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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7,我就自己用,怎么了!| 律事时评

2016-09-09 莫大可 律事通



 

来源 : 莫大可

来源:  律事通

苹果7出了,无论是不是果粉,无论是喜欢赞叹还是吐槽嘲讽,苹果7都赚足了关注。接着一波道德审视:《父母还在苟且,你却在炫耀诗和远方》,《你在昂首挺胸,父母却在低声下气》……赞叹和吐槽都心虚了几分。审视的有道理吗?如果法律和制度也这么审视会不会很荒诞呢……

一、父母没用上苹果7,就是苟且了?


父母没用上苹果7,所以我们意欲买苹果7是踩着父母在享受,甚至讨论苹果7都足以被道德谴责。

 

在废除死刑讨论中,常被拿来讨论的案例是一中国人甲杀了一外国人乙,甲要被执行死刑,乙的亲人给法院写求情信,表示他们原谅了甲,甲死刑不能让死去的亲人复活……这例子一直被拿来批评国人思想觉悟低,于是每每有要被执行死刑的情况,总有人出来呼吁受害方家属要宽容,要原谅。

 

设身处地,人失去至亲后的激动情绪是一种自然表达。生物社会学关于人的复仇情绪的深入分析早已证实。那封原谅信才是被福柯描述的社会机器规训后的结果。即便是在域外,咬牙切齿要对方坐电椅的也才是更常见的形态。

 

父母没用上苹果7,可能是不喜欢触屏,或是觉得花里胡哨的功能对他不适用,或是眼神不好更喜欢字大的老年手机。没用上就是生活不好?这样的标准,太自以为是,除了挑起些莫名其妙的戾气,还有什么用?

 

同样,用一个抽象的国民觉悟标准去要求具体情势中的,低落沮丧,带着永难磨灭的创伤,艰难面对生活的失去至亲的人,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冷血吗?


二、怎么算苟且?父母苟且着,我就只能苟且着?


假如父母也想用苹果7,但因经济考虑而没用上。而这时候你竟用上了,或居然在讨论着用苹果7,是不是一定就是不孝顺?

 

关于警察履职的界限问题网上争的热火朝天。认为应限制警察权力的说,你看雷洋案,你看民警踩人头发的案子,警察权力如不受进一步限制,个体人身安全将处在不安全的状态。认为应在一定程度上取消警察履职限制的说,2016年上半年,仅交通警察因为查处酒驾醉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就有4死2伤1致残。交通安全问题已不再只是被宝马撞的马自达,被英菲尼迪撞的菲亚特,人行道上被撞飞的大学生,这样的交通参与者没有安全感,而是所有在路上甚至路边的人都没有安全感了。

 

父慈子孝故事的理想状态一般都是这样感人的存在:家里只有一条鱼,父母舍不得吃,非说自己喜欢吃鱼头,把肉都给孩子留着。孩子特别懂事,跟父母抢着吃鱼头。苟且得其乐融融。而事实上如果一家人只有一条鱼,那无论怎么争,都会是孩子多吃,因为他在长身体,因为他是一家几口人中最需要多吃的。他得有足够好的身体,为读书学习等等提供精力基础,而后才有可能突破现有的阶层限制,改变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苟且下去的命运。

 

或许有人说苹果7不同。一个还没有闯出些名堂的小律,你试试坐着公交车到抻面馆去见你的委托人。凭什么你就要别人一窝地苟且下去,去守着你评判出来的道德标准,而不能寻求阶层的跃升呢?

 

同样的,警察履职中权力的界限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限制和放开的单一回答。警察履职的内容有一大堆,每一种都可能需要仔细得去梳理和研判。雷洋的命和遇难交警的命,都是人命,这不是一个保谁的命就要丢谁的命的非此即彼。社会生活要往前发展,就像那吃鱼的一家人一样,吃鱼怎么吃,喝牛奶怎么喝,可能都需要一个个具体事项所能起到的作用去仔细分析才行。


三、警惕GDP一样的标准


有个荒诞的故事:说两个人打赌吃屎,甲对乙说你要吃了,我就给你一千万,乙吃了。甲觉得一千万亏,乙觉得吃了也亏。于是乙对甲说,你吃,我也给你一千万,甲吃了,结果两人扯平。甲乙这件事有两个意义,一是GDP增加了两千万,一是甲和乙各吃了一坨屎。这个故事虽然粗糙且缺少经济学的起码常识。但也能说明些问题:你不去关注具体问题,用一堆不加反思的标准直接去做评判,那就要警惕是不是在比赛吃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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