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2008年,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科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2018年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引进教学教研岗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者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6、身心健康。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年龄应当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应当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
单位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经济法学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民商法学 |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
单位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 | 学历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法学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民商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刑法学(犯罪学方向优先)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1人,刑事诉讼法学1人)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国际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知识产权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法律史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应聘者均需通过人事处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对岗申报,应聘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著成果(论文注明SCI、EI、 SSCI、 CSSC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专利及获奖情况。
2.三篇代表作全文。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四、公示内容及形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工作中将依规定进行以下公示:
(1)在互联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在互联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考察情况;
(3)在互联网上公布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学院对于优秀博士增加5—10万的科研启动费或安家费。
被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学院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7办公室 黄老师
电话:0731-58292179
邮编:411105
邮箱:46675037@qq.com
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0731-58292074 邮编:411105
相关链接: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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