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问津学术 2023-12-27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一批救助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包括:江西退役军人刘某根国家司法救助案、内蒙古退役军人呼某查国家司法救助案、吉林退役军人何某华国家司法救助案、安徽退役军人李某礼国家司法救助案、陕西退役军人家属田某梅国家司法救助案、山东退役军人毛某帅国家司法救助案、北京退役军人家属赵某芝国家司法救助案。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不少救助案件线索依托于数据筛查。如北京退役军人家属赵某芝国家司法救助案,检察机关通过搭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模型,以“大数据+对比分析”方式高效、精准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实现从被动接收线索向主动挖掘线索转变;安徽退役军人李某礼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检察机关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近年来被害人身份为退役军人的刑事案件进行筛查,通过与重点困难群体数据进行大数据碰撞,发现李某礼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此外,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多元联合救助帮扶,建立长效救助保障机制,也是这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一大特点。在吉林退役军人何某华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抚松县检察院立足“解远忧”,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在免除教育医疗费用外,免费为家庭成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配套制度,把党和政府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大部署力度,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对因案致困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案例一

江西刘某根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内部协作机制 联合救助 综合帮扶 定期联合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刘某根,男,1944年3月出生,系涂某烈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退役军人。


2021年12月30日,涂某烈驾驶小型轿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因未停车让行致刘某根倒地受伤,涂某烈在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弃车逃逸。经认定,涂某烈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2022年6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湖大队以涂某烈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9月6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涂某烈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23年3月13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涂某烈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涂某保共同赔偿刘某根医疗费等19.8万元,另单独赔偿刘某根43万余元。


【救助过程】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涉军司法救助案件。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涂某烈交通肇事案时,根据内部协作机制,将被害人刘某根相关材料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被害人刘某根系退役军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绿色通道”。经调查核实:刘某根自1966年3月起在部队服役,1969年3月退役后在南昌市某冶金厂工作,其妻子吴某凤73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需长期服药,刘某根与吴某凤育有二女,均无固定工作,各自家庭生活均较为困难;案发后,刘某根因伤情严重,花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40余万元,除涂某保支付医药费2.3万元外,未得到其他任何赔偿,大部分费用为刘某根和其女儿向亲朋好友借款支付;被告人涂某烈无业,有前科劣迹,无赔偿能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涂某保收入微薄,既无赔偿意愿,也无赔偿能力。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与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涉军司法救助联席会议、签订联合救助协议,研究为涉军司法救助当事人提供多元社会救助。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根系退役军人,也是街道志愿者,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加大救助力度,提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更好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实际困难,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实施综合帮扶:一是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刘某根纳入连续三年重点帮扶对象,每年发放救助金;二是联系刘某根所在街道,将其家庭纳入重点帮扶对象,由党员干部与刘某根结对帮扶,不定期为其两个女儿提供相关就业招聘信息,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三是协助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协调法院优先推进附带民事判决执行工作,西湖区人民法院专人专办,从涂某保处执行赔偿款6686.14元,并查封一辆小轿车,后续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街道回访涉军司法救助当事人,了解其生活和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办法,与区民政局等九家单位建立救助衔接机制,并联合南昌市红十字会、南昌市委组织部等社会团体、党政机关定期开展救助回访,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1.6万余元,跟进落实帮扶措施,持续传递司法温暖。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积极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遭受犯罪侵害的退役军人,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和综合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内部协作和上下联动,及时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两级院开展联合救助,有力促进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走出困境,有效纾解被救助人的急难愁盼。检察机关还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综合措施,建立加强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司法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并定期开展救助回访,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责任担当。


案例二

内蒙古呼某查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诈骗案被害人 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检察+企业+N 综合帮扶 救助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呼某查,男,1968年7月出生,系包某诈骗、合同诈骗案被害人,退役军人。


呼某查与包某分别于2014年6月1日、2014年11月1日签订协议,将32头牛、75只基础母羊承包给包某饲养,协议到期后包某将牛羊返还。承包期间,包某将上述牛羊私自变卖,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呼某查多次找其催要,包某均以牛羊在别处饲养为由推脱,直至案发。2018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判决包某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令包某退还呼某查32头牛、87只羊(价值308200元)。


【救助过程】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包某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司法救助线索,遂引导被害人呼某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走访核实:呼某查于1998年退役从事牧业,雇人养牛羊过程中被诈骗,现依靠妻子退休金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困难;被告人包某没有能力退赔诈骗呼某查的牛羊。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呼某查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退役军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从快审批发放救助金。为有效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救助效果,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机制,为呼某查争取到爱心救助金。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又主动对接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综合帮扶:一是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商帮扶政策,为呼某查争取到复员干部每月生活补贴、每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以及医保、社保补助的复员干部生活补贴政策;二是将呼某查纳入每年“八一”、春节走访慰问范围,经常性深入家中了解其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帮助协调解决,加大对其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组织其参加畜牧业养殖等专业技能培训班,拓宽其眼界思路,增强技能本领,助其创业致富;三是与旗乡村振兴局协调,为呼某查申请肉牛养殖项目,助其增收致富,发展产业;四是协调旗民政局、农科局,为呼某查申请临时救助政策和先建后补项目。


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携爱心企业走访呼某查家庭了解情况并开展慰问。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以办理呼某查司法救助案为切入点,多次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农科局、民委等单位会商交流,畅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通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党支部将呼某查家庭作为党建联系点,定期进行回访,掌握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进展情况。2023年7月10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再次回访呼某查,呼某查表示各项帮扶措施均落实到位,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生活已回归正轨。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探索“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开展司法救助和综合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并开展初步调查,引导提出救助申请,依规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检察机关还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民政、乡村振兴等单位开展多元化社会帮扶,并定期回访,推动帮扶措施进一步落实,用心用情帮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心困难群众、关爱退役军人的责任担当。


案例三

吉林省何某华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困难妇女 未成年人 因案致困 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联合帮扶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何某华,男,1980年8月出生,系丁某华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退役军人。


2020年3月27日19时许,丁某华在与何某华争吵过程中,用空啤酒瓶击打何某华头部,致何某华植物生存状态、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构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2020年6月16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以丁某华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22日,抚松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某华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21年9月8日,抚松县人民法院判令丁某华赔偿何某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合计243277.93元。


【救助过程】


2022年7月,抚松县人民检察院经排查发现该院办理的丁某华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何某华家庭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调查核实:何某华于1997年12月参军入伍,服役期间荣获两次嘉奖,2002年12月退出现役,退役后与刘某艳结婚并育有三女;何某华遭受刑事犯罪侵害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刘某艳在日常护理何某华的同时,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女儿,全家生活举步维艰;被告人丁某华无赔偿能力,何某华未获得赔偿。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何某华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重点救助对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主动为何某华家庭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检察人员下乡入户指导填写申请材料,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实现多元长效救助帮扶效果,将“解一时之困”延伸为“长期关怀”,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府院联动平台”,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协调县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对被救助人家庭开展针对性帮扶:一是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何某华纳入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给予长期帮扶;二是抚松县民政局运用政策规定,为何某华一家增发20%至40%的低保金;三是抚松县人社局与县妇联联合为刘某艳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为其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使其拥有长期工作和稳定收入;四是抚松县教育局、抚松县某中学及小学为何某华三名未成年女儿提供免除学费、伙食费、校车费等相关费用政策,并申请相应的资助金;五是抚松县医保局为何某华免除医保费用,为刘某艳免除部分医保费用;六是抚松县乡村振兴局将何某华一家纳入重点监测和帮扶对象。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本案为契机,推动平安抚松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抚松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实施细则》,将相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进一步夯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制度保障,推进司法救助更好融入拥军优属工作。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关注退役军人特殊群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同向发力,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庭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发放救助金,切实提升救助效果。抚松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托“府院联动平台”,立足“解远忧”,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进一步整合资源,提供长效帮扶的“组合拳”,并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配套制度,把党和政府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案例四

安徽李某礼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故意伤害案被害人 大数据碰撞 综合救助帮扶 救助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李某礼,男,1963年5月出生,系杨某东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退役军人。


2022年3月15日,李某礼与同宿舍杨某东因琐事发生争吵,其间杨某东用拳头殴打李某礼,致李某礼多根肋骨骨折,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为轻伤。2022年3月23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以杨某东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2022年9月28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东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22年12月12日,鸠江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东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救助过程】


2022年9月,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的《关于建立军属、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与困难帮扶衔接机制实施意见》,在联合开展“保障退役军人权益”专项行动中,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近年来被害人身份为退役军人的刑事案件进行筛查,通过与重点困难群体数据进行大数据碰撞,发现杨某东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李某礼系退役军人,因经济困难难以负担医药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同步移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礼服役相关情况。经调查核实:李某礼自1986年10月1日起在部队服役,1990年3月退役后外出务工,因意外事故造成肢体三级残疾,失去部分劳动能力;李某礼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李某成精神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依靠低保生活,女儿李某精神四级残疾,妻子段某琴在家照顾子女,无收入;案发前,李某礼在某汽车部件公司打零工,其收入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因被告人杨某东无任何赔偿能力,住院医疗费均由李某礼本人承担,且其因无法正常工作被公司辞退,失去收入来源,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李某礼户籍地走访,跟进了解各项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礼系退役军人,因案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经提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院决定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李某礼家庭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为进一步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实际困难,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综合救助帮扶:一是将李某礼救助线索移送其户籍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并共同走访村委会,推动形成综合履职合力;二是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李某礼发放救助慰问金,并将其列入帮扶联系对象,落实常态化年节慰问;三是协调鸠江区残联为李某礼安排在芜湖某机电公司就业,提供食宿;四是协调六安市霍邱县残联为李某礼女儿就近联系助残企业,安排残疾人公益性工作岗位,促其家庭获得持续稳定收入;五是户籍地村委会将李某礼家庭纳入重点关注对象,为其家庭落实各项扶贫及残疾帮扶政策。


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回访慰问李某礼,了解家庭生活情况。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李某礼进行回访慰问,跟进了解各项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和家庭生活情况。李某礼表示,目前本人及家人收入稳定,基本生活有保障,并对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解决其实际困难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借力大数据赋能,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老年残疾退役军人主动开展综合救助帮扶,推进诉源治理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本案中,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通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调查核实。针对调查核实的被害人家庭特殊困难情况,两级检察院在开展联合救助的同时,与两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力为其本人及家人制定后续救助帮扶措施,不仅解决被救助人面临的现实困境,更实现跨区域长效帮扶救助,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五

陕西田某梅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家属 困难妇女 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优先救助 多元联合帮扶 联合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田某梅,女,1957年6月出生,系袁某保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某福妻子,退役军人家属。


2022年5月30日晚,袁某保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将前方同向步行的张某福撞伤。事故发生后,袁某保驾车逃逸,张某福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袁某保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某福因生前遭交通事故外伤后致颅脑损伤死亡。2022年8月12日,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袁某保提起公诉。同年9月1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袁某保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


【救助过程】


检察人员到田某梅家中实地走访,查看了解其生活困难情况。


2022年10月18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深入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发现退役军人张某福遭遇交通事故的司法救助线索,随即通过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启动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张某福是退役老兵,张某福、田某梅夫妇育有二子,大儿子患有慢性肾病,长期以来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且需定期复查治疗,小儿子入赘岳父母家生活,张某福虽年事已高,仍是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告人袁某保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承担张某福医疗费、丧葬费等支出,张某福的妻子田某梅既得不到经济损失的赔偿,又在生活上、精神上失去依靠,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退役军人家属和困难妇女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退役军人张某福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妻子田某梅因案造成生活困难,既是退役军人家属,又是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田某梅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巩固提升救助效果,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丰富拓展救助途径,开展多元联合帮扶:一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田某梅家庭列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的优抚对象,在定期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时优先考虑;二是乡村振兴部门将田某梅纳入边缘易致贫户管理监测,同步协调村组为田某梅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实现长效帮扶;三是针对田某梅及其长子患有慢性病的情况,协调医疗保障部门在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保障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以及优先挂号、就诊、住院等优待服务。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回访,并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签涉军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受理、联合救助、长期关怀等工作机制。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主动发现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并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多元联合救助帮扶,保障救助长效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本案中,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对退役军人的优先救助原则,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纾解了被救助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检察机关还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司法救助理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落实优待政策、强化精神激励、体现长期关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元帮扶,进一步缓解了被救助人家庭的压力。


案例六

山东毛某帅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故意伤害案被害人 优先救助 联合救助 个性化帮扶 救助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毛某帅,男,1992年11月出生,系谢某升、谢某凯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退役军人。


2021年5月13日,谢某升、谢某凯因琐事与毛某帅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后谢某升、谢某凯赶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持菜刀猛砍毛某帅头部等部位。经鉴定,毛某帅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2022年3月28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升、谢某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赔偿毛某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93928.57元。


【救助过程】


2022年6月7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毛某帅被故意伤害案的救助线索,移送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深入毛某帅所在的淄博市博山区某街道走访和查询,确定毛某帅的爷爷、父亲和其本人,三代均为退役军人。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经调查核实:毛某帅被砍致重伤后,经历多次手术,两名被告人因无赔偿能力未作出赔偿,家中负债30余万元;目前毛某帅仍欠缺自理能力,急需进行康复治疗,家中已无能力支付治疗费用,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毛某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脑部受重伤导致身体出现并发症、处于后遗症的黄金恢复期,需要紧急救助,遂提请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毛某帅开展联合救助和先行救助。一方面先行发放司法救助金,另一方面积极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落实政策供给,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启动审查程序,为毛某帅提供退役军人困难帮扶金。


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对毛某帅家庭进行回访。2023年年初,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工商联、淄博市慈善总会三方共同推动创立“齐救助”工作平台,让有需要的人得到救助,让有救助意愿和资源的捐赠人找到救助对象。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将毛某帅纳入“齐救助”工作平台,针对毛某帅家庭的实际困难,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一是每季度为毛某帅家庭提供价值1000余元的米面粮油等物资,解决其日常生活所需;二是成立“微光·志愿者服务队”,用贴心的礼物、温暖的陪伴、细心的叮嘱持续为毛某帅家庭助力;三是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卫健委,联系当地医院为毛某帅制定康复理疗方案,减免部分康复治疗费用。通过多方齐心协力,实现了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的综合成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检察机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三代从军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和综合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淄博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优先和优待”贯彻始终,在司法救助金审批发放流程、救助方式等方面,突出救助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检察机关还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构建“市区两级”“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下双联动格局。在“齐救助”平台的资源优势下,检察机关广泛对接卫健委、爱心企业等单位,以被救助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持续对被救助人家庭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帮扶,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帮扶援助、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关注的“三位一体”救助机制,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打造出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的“新样本”。


案例七

北京赵某芝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家庭 困难妇女 数字赋能 助推乡村振兴 多元帮扶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赵某芝,女,1959年11月出生,系狄某杰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退役军人家属。


2020年11月6日17时许,狄某杰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与赵某芝发生冲突,用手将赵某芝推倒在地,致使赵某芝腰椎骨折。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赵某芝所受伤情为轻伤一级;经伤残等级鉴定,赵某芝伤残等级为九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2021年2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狄某杰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21年6月11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狄某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芝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9710.06元。


【救助过程】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搭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模型,以“大数据+对比分析”方式高效、精准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实现从被动接收线索向主动挖掘线索转变。2023年3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模型筛查发现狄某杰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赵某芝遭受侵害致伤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赵某芝的丈夫刘某金系退役军人。经开展走访调查,并与河北省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查明:赵某芝系河北省三河市农民,其丈夫刘某金自1979年1月起在部队服役,1983年1月退役返乡务农,后患有脑血栓、高血压、高血糖等疾病,行动不便,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需要家人照顾;赵某芝与刘某金因无劳动能力,现与儿子刘某一家共同居住在北京,案发前,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系刘某在京务工收入以及赵某芝捡拾废品贴补家用,因受疫情影响收入很不稳定,案发后,赵某芝腰椎骨折,人身及精神受到较大伤害,经济上亦遭受重大损失,全家在短时间内支出远大于正常家庭收入,且因狄某杰履行能力有限,所受损失大部分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芝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且赵某芝系退役军人家属,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跟进督促救助资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间,第一时间向赵某芝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急迫生活困难。针对赵某芝的具体情况,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引导其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向河北省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办理情况,并与河北省三河市齐心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沟通对接回访方案,持续关注赵某芝及刘某金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以数字赋能筛选救助线索,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运用大数据模型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针对案件被害人家庭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情况,全程引导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在调查核实被害人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妇女群众,又系退役军人家属、未获得有效赔偿、目前没有劳动能力等情况后,决定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为延伸救助效果,将“输血”式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有机结合起来,检察机关协助被害人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衔接,让被救助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谷芳卿

编辑:吴鹏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首份《企业专项刑事合规证明书》发出

关于个人档案,这篇说清楚了!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选举产生第四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

河南延续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每招用1人补1000元

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
税务总局发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最高检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律师协会发布重要倡议书
北京市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中小学校长共话二十大”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作品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编写人员的公示
首批30所高校!教育部实施“国优计划”,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人才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附草案原文及对照表)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易引发纠纷
2023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司法部关于批准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等33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变更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或增派代表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批准注销瑞士博朗等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的通知
司法部正式上线新版国家行政法规库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教育部公布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共1998项成果获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人社部: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2023.7.7)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教育部、公安部发布预警: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一图读懂2023年上半年检察工作开门纳谏、广征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意见建议在线调研工作
关于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资金支持营地、基地评议结果的公示
2022年度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公布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云南省2022/2023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0.14万人,硕士生2.35万人河南发文!28所高中对口帮扶32所薄弱县中
四部门联合表扬!检察系统25个集体50名个人上榜(附名单)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加强博物馆暑期等节假日开放服务工作


司法部依法对2313件2022年法规规章备案审查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今年上半年中国GDP同比增长5.5%2024研考生注意!2019-2023学术硕士国家线趋势图
全国首家律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5起涉税案件曝光

中央网信办通报

名单公布!这些央企考核获评A级

2019-2023专硕国家线及趋势图

7月20日起,儿童乘火车有新要求

山东省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

暑期出行更方便!铁路12306APP可以刷北京地铁啦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

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中央通过!高校薪酬制度,改革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白城市入围!

权威发布!铁路报销凭证新变化

山西省2022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1151人,硕士生19050人

2022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7045人,硕士生59511人

2022年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7687人,硕士生6.1万人

2022年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招收博士生4907人,硕士生3.51万人

中央网信办出台重磅新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三批)

2022年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博士生0.5万人,硕士生5.4万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公布,权威解读来了!

11部门:专项清理整治论坛活动!

2022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5667人,硕士生45810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会干部汉语研修奖学金申请指南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申请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啦!

一图读懂最新版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工作指导案例

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78—182号)

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依法履职 保障社区矫正法统一正确实施

最高检发布第三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司法部规范33类81项公证事项 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与文化学、体育学学科)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学科)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统计学、心理学、管理学学科)

最高检启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

实习转正补助2万+1万,杭州市余杭区出台“黄金20条”扶持律师行业

提前还款,退息!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试行)》印发
深圳发布四个政府规章,明确三类保障性住房类型2023年第二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立案当事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发布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布
最高检发布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总局令第79号:《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公布

最高法发布2022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侵犯商业秘密篇)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三周年回答记者的提问

关于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结果的通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

2022年度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设立一个新机构
最高检发布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
司法部发布戒毒工作指导案例

教育部最新公布:339所高校399个法学专业点!

最高检发布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召开2023年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公告,准予这些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

教育部关于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教育部:严肃查处收取高价咨询费用、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教育部:将组建高校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川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公布
2023年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公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的公告最高法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

三部门发文!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继续免征

新鲜出炉!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磅!房贷降息!算算你每月能省多少……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放假通知!本周上班时间有变紧急提醒!民政部发布风险提示人社部、教育部发文,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1+X证书省级师资培训承办单位名单的通知
速看!公安部公布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微信发公告:这类行为,严厉打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审议多部法律法规《中国高校职称评审小同行评价研究报告(2022)》发布
北京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最高法发布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
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司法部发布《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 全国执业律师超65万人“两高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75—177号)
《河南省本科高校“新工科”专业重塑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事关你的房子,住建部发文→电子身份证应用场景大更新!丢了身份证别慌,ta可以救你于水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订)
最高检发布6件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很遗憾,你们依旧不能参加法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教育部发文,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最高检、中国海警局印发《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
浙江:5年多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92名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揭晓征兵开始!最新的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来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 法〔2023〕88号
最高法发布2022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
最高检发布10个典型案例: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最高法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关于严厉打击“政治骗子”的通告
律师“年检”延期!多地司法局发公告、出证明我国现行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
我国粮储政策重点问题解答
教育部发布2023年高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 谨防受骗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八起粮食收购环节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放弃外国国籍!两位科学家,转为中科院院士
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
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典型案例这一省:争取高校新增医药类硕博点!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一地征意见:再婚、祝寿等禁办酒席!最新回应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麦种植保险条款(小麦保险理赔必看)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高院关于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撤销后并入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调整相关案件管辖的公告

两部门:鼓励全日制高校学生参加基本医保

重磅!2023两院院士增选,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刑法修正案(十二)来了!

事关中小学教育!十八部门联合发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布1911年后已故书画等8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单的通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1号预警:警惕“培训贷”陷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全文+答记者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两高两部”发布重要司法解释、意见剑指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公布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文,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4名中管干部被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开封市出台十条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汴来汴就业创业!

《郑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印发

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

最高检、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部署!今日起开始!

90个集体和150名个人获三部门通报表扬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高质量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发布巡回区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警方通告:以律师名义非法招揽法律业务,涉嫌诈骗罪
向这些高校倾斜!财政部发布重要通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