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能享受生育津贴吗?当然!还可以休假!
相信大家都知道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然而,很多男职工就会有疑问
男职工也参加生育保险了
那是否能享受生育津贴呢?
可以!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男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男职工可以享受施行输精管结扎手术7天的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是职工(包括男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自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并经审核后的次月起发放给用人单位。在未办理或者未符合条件办理生育保险津贴前,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生育职工的工资。
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的奖励产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妻子生育,丈夫可以享受陪产假(看护假)吗?
陪产假:丈夫陪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换句话说,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的,也能享受该假期。
三、丈夫购买社保,妻子能否享受社保中的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该规定,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以下待遇之一,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已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
(二)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规定的费用,已享受此种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
未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分娩后12个月内到参保职工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如下资料:
1、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2、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4、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3)配偶居住地(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4)配偶户籍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5)配偶户籍为外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外市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女职工产假到底有多少天?
对生育待遇有什么规定?
在哺乳期间,有哪些特殊保护?
……
工会君继续为你解答!
▼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第Ⅲ、Ⅳ级的作业。
对怀孕女职工有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承受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工程部门从事野外勘测工作及施工一线的女职工,应安排适当工作。
对怀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性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哪些保护规定?
(一)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一小时工间休息并计算为劳动时间。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作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劳动时间。
(三)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应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5%左右。休息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如何理解“不得在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合同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合同期已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
对女职工怀孕流产有哪些保护规定?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女职工的生育待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增加产假天数;广东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奖励假。
如分娩出死胎或分娩中死产,或婴儿死亡,其产假分别按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确定。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教师正值寒暑假期间生育,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女教师正值寒暑假期间生育,产假顺延。
哺乳婴儿的女职工,其哺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育一个婴儿,每次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二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有哪些特殊保护?
(1)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强度的劳动;
(2)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锰、氟、溴、甲醇、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3)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4)产假期满后,是否办理离岗休假,根据工作情况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由有关部门批准招待。在批准休假期间内工资不得低于75%。(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集体企业、实行承包或租赁的单位是否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集体企业及实行承包或租赁的单位,应该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取得法律援助?
可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违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1 | |
2 | 苏荣欢:促进紫外线消毒产业发展!为空气消毒防疫提供佛山方案 |
3 | 为你珍藏旧记忆!市总工会向社会征集佛山工运历史资料及实物! |
4 | 超200000人实名认证!惠及佛山百万职工的APP!速来下载→ |
5 | 职工拿起手机,拍下这些画面!可领取工会君的定制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