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对这类大学生免费教育的提案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16号(教育事业类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财提案〔2022〕43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科生免费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农业人才培养,以新农科建设为统领,推动各地各高校持续深化农林教育改革,着力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积极引导涉农专业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事业,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一、健全财政拨款投入机制,大力支持农科生教育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健全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高校农科生教育。一是在中央高校层面,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予以倾斜支持:基本支出方面,赋予农学专业较高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系数;在分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时对农业特色院校适当倾斜。同时,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赋予高校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高校可结合实际,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大力支持农科生培养。二是在地方高校层面,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巩固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引导地方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并赋予各地较大自主权,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和自有财力,支持地方高校加强对农科生培养。
二、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定向招生培养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动涉农院校深化农林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快新农科建设,优化专业布局,支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培养,积极引导涉农专业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2013年11月,教育部与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明确提出要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支持,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农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涉农专业免费教育,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加大对高校涉农专业学生资助倾斜力度,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服务农林行业。
同时,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实施了“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持续推进服务乡村振兴的定向就业,引导更多青年回归乡土、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自开始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43.1万名高校毕业生。
三、强化农科专业教育特色,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
近年来,教育部在农林人才培养方面持续用力,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为推进乡村振兴培养了一大批有特色的农技人才。2021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工作方案》(教高函〔2021〕10号),从构建耕读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多渠道拓展实践教学场所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举措,全方位推动涉农高校加强和改进耕读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知农爱农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指导推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34所涉农高校多渠道拓展耕读教育实践教学场所,依托农科教基地、国家现代农业园等社会资源建成184个耕读教育实践基地,涵养学生勤俭、奋斗、奉献的劳动精神。
关于您提出的“全国出台实施农科生免费培养教育政策”“加大农科生免费培养力度”“为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等建议,现阶段应审慎研究。主要考虑:一是《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高校学费体现了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公平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二是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涉农专业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各项资助政策。同时,在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分配等方面,也对农林院校学生给予了一定倾斜。三是学生对专业的选择受学科水平、个人爱好、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学费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如果单独对某一专业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容易引起其他专业攀比,影响现行的高等教育收费秩序。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以新农科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大农科生培养力度,强化教育专业特色,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31号(教育事业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职成提案〔2022〕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院校非遗技艺专业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在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职业院校非遗相关专业建设,大力培养非遗技艺传承人,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已开展工作进展
(一)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
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不同层次专业,主动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要求,专门设置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戏曲表演、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等中职专业;民族表演艺术、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等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戏曲表演、工艺美术等高职本科专业。同时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依据《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在对本地区非遗项目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域“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引导更多地方精准、合理开设含金量高的、符合市场需求的紧缺专业。二是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院校,予以调减招生计划,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三是会同文化部、国家民委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函〔2013〕2号),遴选两批共162个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通过示范专业点建设,推动非遗传承领域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二)优化教学内容
一是发布《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各职业院校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提升职业院校学生传统文化素养。明确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指导各地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二是上线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扩大优质课程资源供给,促进优质非遗领域职教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学生技术技能素养。遴选《乐清黄杨木雕技法》《茶艺》等一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完善非遗领域职业教育教材体系资源体系。三是进一步发挥行业专家及非遗传人在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作用,成立了新一届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遴选了江门传统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实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赫哲族鱼皮画项目大师工作室、扬州三把刀烹饪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茅建民大师工作室等一批实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聘请非遗传人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提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引导职业院校盘活职业教育集团资源,主动地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共同开发课程、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养人才。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职业学校技艺类非遗人才培养工作之中。全国组建了约15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覆盖了近70%的职业院校,非遗领域遴选了湖南工艺美术职业教育集团、闽江文旅演艺职业教育集团等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二是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其中547个通过验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其中湖北省荆州市、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试点单位分别就民间传统工艺、民族传统技艺、民族美术等专业与企业联合开展学徒培养,推进民族文化等领域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三是鼓励并支持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近年来一批职业院校通过参与研培计划等工作,吸纳了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外聘教师,有力强化了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四是会同国家民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全国民委系统贯彻落实“职教20条”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民委发〔2020〕99号),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各级民委所属文化事业单位与民族地区职业学校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精品项目走入学校。五是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促进现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科教发〔2022〕48号),明确重点支持建设相关院校、专业,支持戏曲等传统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六是依托职业院校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计举办各类研修班1000余期,培训学员3.8万余人次。2021年10月,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2021-2025)》,进一步对“十四五”期间研培计划进行了整体部署。七是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组织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动职业院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探索非遗传承教育融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推动非遗传承教育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是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加快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所需的新兴和紧缺专业,健全专业动态调整的机制以及招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行业、产业人才需求信息,不断提高非遗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实施好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持续建设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发布一批相关领域专业简介、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开展非遗进校园等各类文化艺术普及活动。三是发挥行业作用,建设好文化艺术、民族技艺等行指委,面向有关职业院校,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再优化、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再推广、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再扩大等帮扶,巩固专业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帮扶成效,指导推进“三教”改革。四是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积极吸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外聘教师或实习导师,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建设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构建政府、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非遗人才培养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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