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污染企业绑架公共利益丨光明时评
新环保法长了“利齿”,还得有真的动作。
王石川丨媒体评论员
“陶瓷厂一开工,周围庄稼全死了,30多米地下水黑乎乎无法饮用。”据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报道,从2009年开始,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大规模招商布局陶瓷业,先后引进多家陶瓷企业。买卖红火了,产业兴旺了,当地百姓却叫苦不迭。连陶瓷产业园的销售人员都承认:“污染不小,地下水都没有办法吃了”。
陶瓷产业园污染严重,内黄县人人皆知。从正常逻辑看,这样的产业园早该寿终正寝,但是从2009年至今,该产业园存续已近10年,不仅未受规制,反而越来越兴旺了,岂非咄咄怪事?
造成这种局面,原因并不复杂。当地上上下下被产业园“绑架”了:其一,产业园每年为当地带来惊人利税,“这些陶瓷厂一个月上缴财政税务就是一千多万”,而在2009年以前内黄县年财政收入不足亿元;其二,其为当地解决了大量就业岗位;其三,陶瓷厂时不时补贴村民,据报道,按照各家田地距离陶瓷厂远近的不同,每亩地由陶瓷厂补贴20元至100元不等的“污染费”。
最该追问的是,污染企业大行其道,监管部门在哪里?众所周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业内人士纷纷感叹新环保法长了“利齿”,相关条款足以让污染企业受到震慑,让监管部门不敢不作为更不敢乱作为。比如《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种种做法,可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再比如,如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相关监管人员将受到撤职或开除等处分。
对照看,陶瓷产业园存在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却始终安然无恙,问题出在哪里答案不言自明。如果猫不捉耗子还与耗子眉来眼去,甚至暗度陈仓,污染问题岂非愈演愈烈?
无需讳言,引进和发展陶瓷产业园确有看得见的好处,但其弊端也较为深重,贻害后代。如果急功近利,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伤害村民和子孙权益,岂非得不偿失?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如果就是简单为了生产总值,但生态环境问题越演越烈,或者说面貌依旧,即便搞上去了,那也是另一种评价了。诚如斯言,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靠牺牲环境换得的利税、就业岗位,从长远看就是鼠目寸光,得不偿失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既然陶瓷园污染惊人,就没有必要视其为宝贝。
新环保法长了“利齿”,还得有真的动作。捍卫法律尊严就是捍卫生态环境、捍卫村民健康、捍卫长远未来。为此,必须不打折地落实法律,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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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