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为回应各位考生关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8日-7月1日间,所有考试均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具体如下: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要求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将涵盖报名至报到入学全过程。 所有经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且初审合格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需交验原件的材料于报到当日审核原件),请考生将材料按清单所列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研究方向+报名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作为附件,并以“报考研究方向+报名号+姓名”为主题,于6月15日前发送至相关学院指定邮箱。考生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逾期未交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学业及科研业绩材料弄虚作假者,将被视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而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情况及审查结果,于2020年6月22-26日授权考生(具备资格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留意查看)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28日报到当日持打印版准考证及身份证到研招办报到并缴费,缴费采取现场收取现金的形式,每生200元,缴费后在准考证上加盖“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无公章准考证无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琼教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9人,其中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3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急需人才专项计划9人,普通计划37人。 各学科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录取的在职生源比例须按要求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不含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3人)。各学科需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研究方向导师、合格生源等综合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受学科总招生计划限制,每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根据学校拟定的分数线,在合格考生中,在研究方向内部按照报考导师,根据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无合格生源导师可在其他导师生源中依次调剂考生。 2.研究生学院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按相应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及教育部审批。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者; 3.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中弄虚作假者 (如材料虚假、考试作弊等); 4.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工作按规定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需严格遵守海南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按如下要求做好考前及考中的疫情防控准备。 1.考试前14天,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必须保证考试前14天内活动轨迹可查(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行程信息),行程卡绿色,并如实上报报考学院,确保考试前身体状况良好。 2.省外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风险管控一类地区)考生须持有抵琼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抵琼后第一时间集中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才可放行(极个别地区还需集中隔离14天)。疫情防控中风险地区(风险管控二类地区)考生须在抵琼后第一时间集中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才可放行。以上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均需考生自理。其他地区采取“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查询个人活动轨迹”的方式进行管理。来琼途中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经停超过24小时的,与中(高)风险地区同样管理。经停不足24小时的,需签署未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承诺书,按照其他地区管理。凡有不如实报告旅居史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甚至录取资格。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风险管控调整情况,合理安排行程。 3.做好来校考试前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口罩每天1个,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4.在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来校考试前,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前到校,建议来校考试前不到高中风险地区驻留,安心居家,认真复习,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 (1)居民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提供定点机构的核酸检测结果。 (2)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考生:提供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 (3)考试前14天有出境史(或港澳台地区驻留史),曾被集中隔离的考生: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 (4)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的考生: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 6.考生抵琼入校报到及考试等其他疫情防控管理事项按照我校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场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广西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调整的通知
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
吉林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补录)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020年拟录取统考博士研究生名单并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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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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