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检查:目的手段程序须统一丨光明网评论员
没有程序的限制,没有方法的选择,目的就会压倒一切,手段就会成为目的本身,目的最终就会变成幌子。
光明网评论员
昨天(4月26日),一则有图网帖在社交媒体上首先曝光。这个题为《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局办公用房》的公文是湖南津市纪委的一份通报。该公文称,4月21日,湖南津市市纪委由一名常委带队,突击检查了津市教育系统办公用房及主要领导的办公室摆放物品的情况,“检查办公室时,发现抽屉有烟、咖啡、零食以及文件柜出现小说、散文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这个公文,引起了公众热议。
昨天,津市市委通过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社交媒体账号回应称,上述公文所称检查的过程中存在标准把握不准、检查方法不当、工作程序欠妥的问题。有媒体报道说,“常德市纪委不愿具名的相关负责人点评津市市纪委此次事件称,个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时,采取强行翻看手机、打开桌椅抽屉和公文包等方式方法,偏离了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湖南津市纪委的突击检查,从行动到结果,可谓在短时间内向公众展示了一个目的与手段、原则与方法、结局与程序相背离的行动,是如何从开始让人觉得反常、继而激起人们反感、最终导致人们反抗的一个剖面的片段。如果一项工作“标准把握不准、检查方法不当、工作程序欠妥”,那么,这项工作的结果如何,不问可知。
小到一项工作,大到一个事业,其完成和成就的方式、方法、程序是第一位的事情。人们常谓“向历史负责”,其首要向历史负责的恰在于办事的程序和干事的方法。在此,程序是首要之首要。程序出错甚或根本就没有程序,则结果即使达成,其效应也一定与初始设定结果所要达成的效应相矛盾、冲突乃至根本相反。而方法不对,则即使循着正确的程序,也难以实现出于良善之意而设定的目标。由此可见,要达到基于良善本意而设定的目标,就必须将目的、手段和程序统一起来。
那种认为只要目的“正确”便可不择手段、不循程序的想法和做法,实际上是最有害于目的的想法和做法。没有程序的限制,没有方法的选择,目的就会压倒一切,手段就会成为目的本身,目的最终就会变成幌子。而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如果用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手段而实现了目的,则这个结果甚至还要坏于目的没有实现。因为目的达成所演绎的不择手段之手段的使用过程,是其对社会价值观戕害的后果,会大大覆盖住目的——即使是完全实现了的良善目的——所能达成的社会效益。
这一点,从湖南津市纪委的上述突击检查中即可看到。“抽屉有烟、咖啡、零食”,“文件柜出现小说、散文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此为“违纪”,何以服人?对“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其目的当然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方法不当,这种突击检查,不就蜕变成了“四风”本身了吗!
在社交媒体上,公众对湖南津市纪委的突击检查无不持否定态度。由此,令人奇怪的问题也正在于:为什么公众一眼便看出问题的标准、程序和方法,有些机关却还在以此为圭臬,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地据此而为?为什么“文件柜出现小说、散文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这种无事生非、自曝其陋的检查及其结果还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文中,且还以此衡量和规范他人的行为?这样的检查,这样的行文,以及这种检查和行文的背后,不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吗!而这不也正显露了突击检查的突击方向究竟应该指向哪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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