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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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作者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主任工程师方可,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田燕,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建筑与城市设计处处长余翔,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武洁在《规划师》2017年第3期撰文,文章以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为例,针对当前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中面临的一系列现实矛盾,总结其规划工作的创新点,即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运用三维数字平台进行成果集成、组织专家团队全程指导规划编制、基于网络和微信平台开展公众参与,进而提出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编制的相关思考。
[ 关键词 ]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创新;武汉市
[文章编号] 1006-0022(2017)03-0071-07
[中图分类号] TU984.18
[文献标识码] B
[引文格式]方可,田燕,余翔,等.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探索 [J].规划师,2017(3):71-77.
一 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实施的难点分析
(一)历史文化街区文脉延续与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现实矛盾
历史文化街区以其独特的文脉承载着城市的记忆,它既是城市物质环境发展变化的见证,也是城市精神特质的具体体现。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就是要“在顺应时代进行有机更新、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使街区能在当前的时代中继续生长,从而沉积出愈发深厚、愈发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商业业态的变迁,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不尽相同,人文特色、街道环境难以彰显历史文化街区的独特魅力和时代风采。针对这些问题,城市政府通常以商业开发的运作方式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改造。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投入少,街区业态提升明显,物质环境改造见效快。然而,伴随着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大拆大建及原住居民的流失,这一模式往往使经过几代人沉淀下来的街区历史人文脉络和社会关系网络遭到极大的冲击,丧失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价值和意义,城市政府面临着街区文脉延续与发展需求之间的现实矛盾。
(二)街区环境修复协调难度大
历史文化街区的形成与发展有其特定的环境条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规定,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应具有“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构成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上是历史存留的原物”等方面的条件,并明确要求在“街道、广场、河流等处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界或外观界面”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界线。然而,在当前许多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重建筑,轻环境”的现象普遍存在。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广场、开敞空间和绿化景观等环境要素受现状权属及城市功能的制约,与历史建筑风格反差明显,往往导致部分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躯壳”虽得到修复,但环境景观却不复存在,支撑街区的固有活力丧失殆尽。
(三)建筑风貌保护普适性要求与单体建筑原真性保护之间存在矛盾
历史文化街区往往是城市现状建成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居住人口较为密集及业态较为丰富的区域。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经过几代人的改造,外立面和风格不尽相同。从街区整体风格出发,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和保护规划强调历史风貌特色的恢复及景观环境的最大程度还原。然而,历史文化街区是由相当数量的单体建筑所组成的,其中不乏优秀历史建筑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一栋建筑都有其设计或者建设施工的人文和社会背景,这些正是历史文化街区需要保护的“精华”。物化到建筑上,这些“精华”具体表现为建筑门窗装饰的细部设计、材质选用、建筑色彩风格和施工工艺选择等多项内容。相对而言,在较短时期内编制的偏向中观层面的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不可能对单体建筑改造提出细致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多是对区域性的建筑风格和历史风貌恢复提出指导性建议,如街区的整体建筑风格和整体色彩风格定位、广告招牌的统一布局要求及整体照明设计等内容。由于这些建议及要求的内容往往较为原则,不能切实指导建筑整治和街区风貌保护的实施落地,甚至与彰显单体建筑特色存在一定矛盾,导致了历史文化街区单体建筑原真性保护的目标无法真正实现。
(四)跨部门的规划协调机制缺失
历史文化街区的综合整治涉及到建筑、文保、道路、市政、园林和城管等多个专业部门,各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不尽相同,对街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在时间与空间上往往相互穿插,互为制约,在目前我国政府垂直领导的工作体制下,跨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存在相当的难度。以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为例,在落实《中山大道概念规划》、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初期,根据专业隶属分工,建筑整治方案由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绿化及景观设计方案由市园林部门组织编制,照明及景观亮化方案由市房产部门组织编制。由于专业角度、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三项方案虽在设计内容和深度上有创新与突破,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设计内容无法进行有机融合 — 单纯强调高大整齐的线性序列和季向变化丰富的绿化配植,不能展现出历史建筑独特的立面细节和历史文化街区富有变化的空间关系;夜景照明系统缺少与绿化配置的空间协调,导致灯光往往被绿化遮挡,无法展现建筑夜景的美化效果。如何增强跨专业部门之间的协作,是提高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前提。
二 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实践
中山大道是武汉市中心城区传统风貌保留最为完整、承载城市历史变迁最为集中的地区。随着岁月变迁,其人文特色、商业氛围和街道环境难以彰显这条百年老街的独特魅力。2014 年,以地铁6号线建设为契机,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对中山大道最核心地段 — 一元路至武胜路 4.7km 地区进行综合改造( 图 1,图 2)。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的历史建筑共 34 处 ( 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处,市优秀历史建筑 23 处 ),一般建筑 95 处。规划通过建筑立面、园林景观和市政工程等专项整治,力求将中山大道打造成宜游宜行、感悟历史、体验生活的文化旅游大道。
(一)技术路线
规划项目自启动之初就制定了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在“众规集智”阶段,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信息手段,已广泛收集公众对工程改造的意见和建议,由工程指挥部将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反馈给各专业部门,各专业部门委托对应的专项规划设计机构,分别开展建筑整治、景观环境塑造、交通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的专项设计。各设计机构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吸收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工程实施阶段的方案设计中予以深化落实。
由于规划项目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和专业,各专业的技术标准又不尽相同,为了避免在工程实施阶段出现不可逆转的技术矛盾,工程指挥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对各部门提出时间节点,指定各部门将相同阶段、相同深度的设计成果统一汇交给规划部门,由规划部门将各专项成果通过三维数字平台进行汇总集成,并对各专项成果进行校核论证。对于各专项间存在矛盾和问题的地方,由工程指挥部提交给专家委员会(由规划、建筑、园林、交通和市政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 进行论证,专家委员会针对各专项形成修改意见,反馈给工程指挥部,再由工程指挥部将具体意见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分头进行方案的修改和完善。随后,按此程序进行多轮方案集成论证,直到三维集成阶段不再出现问题,经专家委员会确认和政府批准后,将最终方案在“众规武汉”平台上进行网络宣传(图3)。
(二)规划实施重点
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规划分区的特色定位,可将规划的相关内容细化为建筑整治、环境景观塑造、交通改造和市政管网改造四个方面。
1.彰显分区特色、强化可实施性的建筑整治
1.1建筑风貌定位
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规划结合现状街道空间及建筑特色,分三段重点打造特色街区(图4)。
(1)东段 — 江汉路至一元路段。该路段的总体风貌定位为“古典文艺风貌”,展现街区的“古典高雅、百年经典”。整个区域内的建筑端庄雄伟,细部与整体之间的比例严谨,并融入了“新生活运动”时期的元素。
(2)中段 — 前进一路至江汉路段。该路段的总体风貌定位为“新旧交融风貌”,展现古典与时尚、历史与现代交融的商业街景。区域内的建筑以新古典主义、新民族主义为主要风格,既继承了西方建筑的拱门、回廊等元素,又融入了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展现出了中西风格相互交融、共存的独特街区氛围。
(3)西段 — 武胜路至前进一路段。该路段的总体风貌定位为“现代简约风貌”,建筑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目标是打造成国际商贸中心展示区和时尚潮流引领区。
1.2建筑附属物整治
(1)拆除违章搭建。规划在保证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拆除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各类违章搭建,如屋顶、阳台违章搭建,雨棚、广告招牌,以及与历史建筑风貌不符的门窗。对于与历史建筑风貌极不协调、品质较差的违章搭建,坚决予以拆除;对于年代较久的历史违章搭建,如果是对建筑整体外观没有特别突出影响的,经专家论证后可予以保留,但要注重与本体建筑相协调;因种种原因目前暂时不能拆除的违章搭建,适当修正后可纳入近期“棚改征收”范围。
(2) 屋面、墙体、外立面门窗修缮及节能改造。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规划在明确历史建筑原有材质、色彩、形制和施工做法等历史信息后,对历史建筑的屋面、墙体及外立面门窗进行保护性修复,拆除与历史建筑风貌不符的添建、改建的门窗及构筑物,更换成与历史建筑风貌相符的节能门窗,确保还原历史建筑的风貌。
(3) 室外空调机位规整及室外管线隐蔽工程。对于重要历史公共建筑,规划设置集中空调系统,将室外空调机位在外墙面的安装部位予以规整,并利用百叶、阳台等进行遮蔽,起到美化作用。同时,对落水管、电缆线等实施清理和隐蔽措施。
(4)店铺招牌和广告设计。对于店铺招牌的设置,规划充分尊重历史建筑风貌,合理安排招牌位置,确定大小和形式,提高店铺招牌的艺术水平,严格控制广告招牌的数量及尺度,彰显历史建筑的人文底蕴。
(5)建筑照明设计。规划主要采取可调色光源营造街区整体氛围,呈现街区的历史格调。建筑主要采用中亮度照明,重点刻画历史建筑的山墙、柱式和屋顶等文化符号,以及石材砖墙的沧桑肌理;建筑细部则采用低亮度照明,并使用高品质节能灯具。
2.因地制宜的环境景观塑造
2.1东段 — 宁静、悠闲的“邻里街区”
该路段的历史建筑较为集中,作为“古典文艺风貌段”,将打造成老汉口慢生活文化商业体验区。规划在狭小的街道空间中,结合树墙间距、管线条件等见缝插针地设计景观。在老建筑区域,通过对每棵树的长势进行评估,尽可能保留现有的大树,同时结合建筑立面,进行灵活的绿化增补和搭配,突出老城、老街的味道,实现“一栋一景”(图5)。
2.2中段 — 自由、浪漫的“市民天堂”
该路段街巷纵横,建筑新老交替,是武汉市传统的核心商圈。在景观绿化上,规划以秋色叶树种 ( 银杏 ) 和常绿树种 ( 香樟、女贞 ) 混合配植,追求城林交融,营造“市民天堂”的氛围。在人行道铺装上,强调多样与统一,在庄重的欧式建筑前,采用大块、质感厚重及色调素雅的灰色花岗岩地面铺装,使地面与建筑浑然一体(图6)。
2.3西段 — 简约、明朗的“都市绿廊”
该路段作为“现代简约风貌段”,将打造成时尚街区。规划选用干径20cm、分支点高于4m、形态一致的法国梧桐作为骨架,打造“梧桐林荫大道”。路段整体采用浅色的预制混凝土砌块,与现代简约的街区风貌完美贴合,突显现代城市的品位。在整体风貌的控制下,城市家具小品选用古典与现代两种不同的风格样式,与建筑、路面及植物等各个元素相互搭配,装点街道,提升街道的文化品味(图7)。
3.突出“公交优先”的交通改造
3.1动静结合,完善区域交通组织
为实现“公交街道”的改造目标,规划对中山大道的社会车辆交通组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主要集中于黄石路—前进一路路段,区域总体交通组织变化不大,社会影响相对较小。规划通过三大举措,确保区域路网的平稳运行:一是打通黄石路南延线,与胜利街形成衔接,增加分流道路。二是结合交通组织需求,完善配套道路工程,新、扩建道路 10 条,整治道路 7 条,保证顺江、垂江等疏解和分流道路的通行效率。三是结合中山大道沿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5处立体停车设施,其中在建2处,近期启动 10处,共可提供 5290 个停车位,以缓解重点地段停车难的问题,同时取消周边重要路段的占道停车,保证分流通道和疏解通道的交通效率( 图 8)。
3.2道路改造体现“以人为本”
中山大道的道路交通改造综合道路现状条件,压缩车道规模,增加慢行空间,打造尺度宜人的慢行街区。针对不同路段的服务功能,规划对各路段进行改造升级:
(1)东段串接原英、俄、法租界,沿线历史遗存密集,文化旅游功能突出,交通需求较小,机动车道由现状双向2~4车道压缩为2车道,通行以公交为主,兼顾社会车辆通行;慢行空间的宽度由现状0.5~2.0m提升至2.5~5.0m。
(2) 中段聚集众多商业服务设施,商业功能突出,客流量大。规划结合周边路网交通组织的优化调整及配套停车场的建设,分时段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将机动车道由现状4车道压缩为2车道,并在富余空间设置宽度不小于8m的慢行空间和室外休憩场所,便于人流聚集,从而营造舒适、宜人的商业氛围。
(3) 西段现状道路尺度较宽,承担疏解过江交通和服务汉正街商务区的双重职能。规划保留现状6~8车道,将外侧车道布置为公交专用车道,在满足社会车辆通行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公共交通路权及服务功能。
3.3公交规划强调“换乘便捷”
地铁6号线与中山大道共线3.3km,共设4处轨道站点。该条地铁线路建成通车后可承担中山大道沿线30%的公交客流,故规划在中山大道整体改造和地铁6号线建成通车后,对道路沿线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保留6条线路与地铁6号线配合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并设16 处公交港湾站点及 2 处港湾式出租车停靠点。经优化调整后,中山大道的公共交通覆盖将更加均衡,服务水平可有效提升(图9)。
4.提升城市基础功能的市政管网改造
对于市政管网改造,规划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打通通道,提高排水设施标准。改造提升排水管线共6.67km,保留疏通现状排水管线共4.8km,打通4 处过街排水通道;有效应对暴雨灾害的能力不低于三年一遇的标准,实现“小雨、中雨无渍水,大雨、暴雨保交通,特大暴雨保安全”。二是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实现杆线入地。规划对主要分布在江岸、硚口沿线长约 5km 的架空线路实施入地改造;其余地下管线按远景规划实施提升改造,共计40.2km。
三 面向实施的规划创新点
(一)建立高效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为了将中山大道真正打造成城市精品,此次规划项目在启动之初就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工程指挥部,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明晰了规划、园林和建委等各部门的职责,有效开展了整治规划的编制与细化工作。
在成果集成过程中,市国土规划局先后与市城管委、市文化局、市房管局、各区指挥部、市地铁集团、市地产集团及市园林院等部门召开对接会二十余次,组织各单位召开整体成果集成研讨会十余次,首席专家团队赴现场踏勘、勘察和施工技术交底百余次。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基本解决了综合整治工程中的若干实际问题。按照“精细化、全过程”的要求,成果集成工作将贯穿整个整治工程的始终,以及时发现各专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目标的落实。
(二)运用三维数字平台进行成果集成
为确保建筑整治、景观绿化、市政交通和店铺招牌设计等各专项规划间的整体协调,规划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的工作原则,采用“纵向推进、横向集成”的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了成果集成工作。
1.工作路径
规划选取三维数字地图技术,利用虚拟现实的三维模型对各个专项规划成果进行逐一叠加、整体集成。通过各子项规划成果的集中汇交,及时发现各专项成果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经综合研究和协调后,形成解决方案,反馈给各专项设计单位进行调整和协调,待优化方案形成后再进行二次精细集成。通过多轮深化和循环集成的工作模式,可以确保中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整地体现规划理念,提升工程质量( 图 10)。
2.工作内容
集成工作在各专项设计机构提交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三维数字平台建模,实现建筑立面整治与场地设计、建筑与绿化景观配置、店铺招牌广告设置与建筑展示、历史建筑与其周边一般建筑、城市家具与整体街道氛围五个方面的协调。规划将绿茵草坪与有色树种相搭配,营造富有历史感的广场。对于历史建筑,规划力求展现建筑立面的优雅精致,在建筑重要观瞻面,取消浓密的树种配置,避免过度遮挡建筑;结合建筑立面造型,合理设置店铺招牌,严格控制大型广告招牌数量。对于一般建筑,在建筑色彩、材质和体量等方面,应注重与临近历史建筑的风格相协调。对于城市家具小品,如灯具、垃圾桶、树池、花钵和坐凳等,可根据三个路段的整体定位,选用不同的风格样式,并注重营造协调统一的空间氛围。
通过近三个月的努力,中山大道全线共计完成 34 栋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95 栋一般建筑、4300 多处城市家具小品的三维模型制作,以及近1900 株绿化植物的配种。经过多轮对接和方案调整优化,目前已实现了规划范围内建设现状更新和各专项设计方案的三维集成。
(三)组织专家团队全程指导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
按照“专家团队领导、专业团队设计、专班团队施工”的模式,规划项目建立了“首席专家制度”,遴选了湖北省历史建筑保护领域的 11 名专家,向首席专家详细介绍了中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背景及景观提升概念方案,最终形成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分配表。首席专家按工作分配方案,对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3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方案审查、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建议首席专家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协调和解决三项具体工作——建筑材料的选定、指导样板段的施工和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每位专家会同专业设计机构编制修缮方案,并到现场指导修缮施工单位施工。修缮施工单位在竣工交验前,由首席专家先行对工程质量进行预自查、自评和自验。在对整个规划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再由业主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四方共同对项目进行检查与验收。
在首席专家团队多次现场踏勘和数轮集中研讨的基础上,项目秉承“精益求精、兢兢业业、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通过“一栋一册”的工作方式,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修缮;以建筑为主体,整合景观、照明和店铺招牌广告等相关专项设计,确保实现“一栋一景”的设计目标。
(四)基于网络和微信平台的公众参与
在大力推进成果集成工作的同时,项目同步启动了中山大道综合保护与改造的公众参与工作,在“众规武汉”公众平台上开辟专栏,将整体工作分为“匠心”(Originality)、“纷纭”(OpenMind)和“营造”(Construction)三个模块,分别对应规划设计方案解读与专家视角、市民反馈与互动交流、建设进展三部分工作,共计策划了十余期“众规”专题。目前,已在线推出《中山大道走九遍,脚底下踏着曾经的点点》《“地铁时代”中山大道的涅磐重生》《中山大道的故事继续》三期专题,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的同时,向公众宣传中山大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图11)。
四 对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编制创新的相关思考
1964 年通过的《威尼斯宪章》肯定了历史建筑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强调对历史建筑的修复“是一种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决不能有丝毫臆测。”其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历史文物建筑的审美和价值”。1976年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上通过的《内罗毕建议》认为,“历史地区是各地人类日常环境的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形成其过去的生动见证”“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
《威尼斯宪章》和《内罗毕建议》是规划工作者及城市管理机构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所共同遵守的重要行为准则,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风貌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落实到历史文化街区整治实践中,应转化为以下五方面的工作原则:①整体性原则,整体保护及恢复各类历史信息;②真实性原则,强调最大限度地对历史建筑的信息进行真实性保护;③最小干预原则,在历史建筑改造过程中,尽可能少地干预原有建筑结构、表面装饰和色彩风格;④延续性原则,确保将整治建筑中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延续下去;⑤可逆性原则,优先采用传统技术,不对整治对象采用不可恢复的手段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的编制应注重以下三个问题:
(1) 突出新技术、新方法在前期规划方案论证中的运用。由于对历史资源的保护和整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不可逆性,在工作方法上应尽量避免不合理的整治方案对历史建筑带来的损害。目前,三维数字地图技术正广泛运用于城市规划与管理中,促进了规划方案与各专项规划的协调,故应进一步推广三维技术在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中的运用。
(2) 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发展变迁过程的整理工作,建立历史资料库和历史建筑全周期档案。对历史建筑所在地区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从社会发展、城市经济、街区景观和人文特色等多个方面分析街区整治宜采取的措施,为整治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支撑,并为区域内的其他建设提供借鉴。
(3) 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创新公众参与的模式。网络时代背景下信息交换终端的普及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创造了良好条件。城市建设决策者和规划工作者应充分利用这一优越条件,借助“众筹”“众规”“众智”平台,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收集民众意见,反馈决策信息,使规划编制和管理真正为公众服务。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7年3期
《武汉市中山大道综合整治规划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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