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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一样—对房地产税试点的6层理解【国盛宏观熊园团队】

熊园、杨涛 熊园观察 2022-03-18

国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熊园 博士

国盛证券宏观研究员,杨涛


事件:2021年10月23日,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核心观点:房地产税提速,但总体仍偏谨慎,紧盯试点城市、征收范围、征收税率的确定。

1、本次试点可谓房地产税的“里程碑”时刻,但总体仍偏谨慎,全面开征仍需较长时间、至少要5年之后。

2、征收房地产税的4大原因:共同富裕、税制改革、房住不炒、增加税收。
3、对房价:基于重庆、上海以及国际经验,短期内房地产税可能会打压房价(预期),但中长期对房价影响有限。
4、重庆和上海的房地产税试点不佳,主因范围窄、税率低。
5、本次房地产税试点的关键细节推演:试点城市、征收范围、征收税率。
>试点城市应具备“房价高、相对富裕、治理能力强”等特点,综合看,一线城市概率更大,深圳、上海、杭州、重庆、三亚(海南)等概率更大。
>征收范围应会针对存量房,应会设置人均免征面积。
>总体税率可能仍然较低,但对明显“超标”的可能税率较高。
6、最后,要明确一点,房地产税不等于房产税,最近热议的是房地产税。

正文如下:


1、本次试点可谓房地产税的“里程碑”时刻,但总体仍偏谨慎,全面开征仍需较长时间。

>从政策演化来看,2011年我国率先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但近年来未能进一步推进,政策表述也多为“稳妥推进”,但近两年来开始提速、直到本次试点推出:2020年底,财政部部长发文首次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2021年5月,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2021年10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中再次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2021年10月23日,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标志着房地产税改革正式开始加速推进。
>本次试点有5年期限(可申请延期),再考虑到立法进度和房地产供需矛盾,预计全面开征仍需较长时间。近10来年国家对房地产税表态总体偏谨慎,本次也是试点模式,凸显了征收房地产税需慎之又慎。此外,在税收法定原则下,按“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征房地产税需先完成立法(目前尚未立法)。本次决议确定了5年的试点期限(可申请延期),并要求“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总体看,措辞其实也是偏谨慎。
2、征收房地产税的4重原因:共同富裕、税制改革、房住不炒、增加税收。一方面,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两大失衡:间接税与直接税、收入税与财产税的比例失衡。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财产税、地方税,开征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既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也有利于减轻地方政府对卖地的依赖,推进土地财政体系改革,尤其是考虑到营改增后地方政府缺乏大的税种。另一方面,从欧美、日本、韩国等国经验来看,开征房地产税最重要目的是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会兼顾平抑房价。就我国而言,近年来我国一直强调要“房住不炒”,本次决议也指出试点是为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此外,考虑到近年来我国严格的房地产调控,尤其是“三条红线”,7-9月我国土地收入已连续3个月负增长,客观上应也需要房地产税来补充收入来源。

3、对房价:基于重庆、上海以及国际经验,短期内房地产税可能会打压房价,但中长期对房价影响有限。理论上来说,征收房地产税会提升持房成本,进而打压房价。但从实际经验来看,房价更多的还是由供需决定:
1)2011年1月重庆、上海房产税推出后,两地的房价涨幅中位数由2010年的19.6%明显回落至2011年的3.1%,降幅达16.6个百分点,但实际上同期没有试点房产税的北京、广东,房价涨幅中位数也下降了20.7个百分点,主因当时全国房地产政策全面收紧,而沪渝两地地产税力度很小,抑制房价效果并不明显。
2)长期看,2010-2021年,沪渝两地房价平均上涨2.4倍,与北京、广东基本持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房价长期走势还是取决于地区人口走势、产业发展、货币政策等因素。
3)海外的经验也并不支持房地产税会实质打压房价:美国房价和美联储货币政策更为相关;韩国2005年8月开征房地产税,房价环比涨幅从7月的0.8%下降至8-11月的0.1%左右,但从12月起再度开始大升,2006年全年上涨11.6%;英国1989年和1993年有过两轮房产税改革,期间房价涨跌不一;日本1990年代以来的房价持续走低,也并非1980年末开始的房地产税改革导致。

4、重庆和上海的房地产税试点为何效果不佳?——范围窄、税率低
>范围较窄:针对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本市居民多免征。沪渝两地均针对试点后的增量住房,而非存量住房,且首套房不征税,还针对本地居民规定了较宽松的免征条件(如上海人均住房面积60平米以下免征,重庆满足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即可免征)。
>税率较低:累进税率,多在1%以下。上海通用税率0.6%,低价住房0.4%;重庆通用税率0.5%,高价住房1%-1.2%。范围窄、税率低导致两地房产税规模较小,2020年上海房产税约200亿元,仅占当年上海公共财政收入的2.8%,土地财政收入的6.7%,重庆则更低。

5、本次房地产税试点的关键细节推演:试点城市、征收范围、征收税率
>试点城市应具备“房价高、相对富裕、治理能力强”等特点,综合看,一线城市概率更大,深圳、上海、杭州、重庆、三亚(海南)等概率大。疫情以来,一线城市与二三线房价涨幅差异明显,2021年前9月一线城市房价平均涨幅超10%,而同期二三线城市仅2%左右。

>征收范围应会针对存量房,应会设置人均免征面积。目前上海、重庆的试点征收范围过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十分有限,本次试点可能会适度扩大征收范围,如针对存量住房征收、本地居民不能免征等,同时,也应会设置人均免征面积等。
>总体税率可能仍然较低,但对明显“超标”的可能税率较高。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来看(不同来源的统计结果差异很大),各国房地产税率整体在2-3%以内,部分低至0.3-0.5%。
6、最后,要明确一点,房地产税不等于房产税,最近热议的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包含房产税在内的广义概念。根据1986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征收;而房地产税是综合性税,大体上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可认为是房地产税的范畴,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换言之,房产税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税种。
风险提示:疫情演化、外部环境恶化、政策力度等超预期

联系人:熊园,国盛宏观首席分析师;杨涛,国盛宏观研究员;刘新宇,国盛宏观分析师;刘安林,国盛宏观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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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国盛证券研究所已于2021年10月24日发布的报告《这次不一样—对房地产税试点的6层理解》,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报告。
熊园        S0680518050004        xiongyuan@gs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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