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郑州启动5天攻坚战:中心城区小区封闭管理,市民原则居家

问津学术 2023-03-25

11月23日晚,郑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目前,郑州疫情处于高位震荡阶段,新增社会面病例依然较多。


会上,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石大东表示,郑州市将在11月25日零时到11月29日24时用5天时间打一场疫情防控歼灭战。这5天,在郑州主城区(市内八区)进行流动性管理,每日进行核酸检测,用5天时间打一场“拔点清面”的攻坚战。
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1月23日发布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通报:
  • 自11月25日零时至11月29日24时,在郑州市主城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开展每日核酸筛查,期间减少人员流动


  • 高风险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中心城区各小区封闭管理,市民原则上居家,非必要不出户不出小区,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

  • 域外来(返)郑人员,需提前进行报备,如实提供行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 期间,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执行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特种车辆,公交、群众就医、出租(网约)车、新闻媒体,可以上路通行,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当前,郑州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11月22日,新增阳性病例813例,其中社会面新增282例,今日(23日)截止20时,已发现初筛阳性996例。面对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传染力强、隐匿性强的特点,加之不断增长的人流物流,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最紧要的关头,为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的要求,决定自11月25日零时至11月29日24时,在郑州市主城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开展每日核酸筛查,期间减少人员流动


一、自觉参加核酸筛查


坚持“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自11月25日至11月29日,每天开展一次核酸筛查。请辖区居民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有序参加,对高风险区及居家隔离人员继续入户采集。


二、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减少流动


高风险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心城区各小区封闭管理,市民原则上居家,非必要不出户不出小区,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确需离开的由居住地所属社区开具证明,持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出行。域外来(返)郑人员,需提前进行报备,如实提供行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参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应急抢险、物资保供、机关值班、外卖快递、水电气暖等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工作人员和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员工,实行临时集中居住、集中筛查、闭环管理。期间,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执行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特种车辆,公交、群众就医、出租(网约)车、新闻媒体,可以上路通行,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全面做好居民生活保障


组织保供单位、大型商超直供,及时配送有关物资,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街道、社区将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居民诉求。倡导居民简约生活、网上购物,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将基本生活物资送至家门。各类符合防疫要求的市场、商超、餐饮企业等保供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物资调配,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四、全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严格执行《河南省关于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紧急就医需求六项规定》,在郑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延误救治急危重患者。社区将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联动机制和直通热线,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为产检生育、血液透析、肿瘤诊治、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就医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由社区安排车辆“点对点”闭环接送。


五、积极开展关爱活动


认真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和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情怀,因地制宜开展帮扶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政策宣讲等活动,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急难临时救助、特殊困难人员照料服务等,以实事好事送温暖、送关爱、送真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共克时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离不开每位市民的参与配合。让我们每个人守好个人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共筑城市家园的安全屏障,共同为11月29日24时恢复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而努力。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大家!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河南日报、顶端新闻

孩子身高体重都达标了吗?国家卫健委发布最新标准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事关个人养老金,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此类学校班额原则上8—20人!

这种情况可以保送!准备申请保送的运动员请注意!

教育部:及时发现纠正高校防疫不当做法,协调解决师生合理诉求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南(试行)》!
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12月15日起试行
关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公告
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两高两部”联合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
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4人,同比上升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及解释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想去旅游怎么办?文旅部最新发文→

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

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疆查处曝光3起恶意刷屏扰乱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教育部等七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

河南省发文,支持这些高校!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

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科技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

河南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最高法发布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
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军地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军地共同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五部门联合发文!计划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

黑龙江省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

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每年上限12000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来了(附纳税优惠政策)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号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
司法部关于《关于加强高资质 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九批)七部门出手!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月初别忘了充电话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办最新文件,这些举措与教育、大学生就业有关!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发布!教育部印发重要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新党章来啦!(新旧对照版)

“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司法部建立机关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极度危险级别,该省发布封山禁火令
全国首创!河南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文,支持这类企业融资上市!
最新!央行、外汇局出手!决定上调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司法部副部长:全面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任命反垄断总监

北京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备案可办理了,攻略来了!
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最高检发布2022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国家邮政局明确:2025年底,禁用此类包装!上半年检察机关批捕人数比2018年同期下降59.7%
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明确了!减免3个月房租,下月底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变迁(2012—2022)——十年健康监测 见证营养改善
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量上升47.8%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我不知道,你去问 xxx”、“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列为政务窗口人员禁忌用语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事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重要人才计划启动申报:30%资助经费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发布!
江苏法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司改案例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中央网信办通报一批谣言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详解居民换购住房退个税:怎么退?退多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各地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政策,学历有价值,知识就是金钱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请所有公检法干警、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教师学生、社区(村)工作者等予以转发!

律师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推荐阅读收藏

2022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汇总(截至10.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