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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调解手记 | 房产加名,离婚未必一人一半

2017-07-29 李丹 律师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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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 / 编辑:刘雪菲

故事 · STORY

我对孙淳亮的调解一直记忆犹新,一来我对于他前妻为何选择离婚至今百思而不得其解;二来调解法官给了我高度的肯定,因为我坚持了调解为上,并且案子最终有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式;三来因为孙淳亮的形象和性格像极了疯狂动物城的水獭闪电,大大的头,慢慢的节奏。


孙淳亮找到我时,是父母一起陪着来的。虽然已经四十出头,父母仍然亮亮不离口。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个儿子疼爱有加。


孙淳亮的父亲国家公务员退休,母亲也是事业单位退休,目前原单位反聘工作中。


我对孙淳亮的母亲印象特别深刻,年界七十,气质超群,年轻时候一定貌美如花。最重要的,老太太涵养极好,讲话调理清楚,和旁边胖胖的儿子的慢吞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们三人找到我时,对方已经起诉。


对方的要求是除了离婚,要求分割孙名下有的房产。对于离婚,孙淳亮说求之不得。


老太太开始原原本本给我讲儿子和儿媳的故事。


儿媳是儿媳的嬢嬢介绍的,儿媳是知青回沪,家里还有个哥哥。结婚时,娘家什么也没给。


儿媳的工作是老太太介绍的,和老太太一个单位,老太太手把手教她的。孙淳亮的父母视这个儿媳为己出,甚至儿媳自己都说比亲妈都好。


结婚近十年,双方没有孩子,后来他们才得知是因为儿媳有问题。


孙淳亮结婚前,父母买了两套房,一套在父母名下,一套在他名下,父母全额出资。


结婚后,孙淳亮投资失败,父母出售了另一套房屋,一家四口住在一个屋檐下。


结婚第六年,儿媳坚持要把名字加入孙淳亮名下的房产证上。为了求得太平,他还是把她名字加入了房产证上。


但安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儿媳又开始闹离婚。另外,她不仅不让孙淳亮和她同屋睡,还把孙淳亮父亲的藏品藏在自己的被子和床下,并且用绣花针做了记号,防止别人动她的东西。


讲到这儿时,我真的目瞪口呆,看到他们给我的照片,我心里想“简直了”。


只是我还是不明白对方为何要离婚,毕竟也是四十好几的人,没有子嗣,也非貌美如花,父母也不待见。而且,结婚至今,她从来没把工资过贡献过一分钱给家里,所有的开支都是公婆承担。在这个家里,她是女王。


也可能,她只是需要自由,心的自由。


看她的诉状,仅仅提及了房产的分割。她名下还有股票,但孙淳亮不知道账号和数额。


她生性节俭,而且收入从未给过家里。对于她的收入,因为和婆婆同一个单位,是很容易得知的。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何离婚,但是我知道她对于钱还是看重的。


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法官直接切入主题地进行事实调查,主要是集中在财产部分;法官显然很有经验,直接问对方名下是否有股票和存款等,对方不停看着律师,试图找寻答案。最后无可奈何地说有股票,没存款,存款都用完了。


对这点,我们提出了对方从未贴补家用,我们也准备了调查令的申请。关于房子,我们提出了对方没有一分贡献,这法官也从对方口中得到了证实。


很显然,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但如果双方为了一口气,不仅可能时间会延长,而且成本会增加比如对房子进行评估。因为双方目前仍然住在一个屋檐下,所以如果时间延长,对于两个老人而言很有压力。


考虑到对方只是要钱,在庭审结束时,我试探性地问了下法官,“法官,其实只是一个数字,你看是不是能调解下?”


法官说“你这个律师很聪明,也很敬业,我本来是不准备调解的,但可以考虑双方都谈下。”


“原告,我可以直接告诉你,这个案子如果我判决,你一半肯定是拿不到的”。


我也很清楚,在对方没有一分出资的情形下,30%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结合双方认可的房价在340万左右,且对方名下的股票和工资收入等,90-100万左右对方是可能拿到的。


果不其然,法官从90万开始起价。为了促成调解的成功,我先和门外的父母进行了沟通,进去直接告诉法官我们的支付能力只有80万,而且需要分两期支付,并且对方需要搬离和迁户。


很显然,对方一直认为是一人一半,所以对于80万是很难接受的。


法官让我们在门外等候。十分钟后,我们被叫了进去。


“被告,考虑到原告搬离需要一段时间,你再补她一万元作为房租。”我示意孙淳亮接受,两老也点了点头。


“另外,被告,户口不是法院管辖的,这点我要向你明示。”


“我们知道,但请法官能够体现在调解书上。”


法官思索了下,“那么先四十一万,原告搬离,迁户后,支付剩余四十万”。法官很聪明地把迁户作为了剩余款项支付的先决条件。


比起可能支付的100万而言和漫长的诉讼及诉讼中的不可知而言,对孙淳亮而言,这是个不错的结果。


调解结束出来的时候,孙淳亮的父亲说看到了对方在哭。


我想此刻已经是孙前妻的她可能也没想明白自己以后将如何面对一切都要靠自己的生活,但至少她有了她想要的自由!


律师解读

1. 房产证上虽然有两人的名字,但加名字不代表你理所当然地拥有一半50%的价值。在离婚分割时,出资是第一位的,双方对房产和家庭的贡献率大小,双方结婚时间长短,结合保护女性权益等,在上海司法实践中,未出资的一方一般能获得30%左右补偿。


2.  户口问题在离婚中法院一般都不会处理,所以本案中法官将户口作为尾款支付的前提条件已经是业界良心(为这样的法官点赞)。当房产涉及户口时,协商是第一位的。如果不行,离婚后可以持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明确双方已经离婚的状态。


3.  调解的窗口其实在判决下来之前都是敞开的。在对方有很高的期待值时,主审法官的调解意见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意见实际上也代表了法官的判决尺度,所以珍惜每一次法官主持的调解机会,抓住每一个有价值的信息,为当事人寻求最好的调解方案。


4.  当事人通过诉讼寻求离婚的原因很多,在双方均无心恋战且可能两败俱伤的情形下,通过法官的调解协助当事人回归理性对双方而言是双赢的,双方此时需要的只是一个台阶,而不是争一口气


5.  经验丰富的法官经常会在第一时间从你的口中找到财产线索,而且你是否撒谎其实很容易被知道,所以诚实对待,努力争取是在法庭上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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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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