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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万+ 南通中院集中清退预缴诉讼费,树立“依法主动退费”观念
“一万五千多块钱的退费数目不大,你们却想尽了一切办法多方查找,主动联系我们,谢谢!”
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穷尽一切查询手段,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到该案胜诉当事人江苏某投资控股集团南通置业有限公司并成功将预缴诉讼费成功退到账户上。
自此,跨度8年涉及1170件胜诉案件2100余万元集中清退工作圆满结束。
集中清退工作结束以后,为避免“前清后积”现象发生,南通市中级法院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做好胜诉退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在前期集中开展诉讼费胜诉清退工作的基础上,全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要继续梳理往年案件,对应当及时退还胜诉方预交诉讼费尚未退还或未足额退还的要进行清查,及时开展退费工作。对今年以来的案件,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及时退费,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及时、足额”的退费意识,将观念从被动的等当事人申请退费转变为“依法主动退费”,并将胜诉退费工作作为案件结案的一项重要环节,切实做好退费工作。
在做好胜诉退费的同时,对于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也应该及时开具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进行催缴,并将催缴工作作为退费审核的一项要件,败诉方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立案庭立案,并交执行局执行。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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