之中的对象之间又有相互交织的关联性和互动性,这进一步加深了现实的复杂性质。而当下新闻实践所面临的,无疑恰恰是这样的情境。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真实是通过对事实的人为揭示,呈现真相、接近现实的实践过程。但通过上述对真相、事实与现实相互关系的解释,我们会发现,新闻真实的构造结构其实是“超越”现实、达至某种真相的对象性信息实践。所谓“超越”,是指现实超越了我们的认知,反过来,我们对现实的认知与呈现总是以某些内在化的知识代替了现实本身。与其他人类认识活动一样,新闻业的实践活动正是这样一种“超越”现实的社会实践,在这个视域下的新闻真实也因此是一种真相的实现机制。新闻实践总是关于现实中特定对象的意识活动,但这种意识活动最终所呈现的并非对象本身。“意识通过统摄的能力而超越出实项的内容(感觉材料)构造起一个对象(连同其世界视域),然后又将这个对象(连同其世界视域)看作是超越出意识之外、与意识相对立的东西”,这个经“统摄”而构造起来的对象通过感性材料而来,它一度被看作是与意识相对立的对象,然而事实上它并非对象本身。在新闻实践中,新闻从业者面向新闻对象,会有选择地筛选素材,用以呈现新闻对象,因此,从上述视角看,新闻报道或者说新闻生产的过程也正是构造对象的过程。新闻实践中,无论是感性材料本身,还是依靠感性材料所呈现的对象,都不是对象本身。此种构造对象、呈现对象的新闻生产活动,正是新闻揭示真相的过程,但是所有的新闻生产活动所呈现的真相,均非对象自身的实际状态,也非现实自身的本来样貌。对象的“潜藏”“隐没”的性质以及由此导致的“存余”现象的存在,再加上现实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现实与事实的真相也因此是类似“棱镜式”的多面体结构,新闻真实的实现,也就总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实践过程,新闻实践这种“超越”现实的特质又使新闻真相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状态。
三、杂合体新闻业的新特质与新闻真实面临的新困境
杂合体新闻业是一种全新的新闻业态,它汇集了传统新闻业和新兴新闻业态,非人类实体要素(特别是以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为主的技术簇)对于新闻实践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非人类实体要素作用的凸显,使杂合体新闻业成为现实。在这种新闻新业态中,传统新闻业的主导地位发生了动摇,新新闻业(如平台新闻业、社交媒体新闻业等)异军突起;职业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地位和在整个新闻业中曾经的权威性也遭遇了挑战,新新闻业的从业者以及非职业的业余新闻生产—传播者在杂合体新闻业中占据了突出位置。作为人类实体的新闻从业者、新闻机构、新闻组织及其相关新闻制度对于杂合体新闻业的走向依然有重要作用,但已绝非唯一、核心要素;非人类实体诸要素正在可见或潜在地改变着甚至是主导着杂合体新闻业的未来格局。
如果说,在传统新闻业居于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新闻真实的“超越”构造还不太容易被感知,但杂合体新闻业的兴起,无疑使新闻真实的这种“超越”构造变得异常触目。首先,与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真实相对的是更加复杂的真相。以往,现实真相的呈现,主要通过职业化的传统新闻业来进行,此种情况下,虽然现实本身是深邃的且现实中的对象具有“隐没”的特质,但传统新闻业对现实真相的呈现,不仅视角单一,而且是大大简化了的。更为关键的,这种简化了的单一视角,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了唯一视角,得到呈现的真相因此也就是单一的某个面向的真相,新闻真实也就具有突出的“单一性”色彩。杂合体新闻业所揭示的真相与此有很大差异:现实的深邃性被给予更多的审视,对象的“存余”也得到更多的关照,真相的呈现更加多元和立体化了,新闻真实也因此有了更丰富的样态。其次,杂合体新闻业中复杂真相中的新闻真实之所以能成为现实,和杂合体新闻业中实体要素的增加密不可分。传统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主要是由职业化的新闻从业者完成的,但在杂合体新闻业,实体的杂多性特征日益凸显,新闻活动的参与者不再仅仅是职业化的新闻从业者,甚至也不再仅仅是传播“工具”上手的非传统新闻业的组织传播者和个体传播者,各种层出不穷的非人类实体在真相的揭示、新闻真实的实现中,作用越来越突出。例如,通讯卫星能够看到人类所不能看到的现实真相,可以帮助人类在新闻实践中构建单纯依赖人类所不能实现的新闻真实。再次,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超越”是一种“多元超越”。杂合体新闻业中的多元实体为复杂真相的呈现奠定了基础,而多元实体在相互依赖中揭示现实真相的过程,即是将现实真相的复杂性呈现的过程,这种复杂性真相的呈现,取代了以往传统新闻业主导的单一真相。如果说传统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是“单一超越”的构造,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则是“多元超越”的构造。但与此同时,杂合体新闻业的这些新特质、新现象,也使新闻真实面临着新的困境,其“超越”现实的色彩也愈加显豁。
(一)三重“液化”使“超越”的现象更加突出,新闻真实的实现更加困难
“液态”是社会学家对现代社会特征的描述。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将具有“流动”“液态”等突出特征的现代社会,与“浓重”“静止”“固态”“浓缩”“密集”“系统性”的传统社会形态相比照,认为流动、液态的现代社会使人类进入了“解除承诺、捉摸不定、熟练地逃避和没有希望的追求的时代”;以往的传统社会则是“沉重的”,当下的现代社会则是“轻巧的”。
现代社会的液态化、流动性成为杂合体新闻业的现实处境,而杂合体新闻业的“双重液化”,一定程度上与现代社会液化与流动的特征有关。反过来,它还以自身的“双重液化”加剧了现代社会的液态化与流动性。所谓“双重液化”,首先指的是新闻实践的“液化”;其次是指在新闻实践的“液化”情形下,杂合体新闻业也呈现出“液化”的特征。杂合体新闻业的“双重液化”又具体呈现出三种不同形式:一是将处于传播过程中流散的新闻加以整合、加工为新的更加全面和综合的新闻并加以再传播,类似于促使“气态”物质演变为“液态”物质。依照鲁曼(Niklas Luhmann)的说法,至少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人们已能观察到在新闻与深度报道的差异中的液化现象”,“曾是各自独立报道出来的新闻,稍后可能经由深度报道而集中在一起,仿佛是瓦斯变成液态一样”。在杂合体新闻业中,这种形式的“液化”新闻,既可以是“深度报道”,也可能是“融合新闻”。二是新闻业特别是传统新闻机构完成的新闻作品,被其他平台、社交媒体和个体加入个人视角衍生出形形色色、形态各异的“新”新闻作品的行为,这类似于对既有新闻作品的“解构”与“重构”,形式上是将“稳固”的新闻作品重制成流动状态的“新闻作品”,是另一种形态的“液化”,类似于将“固态”的东西溶解为“液态”的东西。有研究就指出,“多中心、多节点的互联网新闻用户,可以围绕任何一个新闻议题,推动信息和观点呈几何级数般的爆发式叠加,媒介产品的每一个瑕疵、每一个错误,都会迅速经由他们进入快速的内容生产和再生产”,这是当下杂合体新闻业中极为普遍的“液化”新闻实践。三是针对职业化的传统新闻机构的新闻生产,非职业机构和个体,以各自的方式对职业化的新闻实践提出质疑、补充和完善,进而使得整个新闻业时刻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新闻业整体层面的“液化”,不仅打破了传统新闻业的主导地位,还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专业新闻从业者的专业性新闻实践,使个体传播者摆脱了束缚,既弥补了传统新闻实践的不足,也增加了新闻实践的复杂化,进而促使杂合体新闻业、人类的传播活动以及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如果将新闻从业者看作现实的观察者,那么,在杂合体新闻业中,这个观察者的群体已经大大扩充,远远超出了职业新闻从业者这个专业群体的范畴:“在元技术时代,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簇,是影响人类信息传播活动未来走向的最为关键的‘非人类实体要素’,它也成为跨越社会阶层、打破圈层壁垒、彰显个体价值的信息传播‘新工具’,社会个体通过掌握和运用这种‘新工具’,其言说与行动的能力得到空前释放。”但是,这些新型观察者,他们从事“新闻实践”所依凭的并非对现实的“直接表象”,正如当下的视觉影像实践“不再需要观察者置身于‘真实’可感的世界”,其影像所指涉的是“数兆位以上的电子运算信息”,杂合体新闻业中诸多的新闻,特别是上述“液化”形态的新闻,都仅仅成为了现实世界的“索引”(所谓“索引”,是指它与“所指向的事物有一种自然的联系,但不是事物本身”),甚至是“索引的索引”。从这个角度看,新闻业和新闻生产,其实起到的是“索引”作用,将信息接收者引到事件之中去,与此同时,信息接收者在接触事件后,会进一步制作“索引”,这两个不同的过程,都有可能渗入参与者自身的要素:对于传统的专业性新闻从业者而言,是渗透着个人理念的职业规范;对于新新闻业的职业化新闻参与者和非职业化的个体而言,可能是好恶乃至情感,这就引发当前所谓的“后真相”问题。
在杂合体新闻业中,三种形态的新闻“液化”实践,有了更多的参与实体,多元实体的广泛参与使新闻业中充斥着混杂的知识(“通俗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混合体”),在这种知识的生产—传播过程中,“当真相被传递给更多的公众时,它会以各种方式变得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何为事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成为关键的争议点。因此,在杂合体新闻业中,事实的杂多特性更加凸显,真相事实、假相事实以及二者交杂的状态成为普遍现象,新闻真实性的实现因之而面临新挑战。
(二)新闻实践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可能性,现实与虚拟的边界更加模糊,真相的多面体棱镜特征愈加显著
谈及新闻真实,可以从近五六年来甚嚣尘上的“出圈”概念“后真相”谈起。“后真相”从特定的视角,呈现了信息传播实践中现实、真相与真实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理解作为实践机制的新闻真实,具有很强的启示价值。从学术研究和社会层面看,“后真相”是一个未达成共识的概念。有人认为,所谓“后真相”,“是一种意识形态至上的话语运作,其践行者往往试图迫使他人相信一些事物/陈述,而不论这样的事物/陈述是否有足够经验证据的支撑”。这是观念层面的“后真相”。为了争取别人信任,达到自己目的,不管这些所谓真相话语有无经验支撑。若如此,谣言也可能披上“真相”的外衣。也有人认为,“后真相的本质是后共识”。“后真相”现象“产生的更根本原因,还是真相的生产和传播所依赖的社会共识的瓦解”。依据这样的说法,“共识”原本是有的,但是因为“生产和传播所依赖的社会共识”瓦解了,所以共识没有了,“后真相”出现了。其实,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推断。“社会共识”的形成有赖于媒体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与真相,应该说是传播机制首先出了问题,才导致真相和共识的缺席。从此视角看,这样的推断似乎显得更加合理:“‘后真相状态’的蔓延得益于现代性的高度发达:个体化的趋向、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价值的凸显,以及实现它们的技术(包括个人技术的普及等)。”可以说,传播技术是“引擎”,是“引爆点”,有了它的促动与助力,“后真相的状况”才频频出现,现实社会也才具有了“后真相社会”的种种表现。
由此,我们就能够理解,所谓的“后真相社会”其实并不存在,人类社会一直处于一个真相与现实不能等同、真相与非事实陈述交杂的社会状况之中,“后真相社会”的提法之所以能够如此令人瞩目,盖由于新传播技术体系出现之前的社会,有权威性的信息源,有直接的知觉经验,有地方性、地域化的面对面的社会交往,有利于达成信任与共识;而新传播技术体系的出现与扩充,让个体都成为技术在手的“‘真相’制造者”,每个人在社会现实中“杂取种种”,呈现的“事实”各不相同,除了选取的事实不同之外,在具体信息中呈现出的真相的“浓度”也有较大差异,表征的社会现实也就形态各异;此外,新传播技术体系是有人类实体和非人类实体共同起作用的,而非人类实体中不断涌现的算法等新技术,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真相的呈现面貌。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成为一种通过特定价值体系过滤的新闻信息和知识生产的实践”,新闻算法时代的新闻业呈现出富有成效和高效率的“人—机系统”全面浸入的新局面,人工智能机器人“可以用来传达他淡定的观点”,为人们“提供间接发表意见的新途径”。其实,早就有研究者指出,“虽然真或对真的推测,对新闻和深度报道来说无可或缺,但大众媒体并不是遵循真/不真这组符码”,而是更看重“新奇”的东西——它更有“讯息”价值。因此,为了“新奇”的讯息,“图式”成为新闻业运作的规则,抽象化以及“对……的忽略,无数细节的压抑”也便成为新闻实践的常态。这种现象,在传统新闻业占据主流地位的时代,已经是大众传媒的自主选择;而在当下的杂合体新闻业中,“新工具”在手的个体以及生产、传播新闻但自认为是信息技术企业的信息平台、社交媒体,大多数情况下,更不会将“真实”看作新闻(信息)生产最核心的要素。更要紧的是,新传播技术体系催生的这种新传播格局,使以往被视为权威的信息来源失去了效力,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复杂性令整个数字空间呈现出远远超出个体接收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指数量级的“真相”,这些仿佛都呈现了现实社会的某个微小面向,但它们又不能为我们构建一个充满秩序的“世界图像”,投射到我们脑海的是令人头旋目眩的无限宽广深邃的超级信息马赛克。
(三)权威与信任的转化,使新闻真实性的达成面临信任危机
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如何根据面临的特定问题、所处的特定情境做出判断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权威方案,直接影响到实践的成效。放宽历史的视野,可以发现,人类对社会现实的判断经历了虚幻(神、信仰、风俗等)——实在(个体的人、社会群体)——虚幻(算法、人工智能等新传播技术)的转变。赫拉利就认为,“过去曾有几千年的时间,人类相信权威来自神祇,而非来自内心,该推崇的是神的话语,而不是人的自由”,现在,“权威的来源可能再次改变:从人类转到算法”。17世纪以前,限于知识的匮乏,人类对神秘的事物,充满敬畏,常常将自然崇拜对象、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等,作为社会实践的指引,虽然其中也投射了人类自己的某些设想,但总体而言,这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启蒙运动的展开、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人类的个体意识觉醒,理性思维成为主导性的精神力量,由此,人类自身的判断成为诸社会实践的依据。近二十多年来,新传播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的叠加,人类再次交出了社会实践的判断权,将其拱手让于技术。对于社会实践中人与技术的关系,聚讼纷纭,有人认为人是技术的主导者,可以决定如何使用技术;也有人认为,技术是自主性的,其运作不以人的意志为鹄的。从当前新传播技术对社会的效应看,某个单项的技术可能确实在人的控制之下,至少受控于该项技术的创制者;但新传播技术是一套技术体系,没有任何一个人、机构或群体能够完全掌控整个技术体系,也即是说,在技术体系面前,个体的人是没有多少主动性的。另外,即使是单项的技术与人的关系,也非看上去那么简单,因为即使技术发明者本人,也不可能仅仅在社会实践中只采用自己创制的技术,这就导致一个后果,个体在面对自己创制的技术时是主动的,但面对他人创制的技术时,又处于被动地位。总体而言,在技术体系面前,人类的处境,总体是被动的。正如波兹曼将人类技术发展史划分为工具使用文化、技术统治文化、技术垄断文化,而处于技术垄断文化中的人类面临的情境恰恰是“任何技术都能够代替我们思考问题”。当前,人类的处境正拱手或被迫将社会实践重要事项的判断与决定权交给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叠加在一起的数字技术系统,仿佛它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才更加合理可行,而人类自身直接知觉经验以及以此所积累的智慧都不再值得一提。由此,人们便将权威与判断交给了一个虚空的数字世界。
这种权威与信任的转化,使得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真实一定程度上面临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不仅体现为公众对新新闻业(社交媒体、平台、自媒体等)的不信任,也表现在公众对传统新闻业的不信任上。长期致力于公众信任问题的盖洛普公司2021年9月的一份调查发现,只有17%的美国中青年人信任社交媒体,而老年人对社交媒体的信任度则只有12%。奈特基金会2020年3月的调查报告有类似的发现,77%的美国民众认为像脸书(Facebook)、谷歌(Google)、亚马逊(Amazon)、苹果(Apple)这样的互联网和技术公司权力过大;与之相应,高达84%的美国民众完全不信任或不太信任社交媒体公司。传统大众媒体的信任度虽然比社交媒体略好,但多年来持续在低位徘徊。盖洛普每年的大众媒体信任度调查呈现了低位徘徊的现状,特别是2016年,美国民众对大众媒体的信任度跌至32%,为历史最低;此后的2017-2020年虽然勉强超过40%,但2021年这一数字再次跌至36%,为历史第二低位信任度。信任问题对新闻真实之所以重要,这和信任本身的特质有关,“在任何情况下,信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本身从属于特殊的规则系统”。换言之,信任是一种“关系存在”,不涉及关系的信任是不存在的。对于新闻业而言,在于新闻真实与信任密不可分,它与信任一样,也是一种“关系存在”,新闻真实存在于“信任”与“关系”之中。有研究者就指出,新闻真实涉及“收受主体”,“信源主体、传播主体和收受主体间信任关系与新闻真实的实现存在着深刻而直接的关系”。从信源的角度看,“伪事件”大量存在,传播主体囿于各种原因不加明辨、“照单全收”,又进一步降低了公众对新闻业的信任度,新闻真实也就无从谈起。早在20世纪60年代,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就细致分析过“伪事件”的特征,认为它们的大量存在遮蔽了自发性新闻事件①,而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对新闻业的正常运作和权威性造成了很大伤害,引发公众对新闻真实的广泛质疑。对于传统新闻业而言,传媒机构通常将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精英人物作为信源,后者经常通过制造“伪事件”达成自己的目的,这使得传统新闻业中的主流机构媒体因此而失信于公众(例如,美国入侵伊拉克前夕,时任国务卿鲍威尔手持白色粉末试管指控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新新闻业中的组织化的机构传播以及个体传播,不仅易受“伪事件”的“引导”,且融入大量情绪化要素,亦饱受诟病(而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质疑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美国公民”身份的言论也因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被大肆传播而广为人知)。因此,可以说,受传播技术深度影响的新闻业,传统新闻业业已确立的权威遭到稀释,信任度大大降低;新新闻业以其过度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从诞生之日起信任度就不高,这也为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造成了障碍。
四、意义生成: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
新闻是人类一种对象性的信息实践活动,它联结了现实、真相与事实。新闻真实的构造特征,在于它具有一种“超越性”的存在结构,即以对象中的某个(些)层面的真相的揭示,作为对现实的超越。雅斯贝尔斯(Karl Theodor Jaspers)曾指出,所有“被考察与研究的现实皆是不容置疑的现实要素,但凭借这些现实要素也无法触及‘现实’,而可被考察与研究的东西,包括它们的总和或秩序,也绝非整体”,“我在此触及某种现象的显现,而非现实本身”。他在此处所论及的现实与现实要素、现象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也正是一种超越性的关系,这种“超越性”的结构贯穿于一切人类认识活动中,新闻实践当然也不例外。
新闻真实的“超越性”结构,使新闻从业者和信息个体面对的不是现实整体,也并非现实真相的全部,而是通过意向性活动,借由对现实的的表象,将感知材料统摄为新闻报道的对象或事实。新闻实践活动选取对象或事实的过程,其实是对现实世界进行“搁置”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取代这个世界的位置的是这样或那样被意识到的(被感知、被回忆、被评判、被思考、被评价等等)世界‘本身’,‘括号中的世界’,或者,取代这个世界或个别的世界事物的位置的是各种类型意识的意义(感知意义、回忆意义等等)”,即,认识涉及的“不仅是实项的内在之物,而且也涉及在意向意义上的内在之物”。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实践便是一种意向性认知活动,对象和事实的选择、真相的呈现,最终都需要借助人类特有的符号工具来完成。最为关键的,杂合体新闻业新闻实践中的不同行动者面向现实世界,各自的意向活动是充满差异的,而对象本身的“潜藏”特性,使事实中的对象以及对象中的事实,能够被“直觉到”和“符号化”的仅仅是“某种现象”,也因此,新闻实践所能够呈现的就仅仅是“某种真相”而非“现实真相”的全部,这些因素的存在进而又为这种差异化的意向认识活动提供了基础。与之相关,作为对现实意向活动之结果的事实的选择,以及对于现实之现象(真相、假相)的把握,也是因人而异的。因此,我们会发现,在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过程中,存在两种突出的现象,其一是实体的杂多性。这种杂多实体令杂合体新闻业的行动者比以往传统新闻业的行动者更加多元,数量也更多。作为现实的观察者,不同的行动者基于各自的情况在观察现实、生产—传播新闻的时候会拥有不同的视角,为新闻活动多元真相的呈现奠定了基础。其二是现实本身所具有的多元真相属性。现实世界中新闻报道对象自身的“潜藏”属性令现实会显现出不同的现象,这是引发行动者对现实现象差异化把握的前提。二者的相互作用,最终使杂合体新闻业的真相呈现更加复杂,也进而令其新闻真实更多显现出“多元超越”的构造特性。
呈现“某种真相”而不是现实真相本身,是新闻实践中新闻真实的根本特征,传统新闻业居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新闻真实的实现也是如此,只是并不太为人注意,原因在于其“权威性”而较受信任,几乎成为“现实真相”的替代和新闻真实性的唯一代言人。杂合体新闻业的兴起,使传统新闻业变为新闻实践整体中趋于弱化或遭遇挑战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改变的不仅是新闻业的格局,更重要的,它还带来更多的行动者,而新闻业新格局的出现,也正与这些新型行动者的出现密不可分。新业态的出现、新格局的初步形成以及新型行动者的不断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新闻真相较为单一的状态,真相的呈现更为多元与立体,新闻真实也因此不同于以往。总体而言,杂合体新闻业的行动者可分为人类实体与非人类实体。对于人类实体而言,其中既有传统新闻业的新闻从业者,更包括大量有别于传统新闻从业者的数字记者和致力于新闻信息发掘与传播的普通公众。数字记者认为自己既“有别于公民记者和博客作者”,又与“传统媒体的专业记者不同”,他们突出的特征是对新技术的掌握以及与社会公众的紧密联系,看重自身“在更广泛的新闻领域中”的对话者身份,因此他们“拒绝传统意义上的新闻自主权”,更重视对新闻信息做出解释。因此,数字记者所呈现的新闻真相会和职业化传统新闻从业者呈现真相的视角有较大差异,他们会看到以往新闻从业者看不到的东西,呈现不同于以往的新闻真实。对于非人类实体而言,“数字技术星丛”不断扩充,衍生出形态各异的技术实体,它们在新闻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诸如算法这样的技术实体,在杂合体新闻业中的作用,很多时候已经超出单独的新闻从业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类行动者要素在杂合体新闻业中的互动关系演化出复杂的互动网络,对于新闻的生产、传播和接收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可以说,正是上述新要素的出现以及新闻实践出现的新变化,使得真相更加复杂与多元。由此观之,杂合体新闻业中复杂和多元的真相各自对应的是同样复杂和多元的新闻真实,可以说,有多少不同面向的现实真相,就有多少不同样态的新闻真实。
新闻实践固然以对象和事实为基础,但是对象很多时候具有“隐没”的特质,这就人类直观到的事实,有的是以真相为基础的事实,有的则是不以真相为基础的事实。新闻实践追求新闻真实的过程,就是以呈现真相为基础的事实的过程。新闻实践所依凭的现实是“自在的现实”,而新闻对真相的呈现则是对现实的建构。从这个角度看,真相的呈现,因为是对现实的一种建构,那么它必然也就是一个意义生成的过程。所谓“意义”,是指“事物显现的方式”,又因为“同一事物(同一个人、同一个事实)能以不同的方式被呈现”,这些不同的呈现方式总是在一定的“域”中发生的,“意义场”就是这样的“域”,“在其中,有些东西、某些特定的对象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显现”。杂合体新闻业中,因存在杂多实体,不同实体以及实体间的合作所呈现事物的方式因为实体视角的差异和现实被关照方式或面向的不同,必然是多样的,这也就导致前文所述的新闻真实的“多元超越”现象,因而也就会形成形态各异的意义场。因此,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实践乃是多元行动者置身其间的意义场,不同的行动者以自身的实践活动,以不同的视角、目的和方法来直观现实,对象和事实显现的方式也因此而不同,只要这些显现是对某种现实真相的显现,它就是新闻真实。从本质上讲,这种新闻真实的实现乃是奠基于“超越现实”基础之上意义生成的过程。
说新闻真实是意义生成的过程,不仅在于杂合体新闻业中作为现实观察者的新闻实践参与者的身份是多元的,视角自然多元,也不仅在于杂合体新闻业中诸多的非人类实体要素参与到新闻的生产和传播之中,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新闻实践的进程,改变了整个新闻业乃至具体新闻的生产—传播流程的样貌,更重要的也许还在于,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实践总是一种融合了人类直觉与非人类实体深度参与的符号性活动,以符号表征现实,其实质也正是一种意义生成的活动。符号总是与意义相关联,“不存在没有意义的符号”,“符号之接受,必然以有意义为前提,意义使符号成为可能”。因此,作为人类以符号表象世界的新闻实践,其新闻真实的实现,必然是一种符号活动,也因此必然是一种意义生成的过程。相比传统的职业化新闻活动,杂合体新闻业中的符号活动层次更加丰富,形态更加多样。传统新闻业对现实真相的呈现,多借助语言文字、图像与影像等感知材料,这些感知材料在杂合体新闻业新闻真实的实现过程中,依然是重要的符号工具,但相比以往,杂合体新闻业中的感知材料不再“中规中矩”,更多随机性,也因此能够把捉到以往职业化新闻从业者不能把捉到的东西。此外,杂合体新闻业更加重视像“数字技术星丛”这样的非人类实体要素,后者能够抓取到单纯依赖人类无力获取的感知材料(如前文所提及的通讯卫星),并可利用数字技术使不同的感知材料组构出新型的新闻作品。可以说,杂合体新闻业新闻实践中对符号工具的调用更加游刃有余,这也为其新闻真实建构意义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五、结语
新闻业所面对的现实世界是复杂且深邃的,新闻实践所涉及的对象具有“潜藏”与“隐没”的特质,这就使真相具有“棱镜”多面体的特征。在传统新闻业具有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现实的观察者以传统新闻业的职业化新闻记者为主体,他们凭借自己的职业规范呈现出组织化新闻生产的现实真相,生成了特定形态的新闻真实。但是,“数字技术星丛”的持续扩充使新闻业态产生巨变,“新的行动者、新型的新闻实践与理念给传统新闻机构带来了挑战或补充”,以往的专业记者的主导地位大大弱化,需要与“无数的个体、组织甚至机器人竞争新闻”,新闻和信息的流动不再由传统新闻业所能控制,当下的新闻业是“支离破碎、复杂且开放的”。特别是杂合体新闻业的兴起,促生了新的新闻业态,形成了新的传媒格局。在这种多元实体共同参与的新闻实践中,现实世界的复杂真相将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更加全面的呈现,新闻实践也将原本由传统新闻业主导的模式演变为一种“可能性”的实践领域,新闻真实也由此显现为一种意义生成的机制。
但是,新闻实践的“可能性”以及新闻真实的意义生成性质,也并非随意而为。首先,新闻真实需要一个立足点——必须奠基于“至尊现实”。整体的、单一的新闻真实,是不存在也难以实现的,数字技术星丛“自增强”的特性,使杂合体新闻业出现了前所未有、数量众多的现实世界的观察者,他们都可以凭借在手的技术工具从事新闻实践,多元化且数量巨大的观察者显现了更加多元的真相,新闻真实的样貌也因此更加多元。虽然,不同的观察者有不同的视角,但无论何种维度的新闻真实都必须奠基于现实基础之上,必须赋予现实以“至尊”地位,离开了现实的新闻真实是无法想象的。只有奠基于现实、呈现真相的新闻实践,才能获得公众信任和社会认可。其次,新闻真实需要有明确的方向——其意义生成必须以公共性为旨归。依照阿伦特的观点,所谓“公共”,除了是指公共场合出现的东西“有最大程度的公开性”外,它还“表示世界本身,就世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共同的”。就后者而言,每个人从不同立场和不同视角“总是关注着同一对象”,“只有事物被许多人从不同角度观看而不改变它们的同一性”,“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世界的实在性才能真实可靠地出现”。“世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共同的”还提示我们,公共性的人类实践必须要立足于“共同世界”的公共利益。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新闻业其实就是这样的共同世界,无数的观察者置身其间,参与其中,以自身的立场和视角观察着这个自己观察(到)的现实世界,自己的观察又被他人所觉察;同时,同样的过程也适用于他人,他人对世界的观察也被我们所觉察。我们与他人共同构建着的新闻世界,共同显现着现实,新闻真实也在这样的过程中实现了意义的生成,而且这种意义生成不仅呈现了现实的某种真相,实现了基于某种真相与事实的某个层面的新闻真实,更重要的是,它在此过程中实现了共同世界的公共利益。从这个角度看,杂合体新闻业的新闻真实和意义生成,总是一个可能性的实践领域,而关注共同世界的公共利益并为其实现提供现实基础,或许才是杂合体新闻业存在的价值所在。
作者:姜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暨复旦大学全球传播全媒体研究院研究员,上海200433
原文刊载于《新闻界》杂志2022年第5期,参考文献详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