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
▲本文作者:《中国组织人事报》评论员
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三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做出明确规定。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造更好条件让人才安心干事创业,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众多,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当前,促进和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迫切需要消除各种制约人才创新创业的条条框框,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人才活力“放”中来。建设世界创新强国,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关键在于破除体制机制束缚,为人才创新清障,让人才智力充分流动起来。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具体实践中探索了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在推动促进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现实中人才创新创业仍面临不少制度羁绊,思想不够解放,存在“管得太多”“管得过死”等问题。凡此种种,一定程度上捆住了人才手脚,制约了人才发展,束缚了创新活力。《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突出问题导向,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松绑,让人才充分释放激情、施展才华。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创新规律。
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结合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实际需要,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或机制,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
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设立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的流动岗位。
征鼓声声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当前,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人才,更需要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如今,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性意见已经出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注入强劲动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加强组织实施,搞好跟踪服务,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四期)
稿件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