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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电商法》:跨境电商方面是亮点也是缺憾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2019-04-13

导读“历经五年、四次审议”,颁布于2018年8月31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更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领域的“宪章”。为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ID:i100ec)独家发布国内首部《电子商务法》解读报告,从重点条文、领域分析、关键词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性分析解读,从而引导电商更加规范,促进我国电商发展。(专题:http://www.100ec.cn/zt/dsfbg/)


在距离《电商法》实施不到一周的时间,为了帮助广大商家更好地应对行业变化,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2月27日,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部《电子商务法》解读报告。通过携手多位国内知名电商界一线实战律师对《电商法》进行分析解读,试图透过条文寻求对电子商务今后合规发展的方向,从立法历程、重点条文、领域分析、关键词等多个维度展开探索,管窥当前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存在的发展问题,从而正确引导电商各个平台合规管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8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000亿元,同比增长26.7%。报告显示:我国进口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已形成了以下“三大阵营”:以网易考拉、天猫国际、洋码头、京东全球购(海囤全球)、唯品国际、亚马逊海外购、寺库、小红书商城为代表的一线“头部平台”,以苏宁海外购、1号店全球进口、聚美优品、丰趣海淘、魅力惠、宝宝树美囤妈妈、易趣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及以蜜芽、宝贝格子、波罗蜜全球购、国美海外购、五洲会、海蜜严选、聚优澳品、跨境淘、麦乐购、摩西网、优集品、冰帆海淘等为代表的“第三梯队”,市场格局梯队层次鲜明,“寡头效应”初步显现。


面对如火如荼的跨境电商发展,本次电商法以四条法律也就此作出了规定,可以看出规范方式也是比较笼统的,但是态度很明确:支持,为跨境电商提供便利,同时也要求其合法合规。长期以来,跨境电商存在两种业务模式:保税和直邮,由于法律关系不明确,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关系导致的责任也不同,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纠纷。此外,跨境交易还存在逃税避税、涉嫌走私;部分跨境经销商真假掺卖、不提供售后;私下交易、现金交易以逃避监管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本次电商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了跨境电商无论何种模式,必须遵守进出口以及国内法律。


跨境电商方面规定是亮点也是缺憾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友臣律师认为,《电子商务法》中,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规定,仅仅是一种原则性规定,且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影子,留有极大的空白待日后逐步完善。


此外,吕友臣律师还持两个基本意见: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商确实存在立法缺失,不光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层面上存在缺失,就连海关总署等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也都没有。目前实践中能见到的就是国务院的一些政策性规定和海关总署等部门的一些公告,行政管理规范严重缺失。从这个方面讲,电子商务立法对跨境电商的规范,确实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法中对跨境电商的规范是框架式的、笼统的,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不具备任何的可操作性。实践中的难题没有真正的解决。


三份文件加持跨境电商再迎利好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


观点一:海淘代购将会是“浴火重生”


有延续,也有变化。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是再次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基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不过对个人代购或会产生“浴火重生”的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公司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更难。同时,我认为这个政策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会很有利的打击,对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是很大的打击,但对一件代发的判断,有点含糊。


观点二:政策持续利好进口跨境电商


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我注意到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观点三:给进口跨境电商更大想象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这继续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进口跨境电商依靠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对于更高性价比的国外产品的需求,从而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跨境进口电商未来需向中高端市场发展,以多种物流形式结合以应对形势的变化,行业巨头将更加凸显自身供应链管理及资金运营优势,带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费主体跨境需求明显,随着80、90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该部分群体消费观超前,对跨境商品消费需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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