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120周年记:今天,你必须像个健身者一样走进约克纳帕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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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必须像个健身者一样
走进约克纳帕塔法
——福克纳诞辰120周年记
云也退
还有多少人爱“啃”威廉·福克纳?你懂我的意思:福克纳的书,在21世纪读来,比在他渐成大师的1930—50年代读来更显啰嗦,冗长。但是,21世纪也有一桩流行的现象——健身,可用来类比读福克纳的体验:一头扎进去,时间流逝之慢令你绝望,一个20页的短篇仿佛始终不见尽头。然而,一旦读完了一篇并看清故事的基本情节,你便能体会到光阴的回报;读后,不到一小时,所有人名和大部分人物关系就会从你的记忆中撤退、消失,只留下一个今非昔比的你。
读福克纳,需要一点信仰。来看看《路喀斯·布香》。作家1962年逝世,这则短篇晚至1999年才被发现,开头几行如下:
“他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认识路喀斯,因为他在他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以便当选做县检察官。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完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区区两百来字,每一个“他”到底指谁,就得费点脑子。“他”,路喀斯,爱德蒙兹,“他”的舅舅——出现了四个人,人物关系被一些枝节弄得模糊不清:路喀斯住在哪里,舅舅在什么地方读大学,这些零碎的信息,福克纳一样一样塞进来,生怕遗漏了什么似的。继续读下去,第一页里提到的人就超过了七个,而故事主线甚至连一个头都还没起完。在这种信息和情节的倒挂面前,没经验的读者变身退堂鼓鼓手。
其他中短篇和长篇也是一样。福克纳从来只坚持自己的风格,套装长句,去标点的长篇意识流独白,繁复的人称代词,不同时空之间的来回切换。所以,一个读者光凭好奇心,还很不容易熟悉而爱上他;他需要倚靠权威的背书,先红其人,再红其作,最后凭信仰聚拢读者,让故事标题下面的署名“William Faulkner”,成了促使一个人耐心穿越越来越厚的人称密林的最大动力。
当初,幸有马尔科姆·考利。这位德高望重的文学批评家,在1946年编辑出版了《袖珍本福克纳文集》。那时福克纳快50岁了,最好的时光即将过去,《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八月之光》、《去吧,摩西》,几部最重要的长篇都早已问世,他却还在好莱坞苦苦挣饭吃。考利在他的袖珍本中,精挑了福克纳具有代表性的中短篇,订在一起,把“约克纳帕塔法县系列小说”正式变成了一个文学史上的术语。考利宣称,有一个南方作家不声不响地构建了一个王国,现在,是时候让它周知天下了。
那是个怎样的王国?
在那里,下午是“醇醪般的”,夜晚的天空里挂着“像靴跟在潮湿沙滩上留下的痕迹那样的纤细的镰刀月”;大河泛滥时一片汪洋,午后则是“黄澄澄,睡昏昏的”;小河是“游荡的”,“今天往后流,明天往前流,挟着死骡和鸡窝向人冲撞过来”;在这里,凋敝的和行将凋敝的种植园相邻,沼泽地里满是毒虫蛇蝎,公路和农田被日光晒得火烫,还有大片原始森林的遗迹。十一月,植被都枯萎了,但在万物生长的夏天,那绿色也是“忧愁的”,“即使中午的太阳,也只是以无风的斑斑点点散落在永远不会干透的土地上。”
三教九流在这里生活:南方白人世家的子孙;南北战争之后,南方游击队员和从北方过来的投机家的子孙;“禁酒令”期间孳生的私酒贩子,商贩,流氓,沼泽地里的恶棍,乡下的小店主,县城的律师,大学生,黑人厨娘,黑仆,佃农,农场雇工。美国南方文学有一个作家群,例如卡森·麦卡勒斯善写小店主、流浪者和冒险家,弗兰纳丽·奥康纳善写落寞的老白人及其被诅咒的后代,但是,如果说她们是单项突出的话,福克纳就是全能冠军,他雄心庞大,把不同的人分派到同一个舞台上。他们的对话奇多,声音芜杂,构成了无边的纸上喧哗,但又各有阶级、职业和历史的特征,每个人的话语贴合其身份与文化心理,而所有人的活动都是此间人文地理之有机的一部分,带上了共同的“约克纳帕塔法色彩”。
正因为福克纳的整体感极强,又追求个人风格,那些善于发现“金句”的眼睛都为之一筹莫展。福克纳的小说从无勾魂摄魄的开头:《八月之光》的第一句是“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喧哗与骚动》的第一句是:“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当,我看见他们在打球。他们朝插着小旗的地方走过来……”《我弥留之际》的第一句是:“朱厄尔和我从地里走出来,在小路上走成单行。虽然我在他前面十五英尺,但是不管谁从棉花房里看我们,都可以看到朱厄尔那顶破旧的草帽比我那顶足足高出一个脑袋。”这些开头都是语境化的,像是电影剧本,对于“写好前五页”的畅销书写作定律,福克纳没兴趣。
他卖得最好的一本小说——《圣殿》,开头也同样是一个场景:“金鱼眼站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外,望着那个在喝水的男人。一条不很明显的小道从大路通向泉水。金鱼眼看着这个男人——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没戴帽子……”《圣殿》因为故意设定了耸人听闻的核心情节,而被那些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评论家批了个体无完肤,不过,“金鱼眼”成了福克纳所有小说里最为人熟知、也最容易描述的反面人物,因为他有着突出的事迹——用玉米棒强奸昏昧的女子谭波儿,以及最让人难以忘怀的生理特征——阳痿,这种特征,同他在书中常常去毁败的种植园之间,形成了不出意料但又余味无穷的对应。
通常情况下,福克纳根本不给读者机会来判断是应该爱一个角色还是厌憎一个角色。《我弥留之际》里,老婆弥留时就在为自己筹划继任者的安斯·本德仑可恨吗?《喧哗与骚动》里,为维持家族经营而牺牲了个人前程、为此与家人衔怨的杰生·康普生可恨吗?南方白人分两种,一种是世代有基业,也因此有家风、有道德标准的人,另一种则是斯诺普斯家族这样的,因为没有基业而放手大干,无底线地剥削他人的人。前一类人并不比后一类人更“好”:道德标准削弱了他们的勇气,让他们脱离现实,逃避到辩论、软弱、酗酒或者异想天开的命运之中,而当他们抛弃道德,就会变得比后一类人更加冷酷。福克纳没有给读者留出随便给人物定性的可能,在他这里,一个人善或恶,温柔或冷酷,看顾他人或一心利己,也都是语境之下的产物。
南方人的行为和心理模式为何如此特殊?福克纳说过这片水土“受了诅咒”,当然不算解释,只是托辞。南方白人的土地是从印第安原住民手里抢过来的,这一点,并不妨碍像沙多里斯这样的有贵族血统的家族拥有一些正派的家长,但是,奴隶制的存在削弱了他们的成就,给他们的奋斗蒙上了阴影。南北战争后,奴隶制失去了合法性,然而,恶制度的拔除并不会简单地带来善,事实是,南方的旧秩序遭到了破坏,白人重建家园的企图到处受挫,而北方来的投机家与南方没有土地的白人家族后裔两相联手,将南方纳入到一个金融资本主义的世界里,用考利的话说,本来就远非干净的土地,又被现代文明给“蹂躏与腐化”了,这一次的摧残全面而彻底,从自然环境到人的内心。
而福克纳从不会外在地分析和评判南方人的得失,他从来只让人物自己说话,带着情绪地反思自己、他人和整体的命运,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已经成为的样子,然后,我们经由福克纳典型的“向后看”的故事推进方向,去艰难地了解他们如何变成这个样子。我们听到了许许多多人物内心的信念,欣赏他们的“智慧”——打引号,是因为它们既有深刻的一面,又有让人泥足不前的一面。
例如中篇小说《熊》中的一段话,说到上帝把土地给予人,并不只为让“他和他的子孙世世代代永远掌握着一方方、一块块土地的不可侵犯的所有权”:“而且还要他们让土地整个地被人类不分你我地共有;上帝对此所要求的代价是同情、谦卑、受难、忍耐和为谋食者而流汗。”这是深刻的信念,同情的丧失的确是堕落的开始;然而,你若想到福克纳那么喜欢写白痴,如《我弥留之际》里的瓦迪曼,《喧哗与骚动》里的本·康普生,《村子》里的斯诺普斯——他们都是离不开土地的人,甚至是受难的人——你又会意识到,一种土地主义理想也有它自己适用的语境,有它自己的悖论:土地如同暴君一样索取人的服从。
福克纳的小说也索取读者全部的投入,它们拒绝被断章取义,拒绝接受金句化、警句化的处理,擅长萃取文学作品之精要的“导读家”们,遇到福克纳也要敬而远之。福克纳被引用最多的名言——“过去的永远不会死,它甚至都算不上是过去”——有着他的全部作品为语境,不是几句话、打两个比方就能解释清楚的。一本《喧哗与骚动》放在面前,投机的人,懒惰的人,别想从中轻松摄取到可拿来当谈资的东西,而当你使出浑身解数读完了它,便会发现你自以为攻克的巅峰,只是冰山露出在水面之外的一小部分。
所以,考利的《袖珍本》等于提供了一条进入约克纳帕塔法的“最短路径”。书中所收第一篇小说是《法官》,故事发生的时间是1820年,远比《喧哗与骚动》的时间要早,《法官》说一个酋长的外甥来到了新奥尔良州,后又回到自己的部落,谋杀了酋长而自代之。后来,他拿部落里一里见方的一块土地向杰生·康普生换取了一匹雌性赛马,而杰生·康普生才是《喧哗与骚动》里的人物,一位南方大族的家长。但换马的情节已在《法官》之外了。此外,考利选入了后来被收入无数选本的名篇如《熊》、《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袭击》、《老人》、《夕阳》等,而福克纳的长篇《八月之光》、《野棕榈》等呼应着他的短故事,这种呼应不只是同一个人物的多次出现,而是长篇里带过一笔的插叙,在中短篇里回归为圆满的故事。
这种处处有呼应、时时有枝节的布局,让大多数读者生畏,也会让个别人燃起了当“福学家”的野心。还有一些文学后辈,从福克纳身上发现了自己的家乡:没错,他们就是1960—1970年代,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出现的那一干巨匠,加西亚·马尔克斯曾说,他在构思马贡多故事的时候,得刻意避免模仿福克纳写约克纳帕塔法,因为福克纳眼里的美国南方,跟马尔克斯眼里的加勒比世界一样神秘,拥有自己复杂的历史和文化心理:就好比谭波儿被“金鱼眼”糟蹋,后来还为他作伥,这些土地也都早已失贞,后被卷入全球资本主义的机器,其精华被榨走,留在那里的人则或与压榨自己的人同流合污,或者沦为赌徒、酒鬼、疯子,以及梦想家。
我说必须用一个健身者的心态去走进约克纳帕塔法,意味着不但要“信”字当先,而且要忍受极限的挑战。如无“我必有所得”的信仰,你无须去触碰那个无论在时间还是在空间上都如此遥远的王国,更何况它还关联着一套独到而怪异的表达方式,一些必须在语境中才能理解的价值:你能否欣赏《我弥留之际》中,本德仑一家一路丢盔弃甲,终于勉强让女主人归葬故里的英勇?你又能否在《喧哗与骚动》里发现服侍了康普生家三代人的黑女仆迪尔西的美德?这些,都是在有了“公论”的情况下依然暧昧不清,可以由不同人解出不同感受的内涵。这就是福克纳的能量,他于1897年9月26日出生,120周年后,依然在续航阅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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