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被撤销,律师遭处分,问题竟出在委托书上
据《江苏法制报》9月25日报道 日前,南通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季敏一行至南通中院,就该院提出的律师应面签委托手续的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向民二庭庭长樊建兵当面反馈。
季 敏表示——
近期,南通中级法院民二庭在开庭审理一起商事案件过程中,发现——
律师未与当事人当面办理代理手续,而是由当事人的前夫将签好字的委托书带给律师,其后当事人对代理手续中签名真实性提出异议,最终导致案件因程序问题而被发回重审的情况。
法院就此向南通市司法局发出专项司法建议书,要求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
南通市司法局收到建议书后,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实后对涉事律师进行了处分。目前,南通市司法局律管处针对该起案例已经向全市律师发出执业警示书,告诫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坚持面签,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和纪律。
在随后的交流中,双方形成了共识,在当前案件审理中,极少数律师的不规范代理,不仅导致案件发回重审、进入再审,浪费司法资源,更涉嫌虚假诉讼等违法情形,必须坚决遏制。(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陶国华)
据【朝酒晚茶】进一步了解,南通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上诉人吴某某与被上诉人南通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江苏WA律师事务所ZXW律师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非当事人吴某某本人所签,其未取得当事人的授权而代理民事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WA律师事务所是2016年刚刚成立的一家小型个人律所,目前在册律师共3人。34岁的ZXW律师,执业年限为7年,是这家律所的负责人。
2018年4月11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法院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遂依法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在给当地司法局的司法建议中,法院指出,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未经当事人委托,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显然是违规代理。为此,建议对此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
【法条链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
(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相关链接】
公众号指导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