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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 | 黑人如何写黑人 ——从《土生子》到《地下铁道》

2017-05-24 云也退 云也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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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如何写黑人

 ——从《土生子》到《地下铁道》


BY

云也退


美国出现了一次新的黑人文化复兴:从《为奴二十年》热开始,到赶在奥巴马下台前出版的普利策奖获奖作品《地下铁道》,“黑人写黑人”一路走俏。


我这篇文章,把20世纪的另外三部黑人写黑人的代表作——《土生子》、《看不见的人》、《他们仰望上苍》放在这个脉络里观察一下。

别看见“脉络”就以为高冷,

咱们中医的界面还是很友好滴。


“黑人是美国的隐喻”——理查德·赖特在《美国黑人文学》里说。


这个1908年出生的阿肯色黑人,1927年逃离南方,在52年的生命里,一直扮演着一个为黑人身份代言的角色。“美国黑人,他们的历史是用血淋淋的生动词句写成的美国史,也是西方人很少写的历史。他们调整自己,试图适应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的法律、习俗和暴力工具都对准着他们。”

 

赖特写的小说,适合给不了解黑人的人读,他的代表作《土生子》,外人乍读之下,不仅符合他们对黑人的想象,而且领着他们直达一个更核心的情感层面。大个子黑人托马斯,和他的母亲、弟弟、妹妹合用一个小厨房,又脏又破,某日突遇一只大耗子,那耗子张牙舞爪,黑得恐怖,在家人的尖叫下,托马斯把耗子赶到了墙角,耗子在惊恐之下歇斯底里地跳起来咬他的裤子,托马斯用平底锅打昏了它,边打边咒骂。

理查德·赖特



这幕场景里,并没有压迫/反抗的隐喻,恐惧攫住了每个人和动物,不管他/她/它的力量是强是弱,地位是尊是卑。《土生子》分为三部,第一部的题目就叫“恐惧”。托马斯一家生活在芝加哥南部的贫民窟里,社会边缘人的角色,驱使他憎恶自己的种族,在书中,除了跟白人对立外,他还抛弃自己的家庭、社区,恨不能抛弃血统

 

赖特写的是他最熟悉的世界。他幼年住过孤儿院,他的父亲在孟菲斯的酒吧里堕落成整日酩酊的酒鬼,他的叔叔则受了私刑。赖特逃出阿肯色,由奶奶和姑姑抚养,她们都既虔诚又性情专横,而妈妈则被贫穷折磨得奄奄一息,后来瘫痪而死。


赖特走上了偷鸡摸狗之路,当然也没少遭白人极端分子的毒打。他能从这样的生活环境里活成一个知名作家——21岁时彻底逃离南方,1935年享受到“联邦作家计划”的资金支持,进而脱颖而出——实在满不容易的。还需补充的是,赖特前后娶过两任妻子,都是白人

赖特和他的第一任太太迪玛·罗斯·梅德曼



赖特和他的第二任太太爱伦·波普拉·赖特


“联邦作家计划”是罗斯福新政的一部分,扶持的黑人作家不少,在那之前,他们基本都因为1929年的大萧条而失业。在生活完全无着的时候,走投无路的赖特参加了美国共产党,加入到一个不看肤色看阶级的事业里,共产党告诉黑人们,种族压迫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奴役——你们是因为没钱才被压迫的,所以你们得跟广大觉悟了的工人阶级团结。


赖特虽然半信半疑,但他觉得超越民族的阶级团结,的确是一条正道,否则的话,他的写作也就跟19世纪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没什么区别,纯粹倾诉黑人苦难、控诉白人残暴的了。赖特写的黑人虽然苦,但他与黑人血统之间,与黑人民族主义之间,有一种明显的疏离

赖特和他的女儿朱利亚

因为娶白人太太,他的后代成功“脱黑”


赖特在1944年脱党,因为党不重视他(党又可曾真心重视过谁?)。这个时候,“联邦写作计划”培养的第二位黑人名作家——拉尔夫·埃利森,已经羽翼渐丰。


再没有什么能比赖特和埃利森的对比,更说明出身对三观的影响之大的了。埃利森比赖特小六岁,生在边疆的俄克拉何马,虽然家境也就一般,但是,俄州历来没有奴隶制传统,虽然实行种族隔离,两族关系可比阿肯色、佐治亚之类的融洽不少,而且,地理位置和时代背景(一战结束),让埃利森从小博闻广见,上至渊雅的学者,下至贪婪的赌徒,九流三教,他都能接触到。

埃利森和第二任太太范妮

这俩算是神仙眷属,自1946年后一直相伴,直到埃利森1994年去世


埃利森喜欢音乐。风靡1920年代美国的爵士乐,几乎就是黑人的民族音乐。埃利森早早就想当交响乐作曲家,19岁时他开始接受正统古典音乐的训练,但不久又被艾略特的《荒原》唤起了写作兴趣。“联邦作家”计划落到他头上的时候,他正忙于吃透西方现代派大师名家的作品和技术。

 

《土生子》的主题是逃离。托马斯要逃离贫困、逃离歧视和迫害,也要逃离他自己那下等的共同体。赖特对苦难造就的病态人格深描细画:为了缓解焦虑,托马斯故意诽谤他自己种族的成员,好让白人觉得他跟“贱民”不是一伙的;至于白人,书里的多尔登一家三口都是虚伪无知的有钱白人,他们出于自私的动机,施一点好处给黑人,反受黑人的报复。


当1952年埃利森的《看不见的人》出版,《土生子》的位置顿时下降了一截,埃利森写的不是逃离,而是“寻找”,更富于建构的勇气,也超越了主角的肤色所赋予故事的框架感。

拉尔夫·埃利森和他的《看不见的人》


《看不见的人》的无名主角,是以自问开场的:“我造了什么孽?为何我浑身漆黑,如此忧伤?”他同样没有体面的地方可住,但给人的感觉是,他在为失去庇护而惶惑的同时也乐于享受随遇而安的自由,他絮絮叨叨的,一逮到机会就为自己有能力独立思考而小小地庆贺一下:

 

“反正,我寻到了一处住所——或者说在地下找到了一个洞,随你怎么说都行。不过可不要马上结论说,因为我管我的家叫‘洞’,这地方就一定像坟墓那么阴湿寒冷。洞各有不同,有阴冷的也有暖和的。我住的就是一个暖暖和和的洞。请记住:熊总是躲进洞里过冬,直到春天才像破壳而出的复活节雏鸡一样从洞里摇摇摆摆地走出来。我唠叨这些,无非是要让你了解:不要以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又住在洞里,就当我死了,这种看法不对。我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昏厥。叫我杰克熊吧,因为我正在冬眠。我的洞温暖如春,光线充足。确实是光线充足。恐怕走遍整个纽约,也找不到像我这个洞这样明亮的地方,即使百老汇也不例外。帝国大厦晚上灯火通明,连摄影师都觉得光线理想,但也比不上我的洞。那是骗人的。这两个地方看来明亮,其实是我们整个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听说,文明与文化有很大的差别)……”


赖特很多产,像个学者一样出了好几部黑人民俗专著,埃利森却把自己浑身的能耐倾注在一部长篇小说里。上面这一段,是《看不见的人》的基调,爵士乐的节奏感,抑郁的口吻,时不时来点冷嘲,创造的意象,比如安居洞穴中的人,则偏于隐喻感和神话色彩。


主角的爷爷给他以忠告:你是南方人,白人既迫害你也影响你,你必须“用同意战胜他们,用咧嘴而笑冲蚀他们,赞成他们的死亡和毁灭”——这是高层次的抵抗,主角在他的流浪中设法去理解。

 

他把自己看作是著名的黑人活动家布克·T.华盛顿,在白人搭建的平台上去阐述黑人进步的理念,哪怕白人发来的不怀好意的邀请。作为黑人,他所受的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凌辱,不是简单的种族主义谩骂或肢体伤害。例如,他跟八个同学一起,被白人胁迫观看金发女郎的脱衣舞,当他们跌倒在地上时,看见地毯上的假金币就去争抢。他的行动和功能,跟君特·格拉斯《铁皮鼓》的主角、永远长不高的奥斯卡·马策拉特有点像,即,他会做一些别人要求他去做的事,表述别人灌输给他的观念,以此暴露那些人、那些观念的丑恶

埃利森的好友戈登·帕克斯的摄影作品集

书名借用了《看不见的人》,收录了他在哈莱姆地区拍摄的各种美国少数族裔人物特写



 埃利森认为白人对黑人是有负罪感的,但他们却无法洗净这种感觉,因为白人自己的文化就很堕落——肆虐的商业主义,不由自主的个人主义,不负责任的乐观,用金钱、性和暴力所填补的精神空虚。黑人从白人那里得不到正面的营养,又不信任自己的同胞,他们都被这个社会强迫着去做个人主义者,被推着去创造和实现自己的美国梦。


这当然要比19世纪上半叶残酷地奴役黑人要好,可是,对作家而言,他们的任务是因应自己时代的紧迫需求而写作

拉尔夫·埃利森


在语言上接近埃利森的一本书,是左拉·尼尔·赫斯顿的《他们眼望上苍》,这位黑人女作家比埃利森和赖特都更加不幸,在世时没有获得认可,到了死后的1960年代,因为女权运动的关系才被重新发掘出来。


赫斯顿写的女黑人,同样是以自由为第一位的个人追求,经济劣势、肤色劣势,对她而言,已不是1930年代的美国黑人面临的最大困扰了,甚至白人至上的现实都可以被适当地忽略;女黑人跟所有女性一样,一同挑战男权。

左拉·尼尔·赫斯顿

照片里挺欢实,其实她一生都郁郁不得志


那个名叫珍妮的女黑人离开同胞聚居的家乡,就像一个新新人类似的,前后找了三个丈夫。只为把握住选择命运的权力。赫斯顿的语言从黑人的民俗资源里大量汲取营养,暗喻极多,想象力大开大阖。珍妮嫁的第二个男人性喜冒险,赫斯顿写道,他“不代表日出、花粉和开花的树,而代表遥远的地平线讲话。他为变化和机会讲话。”第三个丈夫性情轻松愉悦,“他比得上是春天里采一树梨花的蜜蜂……他是来自上帝的一瞥。

 

《他们眼望上苍》的书名给人一种恸问苍冥的无力感,但读下来似乎不是这么回事。小说的开头尤其富有爵士乐的旋律美: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女人,她埋葬了死者归来。死者并非是有朋友在枕边脚旁哀悼着,因病魔缠身而死。她从透湿的、泡得肿胀的、暴死的人中归来;暴死者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审视着天命。


“人们全都看到她回来了,因为那是日落以后,太阳已经下山,但它的脚印尚留在天空。这正是在路旁的门廊上闲坐的时候;听消息聊大天的时候。坐在这里的人们一整天都没有舌头、没有耳朵、没有眼睛的任人差遣的牲口,让骡子和别的畜牲占了自己的皮去。但现在,太阳和工头都不在了,他们的皮又感到有力了,是人皮了。他们成了语言和弱小事物的主宰。他们用嘴巴周游列国,他们评是断非。”

美国童书插画家杰瑞·品克尼

因为太喜欢《他们眼望上苍》这本书,

就让家人表演出小说里的主要场景,还拍下照片


然后品克尼又根据照片给《他们眼望上苍》配速写插图

赫斯顿和埃利森一样,生在一个种族矛盾并不尖锐的地方(佛罗里达的伊顿维尔),所以在她眼里,这是一个黑人的“皮又感到有力了”的时代,黑人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去闯荡,在冒险中学习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了。所以,将《他们眼望上苍》视为一个女权主义的文本,更宜于视为“黑人文学”的一部分,尽管书中的隐喻、意象使用和节奏感都有黑人写作的真实印痕。


类似的,最近一届奥斯卡奖的大赢家《月光男孩》,其同性恋主题也要黑人的主题更加突出一些,选择黑人,更大的作用也许在于加强了这个片子的政治正确属性。

《他们眼望上苍》,王家湘译本。


自从影片《为奴二十年》获奖,19世纪黑人所罗门·诺瑟普的原作重获热度,美国似乎出现了一个黑人文化复兴的新趋势。刚摘得今年普利策小说奖的《地下铁道》,则是最新的一部“黑人写黑人”的小说,作者科尔森·怀特黑德,个人境遇比起他的前辈们可强太多了:家境优裕,受的上流社会的高等教育,一踏入小说这一行就引人瞩目。


然而,他写的却是上世纪的几位黑人作家刻意不去写的那类故事:1830年代一个黑奴女孩,借助“地下铁道”逃离南方残酷的蓄奴社会。书中有血腥的杀戮,有肢体摧残和言语辱骂,有可怕的暴力描写,极端的白人任意折磨黑人,还抓捕同情黑人、保护黑人的白人,将其私刑处死。

《为奴十二年》电影截图


科尔森·怀特黑德


那么,《地下铁道》是如赖特所说,是一部“黑人本位”的小说,重述一个被忘却、被压迫的民族的历史吗?


并不是。怀特黑德同样揭示了赖特所写的两个人种之间的互相恐惧,在黑人占人数优势的地区,白人也被烧杀、驱逐,而埃利森、赫斯顿所关注的黑人对个体意识、自我独立的捍卫,也在《地下铁道》的主角科拉身上浮现:科拉既警惕和躲避白人,又刻意地不与其他黑奴混在一起。在艰辛的逃亡之旅中,她首先被自由之心,接着被一种慢慢觉醒的渴望所驱动,这渴望就是:找一个自己所爱的人,这个人无所谓肤色,无所谓身份,她与这个人的关系并不是个体对群体,而是个体对个体,是她对他。

 

我们没有看到她如愿,为了劫后余生,逃到北方,她已耗尽了运气和体力。她其后的努力落在了故事之外;而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冒险,都从故事中的人生结束的地方开始。


奥普拉与科尔森·怀特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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