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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90秒】求婚乎?抢婚乎?——说“匪寇婚媾”
孙教授 陪你学《周易》第 217天
I “匪寇婚媾”一语,在《周易》古经中出现了三次,分别在屯卦六二、贲卦六四和睽卦上九。婚媾之事,为什么会和强盗不强盗联系在一起呢?大家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II 对此梁启超先生有个大胆的猜测。他结合屯卦六二爻辞“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曾说:“夫寇与婚媾,截然二事,何至混淆,得无古代婚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耶?故闻马蹄蹴踏,有女啜泣,谓是强盗,细审乃知其为婚媾也。”(《中国文化史·社会组织篇》)此论一出,从者如云,虽有反对者,但似乎尚未找到将之驳倒的有力证据。
III 关于中国古代的婚姻方式,历来就有主张掠夺婚和买卖婚者,如吕思勉先生就说过:“亲迎之必以昏,昏(婚)礼之不用乐,皆掠夺之遗迹。《世本》言:‘太昊制以俪皮为婚嫁之礼。’《曲礼》谓:‘女子许嫁缨。’贝与皮皆古代泉币,是为买卖之遗迹。”(《先秦史》)就此而言,在《周易》中出现“匪寇婚媾”这样的情景是完全可能的。
IV 但也有对中国古代存在掠夺婚和买卖婚表示不认可者,如李衡眉先生就认为,“娶妇从昏时”并非“掠夺之遗迹”,而是“母系氏族走婚制遗迹”;而从中国古代文献看,“妻只能娶而不能买,只能去(出)而不能卖,只有妾方可买卖。”(《先秦史论集》,齐鲁书社2003年,第182、183页)这当然都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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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福萬: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
国家开放大学教授、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国际易学联合会学术部副部长
《论语易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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