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死》
同学老胡问我,迅哥逝世纪念日,先生不写点什么吗?我说应该写不出什么吧。老胡反驳,迅哥当年说没有写什么,可还是写出了不朽的《纪念刘和珍君》。好吧,既然是迅哥逝世87周年的日子,那我就写他的《死》吧。1936年9月5日,鲁迅写了一篇《死》,距他逝世只有一个多月。在文中他说: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一个都不宽恕。鲁迅所不宽恕的人,也许包括了陈西滢、梁实秋,也许还有胡适、郭沫若,但这些远远不够,也许他并没有具体所指,也许他的“一个都不宽恕”,还包括了他笔下的阿Q。谁知道呢?1、鲁迅发现了中国人:国民性近现代史上的启蒙,核心就是一条,即古老的中国如何适应现代的世界,跟上世界文明的脚步。新文化运动,从陈独秀到李大钊到胡适,这些人也都在论文化、论文学、论中国人的精神,但是他们启蒙的重点很快转向了社会制度层面,于是陈独秀请出来民主、科学两大“先生”,胡适跟国民党要“人权”,要消灭“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这五大“仇敌”。只有鲁迅深入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在这一点上,没有人能有文学家鲁迅发掘得那样深刻。鲁迅看到,如果人不能做出改变,那么任何制度都无济于事。鲁迅说:“中国大约太老了,社会上事无大小,都恶劣不堪,像一只黑色的染缸,无论加进什么新东西去,都变成漆黑。可是除了再想法子来改革之外,也没有别的路。”在给许广平的信中,他说:“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甚么甚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染缸是由国民性决定的。一个人换了一身衣服,但肚子里的货色一点没有变,他恐怕仍然活在古代;企业换了个招牌,变成了“公司”,可是它是不是“现代企业制度”?鲁迅一百多年就已经一语道破,有“国民性”在,染缸换了一池清水,这水仍然会变色。国民性是什么?胡适等人写到世故、圆滑、苟且,似乎哪一国也都有,只有鲁迅,他发现了“奴性”。看《阿Q正传》是如何写的。阿Q被抓到大堂上,看见上面坐了一个脑袋精光的老头子,下面一排兵,又有十几个长衫人物,“他便知道这人一定有些来历,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了”。长衫人物吆喝他,站着说,不要跪!“阿Q虽然似乎懂得,但总觉得站不住,身不由己的蹲了下去,而且终于趁势改为跪下了。”“奴隶性!……”长衫人物又鄙夷似的说,但也没有叫他起来。身不由己,是一种“无意识状态”,这种“无意识”的“下意识”,就是国民性。阿Q见到当官的“老爷”,腿就发软,就站不住,连蹲下都还是不自在,只有趁势改为跪下,他才会觉得舒坦。两千年的专制社会,岁月沉淀下来的重量,让阿Q承担不了。这重量已经磨损了人们的膝关节,那是对权势的怯懦,是痛到不敢哭出声来的苟且,是无法站立的灵魂!不必嘲笑阿Q,所有在官面前矮一头的感觉,不都是阿Q的遗传吗?鲁迅还发现了“精神胜利法”。精神胜利法是什么呢?是人对环境的极端妥协,他把外部世界看成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而随时改变的意象,有了这种意象,人对环境就是永远满意的,永远也不会去与外部世界抗争。人是可以和环境妥协的,岭南再苦,但此心安处是吾乡,苏东坡就是一个例子。但阿Q是一种虚假的“自洽”。有了这个法宝,他每天都是幸福的。即使他被打了一顿,他也可以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以此类推,他也可以说,我总算给孙子跪了,我总算被王八蛋欺负了。直到临死前,他还在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死了也是胜利的。精神胜利法,是把失败当胜利,把耻辱当光荣,把耍宝当喜剧,把小丑当主角,把把苦难当消遣,把惨痛当财富的自我欺骗。它不是什么自我疗伤,不是什么心里安慰,而是一种精神上的“妄想症”。有了这种“妄想症”,一个人可以忽视自己所有的缺陷,把所有的不好,都可以说成“就是好,就是好”。阿Q死了一百多年了,可是你我身上可能都有阿Q的影子。我们都曾经在心里骂一顿,在网上骂一顿,或者念叨诸如“打倒”“消灭”之类的词,然后心里就舒坦了,就胜利了。2、鲁迅发现了中国社会:吃人筵席吃人,有三个层次。第一,吃人者,是由上对下的压迫与凌辱;第二,被人吃者,也在吃人,明明是被压迫的对象,但是也在压迫更加弱小的,比如阿Q欺负小尼姑;第三,不管是吃人者,还是被吃者,又在“自食”,这是自我压抑,自我毁灭,比如祥林嫂。《狂人日记》里的“我”,看到家里人要吃他,邻居要吃他,大哥、陈老五、佃户、赵贵翁,甚至赵贵翁的狗,都带着不怀好意的眼神,多看了他几眼。这几千年的历史,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多次写过人们观看杀头。在《示众》里,囚车在街上走过,人们伸长了脖子,拼命挤到前面去围观,生怕错过一场热闹。阿Q临死前喊出“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人群“便发出豺狼的嗥叫一般”的喝彩。这也是一种“吃人”,当人的精神实在麻木,只好消遣那喷出的一腔热血。最终发展到真的吃,吃烈士,吃人血馒头。
这个“吃人社会”,是让人不成为“人”,只剩下主子和奴隶。于是当阿Q得知要造反了,他躺小自己的小屋里,眼前浮动的是白盔白甲的革命党,拿着三尖两刃刀,未庄的一伙鸟男女跪下喊饶命。不能饶,赵太爷,假洋鬼子,都得杀,王胡留着吗?算了,也不要了。然后就是元宝、洋钱,秀才娘子的宁式床,自己是不动手的了,叫小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这个太丑,那个不是好女人,第三个脸上有疤,吴妈,可惜脚太大。《阿Q正传》最精彩的,就是这一段。当奴隶成了主子,就轮到别人下跪了,就轮到自己杀人而不被人杀了,就不用自己劳动就有人伺候了,就可以抢到大把金钱,抢到女人了。于是历史只有两个时代: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没有做成奴隶的时代。3、鲁迅的悲剧;孤寂,扼杀,捧杀,遗忘鲁迅对人性持严重怀疑态度,他和弟弟周作人反目,和顾颉刚、林语堂交恶,被他骂过的人不计其数,甚至连李四光都骂。他是个清醒着的孤独者,当他躲在上海那个小屋中的时候,他只和“颓废”作家郁达夫最合得来。这属于性格问题。但是作为文学家的鲁迅,他是炽烈的。他的《呐喊》,他的《热风》,只看书名,一团火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他的炽烈来自于改造中国人的自我使命。这一点,反倒是被他经常夹枪带棒讥刺的胡适最是理解他。四十年代,胡适卸任驻美大使之后,游荡在街头,看到书摊上有鲁迅的书,他买了几本,一直看到后半夜三点多。生死两隔,不知道他隔空和鲁迅说了些什么。此后鲁迅突然大火,他从一个文学家变成了革命家。这时候的鲁迅,脸上被涂抹了太多油彩,还有几分是他自己,没有人知道。被鲁迅骂过的人,几乎全都成了坏蛋。一个死人,无法为自己说话,他成了人们手中的工具,人们忘了他的作家身份,不去思考他的语境,只记得“丧家的乏走狗”“吧儿狗”“痛打落水狗”等等激愤的言辞,记得这“三狗”,就随时可以用来打人,用来凌虐人。被别人打,也打别人,这是鲁迅万万想不到的,尽管他生前说过,不是棒杀,就是捧杀。鲁迅的身前身后,这两种“杀”法都经历过了。1980年,王蒙在《读书》杂志发表《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总算把人们对鲁迅的曲解做了一番矫正。再以后鲁迅突然沉寂下去了,年轻人不再读鲁迅,人们似乎把他忘了。有人说他是“民国第一喷子”,有人还在用他的“三狗”,还有人把当代大学生比作孔乙己,这都说明,是不懂鲁迅的人在用鲁迅。而懂得鲁迅的人,却在沉默中。在《记念刘和珍君》中,鲁迅反复说到死: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沉默也是一种死。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没错,对这样的一个世界,当然是死了也一个都不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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