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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实录】第23期:论考古遗产保护利用|杜金鹏

清源大侠 清源文化遗产 2021-12-03

论考古遗产保护利用


杜金鹏


从1982年开始,我先后在偃师二里头、偃师商城参与了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与此同时也对地方政府和民众对遗址保护、遗址利用的需求有所了解,所以我一直在思考:考古遗产如何能回馈祖祖辈辈生活在遗址上的民众,使之受益?


“考古遗产”概念解读


国际文件[1]所定义的“考古遗产”主要指考古资源——古迹遗址和纪念地、地上或地下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或者说,是考古发掘、研究对象以及发掘所获遗迹、遗物。但是我认为“考古遗产”不只这些,而是指考古活动中揭示和产生的科学文化元素的集合体,主要包括“科研资料”和“科研史料”两大类。


“科研资料”主要是指考古发现的文化或自然遗迹遗物和其他遗存。包括:

1)考古遗存——考古现场、出土文物、其他科研标本;

2)考古资料——发掘记录(文字、图表、图像、影像、音像)、遗址与文物保护记录(检测、监测记录和分析报告,保护处置方案等)。


“科研史料”指考古活动中人、事、物有关的文献资料和实物、纪念地,包括:

1)科研组织(包括参与工作的人员、专业、分工、重要贡献等);

2)法律文书(包括考古发掘审批手续和其他相关合同、协议);

3)科研方法与技术记录(包括科研理念和目的、发掘方案、考古现场和出土文物保护预案、技术支持等);

4)证物(主要包括发掘和研究者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工具、学习生活用品等,发掘和研究者居住使用的场地空间等;

5)其他相关记录(如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和趣闻轶事、当地的民风民俗等)。


考古资料属于原生的、资源性材料;考古史料属于衍生的、记录性材料。考古史料对于研究者全面、深入、正确地理解和使用考古资料意义重大,因此必须纳入保护范畴。考古遗产保护既要关注有形的、物质的层面,也要关注无形的、精神的层面。



考古遗产保护的认识与理念


考古遗产保护的社会意义


我国对于保护考古遗产的意义的认识也是有提升的,(做到了)与时俱进,贴近我们的现实。最初是八字方针[2],后又提出十二字原则[3],到现在十六字方针[4]的转化,可以说是思想解放在文物界的一个提升。“合理利用”和“加强管理”要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2018年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向。


考古遗产保护是考古学深入发展的需要


随着学科的发展,考古学的任务目标需要进一步拓展,学术规范需要进一步提高,而考古遗产保护就是推动考古学发展的重要措施。考古遗产保护在国际上已有一定共识,但在中国仍有待提高认识、完善规范、落实措施。


    ● 关于考古资源保护


在城乡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冲突中,文化遗产往往处于弱势。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至关重要。


考古学界必须纠正考古科研目标高于一切、不在意考古资源的保护和节约的观点。在项目时间和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往往会从遗址最丰富、最关键的地方下手,以期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主要问题,但这会导致遗址成为零散的拼图碎片,看不清遗址全貌。同时,当前的知识、能力和技术设备水平有限,对考古资源的利用率是比较低的,因此不妨留待未来,以免造成古遗址古墓葬中的古代社会信息的流失。


还有两种危险的现象影响对遗址的认识,导致信息提取的缺失。一是单科化,即一个考古队里头只有考古学术背景的人员。而考古学对遗迹的解释是无所不包的,要求有各方面的知识储备,单一学术背景下无法完成这样的工作。抗战以前的史语所“殷墟发掘团”或“西北科学考察团”都人数众多、学科众多,有搞考古、古建、摄影的,甚至还有专门去做行政工作的。二是发掘工作缺乏学术思想。比较大的挑战是大量配合基建工程的发掘,时间紧、规模大,考古发掘非科研化,变成一个工程化的临时工房,而不是科研阵地。


当要付出很大资源代价的时候,不轻易在准备不充分、条件不充足的时候发掘重要遗址,不轻易在遗址核心部位大规模发掘,不轻易在遗址上全面开花地发掘,不轻易解剖重要遗迹现象。自我克制,敬惜遗址!


早期殷墟的发掘就有过深刻的教训。当年,中国的学术精英们在安阳殷墟遗址追寻商代刻辞甲骨的时候,意外发现了商代的大型宫室建筑基址,揭露出了甲、乙、丙三组礼仪建筑基址,至今还是关于殷墟考古最基本、最重要的材料,但也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遗憾。当然作为后人,我们也不能苛求前贤,因为当时的考古学刚刚在中国兴起,发掘水平有限。


图/殷墟乙八基址发掘现场


比如乙八基址,是商代宫殿区广场西侧的建筑。照片里的柱础石都顶在土柱子上,这是因为当初不认识夯土,把上下的夯土都取走了,形成了一个倒装柱,这非常令人痛惜,如果说能够给我们留下一些遗迹现象,判断建筑基址的年代就可能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另外,当时的发掘者石璋如先生和我对这个建筑的复原就有点差异,他说的是个二层楼,我看到遗迹就是一个排房。


图/殷墟乙八基址平剖面图


图/殷墟乙八基址石璋如复原图


图/殷墟乙八基址杜金鹏复原图


我们在安阳殷墟发掘洹北商城一号宫殿,北殿基址现在高度还保存1.5米以上,夯土台阶还有1.5米以上,它的夯土台基的高度大概原先应该有2米左右,我们可以想象在这种高度的台基上房子的威严壮观。杨鸿勋先生当年复原殷墟乙二十基址,因为没有充分的考古依据,根据研究判断有台阶,才大着胆子复原了40多公分的台阶,气势就很不一样。


图/殷墟乙二十基址据杨鸿勋方案复原建筑


图/殷墟乙二十基址据杨鸿勋方案复原台阶


图/洹北商城一号宫殿基址主殿台基



还有个例子是偃师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宫殿基地的发掘经过了多次,先后发表了三张平面图:第一张确定宫殿建筑轮廓;第二张补齐了西北角,知道还有一个主殿,南面是有一个排房式的大门;第三张纠正了南门的建筑形式,不是排房式大门,而是门塾建筑,还有四周的廊庑都是完整的。所以考古资源保护是考古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图/偃师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基址第一次发掘(1960~1964年)平面图


图/偃师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基址第二次发掘(1972-1973年)平面图


图/偃师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基址第二次发掘(1972-1973年)平面图



    ● 关于考古史料保护


我们的考古学家对于科研史料向来重视不够。我们的笔墨既羞于记录自己,也怯于描述同事,于是考古记录和报告中便只见“物”不见“人”,失却了人性和灵性。至于那些帮助我们发掘研究的“无言朋友”——仪器设备工具等,更是用过便忘却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科的深入发展,以致我们在总结经验教训时,往往因史料缺乏而对有关问题捉摸不透。

 

即便对于考古科研资料,也有忽视的地方。譬如抗战前发掘安阳殷墟遗址,对于出土陶片的重视较低,没能全部收集保存下来,使得我们如今在研究当年的发掘资料时,失去了判定遗迹年代和性质的重要依据。后来,我们对于考古现场和出土文物的保护,也缺乏翔实记录(发掘结束后,对考古探方往往是随意回填,并无保护处理措施,更无回填记录;出土文物的提取、迁移、修复、保护,往往也无专门记录)。这就使得考古学的发展受到阻碍。

 

考古发掘的原始记录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在研究中如果有可能,应参照原始记录资料。我在做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宫殿建筑基址研究时,除了依据正式的发掘报告、发掘简报之外,还查阅了保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二里头工作队的有关考古发掘记录,从中发现了一些简报、报告中未曾披露的资料,对于全面、正确认识一号、二号两座宫殿建筑的性质等,提供了重要材料。

 

偃师商城小城的发现,缘于考古队对已有考古线索的梳理。为证实在大城之内还有小城的推断,1996年夏天我们重新揭露了偃师商城西二城门遗址,发现了大城与小城的平面关系。同时,我们翻找到本队保存的1983年秋发掘西二城门时在现场绘制的平面图,发现当初实际上已经把大城城墙包夹小城城墙的地层关系测绘在图上了,只是后来整理加工时有删减,抹去了小城城墙包夹在大城城墙内部分之线条,而其东延部分则被认为是“马道”遗迹,即考古简报中发表的图。两组考古学者先后发现了同样的遗迹现象,一张废旧的图纸,依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图/1983年发掘偃师商城西二城门所见城墙门现象


图/1996年偃师商城西二城门重新发掘所见大城与小城城墙平面关系图



抗日战争前安阳殷墟宫殿区考古发掘的原始记录收存在台北史语所,石璋如先生根据这些资料整理发表了《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乙编殷墟建筑遗存》,成为研究殷墟宫殿建筑最权威的科学资料。但即便在资料整理出版之后,殷墟考古发掘的原始记录仍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例如,关于殷墟乙一号基址的性质及其与乙三号基址的关系,石璋如先生在不同论文中有不同论述:1981年认为遗迹基址是“祭祀场所”;1995年认为乙一基址是一座高台建筑,应即传说中的高宗(武丁)宗庙,乙三基址则是其南门;1997年则认为乙一基址是测影台,乙三基址是测影场。石先生先后认识的不同是因为不断翻看、重新思考研究原来的发掘资料,而不是接触到了最新的考古发掘成果资料。

图/殷墟乙一、乙二、乙三等建筑基址平面关系图


图/石璋如1981年复原方案

图/石璋如1995年复原方案


图/石璋如1997年复原方案


考古发掘的原始记录资料是最真实的记录。如石璋如先生《殷墟遗址中的两处重要遗迹——大连坑与黄土台》就披露了不少颇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对我们正确认识殷墟乙一、乙二、乙三基址意义很大。一些发掘者的回忆录也是十分可贵的史料。如陈存恭、陈仲玉、任育德等先生的《石璋如先生访问记录》、郭宝钧先生的日记等。张立东、任飞所著的《手铲释天书》,收录了我国25位考古专家从事夏商周文化考古发掘与研究的科研工作心路历程,对后来研究者也颇多启迪。

 

考古学者研究活动的场所也具有重要价值。比如殷墟遗址发掘的地点小屯村,还有安阳市区里考古队居住过的地方等。抗战时期,史语所带着出土资料从殷墟西撤,到宜宾李庄附近的山坳——永胜村栗峰山庄躲避战火,继续学术研究。李庄是中国考古史上很有意义的纪念地,一大批知名学者如傅斯年、李济、董作宾、吴定良、劳干、梁思永、李方桂等和美国学者费正清、英国学者李约瑟等皆在这里工作和访问过,并在山庄上举办过当时全国最高水准的文物科普展览。古建筑学家梁思成在李庄写成扛鼎之作《中国建筑史》,将板栗坳栗峰山庄作为川南民居的代表之作收入书中,并附有该建筑的平面图和照片。


图/梁思成《中国建筑史》板栗坳民居平面图


图/栗峰山庄旧貌


图/栗峰山庄老建筑破败、旁边新建了风貌不协调的新建筑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办公楼院内的古建院落,曾是郭沫若、夏鼐、石兴邦等著名考古学家的办公之地,著名的甲骨整理小组的笔名——肖楠也是得名于此,具有重要的学术史纪念价值。


图/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办公楼院内古建小院


█ 考古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考古遗产保护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理念方面的,也有制度方面的。


多数人相信,公开发表的考古发掘报告都是可信可用的,即一旦考古发掘报告公开发表,相关的考古发掘工作便定调、定格,其实不尽然。每个考古学家对于考古资料都是一片“滤色镜”(有遗漏、有取舍、有加工),(只能说)考古报告相对可信。


提醒各位,我们在做考古遗址保护规划、使用这些资料的时候要多加小心,不要一味相信。有条件的话,最好再去查一查原始发掘记录,访问一下当时的发掘者,这会对我们认识正式发表的资料有帮助。



考古与遗址保护规划的关系


考古与遗址保护规划是互为表里、彼此依存的辩证关系。考古是遗址保护规划的依据和前提。任何一个遗址保护规划都需要考古学的支持,否则无法完成一个科学、有效的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的深度与该遗址考古工作的深度一般成正比,即考古勘探与发掘工作广泛、细致,研究工作全面、深入,其遗址保护规划方能具有较高科学性、可行性。遗址保护规划是考古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考古学依赖于田野发掘而存在、发展,古代遗址是考古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资源。因此,保护遗址就是支持考古学,遗址保护规划对于考古学的长期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遗址保护规划对考古的要求


以我的体会,考古工作者至少需要向遗址保护规划者提供以下方面的信息资料:


1.遗址的范围。包括遗址的平面形状、边界四至等。复合型遗址还要交代清楚各种文化遗存的分布范围——以便划定保护范围。这需要考古工作者有计划地进行考古勘探。陶片会移动,有的时候是从别处移过来的,所以说没有经过考古勘探,甚至是考古发掘,靠地面调查确定的遗址范围是不可信的。


2.生态环境。包括当年遗址的地形地貌、植被、水文、动物等自然环境和资源---便于遗址复原展示。


3.文化内涵。指本遗址主要文化遗存的类别(譬如宫室、作坊、祭坛、墓葬等)——便于针对不同文化遗存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和不同的展示方式。


4.文化特征。指本遗址最具特色的文化特性(建筑、埋葬、器物等方面)——用于在遗址展示利用时,着力表现其个性与特色。


5.文化性质。即该遗址文化遗存的历史属性(时代或朝代、民族或族群、国家或地区、用途或功能等)——以便判断遗址价值,有针对性地展示遗址。


6.年代分期。指遗址的时间跨度,时间较长的会划分成多个时期——遗址在不同时间会有不同的形态(体现遗址的发展轨迹),便于选择最适合的遗存予以展示。


7.历史沿革。遗址的历史演变过程(包括遗址建设前、遗址使用中和遗址废弃后)——-以便在遗址展示中描述当地社会发展的轨迹。


8.聚落布局。指主要文化遗存的分布形态、聚落功能区划形态——揭示遗址的聚落制度,帮助人们克服后代形成的人类遗迹所造成的认识障碍,完整、真实地再现历史。


9.遗址保存状况。遗址不同区域、不同文化遗存的保存情况——根据不同保存状况决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10.文化遗存分等评估。根据在当时历史背景下的地位与作用或在当今学术研究中的价值与意义,遗址内的文化遗存可分成不同等级——便于决定重点保护、重点展示内容。对于城址来说,最需要保护的不止是城墙,城内的遗迹、甚至广场活动面都很重要。


11.遗址价值分析评估。客观评价遗址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等——这是制订遗址保护规划之合理性的支柱,也是决定保护措施等级的依据。


12.历史上遗址遭受破坏的情况。把历史上遗址曾经遭受破坏的原因揭示出来——便于在保护规划中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3.尚待解决的问题。包括考古学研究希望解决、必须解决的问题——在遗址保护规划中,把这些问题作为将来的考古工作方向加以确认。

以上都是遗址保护规划制订者所应该掌握的、也是必须向考古学求助的基本资料。明确了这一点,从事考古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们,便知道自己的工作方向与任务了。


考古学对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


考古学对于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是∶完整、有效地保护遗址,真实、系统地再现历史,为考古学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遗址保护规划中,关于考古学发展的规划部分应该做到学术目标要正确,任务目标要明确,使考古学有充分发展的余地,要有比较大的学术格局。考古规划应与保护规划一样,作为一个独立的法规性文件,由相关立法机构审定、颁布。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问题1:

环境考古的研究成果成为遗址展示中植被或者水系、地形的复原依据,但是这些历史的信息可能跟我们现在的环境不一致,特别是一些水系的复原,会破坏可能存在的其他遗迹,您怎么看这些问题?

这就涉及一个取舍的问题,在展示中要抓住关系到遗址主要价值内涵的重点,而无法做到事无巨细。水系的展示工程对遗址本体会存在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在过去的案例中曾存在争议,例如展示工程与保护工程如何衔接。同时,有的水系连接自然水系,可是遗址公园只展示其中一段,无法都打通,因此也要考虑工程量。


一些有故事性、有内涵的东西,例如植物考古和动物考古对于展示来讲很关键。在做绿化时,选择适合于现代环境和气候的绿化,还是去种当时的环境气候的植物?要做出取舍,比方说殷墟过去有大象,但是现在养不了大象。


问题2:

面积非常大的遗址,过去的考古工作没有明确遗址范围,一时又难以有财力、人力做勘探确定范围来划定保护区划,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来取舍?

考古工作是不是充分,关系到规划设计能不能做。资料不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引进一个概念——文物遗存可能的埋藏范围。

埋藏范围是根据现有的迹象指向,(判断出)可能存在遗迹分布的范围,对它制定管理限制条件,而不是直接划到保护范围里。保护区划涉及到很多人的生计问题,很多城市发展问题,弄不清楚的时候要留有余地。


问题3:

古今重叠城市,古代城市的整个格局都有它的价值,但现状已是城市建成区,很难进行考古工作。这种情况如何划定保护区划?

规划会涉及到很多现实问题,真是不太好平衡。从我做的角度来讲,经常会比较偏向于当地民众的诉求。以往的案例也证明,专家都满意,唯独当地人民不满意时,这个规划根本就实现不了。

我们是想工作做完有点价值的,做规划不仅仅是为了保护遗址,更多的还是要让遗址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是在我们手里把它毁掉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一定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要兼顾当地居民的利益,堵上一扇门时把它的窗留得大一点、合适一点,让当地居民觉得确实大家一起搞遗址保护是值得的,(最好能)做到这一条点,但是不太容易。


问题4:

如何理解公众考古的问题?

公众考古我觉得应该是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考古知识的传播,让一般人能够理解专业知识,别让他们被影视文学作品中一些不太准确的描述给带偏了。二是要丰富人民的生活,比如文化享受甚至经济利益。考古工地的开放只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还不叫公众考古。开放后能为人民有所创造,我觉得那才是公众考古。最后,是有深度、有广度的公众参与。例如为什么要对这个地方进行发掘,是不是跟公众商量过、征求过意见。发掘以后回填还是展示,也要征求公众意见。


现在有的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由于专家们意见不一致而陷入僵局,那就可以尝试公众问卷调查,问问公众喜欢哪一个方案,让公众反过来给专家一个压力,其实我觉得这也是公众考古的一方面。




注释: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6年《关于适用于考古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从历史或艺术和建筑观点看对其保护符合公众利益的任何遗存,包括最广义上具有考古意义的任何纪念物和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实物。欧洲理事会1969年《保护考古遗产欧洲公约》:发掘或发现为科学情报资料的主要来源或主要来源之一而作为时代和文明见证的所有遗存和实物或人类存在的任何其他遗迹。又称为“考古物”。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1990年《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考古遗产’是根据考古方法提供主要资料实物遗产部分,它包括人类生存的各种遗存,它是由与人类活动各种表现有关的地点、被遗弃的结构、各种各样的遗迹(包括地下和水下的遗址)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种可移动的文化资料所组成。”

[2]1992年5月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还提出“先救命后治病”的观点。

[3]1995年9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

[4]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时,将方针和原则凝练成“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参考阅读:

杜金鹏:《论考古资产保护》,《考古》2015年第1期,第58~68页。

杜金鹏:《推进符合国情的考古遗址保护利用之路》,《中国文物报》,2020年1月3日,第006版。

杜金鹏:《考古学与古代遗址保护规划》,《中国文物报》,2009年4月24日,第007版。

杜金鹏:《试论文保类考古》,《考古》2010年第5期,第60~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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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顾芸培,胡玥;内容整理李梦静。本期推送根据讲堂录音整理,经杜金鹏老师审定并同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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