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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复严防“名校父母”输出“鸡娃”理念抵消“双减”工作成效的提案

问津学术 2023-03-25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078号(教育事业类4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100号

您提出的《关于严防“名校父母”输出“鸡娃”理念抵消“双减”工作成效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双减”作为部党组“一号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以极大的决心和力度狠抓落实,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尤其注重净化线上培训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您所提建议具有参考意义,教育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紧盯问题、深化治理,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出台网络规范使用校名的制度规定。一方面,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2021年5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教发〔2021〕5号),明确要求,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意见发布后,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一批违规问题,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已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另一方面,中央网信办出台账号管理相关规定。2022年6,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相关材料,予以核验并在账号信息中加注专门标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开始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利用名校炒作获取利润相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教育部组织专门力量,抽取线上培训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就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要求情况,持续不间断开展线上巡查监管,已依法依规处置1200多条违规问题线索。指导各地清理打着“名校父母”旗号制造教育焦虑的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巩固“双减”治理成果,教育部于2022年1月至3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线上培训巡查专项行动,要求各地严查严处违规线上培训,净化线上学习环境。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开展线上巡查15万轮次;巡查有证线上培训机构34家、其他类型线上机构229家、网络平台328家、微信公众号972个、小程序456个、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APP)2336个、电视台等网络渠道51个;查处违规问题534条,通报违规线上机构2家,指导9家网络平台清理违规线索近5000条并向社会公开发出治理违规培训的声明,形成了打击违规线上培训、炒作教育焦虑的态势,保障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

三、关于加强对内容发布和经营活动的审查监管。一是同步开展“清朗”行动。2022年7月,在中央“双减”工作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央网信办牵头,联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启动2022年暑期“清朗”专项行动,将线上培训和网站平台同步纳入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压实网站平台审核责任,要求网站平台聚焦重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排查产品功能,管住重点版块环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对线上培训违规行为严查重处,确保线上培训网络环境同步“清朗”。二是打击违规网络账号。从2021年4月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7个月的“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假扮“名师”误导青少年以及含有“软色情”内容的教育培训类广告。2021年已办结教育培训类广告案件2376件。2022年中考期间,指导江苏等地封禁兜售教育焦虑,恶意炒作考试升学的营销账号40多个,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四、关于探索建立线上教育申报审批备案机制。一是推进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备改审”工作。《“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教育部制定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备案改审批的办法和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线上机构“备改审”工作。按照线上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截至2021年底,原263个线上学科类机构压减到34个,压减率为87.07%。已完成备改审的线上机构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确保教育事业的公益属性。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线上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便于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严防被无资质线上机构诱导。二是实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管理。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提出建立移动应用管理备案制度。2019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教技厅〔2019〕3号),明确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的标准和流程,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并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对教育移动应用的审核力度,确保通过备案审核的教育移动应用健康规范,如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设置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加强对相关舆情的监测,根据问题线索加强对广告泛滥、利益裹挟、应用垄断等问题的监管;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评议制度,指导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自觉遵守进入校园的规范。2021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工作通知,推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与“双减”政策衔接,进一步从内容健康、网络安全、收费规范等方面,从严审核教育移动应用程序,避免出现损害家长学生合法权益的问题。目前,社会公众均可登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网站(https://app.eduyun.cn/)查询通过备案审核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名单。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联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继续开展线上巡查,集中治理蹭炒教育热点、编造虚假信息、渲染升学焦虑等恶意炒作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64号(教育事业类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74号

您提出的《关于狠抓政府、学校、社会三方责任 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双减”作为部党组“一号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以极大的决心和力度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您所提建议具有参考意义,我们将区分类别,加大推进力度,深化落实举措,积极探索实践,力争使“双减”改革有新的进展。

一、关于强化对存量机构日常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执法体系。2022年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理顺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2022〕8号),要求各地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中按图执法,实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严管证照齐全的机构。教育部连续不间断开展16期线上培训巡查,巡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证照齐全的线上机构实施严格监管。2022年4月至6月,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教育部部署全国“回头看”工作。组织各地围绕机构压减、“营转非”、培训收费、学科类隐形变异、材料和人员、监管信息化、风险防范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截至2022年6月底,12.4万个线下学科类机构已压减至6743个,线上学科类机构仅剩34个,总压减率达94%,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监管。三是严打无证无照的“黑机构”。2022年1月,教育部部署各地严查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厉打击变相违规培训。仅寒假期间,全国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9万人次,排查培训机构19万个次;查处了1万个证照不全的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形成警示震慑。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主要培训时间得到全面禁止;所有省份均已出台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较出台之前平均下降4成以上。指导各地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机构,如吉林磐石市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组织教育、公安、市场监管、乡镇街区等部门建立“四级包保制度”(监管部门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长),采取“拉网式”“网格化”“一对一”等方式,加大对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取缔30多家违规机构。

二、关于落实好教材审查委员会制度。一是严格审核要求。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重点抓好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职责即“谁审批、谁审核”,提出编审标准,完善人员资质条件,健全审核制度,并要求组建由学科专家、教研专家、一线教师等组成的审核队伍。《办法》对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列出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强调要守牢政治底线,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并明确要求“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确保正确育人方向。二是开展排查抽查。为督促各地落实《办法》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教育部组织全国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工作,共排查机构17万所,审核培训材料38万余册,其中发现有0.69%的材料内容不够规范,有0.39%的材料管理不合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相应整改处理。2022年4月,教育部组织专家对部分省份的培训材料进行了专项抽查,以材料的政治性和思想性为重点,兼顾科学性、适宜性。根据抽查结果,点对点督促指导相关省份对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材料审核管理工作。目前,各地结合“回头看”工作,正在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探索“县排、市查、省抽”的治理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培训材料内容健康合规。

三、关于用好各方力量促进课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一是用好教师力量。要求各地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截至2022年6月,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是1844万人,在这当中,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有1586万人,占到总数的86%,而且这个数量每年都在递增。优化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能力。鼓励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二是用好社会力量。教育部指导各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统筹利用科普、文化艺术、体育、少先队组织等社会资源和专业人士,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据统计,各地遴选聘用了2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了学生不同学习需要,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坚持自愿原则。2017年,教育部专门印发文件,强调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主动告知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双减”意见》也明确要求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目前,浙江等地均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课后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关于出台和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要求各地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有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于需引进第三方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育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负责组织遴选,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根据第三方监测,全社会支持“双减”的局面初步形成,但面对转型期社会的形势,更新社会教育观念依然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推动“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19号(教育事业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96号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的建议对于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目前,一年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教育部将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深化改革,直至最终取得胜利。

一、持续推进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印发以来,教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抓好方案落实落地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素质教育导向,为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在从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改变过去单纯的结果评价方式,更多注重增值性评价,综合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整体水平和变化情况。

二、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

教育部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求各地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做到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有效保障。截至2022年2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建立了教学基本规程,作业总量时长有效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课后服务“5+2”全覆盖,92%以上学生自愿参加了课后服务。同时教育部指导各地立足校内资源,适当引入优质校外资源,充分调动家校共育机制和高校资源,如江苏省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在南京市5个区开展了科学家、院士、体育教练员和专业人士参加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免费向学校推送462门优质体育和科技类课程;山东省日照市组织开展少年宫进校园、体育艺术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家长和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园服务活动。

三、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

为确保《“双减”意见》落地见效,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快速密集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等配套文件20多个,形成了“1+N”政策制度体系。政策层面上细化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应标准,为地方执行“双减”政策提供了依据,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不留政策空白。执行层面上优化了工作程序,明确了任务分工,规定了时限要求,提供了操作指南,确保整体改革有计划、有节奏、有力度、有效果。教育部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管理服务,已经探索建设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助力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入库,约90%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纳入平台管理,并已经实现依托平台对培训机构法人、证照、资金、人员、材料、场地和课程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治理水平。

四、加大对无证无照机构的整治力度

2022年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8号),逐步构建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同时,教育部开展了寒假及“回头看”等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机构压减、“营转非”、培训收费、学科类隐形变异、材料和人员、监管信息化、风险防范等七个方面,系统查找问题并坚决整改。截至2022年6月,全国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3万人次,查处违规培训机构2.9万个,处理违规个人3400多人。已累计开展16次线上巡查,共发现近1200条违规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指导网站平台清理校外培训违规线索5万多条,全面净化网络环境。但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隐形变异。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校外培训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250号(教育事业类4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9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果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案中提到的压实主管部门职责、抓实执法工作、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等建议非常重要,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关于压实主管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中明确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教育部通过通报、约谈、调度、督办等方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分类明确主管部门。截至2022年6月,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管部门,初步理清了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设置准入标准。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份已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准入流程。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快出台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系统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关于抓实执法工作,促进非学科类培训规范发展问题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校外培训领域执法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机制。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建立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对40983条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存量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内容。二是持续开展线上校外培训巡查。组织专门力量对线上培训机构、有关网络平台遵守“双减”要求情况开展常态化全面线上巡查监管,坚决整治线上培训违规问题,已连续不间断开展15次巡查,掌握违规线索近1000条,已全部指导地方核查处置。三是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顶格处罚3650万元,起到了良好警示震慑作用;各地也相应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和线上巡查等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校外培训领域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布。探索建立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健全教育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三、关于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引导树立正确教育观念问题

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指导各地各校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良好氛围。联合全国妇联印发“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宣传折页,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遴选上线“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家庭教育专题资源,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在开展“双减”工作过程中,持续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培训班,减轻孩子课外培训负担。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增强家校社育人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042号(教育事业类4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9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关于明确主管部门、提升校内教育质量、丰富创新课后服务种类等内容对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一直坚持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科类培训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双减”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一、关于明确主管部门,统一设置标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教育部通过通报、约谈、调度、督办等方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分类明确主管部门。截至2022年6月,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管部门,初步理清了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设置准入标准。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份已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继续督促尚未出台设置标准的省份加紧出台设置标准,并依据标准严格审批。

关于非学科类培训价格问题,教育部严肃查处恶意涨价机构52个、发现不规范问题4829个,费用全部退还家长;加强价格调控,会同发展改革委建立了206家采价监测点,将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纳入全国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价格总体平稳。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价格监管,确保公益属性。

二、关于提升校内教育质量,完善音、体、美课程体系

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体育、美育工作,持续完善音、体、美等课程体系设置,丰富课程内容。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聚焦学生核心素养,不断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指导各地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不断丰富体育实践活动。印发《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学业质量标准,培养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二是完善艺术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成效。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修订印发《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不断提高各阶段美育课程开课率。大部分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证音乐、美术课程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97.7%的高中开设6学分的艺术类必修课程;75.7%的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保证72学时。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丰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内容,更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

三、关于丰富创新课后服务种类,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教育部指导各地各校“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方案,在充分挖掘学校潜力的基础上,会同中国科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5号)、《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29号)、《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指导各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统筹利用科普、文化艺术、体育等社会资源,切实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同时,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遴选引进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参加课后服务工作,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据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直报平台摸底调查,有92.7%的学校在课后服务中开展了文艺体育类活动,88.3%的学校开展了阅读类活动,87.3%学校开展了科普、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双减”前的49.1%提高到目前的92.2%,课后服务吸引力显著增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引导各地各校丰富创新课后服务种类,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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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22年“卓越法治人才夏令营”优秀营员名额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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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浦东一路口持刀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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