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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二审判决反响:没有信仰的人最容易成为魔鬼的帮凶

将爷 人格志 2021-05-22




丨将爷



昨天,520,是个特殊日子。生生死死,分分离离,都在这人世间上演着。

佟丽娅离婚,张一鸣卸任,左晖去世,有人祝福,有人谩骂,有人感怀。当然,也有人依然平淡生活,心无波澜。

520前一夜,我没怎么睡。半夜才发现王振华二审判决出来,就几近熬了通宵赶稿,第一次在凌晨4点发文,拼得有点狠了,一整天都觉得身体不舒服。

如果不是为骂王振华,我是绝不会这样干的。

这些年,我给自己定下了很多规矩。在生活中,哪怕是面对再有权再钱的人,要我出卖身体去拼酒,绝不干;在写作上,给再多的广告稿费,要我违背志趣良心发文章,绝不干。

我没熬到什么财务自由,只是没有让自己的满足感延迟。所以拒绝通宵。

人这一辈子,做多大官才是官,挣多少钱才是钱,写多少文章才是自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答案,但对我来说,都取决于自己的信仰。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生活很朴素极简,没有别墅豪宅,没有名车名牌,平时就是布衣布鞋,稀饭馒头,也能让自己过成好花好天。

在手艺人生中,过着每一个清白之年,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活成这样,没别的原因,就是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价值信仰是什么。

我早年研究梁漱溟先生,记得他在谈中国文化的古怪时,曾特别强调中国人普遍过着“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

百年风云,这种人生未改。现在,价值溃散,很多人也都在感念信仰匮乏。有很多原罪,我不便于具象地说,但肯定不止于宗教或者文化的原因。

既然不好说,也不容易成为共识,那么,我认为,在孩子面前,我们每个人应该回到做为人,这种最直接原始根本的反应上吧。

所以,这些年,我无数次地在谈价值信仰时,向这个世界长期提出呼唤:

在这个中国人普遍缺失信仰的年代,就让孩子成为比宗教文化更值得虔诚仰望的精神信仰吧!

说白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没信仰,那就信仰孩子吧!

这样,你至少还能保持人味!

王振华挑战的,就是我心中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应该坚守的信仰——保护孩子!

王振华为什么是畜生,是禽兽,是垃圾,是人渣, 之前,我很多篇文章中说得已经清楚不过了。

此人制造“13分钟永夜”,以无耻下流的侵害,让9岁女孩阴道撕裂,轻伤二级,生活在漫久黑暗中了。

可以说,王振华不止于放在当代中国,即便是置于古今中外,都是极恶。上篇文章我例举过历史上那些刑罚内容。总之,像王振华这样脏恶之人,如果不是活在今天这个法治时代,必死无疑。

最终,在中国,他只需要支付5年的牢狱。昨天文章中我也讲清楚了,这个人渣的犯罪是在2019年,而根据新修订在2021年实施的相关法律,王畜生这辈子肯定差不多要把牢底坐穿了。

这是因为,法律作为社会问题矛盾的调节器,永远有滞后性一面。从这一点讲,王振华只是幸运通过了一个法律的时空机了,就像韩国“素媛案”中的那个人渣被判12年一样

在这样的语境下,作为个体公民,作为一个把孩子当作信仰的人,我反感律师为王畜生做无罪辩护,自然既有法律深刻的因由,更有公共伦理的普适情感判断了。

就如同“素媛案”判决遭遇韩国人普遍质疑一样,甚至逼得韩国总理下跪,这体现的就是国家伦理和公共精神。

法律的归法律,伦理的归伦理。

昨天,我批王畜生的文章,在520的舆论浪潮中,竟然没有一丝涟漪。

只到此时,这篇“王振华二审仍判5年让人意难平”,也仅仅不过是3.4万人阅读!这是我的公号属于极低阅读量的文章。

不仅如此,在后台,很多网友根本根本不会跟骂王畜生,他们只揪住我其中这样一句话,疯狂攻击辱骂我:

出于法律精神,我本应尊重并接受律师为任何嫌犯辩护。但是,对不起,王振华例外。特别是作无罪辩护。


只要有起码的法律常识,当然都知道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权利。这点小知识,我上中学时就很清楚。所以,我从标题到文章内容,都讲尊重程序正义,呵护法律精神。

但是,基于情感伦理,我反感讨厌恶心为王振华辩护的人,更何况,是无罪辩护。所以,我在设置“尊重法律”的前提后,反对为王振华辩护。

即便如此,这些自以为是的法律精英都跳出来对我进行攻击了。

对昨天我反感律师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的这句话,我迄今依然毫不后悔。这与律师执业无关,只是因为王振华,这是一个非人类。

其实,之前陈有西等人被骂,不得选择退出为王振华辩护,从某种意义讲,也正是法律伦理力量的体现。

所以,我从道德人格和法律思想两个维度,都看不起那些骂我的人。于是,昨天我冒火了,在后台粗暴口,与那些人对骂,拉黑很多人。

请原谅,我今天不截屏把对骂的情况贴出来了。我现在都后怕,昨天我怎么会爆那么多粗口。

哎,我也讨厌自己骂粗话!不想贴出来,很多拉黑了,也不想拖回来。

当然,这里面太多人,都是长期白嫖,从不打赏,而且进行各种粗挑刺。

这一次,他们利用律师有权为恶人代言的那点法律知识,再次狂喷老将,昨天我放出很多留言,后来也都删了。

说实话,这样人,没有共情感和同理性。在我心中,就是可怜的工具人,也是社会的垃圾人。

这种自以为是法律精英,其实就是另类的“法盲”。

他们拼命地痛骂老将,满脸通红的讲法律,但他们字里行间,永远看不到对可怜孩子的同情。

请原谅我第一次有悖话语伦理来教训一下那些骂我的人——如果你的孩子被王振华性侵如斯,面对这个中国顶级权贵挥金如土购买法律资源为其脱罪,请问你希望律师做无罪辩护吗?

请你勇敢地面对你孩子的眼睛吧!照照你的良心有没有被狗吃了!

如果你仍能保持这样的法律理性,不好意思,我一样不会赞许你,只会说,你真是个彻彻底底的畜生呀。

本来,今天文章开头,文风是想静水流深的。抱歉,我写着写着,我的纸里就包不住火了。

没有什么原因,只因为我是一个坚定地把孩子当着信仰的人。

老将写过大量呵护孩子的文章,包括去年疫情中,我写过一个“烂尾新闻”,就是孝感那个孩子被饿死了,官方说回应,后来没有任何下文。

到现在,我忘不了!同样,“13分钟永夜”,中国人,你不应该忘了。

我原本以为,这两天,网上会有大量痛骂王畜生的文章。然而,到今天晚上,我查阅了一下,批评这个人渣的文章,太少太少了。

我那篇阅读量很低的文章,竟然是我看到阅读数最高的文章。甚至,连国家级媒体上有相关报道,也只有区区几千人点击。

这样的520,让我觉得悲哀之极。

这让我觉得,在这个缺乏信仰的年代,让孩子成为所有人共同的信仰,不过是老将许多年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罢了。

作为一个自媒体写作者,我一直记得罗森塔尔的这句话:

记者只有一种非写不可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来源于一种不安的心情:在访问这里之后,如果不说些什么或写些什么就离开,那就对不起在这里遇难的人们。

各位朋友,王振华被判5年,让我有着一种强烈的不安。

所以,对于一切为王振华脱罪与变相脱罪的人,我有着一种强烈的反感。

我不知道,3年以后,王振华会不会也像韩国素媛案罪犯赵子淳出狱一样,让中国人觉得魔鬼归来。

我更不知道,现实世界里,是不是还有很多像王振华一样的畜生,面对这区区5年的判决,在发出比魔鬼还可怕的狞笑。

所以,这次王振华二审被判,我觉得不写什么,对不起全天下清清白白纯洁的中国女孩。

所以,在520年夜晚,我透支了自己的健康,熬了近乎一个通宵,写下了一篇文篇骂畜生,反而又被畜生骂的文章。

昨天,520,我在睡醒后,在阳台安静地坐着。远山如黛,白云苍狗,有些累,身上也些冷。

这五月的风,竟然是如此的凉。

今天,说到孩子的话题,我不由想起了当年李修文写过的一篇文章,题目叫《每次醒来,你都不在》。


文章写的是一个油漆工,在夜半无人之际,常在工地的围墙上,用油漆刷写字,多写些“十年生死两茫茫”这样的句子。

有一回,他随意写了八个字:每次醒来,你都不在。

作者问他为何写如此痛楚的句子,那油漆工开始沉默,继而,号啕大哭说,那八个字是写给他儿子的。他儿子,被前妻带到外地,出了车祸,死了。

对“13分钟永夜”的女孩来说,每次醒来,都是噩梦。

这是王振华制造的黑暗样中国夜,那些为之做无罪辩护进行彻底洗脱的,在我心中,就是魔鬼的帮凶。

这样的人,真不是我的文章配不上你,而是你的人格矮化到阴沟里面了。

这,就是一个以孩子为信仰者的偏见与固执!

这,让我更加明白,没有信仰的人,最容易成为魔鬼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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