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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专题回顾 | 校园欺凌治理与“危机”学生教育专题

比较教育研究 比较教育研究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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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蕊,石艳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研究——以《数字背后:结束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为例(2020年05期)

为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循证实践的研究思路引入其2019年所发布的《数字背后:结束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报告之中,形成了一种基于循证实践的、三角循环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该模型以大样本的调查证据、区域性的研究性证据以及典型的实践性证据这三类证据为基础,以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为根本目标,涵盖证据获取、证据分析和证据应用三个环节。基于三角循环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结出全球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校园欺凌防治的9个有效要素,为全球校园欺凌的防治提供有效证据。

 滕志妍,张珊 | 西班牙防治网络欺凌行动路径与策略探析——以“反网络欺凌项目2.0”为例(2020年05期)

西班牙"反网络欺凌项目2.0"是基于证据的实验性防治青少年网络欺凌项目。在行动路径上,项目确立从认知导向行为的目标体系,构建模块化的活动课程,帮助学生认知网络欺凌的概念、角色,分析欺凌行为的后果,探索应对欺凌行为的策略,并以合作教育游戏2.0模拟实践强化,体验式培育学生社会情感能力。项目采取了模块课程育人、专业队伍支持、游戏活动强化和政策环境保障等几项反网络欺凌行动策略,在预防和减少网络欺凌和提高学生社会情感能力方面效果显著,为防治校园欺凌提供了独特的经验。 

❖ 何二林,王琳琳 | 美国反欺凌课程探析——以“第二步”项目课程为例(2020年05期)

美国"第二步"(Second Step)项目课程作为预防欺凌的一个典范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挪威等70多个国家的中小学推广。该课程以提高学生同理心、情绪管理能力以及控制冲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取向。课程内容组织具有螺旋式和顺序性的特点,学前教育阶段主要聚焦个体认知与社会情感能力的发展,小学阶段关注学生互动中的认知行为,初中阶段注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社会价值。教学实施过程包括热身活动、故事和讨论、角色扮演以及学习迁移四个环节。儿童委员会组织、校领导、家长与教师的全面参与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保障。 

沈永辉,郭秀晶 | “危机”学生专门教育的合理性与争议性——基于美、英、澳三国替代性教育的实践反思 (2020年11期)

替代性教育作为一种针对"危机"学生的专门教育,在美国已经在法治化的规范下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专门教育体系,在英国主要以普通教育的服务项目而存在,在澳大利亚则是以多样化的教育支持计划来实施。从理论上看,替代性教育为"危机"学生提供教育选择的机会,在社会控制和人力资本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然而,围绕替代性教育能否给"危机"学生优质的教育体验以及其是否能够实现社会正义,现有的研究还存在争议。  

❖ 李梦花,马早明 | 学校治理视角下英国教育惩戒政策实施及取向分析(2020年11期)

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台了多部有关教育惩戒的法例,成为教育惩戒政策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聚焦于学校这一单位,在宏观层面,英国教育惩戒政策阐明了惩戒的条件和限度,即实施惩戒的合法条件与合法情境。此外,英国学校通过"内外联动"的方式为教育惩戒提供三类行政支持:实施恢复性惩戒、成立情绪和行为障碍支持队,开展与教育福利服务机构的合作;微观层面,学校教育惩戒政策依据行为失范程度界定教师制裁方式,如口头警告、拘留、搜查、没收等,同时划分出正式奖励和非正式奖励两大奖励类别。英国教育惩戒政策的实施折射出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强调理性的价值取向。  

❖ 凌磊 | 国际视野下校园欺凌治理机制构建(2020年12期)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个体或群体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持续性、重复性的故意伤害行为。国际上部分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搭建起了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园欺凌治理体系,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的发生。美国、爱尔兰、法国、芬兰、日本和韩国等六个国家普遍建立起了特色的校园欺凌治理模式,形成了以反校园欺凌法律法规为根本保障,多元主体共同合作为有效途径,注重校园欺凌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治理体系构建的共同趋势。由此,得出了"法律-政策-项目-程序-主体"校园欺凌治理机制。 

❖ 杨大可 德国校园欺凌法律规制体系及司法实践探析(2020年12期)

针对校园欺凌行为,德国已形成比较完备的法律规制体系。根据《基本法》的立法权划分,德国在联邦层面至今未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而是授权各州中小学教育法加以规制。各州均将校园欺凌治理措施分解为教育措施和规制措施,并依具体情形和条件予以针对性实施。就后者而言,德国已逐渐构建起由学校主导并实施的规制措施体系,并确立了具体实施条件。网络欺凌作为新型的校园欺凌形态,涉及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诸多法律问题。学校采取的多样化规制措施在通过行政法院的相称性审查后得到司法确认。德国近期的司法实践强调低龄学生规制措施的相称性,提出了学校查明案件事实时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处理反转欺凌现象的基本思路,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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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比较教育研究》2020年刊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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