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了!五月被我们扫的黑除的恶都在这儿!
行至小满,春去夏清;雨水正丰,万物繁茂。
上周末,在2019年杭州市公诉工作会议上,杭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沈建光专门对纵深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求。
要注意工作效率,尤其要将“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结合起来,重视对涉黑恶财物的追缴处理问题。对于涉黑涉恶组织参与的经济活动和违法所得要进行深入彻查,对于追缴财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面上非法资产,对于事先转移或者变相转化的资产,如利用黑恶资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基金及其他投资要深挖彻查。
要加强配合机制,尤其要和银行、第三方平台、券商、保险等部门之间畅通协作渠道。关注追诉漏犯、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检察建议等工作。
5月案件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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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等5人涉恶犯罪集团被起诉
5月31日,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某甲等5人涉恶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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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
5月31日,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主犯最高获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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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5月30日,由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沈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虚假诉讼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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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等10人“迷药诈赌”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判
5月28日,由下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昌云等10人“迷药诈赌”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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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等7人套路贷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5月27日至29日,由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夏某某、孙某某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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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武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宣判
5月24日,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武、张某飞、余某俊、童某鹏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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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严打“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5月23日,由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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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某甲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5月21日,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甲等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以及非法拘禁罪一案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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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方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5月17日,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常某、方某某等七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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