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推动校外教培机构人员再就业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996号(教育事业类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财提案〔2022〕13号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寄宿作为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的重要形式,是保障偏远地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重要手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科学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提升学校育人质量。
一是改善学校寄宿条件。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各地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经费投入的重中之重予以保障,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引导带动教育经费向农村地区倾斜。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每生每年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此基础上,按年生均200元标准对寄宿生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中部省份、西部省份分别分担50%、60%、80%。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三是提升寄宿管理水平。通过实施“特岗计划”、“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为中西部省份补充优质教师。持续开展中西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同时,指导各地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您提供的建议非常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73号(社会管理类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2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校外教培机构人员再就业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关于校外培训行业转型及就业等问题,对于积极稳妥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十分重要。教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六稳”“六保”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相关政策举措,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从业人员再就业,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进展,确保了总体稳定。后续还将继续努力,深化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帮助,做好就业带动扶持。《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发布前,教育部即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沟通建立培训机构人员失业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订方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培训机构倒闭潮、从业人员失业潮。“双减”实施过程中,教育部积极指导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随裁即招、对口接收的同业互助活动,带动全国千余家民办学校对口招聘、接收校外培训机构分流人员,为机构转型提供政策辅导、法规培训、市场分析、合作牵线等服务,为现有人员提供转岗培训,努力实现内部安置。在教育部带动指导下,各地积极强化部门统筹协作,开展专项行动,做好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北京市与智联招聘、前程无忧、58同城等全国性大型人力中介机构联手合作,提前储备2.8万家企业、22万个岗位,并建立长期招聘机制,持续服务校培行业分流人员求职需求,发挥兜底作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双减”专场招聘会,发布招聘岗位3.24万个,储备就业岗位7.41万个。浙江省湖州市启动面向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的中小学教师“专场招聘”,为有意向的机构教师提供跨岗就业“直通车”,并将招聘公告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吴兴教育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是引导机构转型,鼓励学校合理利用校外培训资源。教育部结合行业特色,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指导各地采取“一企一策一专班”等模式,有效发挥政策解读、稳企帮扶作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周边等其他赛道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就业岗位。同时,鼓励中小学校合理利用校外资源,根据需要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威海、南通等全国“双减”试点城市,已经建立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引入评估退出机制,有的城市已有超过60%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引入工作,既丰富了学校课后服务,又吸收利用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源。
三是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用人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强调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特别强调要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考核办法等,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抓好《办法》落实,2021年底以来,教育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校外培训从业人员专项排查、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等工作,压实各地管理责任,依法规范培训机构招人用人行为。
四是开展调度指导,推动各地稳妥应对失业风险。《“双减”意见》印发后,第一时间发布通知,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加大调解仲裁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妥善应对机构倒闭、人员失业等风险。印发校外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南和风险防范清单,提高各地对培训机构用工风险的处置能力。指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时向会员单位、行业成员发出建议,帮助各机构合理制定裁员计划,避免“一窝蜂”式造成恐慌心理。向机构提出裁员必须依法补偿的指导性方案,维护广大员工利益。指导各地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搭建第三方调解平台,印发典型调解案例,为其他类似裁员纠纷案例的诉前和解提供积极借鉴。对部分省市开展劳动用工风险防控专项调研,针对各地存在的底数不清、责任不明、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等问题,下发督办函进行限时督办,推动稳妥应对失业风险。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不断深入研究,完善政策举措,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好。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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