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个税超收720亿 减税不能总是“越减越多”
既然个税“不差钱”,为什么还不通过提高起征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减税”?
文丨盘和林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据财政部网站披露,2017年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6400亿元,决算数为7180.73亿元,为预算的111.2%,比预算超出720.73亿元。主要是居民工薪收入增长较快。
在减税呼声持续高涨的舆论环境下,个税大幅超收的消息,难免激起新一轮的疑虑。既然个税“不差钱”,为什么还不通过提高起征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减税”?
居民的收入增长确实有数据能证实。2017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中位数22408元,增长7.3%,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620元,增长8.7%。可见,经济发展已经使得我国个税税基扩大,从近几年个税税收额度的增长也可看出。
2018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但相应地,对个税的不满也在逐年增高,因为现有制度并不能满足人们的良性预期。个税的一个重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但居民不断上升的收入水平和不断增多的个税收入所对应的,却是我国基尼系数依然没有明显下降。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年初的公开演讲,我国的基尼系数还在0.46以上,仍处在较高水平。这些事实说明,我国原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收入再分配的要求,个税起征点上涨幅度远远落后于居民收入水平上涨幅度,反而让更多的中等收入水平人群承担了更多的税收压力。
随着居民收入的上升,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居民数量在不断地增多,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布的《中国消费趋势报告》中显示,我国中产阶层人口增速已经达到了10%以上,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在5200元至8300元的人群,占比达到了28%,而这一部分,就属于新兴中产阶层,也可称之为上工薪家庭。但依照个税修正案草案明确的5000元起征点,这一阶层的所有人群都将被纳入个税征收群体。这样就偏离了个税设置的目的,我们本应降低中等收入水平身上的压力,缓解他们的税收负担。
现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仍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此前半个月,中国人大网已经收到了约8.3万条意见。这一议题的公众关注度可见一斑。而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正是5000元的起征点还是太低了。正如有网友提出的,中国现在有30多个主要城市的月平均工资都超过7800元,不应该让平均工资以下的人纳税。
无论从个税目前的超收状况,还是从减轻中等收入水平人群压力等角度看,都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2011年个税草案建议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但后来听取各方意见之后,最终确定的起征点为3500元,体现了对于民意的尊重。
据媒体报道,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一些常委会委员也认为5000元的起征点仍偏低,建议再予以适当提高。可见提高起征点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共识,希望征集意见不是走过场,而是切实能听取呼声,做出顺应民意的调整。
税收的目的是反哺,个税起征点的作用是削减过高人群的收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促进社会更加公平。个税绝不能演变成对公众财产权利的无偿剥夺,无论是中低收入阶层还是高收入阶层。
从2017年个税超收的角度来说,显然个税仍有较大减税空间,我们应该从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加大抵扣力度,来实现个税的整体降低,假如个税改革最终仍然是总量不降低,甚至越减越多的话,那么将背离个税改革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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